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古今中国的法治人物及其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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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听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
子产,“民不可逞,度不可改”。
商鞅,“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
”韩非子,“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一民之轨,莫如法”。
管子,“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
”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欧阳询,“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刘禹锡,“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包拯,“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张居正,“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
”梁启超,“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觇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
”
法治伴我成长 征文 2000字、
j最佳答案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
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
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
“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
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
“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
江山代改,人才辈出。
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
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
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
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
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
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
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
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
“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
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 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
“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
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
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
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
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
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
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
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
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
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
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
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
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法律伴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
可是不知怎么,看到里面的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
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
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的盯者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镜头。
就这样,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四个春夏秋冬,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中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是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近几年的法律事故频频出现,老师对我们的法律教育渐渐增多,中学生们不得不对法律重视和关注起来。
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十年来祖国法制社会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
看了这么多年的《今日说法》,我也应该是它的忠实观众了吧,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两个我记忆深刻: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
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们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这件事启示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
我曾经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
“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
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
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
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中国成了一个法治社会,所谓依法治国,各种宪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
相继出台,现在我们老百姓更应该知法懂法。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有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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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变法反映了李悝怎样的经理指导思想
李悝变法是指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
1,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
2,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
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3,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后来著名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无不受到李悝变法的影响李悝(lǐ kuī)[前455—前395年],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人物。
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1] 河南濮阳人。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
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
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李悝,字什么,号什么像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一样李悝什么
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年),没有字和号,嬴姓,李氏,名悝,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
战国时期魏国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早年师从子夏,魏文侯以为相国,主持变法事宜。
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
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
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周安王七年(公元前395年),去世。
求一篇,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的作文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
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八荣八耻”针对社会上哪些消极现象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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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周定五十四年(前455年)生,周安王七年(前395年)卒,战国时魏国(今山西南部运城一带)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关于李悝的名字,许多学者认为史籍中同一时期的李克,就是李悝.也就是说,李悝,又写作李克,或又名李克。
李悝的生平事迹,已难确知其详,使他在历史上留下永久名声的,是他任魏文侯相时在魏国的变法改革。
李悝作为一个杰出的法家代表人物,提出一系列变法主张,并在魏文侯支持下积极推行。
在政治上,李悝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的名言。
李悝将无功而食禄者称为淫民,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土”。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腐朽落后的世袭制度的挑战。
由于废除世袭制度,—批于国家无用且有害的特权阶层的。
人物扯赶出政治舞台,一些出身于一般地主阶层的人,可因战功或因其才能而跻身政界,此举实际开创了地主阶级对奴隶主贵族的斗争,为以后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开辟道路。
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汉书·食货志》有较详细的记载)。
简单说来,尽地力就是统一分配农民耕地,督促农民勤于耕作,增加生产。
平籴法是国家在丰收时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发生饥荒时又平价卖给农民,取有余以补不足,以防谷物甚贵而扰民,或甚贱而伤农。
此法的实行,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在军事上,建立常备的“武卒”,严格选拔军士,并给予一定优待,大大提高了战斗力。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我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后来著名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无不受到李悝变法的影响。
李悝为了逃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
《法经》兵6篇,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律》和《具律》。
这是法家倡行法治的成功表现。
李悝的《法经》,对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后世所效仿。
《晋书·刑法志》便说:商鞅“受之以相秦”,而“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
先秦思想学派的法家学说和我国传统法学,均以《法经》为奠基之作,而它在法制史正的开创之功,更不容忽视。
因而,李悝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
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对他的历史功绩将会做出更为确切的评价。
吴起(约前440~前381年)卫国左氏(今定陶县力本屯乡)人(一说曹县人)。
战国前期著名军事家、改革家。
初在鲁国为将,治军严明,律己宽人,与士兵同甘共苦,以寡敌众打败齐军。
后至魏任将,辅魏伐秦,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
前382年,离魏至楚,被封为令尹,在楚悼王的支持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楚国很快强盛起来,在短期内南平北越,北灭陈蔡,西败强秦,威震诸候。
楚悼王死后,由于被改革触犯切身利益的公侯、贵戚乘机作乱而遭杀害。
著有《吴子兵法》一书,现存一卷,计有《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变化》、《励士》六篇,同《孙子兵法》一样,丰富了中国古代军事理论,是中国军事史上的宝贵财富,至今仍有借鉴价值。
商鞅,战国期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又名公孙鞅、卫鞅,卫国(今河南濮阳)人,约生于公元前390年,死于公元前338年。
商鞅是战国时没落贵族的后裔。
他从小就好刑名之学。
所谓刑名之学,即指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一套法家学说。
年轻时,商鞅在魏国进一步研究了法家思想,总结了李悝、吴起的变法经验,完善了自己的法家理论。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应召入秦,进献富国强兵之策,便提出变法重点放在两面个方面:一是废除旧的封建领主制,把秦国建成一个封建地主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二是推行农战政策,发展秦国的农业生产,增强军事力量。
他的变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次从秦孝公三年开始,主要内容包括: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制度;奖励农耕,制定垦草开荒的法令等。
第二次变法在秦孝公十二年开始,这次变法比第一次更进一步,主要有开阡陌封疆,废除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县制,设置直属于国君的县一级行政机构;直接征派赋役,按户按人征收军赋;统一度量衡,取消各领主的家量;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
经过这两次变法,完成了秦国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历史转变,封建领主贵族的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兴政权日益巩固;农业劳动力增加,耕地扩大,以粮食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工商山泽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国家之手,政府的财政收入日益富裕;农战方针具体落实,军事力量日益强大,一步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
这些改革揩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商鞅遂遭到政敌的迫害,车裂而死,全家亦被杀害。
商鞅的重要政见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二十九篇,《汉书·艺文志》有著录,今存二十四篇。
孙膑,战国时军事家,齐国阿(今山东阳谷东)、鄄(今山东鄄城北)之间人,孙武后代。
曾与庞涓同学兵法,后涓任魏将,忌膑才能,诓他到魏,处以膑刑(去膝盖骨),故称孙膑。
后经齐国使者载回,齐威王任为军师,设计打败魏军于桂陵,后又大败魏军于马陵,迫使庞涓自杀。
著有《孙膑兵法》一书,后世已失传。
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竹简中,保存了这部书的部分内容。
《孙膑兵法》主张慎战,强调“事备而后动”,就是说,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兵出而有功,入而不伤”。
又强调指挥战争的人必须知“道”,即要懂得战争的规律;还论述了怎样以寡击众、以弱击强,怎样创造有利的作战态势,怎样灵活运用战法等问题。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
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
姬姓,卫氏。
又称卫鞅、公孙鞅(卫鞅之“卫”即氏於国,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诸侯之子曰公子,诸侯之孙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
卫鞅之祖为卫国君,故又称公孙鞅。
)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
孝公死后,受到秦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车裂而死。
其在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并使秦国长期凌驾于山东六国之上,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