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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遽文言文翻译

两句文言文翻译 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

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

陛下不想立即罢免吕颐浩的,难道不是因为它有复辟的功劳吗?我认为成功在一般人,这不是一个吕颐浩的力量

张俊乞复其田产税役,令一卒持书瑞昌,而凌悖其令郭彦参,彦参系之狱

张俊请求恢复他的地产税役,让一个士兵拿着信瑞昌,而凌违背他的命令郭彦参,彦参考系的案件

(原文)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

(参考译文))陛下不想立即罢免吕颐浩,难道不是因为他有帮助陛下恢复帝位的功劳吗?我认为功劳出自众人,并不是吕颐浩一个人的功劳。

(此乃南宋大宗正丞 常同 参本‘吕颐浩’的十大事情的第十条。秦桧一生都在算计别人,却没想到栽在了宰相吕颐浩的手里

纵观其一生,吕颐浩在相位主持大事多年,可以说一手领导了南宋朝廷最困难的一段时间,高宗赵构就评价他说:“颐浩奋不顾身,为国讨贼,群臣所不及。”)

(原文)张俊乞复其田产税役,令一卒持书瑞昌,而凌悖其令郭彦参,彦参系之狱

(参考译文)张俊请求恢复他的田产税役,派一名士卒带书信到瑞昌,欺侮违背县令郭彦参,郭彦参把士卒拘囚在监狱。

1、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

陛下不想立即罢免吕颐浩,难道不是因为他有帮助陛下恢复帝位的功劳吗?我认为功劳出自众人,并不是吕颐浩一个人的功劳。

2、张俊乞复其田产税役,令一卒持书瑞昌,而凌悖其令郭彦参,彦参系之狱:

张浚请求恢复他的田产税役,派一名士卒带书信到瑞昌,欺侮违背县令郭彦参,郭彦参把士卒拘囚在监狱。

陛下不想立即罢免吕颐浩,难道不是因为他有帮助陛下恢复帝位的功劳吗?我认为功劳出自众人,并不是吕颐浩一个人的功劳。

张俊请求恢复他的田产税役,派一名士卒带书信到瑞昌,欺侮违背县令郭彦参,郭彦参把士卒拘囚在监狱。张俊向朝廷申诉,朝廷命令罢免郭彦参,常同一并密封退还二命

此志也,,岂遽忘于诸侯之耳乎?翻译

岂1 〔qǐ ㄑㄧˇ〕

〔《广韵》祛狶切,上尾,溪。〕

“ 几5 ”的被通假字。“ 岂1 ”的繁体字。

1.表示疑问或反诘。相当于难道。《诗·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金 王若虚 《五经辨惑》:“自传考之,称国者未必无道,称臣者岂皆有道?参差不齐,自相为戾者多矣。” 鲁迅 《呐喊·狂人日记》:“其实我岂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2.表示疑问或反诘。相当于何况。《汉书·贾谊传》:“偭蟂獭以隐处兮,夫岂从虾与蛭螾?”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言龙自绝於蟂獭,况从虾与蛭螾也。” 三国 魏 曹操 《上书让费亭侯》:“臣自三省:先臣虽有扶辇微劳,不应受爵,岂逮臣三叶。”3.其。表示祈使。《礼记·曾子问》:“ 召公 言於 周公 , 周公 曰:‘岂不可。’”《国语·吴语》:“春秋贡献不解於王府,大王岂辱裁之。”《汉书·丙吉传》:“愿将军详大议,参以蓍龟,岂宜褒显。” 王念孙 《读书杂志·汉书十二》:“余谓岂犹其也。言 武帝 曾孙 病己 有美材如此,其宜褒显也。”4.其。表示估计、推测。相当于也许、莫非。《庄子·外物》:“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 汉高祖 谓王 濞 曰:‘ 汉 后五十年东南有乱,岂汝耶?’圣人高见远识,固不可以小智测度也。”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题〈外套〉》:“此 素园 病重时特装相赠者,岂自以为将去世耶,悲夫!”5.犹觊。希冀。《楚辞·东方朔〈七谏·沉江〉》:“追悔过之无及兮,岂尽忠而有功。” 王逸 注:“己欲尽忠直之节,终不能成其功也。岂,一作觊。”《文选·曹植〈朔风诗〉》:“君不垂眷,岂云其诚。” 李善 注引《苍颉篇》:“岂,冀也。”

岂2 〔kǎi ㄎㄞˇ〕

〔《集韵》可亥切,上海,溪。〕

同“ 恺1 ”。“ 岂2 ”的繁体字。

和乐。参见“ 岂2乐 ”。

【岂止】犹何止。 宋 欧阳修 《相州昼锦堂记》:“惟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勒之金石,播之声诗,以耀后世而垂无穷。此公之志而士亦以此望於公也,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啸余谱》中,载《务头》一卷,前后胪列,岂止万言,究竟务头二字未竟说明,不知何物。” 王鲁彦 《我们的学校》:“我们这一个学校,岂止是建筑方面跟着时代改变了,就连组织和课程也显得进步了。”

【岂可】表示反诘。相当于怎么可以。《左传·哀公七年》:“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汉书·史丹传》:“且皇后谨慎,先帝又爱太子,吾岂可违指!” 金 王若虚 《五经辨惑》:“论事者顾是非何如耳,岂可以人而移之?” 清 李渔 《巧团圆·拉引》:“老爷要去会他,岂可不通知一声,叫他前来迎接?”

【岂必】犹何必。用反问的语气表示不必。 清 顾樵 《秋夜柬顾茂伦》诗:“哀乐境所遇,岂必 雍门 琴!” 清 魏源 《游山吟》之六:“倚天拔地自雄放,岂必面目同员方!”

【岂有此理】哪有这个道理。谓极其荒谬,断无此理。《南齐书·虞悰传》:“ 郁林 废, 悰 窃叹曰:‘ 王 徐 遂缚袴废天子,天下岂有此理邪?’”《朱子语类》卷十六:“如人腹痛,毕竟是腹中有些冷积,须用药驱除去这冷积,则其痛自止;不先除去冷积而但欲痛之自止,岂有此理?” 清 李渔 《比目鱼·偕亡》:“难道我和他这段姻缘就是这等罢了不成,岂有此理。” 巴金 《灭亡》第七章:“然而 袁润身 却愤愤地说了:‘ 大心 ,岂有此理,你简直在骂人了。’”亦作“ 岂有是理 ”。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七:“夫己所有不能保,而夺人所有,岂有是理?”

【岂有是理】见“ 岂有此理 ”。

【岂伊】犹岂,难道。伊,语中助词,无义。《诗·小雅·頍弁》:“岂伊异人,兄弟匪他。”《后汉书·杜乔传》:“故陈资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无劝。苟遂斯道,岂伊伤政。” 南朝 宋 何承天 《重答颜光禄书》:“岂伊好辩,未获云已。” 唐 李白 《赠崔司户文昆季》诗:“岂伊 箕山 故,特以风期亲。”

【岂2安】犹安乐。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二三:“岂安通灵台,游漾去高翔。”

【岂但】难道只是;何止。《后汉书·何敞传》:“今明公位尊任重,责深负大,上当匡正纲纪,下当济安元元,岂但空空无违而已哉!” 唐 杜甫 《赠崔十三评事公辅》诗:“岂但江曾决,还思雾一披。”《二刻拍案惊奇》卷九:“ 龙香 道:‘姐姐喜的是吟诗作赋,岂但通文墨而已。’” 曹靖华 《飞花集·洱海一枝春》:“岂但茶花而已,杜鹃也出色,品种多,花朵大、颜色鲜。”

【岂2弟】和乐平易。《诗·小雅·蓼萧》:“既见君子,孔易岂弟。” 宋 欧阳修 《南省试进士策问》之二:“岂朝廷礼乐文物,万民富庶岂弟,必如是之勤且详,然后可以致之欤?” 清 黄宗羲 《密庵陆公墓碑》:“公为人岂弟,雅以济物为务。”参见“ 恺悌 ”。

【岂2弟君子】和乐平易而厚道的人。《诗·小雅·青蝇》:“岂弟君子,无信谗言。” 郑玄 笺:“岂弟,乐易也。”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岂弟君子》:“ 王介 得知 常州 , 刘贡甫 以语谑之, 介 曰:‘ 贡甫 非岂弟君子。’”《儒林外史》第四回:“轿子将近,远远望见老父母两朵高眉毛,一个大鼻梁,方面大耳,我心裏就晓得是一位岂弟君子。”

【岂其】1.犹何必。《诗·陈风·衡门》:“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 齐 之 姜 。” 郑玄 笺:“此言何必河之鲂然后可食,取其口美而已;何必大国之女然后可妻,亦取贞顺而已。”《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 谷口 郑子真 不诎其志,耕於岩石之下,名震於京师,岂其卿?岂其卿?” 清 李调元 《剿说·岂其卿》:“岂其卿者,犹云何必卿也。”2.犹难道。《左传·昭公三年》:“ 肸 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 杜预 注:“言必不得祀。”《楚辞·离骚》:“岂其有他故兮,莫好修之害也!”

【岂若】犹何如。表示不如。《论语·微子》:“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

【岂直】难道只是;何止。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种梅杏》:“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蓏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诏策》:“岂直取美当时,亦敬慎来叶矣。”《北史·陈元康传》:“今枉杀无辜,亏废刑典,岂直上负天神,何以下安黎庶?” 明 方孝孺 《传经斋记》:“经者治天下之具也,岂直文辞云尔哉?”

【岂奈】犹无奈。 唐 韩愈 《合江亭》诗:“人生诚无几,事往悲岂奈。”

【岂非】反诘用词。难道不是。《左传·成公十八年》:“ 周子 曰:‘孤始愿不及此,虽及此,岂非天乎!’”《东观汉记·明帝纪》:“易鼎足象三公,岂非公卿奉职得理乎!” 金 王若虚 《<论语>辨惑三》:“ 杨氏 语录以 郭子仪 不问发父冢之盗为能忘物我,伤义既甚。而今复有此论,岂非流入于异端而不觉耶?”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岂非平日讲贯蕴畜者在是。”

【岂况】犹何况。《后汉书·爰延传》:“夫以 光武 之圣德, 严光 之高贤,君臣合道,尚降此变,岂况陛下今所亲幸,以贱为贵,以卑为尊哉?”《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至于 子张 、 子路 、 子贡 等七十之徒,亚圣之德,然犹各有所短, 师 辟 由 喭, 赐 不受命,岂况下此而无所阙?” 晋 葛洪 《抱朴子·勗学》:“夫童谣犹助圣人之耳目,岂况《坟》《索》之弘博哉?”

【岂特】难道只是;何止。《庄子·让王》:“以 随侯 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则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轻也。夫生者,岂特 随侯 之重哉?”《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臣死且不辞,岂特巵酒乎!” 宋 苏轼 《王仲仪真赞叙》:“夫所谓世臣者,岂特世禄之人;而巨室者,岂特侈富之家也哉!” 明 方孝孺 《君子斋记》:“古之君子德业赫赫,著於天下流於后世者,岂特天质之美哉!” 清 叶舒璐 《索得学山兄遗稿》诗之二:“ 阿连 自为文章哭,岂特伤心旧雁行?”

【岂徒】难道只是;何止。《孟子·公孙丑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后汉书·杜乔传论》:“夫称仁人者,其道弘矣!立言践行,岂徒徇名安己而已哉。” 宋 叶适 《纪年备遗序》:“相与论旧事,追念怆然。然则 文昭 岂徒以博习自是而已哉!” 明 李东阳 《送王公济归武昌歌》:“岂徒文思比 唐 勃 ,应遣颂声如 汉 褒。” 陈毅 《颐和园“五一”春游纪盛》诗:“集体欢乐如海,岂徒车水马龙!”

【岂唯】亦作“ 岂惟 ”。亦作“ 岂维 ”。

难道只是;何止。《左传·襄公二年》:“吾子之请,诸侯之福也,岂唯寡君赖之。”《庄子·逍遥游》:“岂惟形骸有聋盲哉!夫知也有之。”《楚辞·离骚》:“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后汉书·张衡传》:“夫情胜其性,流遯忘反,岂唯不肖,中才皆然。”《新唐书·突厥传上》:“诚能复两渠之饶,诱农夫趣耕,择险要,缮城垒,屯田蓄力, 河 陇 可复,岂唯自守而已。” 宋 苏轼 《和东方有一士》:“岂惟舞独鹤,便可蹑飞鸾。还将岭茅瘴,一洗月阙寒。” 明 王守仁 《大学问》:“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

【岂得】犹怎能,怎可。《后汉书·孔融传》:“王室大臣,岂得以见脇为辞。” 唐 李白 《拟古》诗之十二:“人生难称意,岂得长为羣?” 宋 叶适 《朝请大夫陈公墓志铭》:“今日常文又不用,乃依群盗剽夺行之,岂得以败亡为戏乎。”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维正之供,至欲藉势力以巧免,是化外也,绳以严刑,岂得为过。”

【岂渠】见“ 岂遽 ”。

【岂惟】见“ 岂唯 ”。

【岂敢】1.犹言怎么敢。《诗·郑风·将仲子》:“岂敢爱之?畏我父母。”《史记·刺客列传》:“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麤粝之费,得以交足下之驩,岂敢以有求望邪!” 宋 苏轼 《乞常州居住表》:“岂敢复以迟暮为叹,更生侥觊之心。” 鲁迅 《故事新编·采薇》:“谁都知道这是 姜太公 的声音,岂敢不听。”2.用作应对时表示谦虚的套语。《红楼梦》第一回:“ 雨村 忙笑道:‘岂敢。不过偶吟前人之句。’”《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五回:“ 靓云 说:‘师兄偏劳了。’ 逸云 说:‘岂敢,岂敢!’” 许地山 《空山灵雨·处女底恐怖》:“岂敢,岂敢。请原谅我底莽撞。”

【岂钜】见“ 岂遽 ”。

【岂维】见“ 岂唯 ”。

《父善游》文言文(原文、翻译、注释)

父善游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jù)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bèi)矣。 注释

①善:擅长②岂:难道③这:的人④方引:正带着,牵着。方,正在。 ⑤遽急:立即。⑥以此任物: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任,对待。任物:对待事物。以:用。

⑦悖:违反。⑧过于江上:经过江边。⑨引:带着,抱着。⑩ 之:代词,指婴儿。 翻译

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含义

1.做任何事,都要做到具体事物具体对待,否则就会犯错。

2.无论做什么事情,对待事物如果不做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就必定会犯错误。 3.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人和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就会做出 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4.故事告诉我们,知识与技能是无法遗传的。一个人单纯强调先天智力和体能因素的作用,而忽视后天刻苦学习的重要性,那是幼稚可笑的。

父善游

【原文】: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jù)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bèi)矣。

【注释】:

①善:擅长②岂:难道③这:的人④方引:正带着,牵着。方,正在。 ⑤遽急:立即。⑥以此任物: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任,对待。任物:对待事物。以:用。 ⑦悖:违反。⑧过于江上:经过江边。⑨引:带着,抱着。⑩之:代词,指婴儿。

【翻译】:

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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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 怎么意思

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原文,亦必悖矣。

译文:有人在过江时:就

⑤:用,见一个人正引着一个婴儿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忙问为什么。”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邃④善游哉。”他父亲虽然擅长游泳,儿子怎么能突然地就会游泳呢?用这种不合理的方式处理事物,是一定会犯错的

注释:

①.方:正

②.引:牵引,领着。

③,那个人说:“他父亲擅长游泳:难道就:指代婴儿。其后有忽略介词“于”。

④.岂邃。遽.任?以此任⑤物: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①引②婴儿而欲投之③于江中,处理

这个词用于批评妄自推断的人

【哲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婴儿啼哭着.之

原文: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①引②婴儿而欲投之③于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邃④善游哉?以此任⑤物,亦必悖矣。

译文:有人在过江时,见一个人正引着一个婴儿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着,忙问为什么,那个人说:“他父亲擅长游泳。”他父亲虽然擅长游泳,儿子怎么能突然地就会游泳呢?用这种不合理的方式处理事物,是一定会犯错的

注释:

①.方:正

②.引:牵引,领着。

③.之:指代婴儿。其后有忽略介词“于”。

④.岂邃:难道就。遽:就

⑤.任:用,处理

这个词用于批评妄自推断的人

【哲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

求文言文翻译

庆历中,劫盗张海横行数路,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军中富民出金帛,市牛酒,使人迎劳,且厚遗之。海悦径去,不为暴。事闻,朝廷大怒。时范文正公在政府,富郑公在枢府,郑公议欲诛仲约以正法,范公欲宥之,争于上前。富公曰:“盗贼公行,守臣不能战,不能守,而使民醵钱遗之,法所当诛也;不诛,郡县无复肯守者矣。闻高邮之民疾之,欲食其肉,不可释也。”范公曰:“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又赂之,此法所当诛也。今高邮无兵与械,虽仲约之义当勉力战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小民之情,得醵出财物,而免于杀掠,理必喜之,而云欲食其肉,传者过也。”仁宗释然从之,仲约由此免死。

既而富公愠曰:“方今患法不举,方欲举法,而多方沮之,何以整众?”范公密告之曰:“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它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富公终不以为然。及二公迹不自安,范公出按陕西,富公出按河北,范公因自乞守边。富公自河北还,及国门,不许入,未测朝廷意,比夜徬徨不能寐,遶床叹曰:“范六丈,圣人也!”

宋仁宗庆历年间,强盗张海横走了路,将经过高邮。知军晃仲约度不能抵御,对军队中富户出金帛,买牛酒,派人迎接慰劳,并且送给他。海高兴就走,不算残暴。事情上报,朝廷非常愤怒。当时范仲淹在政府,富弼在枢密院,郑先生提议处死晁仲约用正方法,范公想原谅他们,争夺在皇上面前。富弼说:“盗贼公行,守臣不能战,守不住,而使百姓凑钱给他,法所要杀的;不杀,郡县不再肯守的了。听说高邮的人民憎恨的,想要吃它们的肉,不可放弃的。”范公说:“郡县的兵力足以防御,遇上贼不到,然后又给他,这种方法所要杀的。现在没有军队和武器高邮,虽然仲约的意义应当努力战斗,但事情有可宽恕,杀了他恐怕不是法律意思。小民的感情,得到凑钱出财物,而免于杀掠,管理一定会很高兴的,但说要吃它们的肉,传授的人错了。仁宗释放地跟着走了”,仲约因此免于一死。

不久,富弼生气地说:“现在患法不举,正想举法,而多方阻挠的,如何整部?”范公私下告诉他说:“祖宗以来,从来没有轻易杀死臣下,这是一种美德事,为什么要轻易破坏的?并且我与您在这,同事之间,同心的人有多少?虽然上面的意思也不知道所确定的,而轻引导君主诛杀臣子用,其他天手滑,虽然我们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富公始终不这样认为。等到二公事迹不安,范公出京巡按陕西,富公外出视察河北,范公就自己请求守边。富公从河北回来,到建国门,不允许进入,不知道朝廷的心意,不能入睡整夜彷徨,遶床叹息说:“范六丈,圣人的!”

1.十三岁时就能够织白布,十四岁就做了裁缝

2.白色的急流碧绿的深潭,回旋的清流倒影在水中

涕;

3.(我)面对这张纸留下了眼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4.眼里留下了眼泪,(哭的)鼻涕流了一尺长

王;

1.(如果我)三十天之后还没回来,就请立太子为国君

3.妃子,小人,王子,皇孙

4.等到政府的军队平定了中原,在祭拜我的时候别忘了告诉我

小编就这个能力了,希望能帮上你!!

宋朝时,强盗张海带大批人马快要到高邮了,知军(统理府州的军事长官)晁仲约预料无法抵御,就昭示当地富有的人,要他们捐出金钱、牛羊、酒菜去欢迎慰劳贼兵,且很优厚地对待他。张海很高兴,直接离去没有施加暴行。

事情传开以后,朝廷非常愤怒。富弼提议处死晁仲约。当时范仲淹在政务府办公,富郑公在中枢府办公,富郑公商议着想要诛杀仲约,范文正公想要饶恕他,为了争议而进见仁宗。

富公说:“盗贼公然行动,守城的大臣不抵抗,不防守,却要百姓捐出金钱去慰劳贼兵,按律法应当诛杀;不杀,郡县将没有愿意守卫的人了。听闻高邮的百姓忌恨晁仲约,想吃他的肉,难以消除恨意。”

范仲淹说:“郡县的兵力足以应战或防守,遭遇贼兵不抵御,反而去贿赂,在法理上知军必须处死;但是当时实际情况是高邮兵力不足,即使晁仲约按道义应当抵抗或者防守,但是情有可原,这种情况下杀死知军不是立法的本意。而且百姓的常情,只要捐出金钱食物,可以避免杀戮抢劫,按理说一定很高兴。传言百姓想吃晁仲约得肉,是谣传的人的过错。”仁宗听后,消除嫌隙接受范仲淹的意见,晁仲约因此免掉死罪。

不久,富公生气地说:“如今担忧法度不能推行,却又多次破坏它,要凭什么治理民众?”范仲淹私下告诉他说:“本朝从祖宗开始,未曾轻易处死臣下,这是一种美德,怎么可以轻易地破坏呢?假如皇上做惯这种事,将来恐怕我们的性命也不可保了。况且我和你在这里,同僚之间,同样心意的人有多少?虽然圣上的意思还不知道怎么决定,但是轻率地引导圣上诛戮大臣,他日手滑(就是诛杀大臣手顺了),即使是我们也不敢自保啊。”

富公到底不认为是对的,等到二公的功绩不安稳,范公出使去巡视陕西,富公出使去巡视河北,因为范公自己请求戍守边疆,富公从河北返回(京城),到了国门,被拒绝进入,不能揣测到朝廷的心意,连续几晚彷徨着无法入睡,围着床转,叹息着说:"范仲淹是圣人啊。"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级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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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很早的时候,(天地)四方的柱子倒塌了,九州裂分开来,苍天不能全部盖住(大地,古谓天圆地方,天似穹庐遮盖大地),大地不能全部完承载地上的万物;大火猛烈燃烧而不熄灭,洪水四处泛滥而不停息,凶猛的野兽吞吃善良的人类,阴狠的禽鸟捕杀老人和小孩。正因为这样,女娲烧炼五色彩石来修补青天,砍断大龟的腿来重树(天地)四方的柱子,杀死黑色的巨龙来拯救冀州(的百姓),积攒芦苇烧成的灰来平息肆虐的洪水。苍天修补好了,(天地)四方的柱子整治好了;肆虐的洪水干了,冀州(的祸乱)平息了;凶狠的野兽死了,善良的百姓由此繁衍生息了。

君王赐给你高官来使你的身份尊贵,赏赐你很多钱财来使你的家庭富足,群臣的爵位没有比你高的,俸禄没有比你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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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古代贤明的君王,对待那些接受优厚赏赐却不管国家事情的大臣,就要加罪于他;对待那些遇到事情担任职务,却不能胜任工作的臣子,就要加罪于他。

文言文翻译《吕氏春秋》

【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捐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译文】

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职法它的。

【原文】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已亦人也。故察已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脬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译文】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适应当时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什么呢?那就是从人出发,自己本来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明察现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现在是一样的,别人和自己也是相同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看到的推知未见到的。所以观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阳、月亮的运行,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水结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就知道一锅里的味道,全鼎中调味的好坏。

【原文】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译文】

楚国人要去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里设立标记。澭水突然上涨上,楚国人不知道,还是顺着(原来的)标记在夜间渡水,(结果被)淹死的有一千多人,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样。以前他们设立标记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现在水位已经变化,水涨了很多,(可是)楚国人还是照着原来的标记渡水,这是他们为什么惨败的原因。现在的国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有些象这种情况。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令制度不相适应了,但还在说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原文】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译文】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混乱和不合时宜都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不同了,时代改变了,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比如好的医生,病症千变万化,下药也要千变万化。病症变了而药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现在也变成短命鬼了。所以做事情一定要根据法令制度来进行,修订法令制度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统治过天下的七十一位帝王,他们的法令制度都各不相同;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而是时代形势不一样了。所以说:好剑只要求它能斩断东西,不要求它一定是镆铘;好马只要求它一天能跑千里,不要求它一定是骥骜。完成功名,这才是古代帝王追求的目标啊。

作者: 尘世流沙 2020-11-4 11: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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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察今》原文译文赏析 zt

【原文】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感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译文】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宝剑从船上掉到水里,就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个记号,说:“这里是宝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就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船已经走了,但剑没有动,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他的国家,正和这个(故事)相同。时代已经变了,而法令制度不变,用这种方法治理国家,岂不太难了吗!

【原文】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楚国人治理国家,就有点象这种情况。

【赏析】

《察今》的思想和艺术

卫思捍 王刘纯

《察今》节选自《吕氏春秋·慎大览第三》中的第八篇。吕不韦,阳翟(今河南禹县)人,生平不详,死于公元二三五年。他是秦王政(秦始皇)的相国。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为了加强国力,吕不韦厚相结纳,蓄士三千人。他使这些食客各抒所闻,著成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万言。由于十二纪分述四季十二个月的时令和行事,所以书名叫“春秋”;又因为有“八览”,古人也称这部书叫《吕览》。

《吕氏春秋》的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等,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收并蓄,所以《汉书·艺文志》把它列为杂家类。《察今》篇就反映了法家进步的历史观。

《吕氏春秋》作为政论文,每篇各有主旨,有针对性地说明一个问题。作者善于运用历史事例、精巧的寓言故事或贴切的比喻,把抽象深奥的道理说得明白精达,十分透辟。行文逻辑联系缜密,结构组织严谨,语言流畅自然、生动有力,尤其是其中的许多寓言故事,至今仍不失其劝戒教育作用,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例如著名的《掩耳盗铃》、《刻舟求剑》、《引婴投江》、《割肉自啖》等。

据说秦始皇八年(公元前二三九年),《吕氏春秋》著成的时候,吕不韦把它悬挂在秦都咸阳的城门上,并悬赏说:“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当时没有人能动它一字。但这并不说是《吕氏春秋》真的就尽善尽美了,汉人高诱说过:“诱以为时人非不能也,盖惮相国,畏其势耳。”可悬赏一事也说明了著书者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察今》是一篇以立论为主的政论散文。作者紧紧围绕“察今”这个中心论点有议论有例证地组织文章,告诉人们要明察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因时而治法。全文共六个自然段,可分为两部分,前三个自然段为第一部分,后三个自然段为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旨在说明制定法令制度应该明察当今的社会实际情况,不能拘泥于古人成法。

在第一自然段中,作者并没有直接点出“察今”的论题,而是从反面立论,提出了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主张。文章开篇就用一个设问句——“上胡不法先王之法?”提出问题,然后直说“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为什么呢?因为从古到今,有人增补,有人删减。接着用一个反问句作结——“胡可得而法?”一个设问和一个反问,不仅一下子抓住了读者,而且使读者相信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是确切不移的。但是作者并没有停留在这一步。损益之后的先王之法不可效法,没有损益的先王之法是不是可以效法呢?结论是“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这里“虽”当“即使”讲,是一个假设性的关联词语,作者先假设“弗损益”这个事实,作出一个让步,然后得出结论,“犹若不可得而法”。这样就使读者思考,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并不决定于是否损益,哪又是因为什么呢?自然地引出下文。

作者: 尘世流沙 2020-11-4 11: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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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察今》原文译文赏析 zt

作者紧承第一自然段,在第二自然段说明了先王之法不可法的道理,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论点。

文章首先指出,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于当时的实际情况的。社会是发展变化的,当时的情况不可能随着法令制度一同传下来,所以用以治世的先王的成法在当今就不可效法。然后得出结论——“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接着作者又用一个设问句:先王为法的根据是什么呢?回答说:先王制定法令制度,是以人为根据的(实际上,阶级社会中法令制度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的),而当今制定法令制度的也是人。紧接着得出结论:审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审察当今就可以推知古代,从流传下来的先王之法和推知的古代社会情况也就自然地知道了古人为法的道理。因为古今为法治国的道理是一样的,人与我同是制定法令制度的人,所以要使法能适应时代的需要。这就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论点。然后作者又指出明晓事理、懂得事物发展规律的人是能够“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再用日常生活中三件推理正确的事实作例证,说明人们是能够察己知人、察今知古的。

上边两个自然段从理论上说明了时代在变化,所以必须审察当今社会实际情况,而不能拘泥于古法。在第三自然段中作者又用了一个寓言故事说明了不察今的害处,从反面论证察今的重要性。这则寓言包含着这样一个道理:当客观现实已经改变的时候,而人们却没有明察情况,结果就会招致失败。文章以讲故事的方式从反面向读者说明了察今的重要性,使文章显得生动活泼,说服力强。

总观第一部分:从反面立论,提出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提出“察今”的主张——用故事证明察今的重要。

察今就是明察当今时代的实际情况,以便吸取前人立法的经验改变先王之法,使之为当今时代服务。作者在第二部分就说明了时代在变化,与之相适应的法令制度就应该改变的道理。

第四自然段紧承上文,说明立法必须顺应时变。作者开始就辩证地说明立法和变化的重要性——无法则乱,弗变则悖;时代变化了,变法就是应该的事。再用大家熟知的医病一事作比喻,以病情比时代,以药物比法令;药以治病,法以治世;病变则药变,世变则法变。然后照应本段开头得出结论——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接着作者又举出传说中古代许多君主“其法皆不同”的事实,说明时势不同法就不同是古已有之的事情,所以察今而变法正是“法先王之所以为法”。最后又以良剑求断、良马求千里作比,说明古代圣贤对于先王之法的态度是希望能使法合乎时以成功名,而不是故意追求先王的成法。立法的目的就是治国。这就回应了前文“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用古已有之的事实充实了自己变法的根据,说明察今变法的目的,告诉人们办事要从实际出发,讲究效果,而不能只图求古。

不变法又有什么害处呢?作者在第五、第六两个自然段中又讲了两个故事,说明不变法就会失败,从反面证明变法的重要。

第一个故事是有名的《刻舟求剑》。这个故事说明了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人们的认识如果不随其变化就会使事情失败。然后指出以先王之法治国的人正如刻舟求剑的楚人一样,是断然不能成功的。故事讽刺了那些不能因时制宜的迂腐的人。

第二个故事是有名的《引婴投江》。其父善游、其子未必善游的道理人人都懂,那么古代圣贤的法令在古代虽然起过很好的作用,而时代变化了,在当今就未必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认为先王之法曾有过好效果而硬搬古法,就会象引婴投江一样可笑。故事嘲笑了拘泥古法的幼稚和荒唐。

总观第二部分:说明变法的重要——用喻证法从正面证明变法的重要——用例证法说明变法是古已有之的事,证明变法重要——用两个故事从反面证明变法的重要。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界,在韩非以前,人们往往是崇尚法先王的。韩非系统地论述了社会发展变化的观点,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主张,使人们的思想认识前进了一步。而与韩非几乎同一时代的《察今》的作者,也能提出“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反对泥古不化和墨守成法,强调变化和调查,这同样具有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因素,是积极的,进步的。

察今》原文译文赏析 zt

【原文】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感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译文】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宝剑从船上掉到水里,就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个记号,说:“这里是宝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就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船已经走了,但剑没有动,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他的国家,正和这个(故事)相同。时代已经变了,而法令制度不变,用这种方法治理国家,岂不太难了吗!

【原文】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楚国人治理国家,就有点象这种情况。

不可以直言,则过无道闻,而善无自至矣。

译文

(君王)不能够接受臣子的直谏就没有办法听到真实的情况,而贤人就不会来归顺

(他).

秦寇果至,戎主醉而卧于樽下,卒生缚而擒之

译文

秦军果然来了,戎主喝醉卧倒在地,(秦军)士兵将他绑住生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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