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兄弟争雁翻译
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刘元卿《应谐录》〕
〖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雁煮着吃好,鸿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请他分辨是非。社伯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
【注释】
1.燔(fán):烤。
2.讼(sòng):裁决。
3.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
4.援:拉。
5宜:适合。
6索;寻找,寻求。
「道理」
不要一味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其意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象猎雁而烹一样,不但有阶段性,而且还有时效性。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寓意〉
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一事无成。
争雁的文言文翻译 急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家鹅煮着吃好,鸿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老长辈那儿,请他分辨是非。老长辈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去找雁射击时,那雁早就飞到天边去了。
兄弟争雁翻译
明·刘元卿《兄弟争雁》白话释义:
从前,有个人看到一只大雁在空中飞翔,便拿起弓箭来打算把它射下来,并说:“射下来后就煮着吃。”他旁边的弟弟却说:“行动舒缓的雁应该煮着吃,善于飞翔的雁应该烤着吃。”
兄弟俩争吵不休,就一同到社伯那里去分辨是非曲直。社伯要他们将雁一分为二:一半煮,一半烤。但等到他们再去找雁时,雁已凌空高飞,无影无踪了。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明朝吉安府安福县西乡(今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弈编》被收入“四库全书”。
刘元卿出生于文风颇盛江西吉安府的安福县西乡(现属于萍乡市莲花县),从小发奋读书,隆庆四年(1570年)在江西乡试中夺魁,后来在他人的推荐下,带着向朝廷的上书和文卷参加会试,但因“五策伤时,忏张居正”,未获取录,还险遭杀身之祸。
隆庆六年(1572年)他创立复礼书院。万历二年(1574年)再次参加会试,又没有被取录,于是绝意功名,回到家乡,研究理学,收徒讲学。
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诏毁书院,全国大多数书院被迫停办,而刘元卿把复礼书院改名为“五谷神祠”,仍聚众讲学如故。
后来学禁解除,复礼书院又恢复原名,此后名声更大,“道日益隆,誉日益广”。复礼书院有严密的学规,且教育质量好,以致湖南、湖北等省的有志之士都不远千里来此求学,海内学者对刘元卿的学识非常钦佩,誉他为“泰山北斗”。
刘元卿还创办了识仁、中道、一德等书院,至此,他与当时省内名流吴康斋、邓潜谷、章本清齐名,被人们称为“江右四君子”。
随着知名度扩大,不少官员多次上书朝廷,推荐刘元卿,称刘元卿为“负迈俗之志节,蕴济世之经纶”。皇帝非常重视,授他为“国子博士”、“阶承德郎”衔,特别下旨叫刘元卿去京城做官。但刘元卿悉心讲学,不肯去做官。
后来皇帝又再次派员催他赴任,刘元卿再三推辞不掉,只好应召入京。不久,即升礼部主事。
在朝三年,他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封建王朝的举措,在《请举朝讲疏》、《节制贡吏疏》、《直陈御倭第一要务疏》中,阐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对于革除弊政、安定边陲、抵御外侮都是非常有利的。
可惜刘元卿的这些政治主张,得不到皇帝的采纳,于是他称病辞归,告老还乡。
翻译:
从前,有个人看见一只正在飞翔的大雁,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着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大雁适合煮着吃,飞翔的大雁适合烤着吃。”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社伯建议把大雁剖开,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 等到兄弟两个再次去射大雁时,大雁在空中早已远去。
【出处】《应谐录》
【作者】刘元卿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宜烹,翔雁宜燔。”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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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奕篇》被收入“四库全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兄弟争雁
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刘元卿《应谐录》〕
〖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雁煮着吃好,鸿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请他分辨是非。社伯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
【注释】
1. 燔(fán):烤。
2.讼(sòng):裁决。
3.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
4.援:拉。
5宜:适合。
6索;寻找,寻求。
「道理」
不要一味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其意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象猎雁而烹一样,不但有阶段性,而且还有时效性。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寓意〉
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一事无成。
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刘元卿《应谐录》〕
〖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雁煮着吃好,鸿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请他分辨是非。社伯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
〖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雁煮着吃好,鸿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请他分辨是非。社伯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