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文/李丹尼
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男孩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剧情跨度是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全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非常类似作者本人的经历背景。主人公儿时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主人公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孩子的温情而心生嫉妒。
主人公儿时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的主人公后来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了仆人一家,导 致仆人一家流落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被迫出走美国。后来父亲的合伙人熟知内情,在临过世前鼓励主人公回阿富汗寻找当年的仆人小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平复自己多年的负罪感。已经是事业有成的主人公鼓起勇气,第一次像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疮痍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 文章 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 时间 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扞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
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追风筝的人”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更是我们每个人。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样那样的心结,都有一只曾经的风筝。
看完原着之后又去看了同名电影,看到最后在草地上放飞风筝的一幕,最后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真是很有苦尽甘来后的泪点。从阿富汗烽火硝烟的专政暴权的窒息感,到温暖的春天草坪上放风筝,确是精神和物质上共同的圆满。让我想到昨天和室友一起去看的《地心引力》。不过那是真的窒息感,然后再回到水与土的星球上。有一种相似的感觉,太甜的生活,总需要让我们会知道什么是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