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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的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建信的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钱。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钱。”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钱,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参考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文言文翻译<商鞅立木建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商鞅变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内容有:

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织和军功。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因从事商业而贫穷的人,全家罚做奴隶;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③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④统一度量衡,在秦国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些措施使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两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求立木取信的译文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到了战国初期,比较大的诸侯国只剩下七个,这七个国家分别是:齐、楚、燕、韩、赵、魏、秦,世称“战国七雄”。秦国是当时七个诸侯国中最弱、最被别的诸侯国看不起的,年仅二十一岁的秦孝公即位时,面对自己的处境和地位非常着急。

为了求得有识之士的帮助,他向天下发布了求贤令,招募有识之士来为秦国出谋划策。并声称任何人只要能够让秦国强大起来,就封他作官,还会重重的赏赐他。

秦孝公的求贤令,引来了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家——公孙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商鞅。商鞅来到秦国后,与秦孝公长谈了三次,最后说得秦孝公龙颜大悦,连连称赞,两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秦孝公很想支持商鞅在秦国变法图强,但这样却会损害秦国贵族们的利益。为了避免贵族们的反对、干涉,秦孝公决定先召开宫廷辩论会。在辩论会上,商鞅舌战群雄。秦孝公看到了商鞅出众的才华,当时就任命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获得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并不急于颁布新的法令,而是先到都城南门外,当着很多百姓的面,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杆。并且贴出告示,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他十两黄金。

不一会儿,城门口就聚集了好多人。好多人都对金子动了心,但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都怕扛了木头却又没有得到钱,自己不仅挨了累还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商鞅知道老百姓怀疑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高到五十两。可是赏金越高,大家就越觉得难以置信,就更没有人敢去扛这根木头。

但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禁不住高额奖金的诱惑,从人群里挤了出来,他挽起衣袖,扛起木头就朝北门走去。他一到北门,商鞅就传令将五十两黄金赏给他。

这事一传出去,就轰动了整个秦国,老百姓都说:“商鞅真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有了这样的好官,百姓就有好日子过了。”

第二天,大伙儿又跑到城门口,看还有没有木头立在那里。结果大家并没有发现木头,而是看到了商鞅变法的新法令。法令里有许多有利于百姓的条文,却没有一个人怀疑这个法令的真实性。

于是,老百姓努力耕田织布,积极参军打仗,靠英勇杀敌、多立战功来赢得地位和财富。秦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原文】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

(2)既:已经

(3)具:准备

(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赖

(6)乃:于是

(7)募:广泛征求

(8)徙:搬放

(9)置:到

(10)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1)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12)复:又

(13)辄[zhé]:就

(14)予:给予

(15)以:用来

(16)欺:欺骗

(17)卒:终于,最终

(18)市:贸易市场

(19)商鞅:春秋时秦国重臣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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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原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翻译)立木取信

变法的命令已经拟订完备,但还没有公布,执政者担心百姓不相信,就在秦国京城市镇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有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奖给他十金。老百姓对这个布告觉得很奇怪,没有人敢动。(于是执政者又颁布文告)说:“能搬走的人奖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按要求搬走了这根木头,(官府)就给了他五十金。这才公布变法法令。变法的法令施行了一周年,来至秦国都城诉说新令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个时候,太子触犯了新令。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执行,(是因为)从上面的人开始触犯法令。”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于是就刑罚他的老师公子虔,对他的傅父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百姓都遵守服从命令。新法实行十年,秦国道路上偶有遗落的东西,也没有人敢捡起私自藏起来,山林中盗贼绝迹,民众为国作战十分勇敢,而对结仇私斗则畏惧胆怯,乡村和城市都很太平。当初说新令不便的百姓,有人来说方便了。卫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法令的分子!”把他们都迁徙到边地去了。这以后没有一个人敢于议论新法了。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商鞅立木建信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词类:英语词类分十种:

名词、形容词、代词、数词、冠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

1、名词(n.): 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如:boy, morning, bag, ball, class, orange.

2、代词(pron.): 主要用来代替名词。如:who, she, you, it .

3、形容词(adj..):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特征。如:good, right, white, orang

f商鞅立木的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

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奋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

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

他做官。”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有一个卫国的贵族公孙鞅(就是后来

的商鞅),在卫国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国,托人引见,得到秦孝公的接见。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

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

的人这么多,自己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

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想起了改革,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长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

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

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

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

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

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

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

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

的奴婢。

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不久,秦国进攻魏国的

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把魏国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来。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

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

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

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今陕西凤翔县)迁移到渭河

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

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

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虚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

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

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

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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