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翻译下面这段文言文
翻译:
沈宣词曾经是丽水县令,他常说家在大梁的时候,家中马厩里曾经有骏马几十匹,然而中意的却很少。
咸通六年,门客有马要出售,此马通体雪白,但是颈上的鬣鬃却有点近似红色,十分奇异,于是沈宣词答应给门客五十万钱做酬劳,门客答应卖给他,但是还没来得及将马给他,马就被将校王公遂买走了。
过了几天,沈宣词去拜见公遂,问起当时那匹马,公遂说:“我竟然还没有骑过呢。”于是将马牵出,马懒懒的站在原地,不肯移动,公遂生气的去捶马,又让马去驾车,公遂觉得这样也不行,于是就将马关了起来。
第二天,叫几个孩子去骑这匹马,还是和昨天一样,让家仆去骑,也是一样。于是将马卖给了之前打算买的沈宣词,宣词得到马以后,情况也和公遂一样。
恰好魏帅李公蔚在街市买贡马,前后来的马都不合心意。李公蔚看马,第一眼看见就把它买了下来,后来这匹马进了飞龙厩,是皇上最喜爱的马,成了当时的名马。
扩展资料:
一、出自《唐语林》
书籍简介:
唐代文史资料集。该书传编撰者为宋代王谠。
全书共8卷,末有辑佚一卷。仿《世说新语》体例,按内容分门系事,并将《世说新语》原有的35门(按今本《世说新语》共36门),扩大为52门。
书中材料采录自唐人50家笔记小说,资料集中,内容丰富,广泛记载唐代的政治史实、宫廷琐事、士大夫言行、文学家轶事、风俗民情、名物制度和典故考辨等,对研究唐代历史、政治和文学,均有参考价值。
《唐语林》原书在明初散佚。清代编《四库全书》时,据明嘉靖初齐之鸾刻残本及《永乐大典》所载,加以校订增补,以后各丛书所收多用此本。今传有聚珍板本、《惜阴轩丛书》本、《墨海金壶》本、《守一、山阁丛书》本等。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据《守山阁丛书》本标点排印。
二、赏析:通过马前后不同的的反应,表现出好马需要遇到伯乐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的主题。
三、古代知音与伯乐的故事举例:
①伯牙绝弦:
伯牙善于演奏,钟子期善于欣赏.这就是“知音”一词的由来.后钟子期因病亡故,伯牙悲痛万分,认为世上再无知音,天下再不会有人像钟子期一样能体会他演奏的意境.所以就“破琴绝弦”,把自己最心爱的琴摔碎,终生不再弹琴。
②管仲鲍叔牙:
昔时,齐国有管仲,字夷吾;鲍叔,字宣子,再个自幼时以贫贱结交。后来鲍叔先齐桓公门下信用显达,举荐管仲为首相,位在己上。两人同心辅政,始终如一。管仲曾有几句言语道:“吾尝一战一北,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
吾尝一仕一见逐,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遇时也。吾尝与鲍叔谈论,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有利不利也。吾尝与鲍叔为贾,分利多,鲍叔不以为贪,知我贫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
所以古今说知心结交,必曰:“管鲍”。今日说两个朋友,偶然相见,结为兄弟,各舍其命,留名万古。
四、文言注释:
①大梁:今河南开封,古时称大梁。②奋眄:举头斜视,不驯服的样子。③贡马:向皇帝进贡的吗。④飞龙:指皇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唐语林
翻译:
沈宣词曾经是丽水县令,他常说家在大梁的时候,家中马厩里曾经有骏马几十匹,然而中意的却很少。
咸通六年,门客有马要出售,此马通体雪白,但是颈上的鬣鬃却有点近似红色,十分奇异,于是沈宣词答应给门客五十万钱做酬劳,门客答应卖给他,但是还没来得及将马给他,马就被将校王公遂买走了。
过了几天,沈宣词去拜见公遂,问起当时那匹马,公遂说:“我竟然还没有骑过呢。”于是将马牵出,马懒懒的站在原地,不肯移动,公遂生气的去捶马,又让马去驾车,公遂觉得这样也不行,于是就将马关了起来。
第二天,叫几个孩子去骑这匹马,还是和昨天一样,让家仆去骑,也是一样。于是将马卖给了之前打算买的沈宣词,宣词得到马以后,情况也和公遂一样。
恰好魏帅李公蔚在街市买贡马,前后来的马都不合心意。李公蔚看马,第一眼看见就把它买了下来,后来这匹马进了飞龙厩,是皇上最喜爱的马,成了当时的名马。
扩展资料:
出处:《唐语林》
《唐语林》是宋代文言轶事小说,王谠撰。共八卷。《四库全书总目》说:“是书虽仿《世说》,而所纪典章故实,嘉言懿行,多与正史相发明,视刘义庆之专尚清谈者不同。
且所采诸书,存者亦少,其裒集之功,尤不可没。”由于其中很多著述今已失传,故经此书采录而保存下来的资料殊为可贵。不足的是,卷首虽附采录书目,但所采各条未注明出处
沈宣词曾经是丽水县令,他常说家在大梁的时候,家中马厩里曾经有骏马几十匹,然而中意的却很少。
咸通六年,门客有马要出售,此马通体雪白,但是颈上的鬣鬃却有点近似红色,十分奇异,于是沈宣词答应给门客五十万钱做酬劳,门客答应卖给他,但是还没来得及将马给他,马就被将校王公遂买走了。
过了几天,沈宣词去拜见公遂,问起当时那匹马,公遂说:“我竟然还没有骑过呢。”于是将马牵出,马懒懒的站在原地,不肯移动,公遂生气的去捶马,又让马去驾车,公遂觉得这样也不行,于是就将马关了起来。
第二天,叫几个孩子去骑这匹马,还是和昨天一样,让家仆去骑,也是一样。于是将马卖给了之前打算买的沈宣词,宣词得到马以后,情况也和公遂一样。
恰好魏帅李公蔚在街市买贡马,前后来的马都不合心意。李公蔚看马,第一眼看见就把它买了下来,后来这匹马进了飞龙厩,是皇上最喜爱的马,成了当时的名马。
沈宣词尝为丽水令,自言家大梁时,厩常列骏马数十,而意常不足。咸通六年,客有马求售,洁白而毛鬣类朱,甚异之,酬以五十万,客许而直未及给,遽为将校王公遂所买,他日,谒公遂,问向时马,公遂曰:“竟未尝乘。”因引出,至则奋眄,殆可跨,公遂怒捶之,又仆,度终不可禁。翌日,令诸子乘之,亦如是;诸仆乘,亦如是,因求前所直售宣词,宣词得之,复如是。会魏帅李公蔚市贡马,前后至者皆不可,公阅马,一阅遂售之,后人飞龙,上最爱宠,为当时名马。①
沈宣词曾经当过丽水县令,自己说家住大梁(河南开封)时,马厩里经常排列着几十匹骏马,但自己认为这还不够。咸通六年,有个客人有一匹马要卖,马很干净,毛色纯白,但鬃毛有点像红色,沈宣词认为这十分奇异,答应给50万文钱,客人答应了但沈宣词钱还没有给,马就被将校(军官)王公遂买下了。另一天,沈宣词拜会王公遂问过去的那匹马,王公遂说:“我竟然还没有骑过呢。”于是(命人)将马牵出, 沈宣词和王公遂二人到马前面时,这匹马不振作十分没有精神(眄。解释为斜眼看,这里表示没有精神),大概不能跨骑。王公遂愤怒的捶打马匹,又让马去驾车,猜测肯定禁受不了。第二天,让几个儿子去骑这匹马,情况和昨天一样,让家仆去骑,也是一样。于是以原来的价格卖给沈宣词,沈宣词得到这匹马,情况还是一样。当时正值魏地的主管(魏帅,因唐玄宗在各地广设节度使,此官职为军职,故也称之为大帅,魏帅,即汴梁节度使,主管今天河南一带,不包括东都洛阳)李公蔚买上贡的马,前前后后来的马都不行,(后来)李公蔚观看这匹马,一看就买下来了。后来进入飞龙(唐朝御马监有六个马厩:飞龙、祥麟、凤苑、鵷銮、吉良、六群。唐马政,由「仗内闲厩」管理御用马匹,其下包含六厩:飞龙、祥麟、凤苑、鵷銮、吉良、六群。管理的使职名先后有群牧使、闲厩使、飞龙使。),皇上最宠爱它,成为当时的名马。
丽水县令沈宣词,说他家居在大梁(今开封)时,其厩中养有骏马数十匹,但并不满足。咸通六年(865)又欲以五十万钱购良马,未定之间,马已转售李公蔚,后人飞龙厩,成为当时名马。可见其时官吏宅第有养骏马达数十匹者。
个人感觉第一条翻译还行,但几个点我有点疑惑
1、客许而直未及给,遽为将校王公遂所买
既然答应卖给别人了,怎么悔信?我看“直”应通“值”指钱。是说钱还没给所以换买主也是可以理解的。
2、那马是懒得起来给人骑又不是不能驾驭,换这么多人去骑想做什么?难道是换人骑那马就勤快了?我想可能是那马不能驾驭,有证:奋眄是说眼睛怒睁,眄是斜眼,但此处可理解为异常的眼睛怒睁,殆,古有百战不殆,是说没有危险,毫无悬念,殆就是说危险了。
3、度终不可禁,不是“公遂觉得这样也不行,于是就将马关了起来”,个人觉得是说那马的这种性质(顽劣)最终没能被约束住,度,子古文中表达一种事物的外部气质,禁,是被禁锢的意思。如果要翻译成第一条那样的 那文言因该为“度终不可,禁”。
4、因求前所直售宣词
直通值 就是说公遂驾驭不了就寻求了以前的价格转卖给了最初要此马的宣词。
这文章大部分翻译不难,可以看回答的词条解决,我不求分,只是提拙见望楼主思考后取舍!当然若觉得有道理给点小费也不枉费我心思。
文言文: 不可食言 的翻译
译文:不能不遵守诺言。单字释义如下:
一、不
1.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他副词前面表示否定:~去。~能。~多。~经济。~ 一定。~很好。
2.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素前面,构成形容词:~法。~规则。
3.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答话的意思跟问题相反):他知道吗?——~,他不知道。
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他现在身体好~?
5.用在动补结构中间,表示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拿~动。做~好。装~下。看~出。
6.“不”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词,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常在前边加“什么”):什么累~累的,有工作就得做。什么钱~钱的,你喜欢就拿去。
7.跟“就”搭用,表示选择:晚上他~是看书,就是写文章。
8.a)在去声字前面,“不”字读阳平声,如“~会”、“~是”。
b)动词“有”的否定式是“没有”,不是“不有”。
二、可
[ kě ]
1.许可:认~。
2.能够:牢不~破。
3.值得:~爱。
4.连词。却;可是。表示转折:他年纪不大,力气~不小。
5.副词。(1) 表示强调:在抗旱斗争中群众的劲头~大啦!(2) 用在疑问句中加强疑问语气:你~知道?。都说这办法好,~谁敢担保不出问题呢?
6.适合:~人意。~口。~心。
7.文言副词。大约:年~二十。
[ kè ]
〔可汗〕简称汗。古代鲜卑、突厥(jué)、回纥(hé)、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汗(hán)。
三、食言[ shí yán ]
不履行诺言;失信:决不~。
扩展资料
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商鞅为了尽快实施自己的变法主张,不惜设定计谋树立“守信誉”的形象。公元前350年,商鞅积极准备第二次变法。
商鞅将准备推行的新法与秦孝公商定后,并没有急于公布。他知道,如果得不到人民的信任,法律是难以施行的。为了取信于民。商鞅采用了这样的办法。
这一天,正是咸阳城赶大集的日子,城区内外人声嘈杂,车水马龙。
时近中午,一队侍卫军士在鸣金开路声的引导下,护卫着一辆马车向城南走来。马车上除了一根三丈多长的木杆外。有些好奇的人便凑过来想看个究竟,结果引来了更多的人,人们都弄不清是怎么回事,反而更想把它弄清楚。入越聚越多,跟在马车后面一直来到南城门外。
军士们将木杆抬到车下,竖立起来。一名带队的官吏高声对众人说:“大良造有令,谁能将此木搬到北门,赏给黄金10两。”
众人议论纷纷。城外来的人问城里人,青年人问老年人,小孩问父母……谁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因为谁都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有个青年人挽了挽袖子想去试一试,被身旁一位长者一把拉住了,说:“别去,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搬一根木杆给10两黄金,咱可不去出这个风头。”有人跟着说:“是啊,我看这事儿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人们就这样看着、议论着,没有人肯上前去试一试。官吏又宣读了一遍商鞅的命令,仍然没有人站出来。
城门楼上,商鞅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下面发生的这一切。过了一会儿,他转身对旁边的侍从吩咐了几句。侍从快步奔下楼去,跑到守在木杆旁的官吏面前,传达商鞅的命令。
官吏听完后,提高了声音向众人喊道:“大良造有令,谁能将此木搬至北门,赏黄金50两!”
众人哗然,更加认为这不会是真的。这时,一个中年汉子走出人群对官吏一拱手,说:“既然大良造发令,我就来搬,50两黄金不敢奢望,赏几个小钱就行了。”
中年汉子扛起木杆直向北门走去,围观的人群又跟着他来到北门。中年汉子放下木杆后被官吏带到商鞅面前。
商鞅笑着对中年汉子说:“你是条好汉子!”说着商鞅拿出50两黄金,在手上掂了掂,说:“拿去!”
消息迅速从咸阳传向四面八方,国人纷纷传颂商鞅言出必行的美名。商鞅见时机成熟,立即推出新法。第二次变法就这样取得了成功。
有一个商人过河的时候船翻了,他抓住水中漂浮的水草.大声喊救命.附近打渔的渔夫听见后划船过来救他,还划没到商人面前,商人说:"我是有钱的人,如果救了我,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可以救我吗?"渔夫听了后把他救上来并送到岸上.商人却给渔夫十两银子.渔夫说:"你答应给我一百两现在却给我十两.这行么?" 商人听后脸上都是怒容.说:"像你打渔,捕鱼捕一天才能赚几个钱.现在你一下子得到十两银子还不满足吗你?"渔夫一声不吭的走了. 又一天,商人渡河船又翻了.渔夫就在落水的商人旁边.看见后说:'这是那个说给钱而给不够的人."没救商人自己划船走了, 没一会,商人沉下去了
文言文《不可不慎》翻译
范仲淹曾替人写墓志铭,当他写毕封好刚要发送时,忽然想到:“这篇铭记不能不让尹洙看。”第二天,他把铭文交给尹洙过目,尹洙看后说:“你的文章已经很出名,后代人会以你的文章为典范,不能够不谨慎啊。现在你把转运使写作都刺史,知州写成了太守,诚然是属于清雅古隽的说法,但现在却没有这些官职名称,后代必然会产生疑惑,这正是引起庸俗文人所争论的原因啊。”范仲淹听了,颇有感叹地说:“多亏请你看了,否则,我差一点要失误啊。”
注释
①尝:曾经。
②师鲁:尹洙的字。
③示:给......看。
④俗儒:庸俗的文人。
⑤赖:幸亏;多亏。(依靠)
⑥失:失误。
⑦起:引起
⑧诚:诚然,的确
⑨太守:汉代官名,相当于宋代知州
选择职业,不可不慎
孟子曰:“矢人①岂不仁于函人②哉?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匠亦然③。故术④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御而不仁⑤,是不智也。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人役而耻为役,由⑥弓人而耻为弓,矢人而耻为矢也。如耻之,莫如为仁。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1]
①矢人:造箭的人。
②函人,造销甲的人。
③巫:巫医,鹅生。匠:匠人,这里特指做棺材的木匠。
④术:这里指选择谋生之术,也就是选择职业。
⑤御:阻挡。
⑥由:同“犹”,好像。[1]
孟子说:“造箭的人难道不如造铠甲的人仁慈吗?造箭的人唯恐自己造的箭不能够伤害人,造铠甲的人却唯恐箭伤害了人。医生和棺材匠之间也是这样。所以,一个人选择谋生职业不可以不谨慎。孔子说:‘居住在有仁厚风气的地方才好。选择住处而不迷在有仁厚风气的地方,怎么能说是明智呢?’仁,是上天尊贵的爵位,人间最安逸的住宅。没有人阻挡却不选择仁,是不明智。不仁不智,无礼无义的人,只配被别人驱使。被别人驱使而引以为耻,就像做了造弓的人却又以造弓为耻,做了造箭的人却又以造箭为耻一样。如果真正引以为耻,那就不如好好行仁。有仁德的人就像射手:射手先端正自己的姿势然后才放箭;如果没有射中,不怪比自己射得好的人,而是反过来找自己的原因。”[1]
孟子的本意还是为“仁”而鼓与呼。但在读者看来,他所提出的“术不可不慎”的问题却更为有意思。
造箭的人生怕自己所造的箭不能够伤害人,而造铠甲的人却生怕自己所造的铠甲保护不了人。医生生怕自己的医术不高明救不了人,而棺材店的老板却生怕没有人死,棺材卖不出去。这并不是因为造箭的人和棺材店的老板就一定没有造铠甲的人和医生仁慈,而是职业使他们各自产生出不同的心理状态,或者说是职业心理。
所以,孟子得出结论说:“术不可不慎。”选择职业一定要谨慎。
问题是如果大家都把孟子的话听进去了,谁还愿意去做那造军火的人,去开那棺材店或殡仪馆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既有社会分工,就有职业选择。
虽然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说法,有“干一行,爱一行,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的教育和宣传。但是,有教育和宣传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了确实有差异存在,说无高低贵贱之分,正说明有高低贵贱,只不过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个人有不同衡量标准罢了。比如说,孟子所提出来的造弓箭的人和卖棺材的人的问题,你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造弓箭的人是为了让你拿去射杀如桀纣那样的不仁之人,卖棺材的人是为了让你死后尸首有安放之处,不也就都“仁”了吗?所以,造军火或开棺材店和殡仪馆不都是可以选择的职业了吗?
那么,有没有的确不可以选择的职业呢?
当然也是有的,比如说走私贩毒,卖淫开妓院,行窃聚赌,杀人越货,那可真是“行不得也哥哥”,“行不得也妹妹”的啊!
归根到底,还是有必要记住孟老夫子的那句话:“故术不可不慎也。”[1]
孟子说:“造箭的人难道不如造铠甲的人仁慈吗?造箭的人唯恐自己造的箭不能够伤害人,造铠甲的人却唯恐箭伤害了人。医生和棺材匠之间也是这样。所以,一个人选择谋生职业不可以不谨慎。孔子说:‘居住在有仁厚风气的地方才好。选择住处而不迷在有仁厚风气的地方,怎么能说是明智呢?’仁,是上天尊贵的爵位,人间最安逸的住宅。没有人阻挡却不选择仁,是不明智。不仁不智,无礼无义的人,只配被别人驱使。被别人驱使而引以为耻,就像做了造弓的人却又以造弓为耻,做了造箭的人却又以造箭为耻一样。如果真正引以为耻,那就不如好好行仁。有仁德的人就像射手:射手先端正自己的姿势然后才放箭;如果没有射中,不怪比自己射得好的人,而是反过来找自己的原因。”[1]
原文: 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 翻译: 有一天,墨子看见染坊染丝,便慨叹说:"丝原本是白色的,把它放到青色的染缸中,白丝就变成了青色;把它放到黄色的染缸中,就有变成了黄丝。"染丝的颜料变了,丝的颜色也会随即改变。染了五次,丝的颜色也会随即改变了五次。所以,染不能不仔细呀!并不是染丝是这样,治理国家也有这样的情况。
文言文不可不慎翻译
原文: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
翻译: 有一天,墨子看见染坊染丝,便慨叹说:“丝原本是白色的,把它放到青色的染缸中,白丝就变成了青色;把它放到黄色的染缸中,就有变成了黄丝。”染丝的颜料变了,丝的颜色也会随即改变。染了五次,丝的颜色也会随即改变了五次。所以,染不能不仔细呀!并不是染丝是这样,治理国家也有这样的情况。
PS:希望对你有用,此外祝你学业顺利O(∩_∩)O~
文言文翻译
翻译如下:
赵朔的妻子是成公的姐姐,有赵朔留下的身孕,她逃到景公宫里躲藏起来。赵朔的一位门客名叫公孙杵臼,杵臼对赵朔的朋友程婴说:“你为什么不死?”程婴说:“赵朔的妻子有身孕,如果有幸是男孩,我就奉养他;如果是女孩,我再慢慢去死。”过了不久,赵朔的妻子分娩,生下男孩。屠岸贾听到后,到宫中去搜查。
夫人把婴儿放在裤子里,祷告说:“赵氏宗族要是灭绝,你就大哭;如果不会灭绝,你就不要出声。”搜查到这里的时候,婴儿竟然没有声音。脱险以后,程婴对公孙杵臼说:“今天一次搜查没有找到,以后一定要再来搜查,怎么办呢?”公孙杵臼说:“扶立遗孤和死哪件事更难?”
程婴说:“死很容易,扶立遗孤很难啊。”公孙杵臼说:“赵氏的先君待您不薄,您就勉为其难吧;我去做那件容易的,让我先死吧!”于是两人设法得到别人家的婴儿背着,给他包上漂亮的小花被,藏到深山里。
程婴从山里出来,假意对将军们说:“我程婴没出息,不能扶养赵氏孤儿,谁能给我千金,我就告诉他赵氏孤儿藏在哪里。”将军们都很高兴,答应了他,就派兵跟随程婴去攻打公孙杵臼。杵臼假意说:“程婴,你这个小人哪!当初下宫之难你不能去死,跟我商量隐藏赵氏孤儿,如今你却出卖了我。
即使你不能抚养,怎能忍心出卖他呢!”他抱着婴儿大叫道:“天哪!天哪!赵氏孤儿有什么罪?请你们让他活下来,只杀我杵臼可以吧。”将军们不答应,立刻杀了杵臼和孤儿。将军们以为赵氏孤儿确实已经死了,都很高兴。然而真的赵氏孤儿却仍然活着,程婴终于和他一起隐藏到深山里。
过了十五年,程婴、赵武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景公重又把原属赵氏的封地赐给赵武。到赵武行了冠礼,已是成人了,程婴就拜别了各位大夫,然后对赵武说:“当初下宫的事变,人人都能死难。我并非不能去死,我是想扶立赵氏的后代。如今赵武已经承袭祖业,长大成人,恢复了原来的爵位,我要到地下去报告给赵宣和公孙杵臼。”
赵武啼哭叩头,坚持请求说:“我宁愿使自己筋骨受苦也要报答您一直到死,难道您忍心离开我去死吗?”程婴说:“不行。他认为我能完成大事,所以在我以前死去;如今我不去复命,就会以为我的任务没有完成。”于是就自杀了。
扩展资料:
文章选取与司马迁的《赵世家》。
《赵世家》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本篇主要讲述了“战国七雄”之一的赵国数百年的兴亡史。赵人的先祖是华夏族的一支,国君为嬴姓,赵氏。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周威烈王封赵烈侯赵籍为诸侯立国。赵国先后都晋阳(今山西太原)、中牟(今河南鹤壁)和邯郸。公元前222年,灭于秦国。
在《史记》三十世家中《赵世家》是颇具特色的一篇。全文洋洋万言,如长江大河,波澜起伏,精彩片断时有所见。其叙事之生动,人物之逼真,章法之多变,剪裁之精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两件大事,其一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二是关于赵氏孤儿的故事。
赵朔(生卒年不详):即赵庄子。嬴姓,赵氏,名朔,谥号为“庄”。春秋时期晋国大夫。赵衰之孙、赵盾之子。其妻为晋成公之女赵庄姬(赵庄姬的称谓构成:夫氏+夫谥+姓。《史记·赵世家》记载其为晋成公之姊,并非事实,属司马迁之误)。
屠岸贾(gǔ),屠岸姓,名贾,在戏剧和民间传说中,屠岸贾一直是以一个大奸臣的面目出现的。元代作家纪君祥创作的《赵氏孤儿》杂剧,影响深远,以后的许多剧种都据此编出了精品剧目,多年流传。屠岸贾也因此而成为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奸臣形象。
赵朔死于何时,不详。晋景公十一年(前589年),栾书将下军,韩厥为司马,以救鲁卫。此时赵朔或已死,故以当时下军佐栾书升任。晋景公十三年(前587年)记有赵婴齐与赵庄姬私通一事,并且次年赵同、赵括为此事制裁赵婴齐时,未见赵朔出面,何况《左传》又称朔妻为“赵庄姬”,“庄”即为赵朔谥,均证赵朔此前已死。
总之,赵朔死于赵同、赵括被杀之前,属于正常死亡。“赵氏孤儿”事件纯属子虚乌有,为司马迁作《史记》时采取的战国传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赵世家
洪玉父云:祖宗时,非特士大夫能立节义,亦自上之人有以成之耳。……真宗朝,黄震知亳州永城县,濒汴河,例至冬涸,朝廷遣中官促州县科民开淘。时中官多任喜怒,非理棰挞役民。黄愤然殴之。中官即舍役,赴阙自诉。帝问曰:“黄震缘何殴汝?”中官奏云:“言‘是我百姓。汝安得乱打’。”帝嘉其言,即敕中官赴黄门,杖二十。
当时亳州永城县(今天的河南省永城市)的县长名叫黄震。永城县在汴河边上。每年到了冬天河道枯水的时候,朝廷都要派太监来督促沿河的州、县调集民工疏浚河道。那些太监往往凭着自己一时的喜怒,蛮不讲理地责打民工。黄震因此而发怒,揍了一个太监。您想,那太监可是皇上身边的人。一个个的县官也敢揍太监,吃了豹子胆啦?那太监越想越窝火.便丢下差使,一溜烟跑回宫里去向真宗告状。真宗问道:“黄震为什么揍你?”太监禀告道:“他说:‘这是我的百姓,你怎么可以乱
打?”,真宗听了,不但不庇护太监,反而对黄震大为赞赏。当即令这个太监到黄震那里去接受处罚:打二十大板。对此,宋人洪炎有个评论:“士大夫们之所以能够坚持正义,树立气节,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努力,也是皇上的支持和鼓励所促成造就的。”
宋代的第四位皇帝仁宗赵祯,这方面的故事特别多。王巩《闻见近录》记载:
先公为谏官,论王德用进女口。仁宗初诘之曰:“此宫禁事,卿何从知?”先公曰:“臣职在风闻,有之则陛下当改.无之则为妄传,何至诘其从来也?”仁宗笑曰:“朕真宗子,卿王某子,与他人不同,自有世契。德用所进女口,实有之,在朕左右,亦甚亲近,且留之如何?”先公曰:“若在疏远,虽留可也。臣之所论,正恐亲近。”仁宗色动,呼近挡曰:“王德用所进女口,各支钱三百贯,即今令出内东门了,急来奏。”遂涕下。先公曰:“陛下既以臣奏为然。亦不须如此之遽,且入禁中,徐遣之。”上曰:“朕虽为帝王,然人情同耳。苟见其涕泣不忍去,则恐朕亦不能出之。卿且留此以待报。”先公曰:“陛下从谏,古之哲王所未有,天下社稷幸甚!”久之。中使奏宫女已出东门。上复动容而起。
王巩的父亲王素作谏官时。有一位大将名叫王德用的,给仁宗献上了几位美女。这在封建时代。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王素知道了,却提出了批评。仁宗问他:“这是宫中的事情,爱卿怎么知道的?”王素说:“为臣是谏官,只要听到风声,用不着核实,就有权批评。如真有这么回事,陛下就应当改正;如果没有,不过是传闻失实,也就罢了。陛下何至于盘问为臣从何得知这事呢?”仁宗笑着说:“实有此事。这几位美女现在朕的身边,朕很喜欢她们,且留下来,如何?”王素说:“如果陛下不喜欢、疏远她们,留下来倒也无妨;为臣怕的就是陛下喜欢、亲近她们啊!”于是仁宗立刻吩咐身边的太监:“给她们每人三百吊铜钱,令她们马上离开皇宫。事情办妥了,赶快回来报告。”说着说着。眼泪便流下来了。王素说:“陛下既然认为为臣批评得对,也不必这么急着办,回宫以后,慢慢打发她们走,也就是了。”仁宗说:“朕虽然是皇帝.可是感情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如果看到她们哭哭啼啼不肯走,朕恐怕也不忍心让她们走了。爱卿暂且留在这里,等候派去的人回来报告。”过了一段时间,太监回来报告,说那几位美女已出了宫门,仁宗脸上露出难过的神色,这才起身回宫。
朱弁撰《曲洧旧闻》卷1也记载:
范讽知开封府日,有富民自陈:“为子娶妇已三日矣,禁中有指挥令入。见今半月无消息。”讽曰:“汝不妄乎?如实有兹事,可只在此等候也。”讽即乞对,具以民言闻奏,且曰:“陛下不迩声色,中外共知,岂宜有此?况民妇既成礼而强取之,何以示天下?”仁宗曰:“皇后曾言,近有进一女,姿色颇得,朕犹未见也。”讽曰:“果如此。愿即付臣.无为近习所欺而怨谤归陛下也。臣乞于榻前交割此女。归府面授诉者。不然,陛下之谤,难户晓也。且臣适已许之矣。”仁宗乃降旨。取其女与讽。讽遂下殿。或言,讽在当时初不直直声闻.而能如此。盖遇好时节,人人争做好事,不以为难也。
范讽做开封府知府(也就是首都的市长,北宋的京城即今河南省开封市)时.有百姓上访。说给儿子娶媳妇,已经过门三天了,突然被召到皇宫里去.至今已半个月没有消息。范讽说:“真有这事?你在这儿等着,我到宫里去走一趟。”于是立刻请求仁宗召见。见了面,范讽把那百姓说的事情报告给仁宗,并说道:“陛下不近女色,这是宫里宫外都知道的。怎么能出这样的事?再说了,老百姓家的媳妇已经过了门,硬弄进宫里来.怎么向天下人交代?”仁宗说:“皇后倒是说过,新近有人进献了一位女子,模样挺漂亮。朕还没见到呢。”范讽说:“果真如此,请将这个女子交给为臣。陛下不要被身边的小人蒙蔽了,不明不白地遭受百姓们的怨恨和指责。为臣请求就在皇上的龙座前交割这个女子,好让为臣带回府里去,当面交还给上访人。不然,百姓对皇上的指责,是没法挨家挨户去解释清楚的。况且,为臣刚才已经答应了上访人:立刻帮他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仁宗便下令,将这个女子交给范讽带回开封府。在记述了这个故事之后,笔记作者朱弁感慨地说:范讽在当时,并不以刚直闻名于世.但却能这样做,这是因为碰上了好时候,当时人人
争着做好事,而且知道做好事并不那么困难啊。
同书卷1还记载:
张尧佐除宣徽使,以廷论未谐,遂止。久之,上以温成故。欲申前命。一日将御朝,温成送至殿门,抚背曰:“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上曰:“得,得。”既降旨,包拯乞对,大陈其不可,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帝卒为罢之。温成遣小黄门次第探伺.知拯犯颜切直,迎拜谢过。帝举袖拭面曰:“中丞向前说话.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是御史中丞乎?”
仁宗时,想让张皇后的伯父张尧佐升任宣徽使(一个高级职位),可是由于朝廷舆论不一致,遂搁浅了。过了一段时间,仁宗因为张皇后的缘故,想再次提出这一任命。一天上朝时,皇后将仁宗送到大殿门VI。拍着仁宗的背说:“皇上,今天不要忘了宣徽使的事!”仁宗连声说:“知道,知道。”可是仁宗在朝廷上刚一降旨,监察部门的长官包拯便提出反对意见,滔滔不绝,嗓门大,态度愤激,唾沫星子都溅到仁宗的脸上来了。仁宗最终还是收回了成命。在朝廷议论这事时,皇后派小太监不停地打探,得知包拯犯颜直谏,态度激烈,于是当仁宗退朝时.便迎上去认错。仁宗一边抬起袖子擦脸,一边说:“包拯贴到朕的面前来说话,唾沫直溅到朕的脸上。你只管要甚么宣徽使、宣徽使.难道不知道是他包拯在做监察部门的长官吗!”
同书卷1又记载:
周辉撰《清波别志》卷3也有记载:
宋代的第六位皇帝神宗赵顼在位时,也有件发人深省的事情,高文虎《蓼花洲闲录》记载:
神宗时.以陕西用兵失利,内批出令斩一漕官。明日,宰相蔡确奏事。上曰:“昨日批出斩某人,今已行否?”确曰:“方欲奏知。”上曰:“此人何疑?”确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与刺面,配远恶处。”门下侍郎章惇曰:“如此.即不若杀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杀,不可辱。”上声色俱厉,曰:叫陕意事更做不得一件!”惇曰:“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说郛》卷41下)
宋军在陕西与西夏人作战失利,神宗下令处死一名管粮草运输的官员.但宰相们并没有遵旨执行。第二天,宰相蔡确有事禀报,神宗问他:“昨天朕下令处死某人,执行了吗?”蔡确说:“还没有,我正要报告这件事。”神宗说:“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蔡确说:“开国以来,没有杀过文人.臣等不希望陛下开这个先例。”神宗考虑了半天,说:“那么就在他脸上刺字,发配到偏僻、遥远、贫穷的地方去。”另一位宰相章惇说:“这样的话.还不如杀了他呢。”神宗问:“为什么?”章惇说:“士可杀而不可辱。”宋神宗发脾气了,声色俱厉地说:“朕就连一件痛快事也做不成!”章惇却回嘴说:“像这样的痛快事,做不成也好。”这位运粮官该不该处分.该怎样处分.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这里不讨论。重要的是,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宋代的官员比较敢于在皇帝面前发表不同意见,凡他们认为不妥当的圣旨,也有不执行的权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因为皇帝比较能够尊重大臣们的意见,即便心里很不痛快,也往往不那么固执己见。
南宋的第一个皇帝高宗赵构,就是任用秦桧、杀害岳飞的那一位.在历史上的名声不大好,但他在位时,也有件事可以一提。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记载:
高宗在徽宗服中,用白木御椅子。钱大主入觐见之,曰:“此檀香椅子耶?”张婕好掩口笑曰:“禁中用胭脂皂荚多,相公已有语,更敢用檀香作椅子耶?”时赵鼎、张浚作相也。
高宗在为父亲徽宗服丧期间,坐的是没有刷油漆的白木椅子.有人误以为是檀香木做的,一位姓张的妃子捂着嘴笑道:“宫里胭脂口红啦.洗衣服用的皂荚啦什么的用多了,宰相们都已经提意见丫,还敢用檀香木做椅子?”当时的宰相是赵鼎、张浚。试想,胭脂、皂荚能值几个钱?连这个宰相们都要管,而且皇帝还听他们管,这恐怕也是封建时代的历史上很难得的了。
当然,宋代也不是任何皇帝、任何时期都能做到像上面所举的例子那样。不过,那些也并不都是非常偶然的特例。平心而论.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宋代应该算是比较开明、比较文明的朝代。这一点.前面的汉朝、唐朝,后面的明朝、清朝,都比不上它。
当时亳州永城县(今天的河南省永城市)的县长名叫黄震。永城县在汴河边上。每年到了冬天河道枯水的时候,朝廷都要派太监来督促沿河的州、县调集民工疏浚河道。那些太监往往凭着自己一时的喜怒,蛮不讲理地责打民工。黄震因此而发怒,揍了一个太监。您想,那太监可是皇上身边的人。一个个的县官也敢揍太监,吃了豹子胆啦?那太监越想越窝火.便丢下差使,一溜烟跑回宫里去向真宗告状。真宗问道:“黄震为什么揍你?”太监禀告道:“他说:‘这是我的百姓,你怎么可以乱
打?”,真宗听了,不但不庇护太监,反而对黄震大为赞赏。当即令这个太监到黄震那里去接受处罚:打二十大板。对此,宋人洪炎有个评论:“士大夫们之所以能够坚持正义,树立气节,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努力,也是皇上的支持和鼓励所促成造就的。”
不可骄侈文言文的翻译
白话释义:
(宋)太祖听说各位功臣家的仆人里有些横行霸道的人,就召见徐达等告诉他们说:“你们跟随我,起家艰难,成就现在的功勋,不是几日就实现的。
近来听说你们所养的家朴,有的仗势骄横,违反礼节和法规,这些不能不治理。小人毫无顾忌,如果不早些惩治他们,将来惹出是非,难道你们不会受他们连累吗?
我凭借将臣们共同成就大业,同心一德,始终保全你们,怎能有这些?所以才对你们说,这类人中有横蛮放肆者,应该快些除掉。就像治病应去除病根,倘若容忍,终究会害了自己。
原文:
太祖闻诸功臣家僮仆多有横肆者,召徐达等谕之曰:“尔等从我,起身艰难,虽成此功,非旦夕所致。比闻尔等所畜家僮,乃有恃势骄恣逾越礼法,此不可不治也。
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他日或生衅隙,岂不为其所累?如治病,当急去其根,若隐忍姑息,终为身害。”
此文出自北宋司马光所写的《资治通鉴》。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
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
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
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文章简介:
《资治通鉴》(常简作《通鉴》),由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
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
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宋神宗认为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名为《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
《资治通鉴》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译文供参考:
明太祖(朱元璋)见到了陈友谅的镂金的床,说:“这个与后蜀后主孟昶用珍宝做成的夜壶有什么不一样吗?”随即命令把它销毁。旁边的大臣就说:“没有富有就先骄傲,没有达贵就先奢侈,因此而失败。”太祖说:“富有了难道就可以骄傲?达贵了就可以奢侈?有了骄傲奢侈,即使是富有达贵还能保全吗?在富有达贵的时候,才应该抑制奢侈,崇尚节俭;戒除奢侈的欲望还恐怕不能符合人民的意愿,更何况用尽全天下的能工巧匠,来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呢?这样很容易就导致灭亡了。前车之鉴,不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