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岁时佳节习俗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古称“元旦”,民国初始名“春节”俗名“过年”。是日,各家各户闻鸡鸣而起,长幼依序拜祖先,男子用盘子托香炉,烛台,齐呼“开门大发”,启门燃放鞭炮,鱼贯出门朝吉方而行,然后将盘置予地上,焚黄表望天而拜,谓之“出天方”,又称“出行”。礼毕,合家聚饮屠苏酒。
从元旦起。晚辈向长者揖拜,大人带小儿出谒戚友,或遣子弟代贺,谓之“拜年”;馈小儿以钱币,谓之“压岁钱”;亲朋家互相宴请,谓之“请春客”。与熟人路遇均互道“恭贺”,至初三、四乃止。龙灯,狮舞、采莲船、蚌壳精、五虾闹鲢、高跷、故事,武术竞相上街表演。各铺号鸣鞭助兴,城内外充满浓厚的节日气氛。
初三子夜,各家室内红烛大亮,将除夕贴于门窗各处的纸钱一并焚化,翌日,各理本业,俗称“烧了门神纸,各人寻生理” 。
建国后,除敬神,出行等节曾一度革除外,其余习俗大都保持下来。
元宵
正月十五日古称“上元节”,是夕故称“元宵”。从十三日起,各家门前张灯结彩;入夜,大人,小孩提灯游行,步月踏歌,猴灯,鳌鱼灯、骑马灯争奇斗巧,挂灯,举灯、提灯映耀交辉,城内、城外、大街、小巷形成“灯流”,至十五、六更成高潮,谓之“赛灯”;狮子、龙灯也上街献技,鞭炮声,锣鼓声、喝采声响成一片,谓之“闹元宵”。是日,各户皆以糯米汤园为食,或包馅水煮,或入屉笼蒸,或油炸小炒,统称“吃元宵”。
建国后,“赛灯”活动发展到以街道、生产大队,工厂、机关学校为单位,近十年,彩灯照明大都改蜡烛为电灯,并普遍采用电动技艺,出现了“陆羽品茶”、“二龙戏珠”、“孔雀开屏”、“猪八戒背媳妇”、“登月火箭”等结构巧妙,制作精美,寓意深刻的组灯,熣灿夺目,引人入胜,使久享盛名的走马灯相形见绌。近年来,元宵节又增添了放焰火新节目。
花朝
二月十五日俗称“花朝”,传为百花生日,以是日最为吉利。旧时,女孩穿耳、蓄发、取名多在此日。
清明
清明多在农历三月间,是日,各家到祖坟上除草、培土、焚化纸钱和箔锭,谓之“扫墓”。前一日为“寒食”,不举烟火,剪纸为幡插于坟头。
如今,实行火葬,上坟之俗,日渐减少。
上巳
三月初三为上巳,男女结伴春游,或至古城堤,或至东西湖,赏春景、听蛙声,谓之“踏青”。儿童则以放风筝为乐。学校多于此时组织学生到郊外旅行,谓之“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