婚姻选定了,但婚礼场合中的禁忌还有很多。这主要表现在择定举行婚礼日期、迎娶新娘和结婚典礼三个阶段。
旧时男家择定婚期,要备礼告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择定因趋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旧时,南京一带“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克之良辰,以全红柬上记新人沐浴何时,水倾何方,新人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谓之送日子。”在婚期方面,对于年、月、日都有忌讳的规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间对结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选择的,有些年份必须忌避,以祛凶辟邪。汉族许多地区忌无立春日的那一年结婚,认为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结婚不养崽”。对于有两个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应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样,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之意,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不好,因为“双春喜冲喜”。中南一带汉族地区,有忌避一年内一家举办两次婚事的习俗,原因也是“喜冲喜”。白族忌避在自己的属相那一年结婚,以避免伤了自己的“本命”,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等年龄不能结婚。德宏傣族则有忌避“凶冲喜”的习俗,在直系亲属长辈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举办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汉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说这几个月是“恶月”,鬼很多。由于恶鬼出汉作崇,这期间嫁娶是不易成功的。傣族在傣历九月十五日以后的三个月忌婚,认为这期间结婚新郎新娘会像牛马和狗一样,不知季节,更不知礼仪,死后会变成狗的,而且还会触犯寨鬼,将来寨子里会发生疾病或其他灾害。台湾民间忌避四至九月嫁娶,当地的俚语把为什么忌避这几个月嫁娶的原因说得很明白:“四月死日,五月差误,六月娶半年,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头重,死某亦死夫。”
婚礼习俗,民间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