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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为相文言文翻译

寇准为相文言文翻译?

翻译:

寇准,字平仲,是华州下邽人。寇准年轻时才华出众,精通《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十九岁时中进士。太宗选拔人才,经常亲自到殿前长廊看望询问,年纪小的人经常不被录取。有人教寇准增报年龄,寇准回答说:“(寇准我)刚刚参加进士考试,怎么能欺骗君主呢?”后来(寇准)考中,被授予大理评事的官职,(先后)担任归州巴东县、大名府成安县的县令。每次到了交税赋服役的时候,(寇准)从没拿出官府征调的敕命文书,只根据乡亲的姓名张贴在县门口,百姓从没有敢误期的。寇准曾经在宫殿之中向皇帝启奏事项,他的话与皇帝的想法不符,皇帝很生气地站起来,寇准于是就拽住皇帝的衣服,让皇帝又坐下,等事情解决后才退下。因此皇帝奖赏他说:“我得到了寇准,就像文皇得到了魏徵一样。”

淳化二年春天,大旱,太宗请亲近的大臣询问时政失误的地方(在哪里),大家都用是天命来回答。寇准回答说:“《尚书•洪范》里说,天和人的关系,相互应和就像影子和回声,发生大旱就是验证,大概是刑罚有不公平的地方。”太宗很生气,起身回到宫中。过了一会儿,(太宗)召寇准询问刑罚不公平的情况,寇准说:“希望把二府的官员召来,我就说。”皇上下令召二府的官员来,寇准就说:“不久前祖吉和王淮都触犯法律接受贿赂,祖吉受贿较少却被杀头,王淮因为是参政王沔的弟弟,偷盗国家钱财上千万,只受杖刑,仍官复原职,这不是不公平是什么?”太宗拿这件事问王沔,王沔叩头谢罪,于是皇上严厉批评了王沔,并且知道寇准可用。当即任命寇准为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任同知院事。

至道元年,(寇准)又担任给事中。这时候太宗在位已经很久了,冯拯等上奏请求立储君,皇帝非常生气,将他们贬斥到岭南,朝廷内外再没有敢说这件事的人。寇准刚刚从青州被诏令回来,进入宫殿拜见皇帝,皇帝的脚受伤严重,自己提起衣服给寇准看,并且说:“爱卿为什么来这么迟呢?”寇准回答说:“臣没有得到诏令是不能回到京城的。” 皇帝说:“我的儿子中哪一个可以把国家交给他?”寇准说:“陛下为了国家选择君主,询问嫔妃和宦官是不可以的;询问亲近的大臣是不可以的;希望陛下选择能符合天下百姓意愿的人。”皇帝低头思考很久,屏退身边的侍从说:“襄王可以吗?”寇准说:“没有比父亲更了解儿子的了,您既然考虑到他可以,希望马上决定下来。”皇帝于是让襄王担任开封府尹,改封他为寿王,册立他做皇太子。(太子)从宗庙拜谒回来,京师的百姓拥挤在道路旁边欢呼雀跃说:“(这是)少年天子啊。”皇帝听说了之后就不高兴了,召来寇准对他说:“人心很快归属太子,想把我放置在什么地方啊?”寇准拜了两拜恭贺皇帝说:“这是国家的福气啊。”皇帝把这些话告诉后宫的嫔妃,妃子们都前往祝贺。皇帝后来又出来,在宫殿和寇准喝酒,大醉才结束。

翻译这段文言文

张珪字公端,张弘范之子。年少时能挽强弓,百发百中。有一次,与其父打猎于林中,遇猛虎。珪抽箭往前,虎如人一样站起来扑向张珪,珪一箭射穿虎喉,全军无不为之欢腾,其勇敢如此。至元十六年(1279),弘范平定广东海南,宋礼部侍郎邓光荐赴水自尽,弘范救起并以礼相待,命珪以光荐为师。光荐给珪一书,名《相业》,对他说:“熟读此书,后必有用。”元军北还,经江淮,命珪摄管军万户,这时年十六岁。

十七年,拜珪为昭勇大将军、管军万户,有实权,佩其父虎符,治理所统辖的元军,镇守建康(南京)。不久,其父弘范卒,丧事办完后,世祖召见张珪,亲加抚慰。珪奏称:“臣年幼肩此军务重任,诚恐能力不足。聂祯随我祖父、父亲久经征战,希望任命他为臣之辅佐。”世祖称赞道“:求老成者来辅佐自己,一般年青人还想不到这点。”至元十九年,太平、宣城、徽州群盗竞起,行省传令张珪出兵讨伐,其士卒为贼所败,有士卒杀民家牲畜并殴伤其主人。珪宣称:“这就是我军打败仗的原因。”斩杀这些抢掠百姓的士卒,严肃军纪,诸盗悉平。

至元二十九年(1292),张珪回到朝廷。当时朝廷认为天下大局已定,行枢密院可以撤销,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张王宣也这样说。枢密副使暗问珪有何意见,珪说:“见皇上当陈述我的看法。”一日皇帝召问,珪回答说“:即使行院可撤销,也不应由张王宣出面提出。”结果不仅未撤,而且任命张珪为枢密副使。太傅月儿鲁那演对皇帝说:“珪年纪尚轻,姑且任为佥书,果可大用,日后再任命为枢密副使不迟。”皇帝说:“不然,他家祖孙三代为我朝灭金灭宋,誓死效力,还要吝惜此枢密副使之一官职么!”拜珪为镇国上将军,江淮行枢密副使。

成宗即位,废行枢密院。大德三年(1299),遣使巡行天下,珪奉命巡行川陕,访问民间疾苦,赈恤孤贫,罢黜冗官贪吏。还京后升为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换为文官阶中奉大夫,又转任浙西肃政廉访使。在任此职期间,弹劾罢免郡县地方长官以下三十余人,府史胥徒数百人,没收赃款巨万。珪得悉盐司奸诈图利的事,打算揭发。此事涉及行省,有人为之不安,极力中伤张珪,同时贿赂皇帝近臣,妄言张珪以巫术制人,并阻碍盐法的施行。成宗遣官员共同审理此案,结果查出了行省大小官吏及盐官欺下罔上的许多罪状,对他们均按律治罪。帝召珪回京,拜为佥枢密院事,辞不受命。又拜为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详细论述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及灾异发生的原因,其内容包括: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裁减不必要的官员,节制浪费,遵行祖宗的成法,共数百言。他还弹劾一些大官的不法行为,以及迷惑皇帝的左右小人。他的这些奏章都被扣压,不上报皇帝,珪因而称病辞官归家。许久之后,拜为陕西行台中丞,而他辞不赴任。

武宗即位,召拜张珪为太子谕德,几天后又相继拜为宾客、詹事,均辞不就任。朝廷设立尚书省,全国上下议论纷纷。中丞之位久已空缺,正考虑适当人选。当时仁宗为太子,他提出:“要想得到一位才德兼备的中丞,非张珪莫属。”于是当即拜珪为中丞。至大四年(1311),武宗崩,仁宗即位,召张珪入宫面谕“:朕本想赐卿宝玉,但这不是卿所希望的东西。”说毕,用手巾擦擦额上的汗,然后将汗巾送到珪怀中言道:“朕的汗水在哪里,朕的心也就在哪里。”

皇庆元年(1312),拜珪为荣禄大夫、枢密副使。徽政院使失列门奏请将洪城军隶属于兴圣宫,而由他自己统领。此事以皇帝的名义发文给枢密院,枢密院官员惧怕失列门的权势,只得承命照办,而张珪坚决不同意,致使此事未能实现。皇庆二年拜为中书平章政事。教坊使曹咬住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张珪认为“让乐师为礼部尚书,对后人将如何交代”,极力劝阻了。皇太后任命右丞相铁木迭儿为太师,万户别薛为参知行省政事。张珪奏道:“太师必须能经邦治国,而铁木迭儿不是这样的人才;别薛无功,不可为外省长官。”珪随皇帝出居庸关,一天失列门传皇太后懿旨,谴责张珪反对任铁木迭儿为太师、别薛为参知行省政事,还对他施以杖刑。珪受伤甚重,被抬回京师,第二天就离开了京都。珪之子景元掌管皇帝符印,平时一天也未离开宿卫,这时因父病重,立即告假回家。仁宗大惊,问其原因,景元只是顿首哭泣,不敢讲明实情,仁宗忧郁好久,遣参议中书省事换住去赐张珪酒宴,并拜为大司徒。珪托病推辞,居家调养。后因母亲去世,在墓旁守丧三年。至治二年(1322),英宗召珪于易水,对他说“:卿为四朝老臣,朕想请你执掌朝政。”珪辞谢返乡,帝命侍臣设酒宴饯行。丞相拜住问珪:“作为宰相,首先应干什么?”珪回答说:“莫先于纠正君王的过失,莫急于广开言路。”这年冬,起任珪为集贤大学士。在此之前,铁木迭儿复为丞相,为报私怨而杀平章萧拜住、御史中丞杨朵儿只、上都留守贺伯颜,弄得大小官员惶恐不安,不能自保。这时发生地震飓风,皇帝命廷臣商议消灾的办法,张珪直言不讳地说:“消灾,当追究灾异发生的原因。昔汉代杀孝妇,以致三年不雨;萧、杨、贺冤死,难道不是导致灾祸发生吗?死者固然不可复生,但公正的评论却可使沉冤昭雪,切不可使朝廷失去公正评论。”英宗拜珪为中书平章政事,命侍宴于万寿山。

至治三年八月,御史大夫铁失谋反,刺杀英宗,夜入京城,夺中书省符印。珪密奏朝廷“:贼党罪不可逃。”铁失等皆处死刑,唯独要把铁木迭儿之子治书侍御史锁南流放,珪抗争道“:按照法律,强盗不分首恶胁从,凡掘墓伤尸者,均应处死。锁南随从铁失杀害皇上,且砍断丞相拜住胳臂,还让他活着吗?”终于治锁南死罪。仁宗的灵位牌被盗,当时参知政事马剌正兼领太常礼仪使,却拟升为左丞。珪上书说:“以参政升左丞可算为循序迁升,然而太常管宗庙不谨严,以致神位被盗,应当治罪,为何反而升官,这样怎能答谢仁宗在天之灵?”于是,迁升马剌的诏令停止下达。

泰定元年(1324)六月,泰定帝到上都。此前,帝为灾异事,诏令百官商议办法。珪与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院、集贤院等各衙官员,详细讨论了当前政务之得失,与左右司员外郎宋文瓒至上都陈奏,其奏议如下:

“国之安危,在于相得其人。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王景则治,后用李林甫、杨国忠,天下骚动,几致亡国。虽赖郭子仪诸将效忠竭力,恢复江山,然从此以后藩镇专横跋扈,纪纲不振,实由李林甫之流忌害忠良,布置奸党,蒙蔽圣听,保禄养祸所致,真死有余辜。我朝前宰相铁木迭儿,奸狡巨猾,老谋深算,阴谋丛出。其专政十年内,凡宗戚有忤他意者,巧言离间,阴谋中伤,忠直之士被诛杀流窜者不知多少人。当其贪赃枉法之罪恶败露之时,又谄媚权奸失列门及为皇上宠爱的也里失班之徒,苟全其性命,且不久又任太子太师。仁宗升天后,他又得到英宗宠信,再任中书令,与失列门等相互勾结为奸,诬杀萧、杨等以报私怨。幸失列门之党徒被诛,而铁木迭儿又摇身一变,竟邀功请赏,获得信任,其诸子分布于宿卫,掌显要之职,欺上蒙下,杜绝言路,卖官鬻爵,作威作福,一令发出,上下恐惧不安,稍有不附和于他,大祸立至。其权势日炽,中外寒心。因此一时群邪并进,如逆贼铁失之徒,名为义子,实为腹心。忠良之士逃避不迭,或坐以待捕。先皇帝已察其奸恶,夺其官爵,没其家产,但终因未做严厉处置,留下遗患,以致他敢于刺杀皇帝。其子锁南,参与逆谋,罪恶昭彰,虽开棺戮其尸,灭其家族,还不足以抵其罪。但如今却交还其所收家产,诸子尚在京师,攀附权贵,再入宿卫。世祖时,阿合马贪残之罪败露,人虽死但仍宣判其罪,何况如铁木迭儿这样的奸恶。臣等认为:应遵循祖宗法制,仍没收铁木迭儿家产,将其子孙流放于外郡,以昭示惩此国家之大恶大奸。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其所以如此,是要明纲常伦理,别上下之分。铁失之流结党谋反,皇帝丞相均遭毒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皆不忍闻。近奉朝旨‘:铁失之徒既然伏罪,诸王按梯不花、孛罗、月鲁铁木儿、曲吕不花、兀鲁思不花,亦已流放。逆党胁从众多,怎可尽诛。关于这件事,以后不必追问了。’臣等认为,按古法,凡官吏谋叛,均应杀无赦。我圣朝立法,强盗劫杀百姓,同案犯无论首恶胁从,一并治罪,何况杀君谋反之党,天地不容,应该诛杀按梯不花之徒,以安民心。

“《书》曰:‘只有君王能作福,只有君王能作威。’臣子不能作威作福,若有作威作福者,必有害于家,有危于国。生杀予夺之权操于天子,臣下不得盗用。辽王脱脱,居宗室之首位,镇守辽东,其任不轻,然当国家不幸,有非常变故之时,非但不能讨贼,反而期望赦免,为报仇泄忿,杀亲王妃主百余人,瓜分羊马畜产。如此残害骨肉,盗窃君主权力,闻者莫不切齿。如今不仅不问罪,而且厚赐放还,让他仍守其爵土。臣恐国家纪纲,从此不振,如有效尤,将何以对付?且辽东地广,素为重镇,若彼脱脱久居,彼更将肆无忌惮,何况令死者含冤九泉,有伤天地和祥之气。臣等以为:我历朝法典规定,如赦免了杀人犯,其罪不可原谅。对于脱脱,应削夺其爵土,放到别处去,以显扬皇上之威严。

“刑以惩恶,国有常法。武备卿即烈、前太尉不花,我历代皇帝待他们至厚,均至高位。但他们不思报恩,专务奸欺,诈称奉旨,令鹰师强收郑国宝妻古哈,贪其家人畜产,自恃权贵,谁敢将他奈何。刑部衙门审讯,如实供认,结果仍原谅其罪行。在皇帝宫阙之下,尚敢肆行无忌,远在外郡者,是什么事也会干得出来的。京师为天下之根本所在,纵恶如此,将何以为政?古人有言,一妇含冤,三年不雨,由此看来,以上诸事确非寻常政务。臣等以为:宜将即烈、不花交付刑部衙门收审。

“官府收买宝物,世祖时不知有其事,自成宗以后,始有此弊。分珠寸石,价值数万,所付巨款,都是百姓膏血,而且是用鞭子棍棒强行搜括来的,挥霍无度,民怨沸腾,监察官员也交口阻止。以国家有用之宝钞,买此不济饥寒之物,大抵都非官府所需,而是一些达官权贵,假借呈献、回赐之名,将国家财钱私下瓜分。如沙不丁之徒就是这样,其败露事迹,有案可查。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为之欢欣。臣等近闻中书省仍奏请朝廷支付自成宗以来收买珠宝而未付价之款四十余万锭,比原来价值高出数倍。其中三十余万锭系应支付给市舶番货多年来所欠之款。如今国家每年所征金银,总计不过十一万锭,上述四十余万锭,相当于四年全国所征之金银。如今因国家经费不足,急于向民间征派。臣等以为:番舶之货,应用为国用,以减轻人民负担,所欠之价款,等国家财政充足后再说。

“太庙中的君王牌位,是祖宗神灵之所在。国家以孝治天下,四时祭祀,成为重典。近来仁宗皇帝、皇后的金质灵牌被盗,至今尚未破案。这样非常之事,捕盗官兵却不受惩罚。臣等认为:百姓被盗,应捕官兵,尚有三限不获之罪;监察官吏和主管官员,若失官物,也有失于检点之罪。今帝后灵牌被盗,应治太常之罪,对于他们的属吏请予赦免。

“国家财赋,皆出于民,官府应量入为出。近来建立西山寺,损军害民,费财以亿万计。所用刺绣旗幡,系逼迫江浙郡县男女数年赶制而成,人民怨声载道。近虽已有明诏罢去,但仍闻奸人乘机奏请恢复,谣言四起,群情惊骇。臣等以为:仍须遵行前诏,取信于民,凡建造、刺绣等事,不是日常所需者,一概罢除。

“人有冤情,必当昭雪,事有曲直,尤当明辨。平章政事萧拜住、中丞杨朵儿只等,横遭铁木迭儿诬陷,没收其家产以分赐别人,闻者叹息。近奉明诏,归还原来财产。子孙奉祀的家庙修理草草完工,还未及安顿,却又以其家财仍赐予原来那些人,只给予物主少数钱,实与再度没收无异。臣等以为:应如前诏,将家财归还原主,只给那些受赐者适当的赏钱,则必人无怨言。

“国家以德治天下,以刑防奸邪。若刑罚不立,犯上作乱之人日多,虽有智士能人,亦不能禁止。近来也先铁木儿之徒,遇朱太医妻女,强行与之奸宿馆所。被揭发后,有关衙门以他们正扈从皇帝至上都为辞,不加追究。宫阙之下竟如此肆无忌惮,京师百姓又惊又愤。像这样京师何能为四方榜样?臣等认为:应遵行世祖成法,令有关衙门将也先铁木儿之徒,以强奸罪审判处治。臣等还以为:天下被囚禁的犯人中,难免有受冤屈者,方今盛夏之时,应命省台选官去逐一审查,重刑正法,轻者开导,疑案则评审上报。边镇利病,宜命行省、行台查究,兴利除害。广东、海南守边士卒,病者给粥给药,为国捐躯者,每人给钞二十五贯,责令所在官府及同乡将其尸骨送回家乡。

“每年各地岁贡有一定的制度。广州东莞县大步海及惠州珠池,自大德元年(1297),在奸民刘进、程连花言巧语蒙骗下,分派..户七百余家采珠,由官府给粮,三年一采,仅获小珠五两六两,而入水为虫鱼伤死者甚多,于是罢珠户为民户。其后同知广州路事塔塔儿等,又怂恿失列门创设提举司监采,廉访司极称此举扰民,复罢提举司,仍由各地官府监采。不久,内正少卿魏暗都剌假传圣旨,驰令广州督采,费财疲民。臣等建议:若非原来规定,请一概停止,遣民归家。

“善良者死于非命,国法当为昭雪,铁失杀帝谋反,学士不花、指挥不颜忽里、院使秃古思,皆无罪而被处死,至今未受表彰及追赠官爵;铁木迭儿专权之时,御史徐元素及贾秃坚不花之属,惨遭杀害,其冤屈均未为之申辩昭雪。臣等以为:对死者应追赠官爵,对其子孙加以优待,且命刑部及监察御史调查其他受冤屈者,如实上报。

“政出多门,自古以来都是要防备的,如今朝廷内外增设官署,官多俸多。本一介平民,突然成为官吏,这样的事日益加多,军民俱受其害。治国首先在于安民,安民的办法,最紧要的是节省不必要的开支,裁汰多余的官员。世祖设官分职,俱有定制。自至元三十年(1293)以后,官员的迁升,官衙的创设,越来越多,虽曾奉旨审查,该减则减,该降则降,然侍卫各私设官署,攀附权贵以保俸禄,圣上旨令无端中止不行。至英宗时决心裁撤崇祥院、寿福院所属之十三署,徽政院断事官及江淮财赋机构六十余署。不幸英宗被害,其他地方和部门未能按诏令裁撤减员。近又奉诏:一切均遵行世祖成法,若虚文敷衍,延误岁月,必无实效,有违圣旨。臣等建议:应明令朝廷内外军民,凡添增官员不合世祖规定者,及至元三十年以后迁升增加的冗员,自诏书送到之日起,一律裁并罢除;近侍之臣不得巧言奏免,不该升迁者不得随便升迁。历朝斡耳朵(行宫)所设之长秋、承徽、长宁寺及边镇屯守机构及其官员,当另行议处。

“自古圣君,只要全心全意致力于国事,便可感动天地鬼神,最初未曾求福于僧道,因为这样会有害于人民和国家。以至元三十年为例,打醮拜佛的事只有一百零二起;大德七年(1303),再设功德使司,打醮拜佛达五百余次,今年又有增加,明年又援为例,共计已增至四倍以上。僧徒买通皇宫卫侍,举行佛事、算卦,欺蒙皇上,奏请增修庙宇,施舍财物,他们还自称侍奉、传奉,官府不敢过问,且争先向他们供给一切。佛教以清净为本,不追求世间财物,而僧徒贪图利益,自违教义,每办一件佛事,所费金银钞币不可数计,为此每年花费钞数千万锭,比至元时期增加数倍。凡所供之物,僧徒悉为己有,所施舍的钱钞,均为民脂民膏。而这些僧徒纵其所欲,用以畜养妻子,行为不正,亵渎天神,如何求福?近年来佛事日繁,而历朝皇帝在位不久,以致灾祸连年,求佛不灵于此可见。臣等以为:应罢除功德使司,凡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历朝忌日打醮求佛的事,除宣政院主持者外,其余一概减免;皇帝侍卫之臣,不得巧言奏请,妄增名目,若有特奉、传奉,随中书省奏准后施行。

“古今帝王治国理财,首先要讲求节用。侈用则必有损财政,财政损则必有害于民;国用不足则必多向人民征派,如盐课增价之类,皆为害民的措施。近年来许多游手好闲之徒,任意投身于京师警卫,有当宦官的,有做纺织刺绣的,有做太医的,有做阴阳先生的,不可胜数。一人投身于官府,全家免除徭役。这些人一年所花费的财物,向数十户征收的赋税还不足以供给,可见其耗国财损民利之甚。臣等建议:宫廷宿卫所养的女婢,应按照世祖时所规定的人数,多余的全数裁汰。

“阔端赤牧养马驼,每年有规定,其分布于郡县亦各有定数。但宫廷宿卫近侍委交养马官役使百姓放牧,这帮人无所拘束,强占百姓房屋,令百姓供饮食,还残伤桑果,私卖饲料,以致瘠损马驼。大德中始责令州县正官监视,盖暖棚,建马槽饲养。至治初又散于民间畜养,其害如前。监察御史及河间路守臣多次报告下情。臣等认为:应实行大德年间的设槽饲养之制,仍令州县正官监视,拘束宿卫所属之养马官,成为定制。

“兴兵打仗,不是好事,特别是擅开边衅,非国之福;蛮夷无知,缺乏圣王教化,得之无益,失之无损。至治三年(1323),参卜郎为盗,其初不过是劫杀使臣,夺其财物而已,朝廷派大军征讨,为期整整一年,伤亡士卒,耗费资粮。臣等认为: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最好令宣政院一面督促守将严防边关,一面遣使招抚,裁减多余士兵,明令边吏守御疆土,勿生事端,如此则蛮夷必然臣服。

“天下官田的每年收入,用以赡养宫廷卫士,边关戍卒。但自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后,历朝皇帝将官田分赐给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太监、寺观等,令中书省将自南方海运而来的粮食供赡养卫士戍卒之用,耗费国家储备。受赐田产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这些征收租税的人称为催甲斗级,他们巧立名目向人民搜括;还差人向州县索取每月的俸禄,而自己应交纳而未交纳的国赋,不肯交纳,变卖归己,官府无不愤慨,农民被迫逃亡。臣等建议:诸王、公主、驸马、寺观等,均按照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等三寺所行的制度,将田地收入交付政府归仓,由官府计月折钞作为俸禄支给,其余由地方政府送交省部,输送于大都。所赐百官及太监的田地,一律还官,定为法令,永远执行。

“国家经费皆取于民。世祖时,淮北内地只纳丁税,铁木迭儿为相,专务搜括,遣使丈量两淮、河南田地,重定赋税。又将两淮、荆襄的沙石地作为熟田征收赋税。致使农民逃亡。臣等认为:应按旧制只征丁税,其勘察田亩而重定的税粮,以及沙石田地的税粮,一律取消。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均服劳役,土地买卖,随土地征发劳役。铁木迭儿为相,受江南诸寺的贿赂,奏请令僧人买民田者,不服里正等职役,流毒至今。臣等建议:除历朝所赐僧寺田产及亡宋旧业按旧制不征外,其他僧道所买民田及民间所施各产业,一律征派劳役,定为法令。

“僧道出家,别妻离子,是想超出红尘,所以受国家优待,不派劳役。出家僧道本应净绝凡俗之欲,一心诵经祝寿。但近年来,僧道往往娶妻养子,无异常人,至于像蔡道泰、班讲主之徒,纵欲伤人,败坏风教,冒犯刑法者,不可胜数,让他们掌管祭祀大典,岂不亵渎神灵!臣等认为:僧道凡娶妻育子者,均按律治罪,并令还俗为民。

“赏功劝善,君王之大权,岂能轻易与人。世祖在位三十五年,左右之臣虽甚受宠爱,但未闻有一人无功而给赏者。近年来赏赐泛滥,是因为近侍之人,乘皇上喜悦之时,或诈称贫困,或说要嫁女娶妇,或以物呈献,全无寸功善行,一个个都奏请赏赐,拥有国家金银珠玉及没收的奴婢、牲畜、田产。像这样无功而受赏,又何能激励那些真正为国效力为民行善的人,既损国家财力,又开侥幸之门。臣等认为:非有明显的功勋劳绩的人,不宜赏赐,请定为法令。

“总之,臣等提出的:杀君谋反之贼未讨,奸恶未除,忠君忧国之士未得到昭雪,冤案未加审理,政令不信,赏罚不公,赋役不均,财用不节,民怨神怒,皆足以伤和祥之气,望陛下裁择,以答谢天意,消灭灾祸。”

以上这些建议,泰定帝不加采纳,张珪又上书说:“臣闻日蚀应修德,月蚀应修刑,回报上天应求实在,不求表面,要以行为而不是以言论来感动人民。因刑政失平,故上天示警。望陛下明察,准允臣等建议,请求全部施行。”泰定帝始终不肯听从。

不久,张珪病重,只能由别人搀扶行走。皇上诏令常见免行跪拜礼,赐小车乘坐至殿门下。帝开经筵,令左丞相与珪主持其事。珪荐举翰林学士吴澄等人为顾问。从此以后,珪虽极力辞去职位,但还是封为蔡国公,主持经筵事,赐蔡国公印。泰定二年(1325)夏,获准暂归故里。

泰定三年,皇上遣使召见张珪。珪奉召至朝廷,帝问:“卿来时民间情形如何?”珪回答说:“臣年老,宾客不多,离家很远的情形不能了解,真定、保定、河间是臣的故乡,这些地方民间饥荒严重,朝廷虽赈以金帛,但受惠者仅十之五六,望陛下垂怜。”帝为之忧伤,令官府完全赈济。拜珪为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为蔡国公,主持经筵如故。帝知其真正有病,令在西山调养,接着又准予还家。

不久,召珪商议中书省事,珪因病不能奉召。泰定四年(1327)十二月逝世,遗嘱家人奉还蔡国公印。珪曾自号“澹庵”。有子六人。

今天看到一个评论,对文言的精选,在古时候的纸短墨缺乏,可惜在物具而成。这句话所迷惑了吗!原来夫人的存在于天地啊,毛没有御寒,指甲不敌野兽,是一群居住在一起生活,以互相帮助扶持。情的想表,语言产生了;要记住事情的,草绳子结下了。到鸟的足迹代替绳子,文章开始焕发。夸藻敷彩,文渐渐胜过实质。由粗到精,从简单到丰富,本创造的一般规律。又茹毛饮血,他想起了朴;殷物明文,他的感情就深。难怪前的约后的广泛的。

兴诗抒发情怀,心的欲望啊,抑制而不能。只有那些想生而准备,他有削足就到鞋?如果古代人的好文章啊,虽然连篇累犊,不能阻止这一天连缀千文,汗牛充栋。所以现在得到书籍浩漫,文章没有边际的。那怎么珍惜在物用而羞于让笔吗!所以我要对文字的精炼的,没有别的,骑着大象形状的妙利,集人杰的智慧是的。

希望能帮到你

文言文《曹参为相》全文翻译

文言文《曹参为相》全文翻译:

平阳侯曹参,沛县人。秦朝时曹参做沛县的狱掾,萧何做主吏。

孝惠帝元年,改命曹参为齐国丞相。曹参做齐国丞相时,齐国有七十座城邑。当时天下刚刚平定,悼惠王年纪很轻,曹参把老年人、读书人都召来,询问安抚百姓的办法。但齐国原有的那些读书人数以百计,众说纷纭,曹参不知如何决定。他听说胶西有位盖(gě)公,精研黄老学说,就派人带着厚礼把他请来。见到盖公后,盖公对曹参说,治理国家的办法贵在清净无为,让百姓们自行安定。以此类推,把这方面的道理都讲了。曹参于是让出自己办公的正厅,让盖公住在那里。曹参治理国家的要领就是采用黄老的学说,所以他当齐国丞相九年,齐国安定,人们大大地称赞他是贤明的丞相。

汉惠帝二年,萧何去世。曹参听到这个消息,就告诉他的门客赶快整理行装,说:“我将要入朝当相国去了。”过了不久,朝廷派来的人果然来召曹参。曹参离开时,嘱咐后任齐国丞相说:“把齐国的狱市拜托给你,要慎重对待它,不要轻易干涉。”后任丞相说:“治理国家没有比这件事更重要的吗?”曹参说:“不是这样。狱市,是善恶并容的,如果您严加干涉,坏人在哪里容身呢?我因此把这件事摆在前面。”

曹参起初卑贱的时候,跟萧何关系很好;等到各自做了将军、相国,便有了隔阂。到萧何临终时,(萧何向孝惠皇帝)推荐的贤臣只有曹参。曹参接替萧何做了汉朝的相国,做事情没有任何变更,一概遵循萧何制定的法度。

(曹参)从各郡和诸侯国中挑选一些质朴而不善文辞的厚道人,立即召来任命为丞相的属官。对官吏中那些言语文字苛求细微末节,想一味追求声誉的人,就斥退撵走他们。曹参自己整天痛饮美酒。卿大夫以下的官吏和宾客们见曹参不理政事,上门来的人都想以言相劝。可是这些人一到,曹参就立即拿美酒给他们喝,过了一会儿,有的人想说些什么,曹参又让他们喝酒,直到喝醉后离去,始终没能够开口劝谏,如此习以为常。相国住宅的后园靠近官吏的房舍,官吏的房舍里整天饮酒歌唱,大呼小叫。曹参的随从官员们很厌恶这件事,但对此也无可奈何,于是就请曹参到后园中游玩,一起听到了那些官吏们醉酒高歌、狂呼乱叫的声音,随从官员们希望相国把他们召来加以制止。曹参反而叫人取酒陈设座席痛饮起来,并且也高歌呼叫,与那些官吏们相应和。曹参见别人有细小的过失,总是隐瞒遮盖,因此相府中平安无事。

曹参的儿子曹窋做中大夫。汉惠帝埋怨曹相国不理政事,觉得相国是否认为自己年纪轻,于是对曹窋说:“你回家后,试着私下随便问问你父亲说:‘高帝刚刚永别了群臣,皇上又很年轻,您身为相国,整天喝酒,遇事也不向皇上请示报告,根据什么考虑国家大事呢?’但这些话不要说是我告诉你的。”曹窋假日休息时回家,闲暇时陪着父亲,把惠帝的意思变成自己的话规劝曹参。曹参听了大怒,打了曹窋二百板子,说:“快点儿进宫侍奉皇上去,国家大事不是你应该说的。”到上朝的时候,惠帝责备曹参说:“为什么要惩治曹窋?上次是我让他规劝您的。”曹参脱帽谢罪说:“请陛下自己仔细考虑一下,在圣明英武上,您和高帝相比谁更强?”惠帝说:“我怎么敢跟先帝相比呢!”曹参说:“陛下看我和萧何相比谁更贤能?”惠帝说:“您好像不如萧何。”曹参说:“陛下说的这番话很对。高帝与萧何平定了天下,法令已经明确,如今陛下垂衣拱手而治,我等谨守各自的职责,遵循原有的法度而不随意更改,不就行了吗?”惠帝说:“好。您休息休息吧!”

曹参做汉朝相国,前后有三年时间。他死了以后,被谥为懿侯。

文言文翻译 宋王谓相唐鞅曰:“

一、译文

宋王对宰相唐鞅说:“我杀过的人非常之多,但是群臣越来越不害怕我,原因是什么呢?”唐 鞅回答说:“大王您所降罪的人,都是不好的人。降罪给不好的人,所以好的人就不害怕您。大王要是想让群臣都害怕您,不如不分好坏而杀之,那么这样群臣就害怕了。”没过多久,宋君杀了唐鞅。唐鞅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二、原文

宋王谓其相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 鞅对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 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居无几何,宋君杀唐鞅。唐 鞅之对也,不若无对。

三、出处

《吕氏春秋》中的《审应览》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重要的巨著,公元前239年左右完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的前夕。其书“基本上以道家为宗,取各家之长而弃其短,所以能成一家之言  。”是秦汉道家的代表作之一  。

吕不韦是秦国一代名相,任职于战国末年。吕因散尽家财帮助在赵国为人质的嬴异人立嫡有大功劳,在异人继位为秦庄襄王后,被任用为秦国丞相。

二、作品赏析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三、作者简介

吕不韦(公元前290-公元前235),阳翟(今河南省禹县)人。为秦王政的相国,是当时较为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门下有食客三千人。吕不韦使他们各抒所闻,共著成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万言,号日《吕氏春秋》,又称《吕览》。

《汉书·艺文志》列为杂家。《吕氏春秋》文章大多,篇幅不长,但自成体系,组织严密,思想深刻,说理生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应览

原文:

宋王谓其相唐鞅“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 鞅对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 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居无几何,宋君杀唐鞅。唐 鞅之对也,不若无对。

翻译:

宋王对宰相唐鞅说:“我杀过的人非常之多,但是群臣越来越不害怕我,原因是什么呢?”唐 鞅回答说:“大王您所降罪的人,都是不好的人。降罪给不好的人,所以好的人就不害怕您。大王要是想让群臣都害怕您,不如不分好坏而杀之,那么这样群臣就害怕了。”没过多久,宋君杀了唐鞅。唐鞅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宋王 是 残暴好杀;乐于采纳意见

老唐 是 作茧自缚 搬石砸脚 自作自受

言论是否永远无罪──唐鞅招杀

宋康王问相国唐鞅:“我杀的人已经够多了,但是臣民还是不怕我,这是为什

么?”唐鞅说:“主公杀的人,都是有罪的人。只杀有罪的人,没罪的人当然不必

害怕。主公想让臣民害怕,就要不管有罪没罪,时不时地滥杀无辜。那样臣民就会

人人自危,对主公非常害怕了。”康王觉得有理。过了不久,就把唐鞅杀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寓言。虽然我一向对“昏君有过,奸臣有罪”

的论调很不满意,认为奸臣大抵是替暴君背黑锅。但在这篇寓言中,我认为唐鞅确

实比宋康王可恨得多,完全是死有余辜。

可以设想,此前宋康王也曾问过唐鞅:“为什么我对臣民这么宽厚仁慈,他们

却不爱戴我呢?”唐鞅一定是像一千多年后意大利的马基亚维利那样说:“主公,

做君王的不该要臣民爱戴,而该要臣民害怕。你对有罪的人总是重罪轻罚,他们当

然就肆无忌惮啦。只有重其轻罪,主公才会有足够的威严。”于是宋王就开始轻罪

重罚。不料轻罪重罚的效果不佳,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问。

这里面也隐含着一个悖论。宋康王杀唐鞅,究竟是因为唐鞅无罪还是有罪?唐

鞅一定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宋康王相信了他的话,把他当做无罪的人来开刀。但

从我的角度来看,他的被杀是因为有罪,并且是不可赦的重罪:教人为恶,尤其是

教唆握有生杀大权的帝王为恶。

所以,我从不简单地认为一切言论都无罪。“言论自由”和“言论无罪”,是

正义者针对暴君动辄对批评暴政的人以言论治罪,而提出的主张。但是从这个寓言

可以看出,正义者未免过于天真。他们以为真理可以越辩越明,真理终将战胜谬论,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只要真正的言论自由实现了,那么邪恶的言论必定不能战胜正

义的言论。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正义的言论,在逻辑层面上固然更为雄辩,但问

题在于,一切邪恶的言论决不仅仅停留在逻辑层面上与正义者进行智慧的较量。所

有邪恶的思想家都是为世俗权力辩护的,所以邪恶的言论必然会借助世俗权力的暴

力,以救济其逻辑力量的先天不足。在历史的正义法庭面前,单独的邪恶言论和单

独的世俗权力固然都无法凭其自身的力量战胜真理;然而在现实的实际较量中,邪

恶言论一旦与世俗权力勾结(而两者必然要勾结),力量对比就发生了逆转,真理

在每一个相对的短时段内就往往落败。而正义者由于坚信真理是自足的,必然不会

借助世俗权力──另外,正义的力量一旦与世俗权力结合,就会迅速变质为非正义

的力量。

这就是人类历史的悲壮之处:正义永远在野,而邪恶永远在朝。在每一个短时

段内,邪恶总是胜利。从每一个短时段来看,邪恶战胜正义就是历史的基本主题,

这也正是世俗权力永远相信暴力的原因。在每一个短时段内,暴君及其帮凶总是自

鸣得意地认为正义的力量不堪一击──而从表象上看确实如此。观察能力仅及于历

史短期表象的大部分人民,也同样认为正义的力量不堪一击,所以他们明哲保身地

不向正义者伸出援助之手,而是冷漠而麻木地听任正义的力量被邪恶的势力扑灭。

人民渴望正义,然而他们悲观地认为正义无法在人间实现,所以他们惟有寄望于虚

幻的天国和来世。

但我决不这样看。我认为每个时代的正义力量固然相对地弱于邪恶势力,但由

于同一时代的邪恶势力内部,永远在互相利用而不可能真正联合(康王杀唐鞅即是

一例),因此邪恶势力与邪恶势力之间在精神上的对立,甚至超过他们与正义者之

间的精神对立。也就是说,邪恶在精神上完全是虚弱和孤立的,邪恶与邪恶之间是

永远无法勾通的,因此历史上的邪恶势力不可能给现存的邪恶势力以任何精神上的

援助,他们在历史长河中只是各自占据了一个个邪恶的孤岛。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

正义真正地有别于邪恶,真理本质上有别于谬误──正义的力量是包围这些邪恶孤

岛的历史洪流,至少是潜流。不同时代的正义者,在精神上是高度相通的;每一代

被当时的邪恶势力扑杀的正义者,都成为后继者永不枯竭的思想资源和力量源泉。

正义者哪怕在每一个短时段内都惨遭邪恶势力的扑灭,但历史上的正义捐躯者永远

在精神上激励后继者。每一个暂时得势的邪恶者,不仅在精神上是孤独的,而且在

历史上是孤立的──连后世的邪恶者也在假惺惺地谴责他们,这更足以证明,正义

在长时段内是不可战胜的巨大力量。而每一个暂时失败的正义者,不仅在精神上不

是孤独的,而且在历史上更属于一个无形的巨大精神阵营──他们是无须联合的高

度联合体。因此从长时段来看,正义总是会逐渐获胜的。虽然每一个时代的恶势力

往往压倒正义的力量,每一个时代总是比前一个时代更进步。恶势力每一次恶贯满

盈的崩溃,总是为正义积蓄了新的能量。虽然历史并不是直线前进的,但总体来看,

历史确实在进步,文明确实在发展,正义确实在日益成为历史的主角──否则我就

不可能安然无恙地在这里严厉批判暴君及其帮凶。

我在本篇中要说的是,言论并非永远无罪,像唐鞅和韩非的言论就有大罪。正

义者既要主张言论自由和言论无罪,但又不能因为主张言论无罪而姑息任何邪恶的

言论。因为所谓言论无罪,是针对禁止人民自由言论的统治者而言,统治者无权禁

止人民的自由言论,统治者无权用国家机器关押和捕杀任何言论者,包括无权诛杀

邪恶的言论者。所谓邪恶的言论有罪,是指那些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混淆视听颠倒

是非的谬论有罪。但是指控邪恶的言论有罪,并非主张用世俗权力对邪恶的言论者

予以诛杀,而是在真理的自由论坛上对之进行无情的批判。哪怕世俗权力以正义自

许,也无权对邪恶的言论者予以诛杀──事实上,又有哪个世俗权力不以正义自许

呢?一旦世俗权力有权审判言论,那么由谁、又如何来判断到底是正义的权力在诛

杀邪恶的言论,还是邪恶的权力在诛杀正义的言论?没有人!也无法判断!而且可

以肯定地说,一旦权力在诛杀言论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总是邪恶的权力在诛杀正

义的言论,极少例外。即便偶有例外,比如说宋康王诛杀了唐鞅,正义者也不寄侥

幸于这样的例外。更何况唐鞅虽然该死,但宋康王并非由于他的言论对人民有罪才

杀死他的,而是因为他的言论对帝王有功才杀死他的。当然,宋康王一定会以“反

对人民”的罪名来宣布他杀死唐鞅的理由。世上的一切宋康王,在诛杀言论者的时

候,必然会隐瞒其真实意图,而乔扮成正义者的面目。轻信的愚民,于是误以为世

俗权力有权介入真理的论坛,误以为这会有助于真理战胜谬论。我认为,真理根本

无须任何世俗权力的援助,只要世俗权力不介入真理与谬论的较量,真理必然能够

战胜一切谬论,尤其是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绝对如此。

原文:

宋王谓其相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对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 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居无几何,宋君杀唐鞅。唐 鞅之对也,不若无对。

翻译:

宋王对宰相唐鞅说:“我杀过的人非常之多,但是群臣越来越不害怕我,原因是什么呢?”唐 鞅回答说:“大王您所降罪的人,都是不好的人。降罪给不好的人,所以好的人就不害怕您。大王要是想让群臣都害怕您,不如不分好坏而杀之,那么这样群臣就害怕了。”没过多久,宋君杀了唐鞅。唐鞅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宋王 是 残暴好杀;乐于采纳意见

老唐 是 作茧自缚 搬石砸脚 自作自受

宋王对宰相唐鞅说:“我杀过的人非常之多,但是群臣越来越不害怕我,原因是什么呢?”唐 鞅回答说:“大王您所降罪的人,都是不好的人。降罪给不好的人,所以好的人就不害怕您。大王要是想让群臣都害怕您,不如不分好坏而杀之,那么这样群臣就害怕了。”没过多久,宋君杀了唐鞅。唐鞅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宋王 是 残暴好杀;乐于采纳意见

老唐 是 作茧自缚 搬石砸脚 自作自受

原文:宋王谓其相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对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 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居无几何,宋君杀唐鞅。唐 鞅之对也,不若无对。 翻译:宋王对宰相唐鞅说:“我杀过的人非常之多,但是群臣越来越不害怕我,原因是什么呢?”唐 鞅回答说:“大王您所降罪的人,都是不好的人。降罪给不好的人,所以好的人就不害怕您。大王要是想让群臣都害怕您,不如不分好坏而杀之,那么这样群臣就害怕了。”没过多久,宋君杀了唐鞅。唐鞅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姚崇洽虫文言文翻译

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①,付畀②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谊也。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 旁,且焚且瘗③,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也。”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德,昔刘聪除螟不克而害愈甚。”拒御使不应命,崇移书诮之曰:“聪伪主,德不胜袄,今妖不胜德。古者良守,蝗避其境,为修德可免,彼将无德致然乎?今坐视食苗,忍而不救,因以无年④,刺史其谓何?”若水惧,乃纵捕,得蝗 十四石。(选自《新唐书·姚崇传》)

【注】①蟊贼:吃禾苗的害虫。(下文“螟蜮”同义) ②畀(bì):交给。 ③瘗(yì)掩埋 ④无年:没有收成。

开元四年,山东蝗灾严重,老百姓靠祭拜灭虫,坐视蝗虫吃禾苗不敢捕杀。姚崇上奏皇帝说:“《诗经》说:‘抓住那吃禾苗的害虫,扔到烈火中焚烧。’汉光武帝曾下诏:‘鼓励顺应当时灾情的法令,奖励关农桑的做法,消灭那吃禾苗的所有害虫。’这是消灭蝗灾的正义主张。况且,蝗虫怕人,容易驱除,加上地都有主人,让他们各自抢救自己的土地,他们一定不怕劳苦。请皇上恩准连夜堆设火场,砍出隔离道,边焚烧边掩埋,蝗虫就可以捕杀干净。古代也有灭蝗不成功的情况,只因为人们没有尽心力而已。”(皇上)于是派出御史作为捕蝗使,分几处同时灭蝗。汴州刺使倪若水上奏皇上说:“消除天灾应当凭借德行。古时刘聪(无道,所以)除蝗不胜,而且蝗害更加严重。”便拒绝御史不接受除蝗命令。姚崇给他写了一封信,说:“刘聪是一个不合法的国君,他的德行不能胜过妖邪。现在是圣明的朝代,那些妖邪不能胜过君主的高尚德行。古代贤良的长官,蝗虫躲开他管辖的地区。你说修养德行可以免除灾害,那么你现在(的灾情是因为你)没有德行才如此的吗?现在你眼看着蝗虫吃禾苗无动于衷,忍心不救,会造成今年没有收成,刺使您怎么解释?”倪若水害怕了,便开始大规模捕蝗,共捕得蝗虫十四万石。

姚,宋相继为相的文言文翻译

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二十七

原文:

姚、宋相继为相,崇善应变成务,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协心辅佐,使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富庶。唐世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二人每进见,上辄为之起,去则临轩送之。及李林甫为相,虽宠任过于姚、宋,然礼遇殊卑薄矣。紫微舍人高仲舒博通典籍,齐浣练习时务,姚、宋每坐二人以质所疑,既而叹曰:“欲知古,问高君,欲知今,问齐君,可以无阙政矣。”

译文:

姚崇和宋相继为相,姚崇擅长随机应变以圆满地完成任务,宋则擅长遵守成法坚持正道;两个人的志向操守不同,却能同心协力辅佐玄宗,使得这个时期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富庶。在唐一代的贤相中,前有贞观朝的房玄龄和杜如晦,后有开元朝的姚崇和宋,其他的人,则无法与此四人相提并论。姚崇与宋进见时,唐玄宗常常要站起来迎接,他们离开时,唐玄宗便要在殿前相送。等到李林甫作宰相时,虽然受到的宠信超过了姚崇和宋,但得到的礼遇就太微薄了。这一时期的紫微舍人高仲舒博通典籍,齐浣则通达时务,姚崇和宋每有疑难问题,都要向高仲舒和齐浣征求意见,得到满意的答复之后感叹道:“想了解往古之制,可以向高君请教,想知道当今之事,可以向齐君请教,这样,处理政事就不会出现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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