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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直几何文言文翻译

该篇文言文翻译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 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则死 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译文 有个屠夫卖完肉回家。天色已晚,忽然一只狼冲来,直看着担子里的肉,像是很馋,它跟在屠夫后面走了数里路。屠夫害怕,用刀吓它,它就稍微退一步;等屠夫朝前走,它又跟上。屠夫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暂且将肉挂在树上,等第二天早上再来拿。于是将肉钩好,踮起脚将肉挂在树上,再把空担给狼看,狼才停住不跟了。屠夫回去,天亮来取肉时,远远看到树上悬着一个大东西,好像人上吊死的样子,大惊,迟疑地走近看,原来是死狼。抬头仔细看,就见狼口咬住肉,但钩子钩住了它的腭部,真像鱼上钩吃饵。那时狼皮价钱贵,值十余金,屠夫因此有些钱了。人们说爬上树求鱼,哪知,这狼爬上树求灾难。这实在令人好笑啊!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剩骨。途遇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又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 麦场,场主以薪积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待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转视 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露其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方 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来的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屠户害怕,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很急很怕,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过了一会,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刚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了。这才领会到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出不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 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译文 一屠夫晚上行走,被狼紧逼着,道路旁有晚上耕田人呆的小篷,于是奔进去躲在里面,狼用爪子伸入草垫探找。屠夫立即抓住它的脚爪,不让它收回,只是无法让狼死去。身边只有一把不满一寸的小刀,于是割破狼爪下的皮,用吹猪的方法吹它。拼命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才用带子把它绑住。出来一看,狼胀大如牛,两腿笔直不能弯曲,嘴巴张开合不拢。于是背着它回去。不是屠夫,谁能想出这主意?

急`~文言文的翻译`~急`!~

故老能言五代时事者,云冯相道、和相凝同在中书,一日,和问冯曰:“公靴新买,其直几何?”冯举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顾小吏云:“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因诟责久之。冯徐举其右足曰:“此亦九百。”于是哄堂大笑。时谓宰相如此,何以镇服百僚。--《归田录》

能够讲述五代时事的年老阅历多的人说,宰相冯道与宰相和凝一同在宰相办公的官署。一天,和凝问冯道:“您新买的靴子值多少钱?”冯道举起左脚给和凝看后说:“九百。”和凝性情急躁,急忙回头对小吏说:“我的靴子为什么用了一千八百?”因而责骂小吏很长时间。冯道这时又慢腾腾地举起右脚说:“这只也是九百。”于是引起哄堂大笑。当时就有人说宰相尚且如此,怎么能使百官信服?

这是近来所看的小说中幽默感最强的作品了。可以把冯道的滑稽幽默描写得足引人发笑的地步,以及和凝的性急暴躁、斤斤计较都表露得很到位,不愧是出自北宋欧阳修的笔下啊!

翻译文言文及寓意

1.原文:冯相与和相俱为朝中重臣。一日,和相谓冯相曰:“公靴新买,其直几何?”冯举其左足示之,曰:“九百钱。”和性急,顾谓小吏云:“吾靴何以耗一千八百钱?”因诟小吏,疑其有贪。继而冯徐举其右足曰:“此亦九百。”左右哄堂大笑。

翻译:冯相和和相都是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的大臣.一天冯相对和相烁说:”你的靴子是新买的,它的价值是多少?”冯相举起他的左角给他看,说”九百个铜钱.”和相的性子比较急,回头对一个小官吏说:”我的靴子为什么要花费一千八百铜钱?”因此责骂那个小官吏,怀疑他有所贪污.紧接着冯相慢慢地举起他的右脚说:”这只也是九百铜钱.”左右的人都哄堂大笑.

2.盲 子 坠 桥

有盲子道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楯(shǔn),竞竞握固,自分失手必堕深渊矣。

过者告之曰:“勿怖,第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操楯长号,久之,力惫,失手坠地。乃自哂(shěn)三声,曰:“嘻!早知即实地,何久自苦耶?”

夫大道甚夷,沉空守寂,执一隅以自矜严者,视此省哉!

翻译:

有盲人过干涸的溪流,在桥上失足坠落,两手攀住桥栏杆,战战兢兢抓紧,恐怕认为一旦失手堕入深渊。经过的人告诉他说:“不要怕,尽管放手下来,是实地。”盲人不信,抓着栏杆不停地哭号,后来时间久了, 盲人失手掉到地上。便自嘲道:“呵!早知道是实地,何必(这么)久苦自己呢?”

真理的大道其实很平实。那些在黑暗中守着迷茫,执著地呆在角落独自守旧的人,看看这故事应该省悟啊!

感:

勇于探索真理,前途总是一片光明!以不可知论,固守着陈旧的观念,否定一切科学和实证的现实,只能是自 欺欺人地寄希望于未知,又或是幻想的来世和天堂。

3.原文:张丞相好书而不工。当时流辈皆讥笑之。丞相自若也。一日得句,索笔疾书,满纸龙蛇飞动。使侄录之。当波险处,侄罔然而止。执所书问曰:"此何字也?"丞相熟视久之,亦不自识。诟其侄曰:"汝胡不早问,致余忘之。"

解释:张丞相喜好书法但不用功,当时的人们都笑话他,丞相对此表现的很镇定。有一次,他得到了一个好的句子,就拿起笔迅速写下来,整张纸上龙飞凤舞。他让侄子抄下来,到写得乱的地方,侄子看不懂写得什么,拿着纸去问他:“这是什么字?”丞相认真地看了许久,自己也认不出来,便责怪侄子:“你为什么不早问?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写得什么了

4.【原文】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译文】

孟子说:“广博地学习,详尽地解说,目的在于融会贯通后返归到简约去。”

【读解】

真理原本是至简至约的,一半是因为我们理解的需要,一半是因为所谓“饱学之士”的炫耀门楣,使它们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深奥了。

“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这是我们时常可以听到的抱怨,或者说幽默。如果这抱怨发自一位勤勉的学生之口,那老师恐怕真要腋下出汗,恨无地洞可钻哩。

其实,在很多问题上,我们都是要恨无地洞可钻的。比方说, “人是什么?”“文化是什么?”不说人人都明白,一说人人都糊涂。 所以,博学详说不是为了炫耀渊博,故作深刻,而是为了深入浅出,出博返约。

教学如此,演说如此,舞文弄墨也莫不如此。

所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博学详说归于简约。

博学评说是手段,归于简约才是目的。

只找到一点...

冯相买靴

翻译:冯相和和相都是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的大臣.一天冯相对和相烁说:”你的靴子是新买的,它的价值是多少?”冯相举起他的左角给他看,说”九百个铜钱.”和相的性子比较急,回头对一个小官吏说:”我的靴子为什么要花费一千八百铜钱?”因此责骂那个小官吏,怀疑他有所贪污.紧接着冯相慢慢地举起他的右脚说:”这只也是九百铜钱.”左右的人都哄堂大笑.

盲人堕桥

翻译:有一个盲人要过桥,从桥上落下,两手握住栏杆,紧紧地握住它,他认为如果放开手一定会落到深渊里。过路者说:“不要害怕,尽管放手,下面就是地面了。”盲人不相信,握了很长的时间。时间久了,力气快没有了,手松了掉到地面上,才自己笑着说:“哈!早知道下面就是实地,何必让自己担惊受怕那么久呢!”

寓意:瞎子因看不见路而坠桥,并不是一件可笑的事。瞎子心目中关于坠桥危险和人们会扶危济困的合理想法被桥不高、河已干的特殊环境所扭曲,这才成了虚惊一场的笑料。这一现象告诉我们,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完全信赖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事。

草书大王

翻译:张丞相喜好书法但不用功,当时的人们都笑话他,丞相对此表现的很镇定。有一次,他得到了一个好的句子,就拿起笔迅速写下来,整张纸上龙飞凤舞。他让侄子抄下来,到写得乱的地方,侄子看不懂写得什么,拿着纸去问他:“这是什么字?”丞相认真地看了许久,自己也认不出来,便责怪侄子:“你为什么不早问?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写得什么了

寓意:不要随便把错误归结在别人头上;做事贵在勤于用功.

原文:狙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且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锋利)者,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之俦,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吁!道之坏也有是夫!

翻译:

一位姓狙的没有得到父辈的技艺,但掌握了鸡的习性。他养的鸡鸡冠和距都不很突出,羽毛也不很光鲜,木讷得仿佛连吃喝都很不经意,等到见到敌手,就成了群鸡之雄了;早晨报晓,也是比其它鸡要先,所以称之为天鸡。

这个姓狙的死后,他的技艺传给了他的儿子。而他儿子却反其先人之道而行,不是羽毛色彩艳丽纷呈,嘴和距锋利的鸡,不给收养的,他养的鸡不再象原来他父亲的鸡报晓比其他鸡早、遇见敌手勇猛无敌,不过是高耸的鸡冠气派的步伐,能吃能喝而已。唉!当今的风气败坏得也是这个样子啊!

寓意:这父亲只教养鸡的技艺,忘了教做人的道理了。父辈成功有建树,儿孙很容易便习惯于浮华夸张、光鲜美丽的外表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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