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1
为贯彻落实《_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二0一一年xx日xx月
涉农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涉农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3
1、土地流转工作。20xx年全镇土地流转面积为1175亩。其中50亩以上大户5户。
2、农技培训。20xx年分别在八大集村、九台村、西门渡村举办农业技术培训4期,参训人数达150人,发放技术资料200余份。
2、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今年是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的第三年,培训示范户和农户3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500份,辐射周边农户达400户,通过对示范户的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解决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生产技术及技术难点。
3、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涉农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
1、三月下旬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抓好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形成贯彻情况综述信息。
2、市对县任务下达后,分解新农村建设工作指标,研究完善考核办法。
3、八月下旬,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任务进度开展一次督查。
4、十一月上旬,再次督查全县新农村建设主要任务完成进度,掌握情况,做好查漏补缺。
5、十二月,开展对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新农村建设考核,迎接省、市对县新农村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