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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的文言文翻译

文言文翻译字典

弱冠:指男子20岁, 也称加冠。 语出《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年。 介绍左思《咏史》诗之一:“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古代男子,年至二十

而立: 指年至三十,学有成就。后来用“而立”指人三十岁。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里的“立”指的是“立德、立言、立身”。

弱冠之后 而立之前

指20岁以上30岁以下

经典文言文 有翻译并且有注释和讲解

传说有一种虫子,叫做“怪哉”五官皆有,是怨气所化。

东方朔的解释并不科学,不足为信。但他这样说,实际上是借古讽时,婉谏汉武帝要施仁政,不要残害无辜,引起民众的怨恨和反抗。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正因为“众庶愁怨”,应引以为鉴。

更加具体的解释:

东方朔与“怪哉”故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

“蜀何光远撰。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

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果秦故狱。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初版)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

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

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

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

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

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

永徽中,绛州有一僧病噎,都不下食。如此数年,临命终,告其弟子云:“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卒。弟子依其言开视,胸中得一物,形似鱼而有两头,遍体悉是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戏以诸味致钵中,虽不见食,须臾,悉化成水。又以诸毒药内之,皆随销化。时夏中蓝熟,寺众于水次作靛,有一僧往,因以少靛致钵中,此虫恇惧,绕钵驰走,须臾化成水。世传以靛水疗噎疾。

永徽乃唐高宗李治年号(永徽元年为650年),此书又被《广记》征引,必为唐人作品。从这篇《异疾绛州僧》看,文笔同样不畅。绛州僧胸中物惟靛可化的情节,与酒消怪哉的情节类似,说不定该书专收药水治病之事呢。

现在,就以最早的《郡国志》为本,看“怪哉”故事后来是怎么变化的:

《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从这里,居然看不到“怪哉”的名字,自然也没有仰首叹怪哉的描写,讽刺艺术效果大打折扣,也不知原文是否真就没有。

“长平坂”,在《殷芸小说》、《广五行记》中都找不到;

“虫覆地,赤如生肝”的细节,则被《殷芸小说》、《广五行记》简化或改写:《殷芸小说》仅说“有虫,赤色”,更加晚出的《广五行记》说“有虫,赤色头”,认为“怪哉”只有头部才是红色的,“赤如生肝”这样的话,自是不能提起——可见,到了唐朝,这条小虫便褪色了。

“覆地”、“赤如生肝”的细节,还有“长平坂”,在《太平御览》卷五十三所引《东方朔别传》中却一应俱全。据此,《东方朔别传》的大致创作时间至少可以猜出来了:必在南梁之后:因为是书中的“怪哉”故事属“集成本”。

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卷二第58条注云:“查《隋书·经籍志》有《东方朔传》八卷”;我查《旧唐书》“志第二十六”(电子版)亦有《东方朔传》八卷,如果这就是《东方朔别传》,大约是隋人所作。

然而,《东方朔别传》虽将二书“集成”,却没能做到“聚珍”,将殷芸原创的“咸仰首叹”说舍弃了,实在不懂艺术。更差劲的是,《续汉书·郡国志》中的“酒能消愁”,殷芸改编扩充的“忧者得酒而解”,竟然被《东方朔别传》变做“夫积忧者,得酒而解”,简直神韵全无。《续汉书》为晋书,去三国未远,“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句,犹然在耳,就算司马彪无此意,殷芸也将这个诗意点化出来了,改成“夫积忧者”,罗嗦且乏味,其实不必。

总的来说,殷芸的改编最棒,立意更高,文笔更好,趣味性也大大加强了。想一想,一条全身通红,眼、耳、鼻、口皆全,还生着牙齿的虫子多有趣,又多么令人同情!而且,这也是一条非常“合理”的虫子:

全身通红,显然是血所凝成,影射皇帝的嗜杀(未必就是秦始皇);有眼有耳,可以观,可以听(看来听来的都是暴行);有口有牙,然后可以叹,可以言(除“怪哉”外无话可说,可知怨之深),可以饮。

《东方朔别传》一书却将“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精简为“头目口齿悉具”,虽多了个“口”字,也属多余:口若不存,牙何以附?也许,原文不是如此写法。

《郡国志》中“以酒浇之,果销矣”的收束法,言简,且有余味,也很浪漫。《殷芸小说》中的“取虫置酒中”,实属蛇足,弄得像泡药酒似的,《东方朔别传》却要采用,笨。

《东方朔别传》里,也有原创,即末尾的“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这个才有点意思。

李斯的《谏逐客书》

文: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众,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丽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 秦无强大之名也。

译:“我听说官员们在商议驱逐客卿的事,臣私下认为这样做错了。过去秦穆公求士,在西边从戎那里得到了由余,东边从宛地得到百里奚,在宋国迎来蹇叔,在晋国招来丕豹、公孙支。这五个人,并不生长在秦国,可穆公重用他们,结果吞并了二十个小国,使秦称霸西戎。孝公推行商鞅的变法之策,改变了秦国落后的风俗,人民因此殷盛,国家因此富强,百姓甘心为国效力,诸侯各国归附听命;又大败楚、魏两国的军队,攻取了千里土地,至今还巩固地统治着。秦惠王采用张仪的连横之计,攻占了洛阳一带的地方;往西吞并了巴、蜀,往北获取了上郡,往南夺取了汉中,并吞了九夷的土地,控制住楚地鄢、郢;往东占据险要的虎牢,占领了肥沃的土地。于是瓦解了六国的合纵,使他们都向西事奉秦国,功效一直延续到今天。昭王得到雎范,废掉了穰侯,驱逐了华阳君,增强、巩固了王室的权力,堵塞了权贵垄断政治的局面,逐步侵吞诸侯,使秦成就帝业。这四位国君,都是由于任用客卿而获得成功的。由此看来,客卿们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假使这四位国君拒绝客卿、闭门不纳,疏远外来之土而不用,这就不会使秦得到富强,秦国也不会有强大的威名。

文: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壁,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译:现在陛下罗致昆山的美玉,宫中有随侯之珠,和氏之璧,衣饰上缀着光如明月的宝珠,身上佩带着太阿宝剑,乘坐的是名贵的纤离马,树立的是以翠凤羽毛为饰的旗子,陈设的是蒙着灵鼍之皮的好鼓。这些宝贵之物,没有一种是秦国产的,而陛下却很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一定要是秦国出产的才许可采用,那么这种夜光宝玉,决不会成为秦廷的装饰;犀角、象牙雕成的器物,也不会成为陛下的玩好之物;郑、卫二地能歌善舞的女子,也不会填满陛下的后宫;北方的名骥良马,决不会充实到陛下的马房;江南的金锡不会为陛下所用,西蜀的丹青也不会作为彩饰。用以装饰后宫、广充侍妾、爽心快意、悦入耳目的所有这些都要是秦国生长、生产的然后才可用的话,那么点缀有珠宝的簪子,耳上的玉坠,丝织的衣服,锦绣的装饰,就都不会进献到陛下面前;那些闲雅变化而能随俗推移的妖冶美好的佳丽,也不会立于陛下的身旁。那敲击瓦器,拍髀弹筝,乌乌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确真是秦国的地道音乐了;那郑、卫桑间的歌声,《昭虞》《武象》等乐曲,可算是外国的音乐了。如今陛下却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击瓦器的音乐,而取用郑、卫淫靡悦耳之音,不要秦筝而要《昭虞》,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外国音乐可以快意,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么?可现在陛下对用人却不是这样,不问是否可用,不管是非曲直,凡不是秦国的就要离开,凡是客卿都要驱逐。这样做就说明,陛下所看重的,只在珠玉声色方面;而所轻视的,却是人民士众。这不是能用来驾驭天下,制服诸侯的方法啊!

文: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问,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齎盗粮者也。

译:我听说,地域广的,粮食必多;国家大的,人民必众;武器锋利的,兵士一定勇敢。所以泰山不拒绝土壤,方能成为巍巍大山;河海不遗弃溪流,方能成为深水;称王的人不抛弃民众,才能表现出他的德行。所以,地不分东西,民不论国籍,一年四季都富裕丰足,鬼神也会来降福。这正是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的原因啊!现在陛下却抛弃百姓以帮助敌国,拒绝宾客以壮大诸侯,使天下之士退出秦国而不敢往西,裹足不敢入秦,这正是人们所说的把粮食送给强盗,把武器借给敌人啊!

文: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译:许多东西并不产于秦,然而可当作宝物的却很多;许多士人都不出生在秦国,可是愿意对秦尽忠心的却不少。现在驱逐客卿而帮助敌国,减少本国人口而增加仇人的实力,结果在内使自己虚弱,在外又和各国诸侯结怨,象这样做而想使国家不陷于危境,这是办不到的啊

文言文翻译《阎典史传》一部分啊,要准确,不要全部这是节选的,乱得很

阎典史者,名应元,明崇祯十四年,迁江阴县典史。始至,有江盗百艘,将薄城,男女奔窜。应元带刀鞬出,跃马大呼于市曰:“好男子,从我杀贼护家室!”一时从者千人,然苦无械。应元又驰竹行呼曰:“事急矣,假一竿,值取诸我。”千人者布列江岸,矛若林立,应元往来驰射,贼连毙者三,气慑,扬帆去。邑人以为荣。清军十万渡江,士民蛾聚者万人,欲奉新尉陈明选主城守。明选曰:“吾智勇不如阎君,此大事,须阎君来。”乃夜驰骑往迎应元。应元投袂起,率家丁四十人,夜驰入城。是时城中兵不满千,户裁及万,会城中矢少,应元乘月黑,束藁为人,兵士伏垣内,击鼓叫噪,若将缒城斫营者。大军惊,矢发如雨;比晓,获矢无算。

(参考译文)阎应元典史的职务,名唤应元。明崇祯十四年,调任江阴县典史。刚到,有江洋大盗百艘船只,将要拿下这座薄弱的城池,男女逃窜。阎应元披挂整齐带刀櫜鞬,跃在马上大声呼喊街上人:“好男人,跟随我杀贼护家!”一时间跟随的增加到了千人,但苦于没有兵器。阎应元又急中生智拿起竹子,边走边喊道:“事情危急了,每人拿一根竹竿,就像我这样。千人排列在江岸,也像枪矛、像丛林一样站好。”阎应元来回驰骋。接连刺亡二、三敌寇,敌人被慑服,扬帆离去。邑人以此为荣。清十万大军渡江,百姓蜂拥而来的约万人,想拥戴新县尉陈明选主城守。明选说:“我有勇但不如阎应元君,这件大事,需要阎应元来。”于是陈明选连夜驰马前去迎接应元。阎应元挥袖而起,率领家丁四十人,夜里飞驰入城。当时城中兵士不满一千人,竟管当时编制在册士兵将近万人(另一种解释:当时城内登记在册的有户籍的居民不过万户人家。)但在城中守军拥有的的箭支很少,阎应元乘月黑,令人们扎好一捆捆柴草为草人,士兵们在墙内,击鼓叫喊,造成要缒下城去攻打偷袭的人的假象。敌大军队惊慌万分,往城上发箭如雨;等到天亮,阎应元得到的箭不计其数。

“薄城”

薄弱的城池。

“鞬”jiàn

马上的盛弓器:“左执鞭弭,右属櫜鞬。”

“典史”diǎn shǐ

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即“未入流”。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投袂” tóumèi

挥袖,甩袖表示立即行动。

“缒”zhuì

用绳索拴住人或物从上往下放:缒城而下。

阎典史,名应元。明朝崇祯十四年,调任江阴县典史。刚到任,正碰上江上的强盗驾着数百艘船,将要迫近江阴县城,居民四处奔逃。阎应元带着刀箭赶出来,在街上策马飞驰,大声呼喊:“是好汉的,跟我一起去杀强盗,保卫亲人!”不一会,身边就有了上千人跟随他,但苦于没有兵器。阎应元又飞驰到竹行前高喊:“情况十分紧急,每人先借一根毛竹,钱款(随后)在我那里来结算!”这一千人排列在江岸,手持毛竹如刀枪林立。阎应元来回地飞马射击,一连射死三个强盗。强盗的气焰被压了下去,扯上帆逃走了。当地人都引以为荣。

十万清军渡过长江,儒生百姓蜂拥而来,多达万人,打算拥戴新县尉陈明选主持县城守备。陈明选说:“我的智勇比不上阎君。这是大事,一定要阎君来才行。”于是连夜飞马赶去迎请阎应元。阎应元拂袖而起,立即带领四十个家丁,连夜飞驰进城。这时城里士兵不足一千,居民才达到万户,碰上城中缺箭,阎应元乘着无月的黑夜,用禾秆扎成人形,让士兵伏在城上矮墙后,击鼓呼喊,佯装要缒下城去偷袭的样子。清军十分惊慌,向城上发射如雨点般的密箭。到拂晓,得到的箭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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