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八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2年4月19日—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本次会议作了重要批示,奚晓明副院长和杜万华专委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是继四年前杭州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对于去年民事审判工作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更好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广泛共识。
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一、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会议认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性阶段、社会转型和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人民法院面临的基于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之大前所未有,民事审判面对的工作任务之重前所未有。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法院做出判决后的诉讼时效
法院一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前会议。
因为庭前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争议焦点,进行证据交换,律师在庭前会议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四)组织交换证据;(五)归纳争议焦点;(六)进行调解。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我6月5日去法院签收了起诉书(涉嫌受贿),7月8日法院召集开了庭前会议,律师提出了要求检察院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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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审计结束会议
这个词比较生僻,业内一般讲审计现场结束时有交换审计意见会议,但不叫审计结束会议;审计组内部在项目结束后有审计组会议,也不叫什么结束会议。
可能是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