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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反贪格言

谁是历史上最会反贪的皇帝

朱元璋

清朝的反腐历史

综观清朝的历史,可以说, 腐败与反腐败问题贯穿始终.无 论是政界的有识之士,还是社会 的学界精英,都曾对这一问题表 现出过凝重的思考.究其原因, 这不仅仅在于腐败问题往往是 社会焦点,更重要的是出于一种 社会责任.但无论如何努力,清 朝终究未能摆脱腐败的旋涡,并最终以不可逆转之势让位于后来者。

清朝的腐败现象 综观清朝的腐败现象,主要 有如下表现: 1.政治上吏治腐败,贿赂成 风.清朝的官僚政权是等级制结 构,其特点之一是官大一级压 死人.属员的权势,利益,考评 以及升降等政治命运,无一不掌 握在上司手中,这就为上级官员 索贿提供了机会.而属员贿赂上 级,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仕途升迁 的重要手段,由此形成贿赂政 败与反腐败 治.那些高官,外出巡视时有站 规,有门包,平时则又有节礼,生 日礼,按年还有帮贡,而升迁调 补时私下馈送还不包括在内.嘉 庆以后,道光,咸丰,同治乃至光 绪,宣统年间,腐败之风更是一 发而不可挡.张集馨曾说,那时 的官吏,只要手中有点实权的, 几乎没有不贪赃枉法,没有一省 不挪用官款,贪污中饱的.一省 之中,中饱私囊的官款每年少则 百万两,多则千万两,如果论罪 的话,那些官员都应当革职监追。

2.经济上挪用公款,钱粮亏 空.正赋钱粮是清朝的主要收人 和经济命脉,而这也是各级官员 施政的主要方面.正是由于有这 个便利条件,所以贪官污吏无不 视钱粮为觊觎的对象.为了满足 私欲,随时都有可能伸手.因此, 钱粮亏空问题在清朝无时不在, 无处不在.有关钱粮亏空问题, 在康熙晚年开始逐步加重,到雍 ■把增强 正时期发展到历年户部库银亏 空数百万两,到乾隆晚年,亏空 大案屡屡出现.由乾隆传到嘉庆 及其后继者的时候,钱粮亏空对 财政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府库 已有人不敷出之虞. 3.生活上腐化堕落,奢靡成 风.康熙年间,尽管提倡节俭,但 池馆园亭,歌舞宴会,视顺治初 年不止十倍.朝野上下宴饮,务 求气派大,档次高.以满汉全 席论,其上菜一百多种,用料多 为熊掌,燕窝,鱼翅等山珍海味. 达官贵人举办家宴,往往须于数月前购集材料,选派人。

道光 年间尽管府库亏空,国力下降, 但以河工官吏饮食而论,其举办 宴席,一个豆腐要二十余种,猪肉则有五十余种,统计所需,非 数百金不能餐来其一器也.食器 既繁,一夕之宴,恒历三昼夜不 能毕,往往酒阑人倦,各自引去, 从未有终席者.至光绪季年, 京曹官风尚豪侈,即以饮馐言 之,无不罗列珍惜,食前方丈. 如此的生活方式,不能不说是清 朝走向衰落的重要根源. 清朝的治腐方略 为预防腐败滋生,清朝统治 者始终都试图建立一种为政者 积极进取,努力向上,清正廉明 的政治环境. 首先,清朝皇帝多为勤政者.雍正皇帝在位时事必 躬亲,对奏折每每都亲自拆阅审 批.他常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地 工作,在位13 年,至少批发奏折 2.2 万件. 其次,清朝皇帝大多重 视大臣对小臣,京官对外官的表 率作用.康熙曾说:大臣为小臣 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 型,如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 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 小臣自有所顾畏,不能妄行. 再次,倡导廉政建设,力图形成 为政者向廉恶贪,从善去恶的 风气.康熙曾说:凡地方官者, 但能持己为正,不为非法之事, 即称良吏.如陈滨者,岂可多 得?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 允宜从优表异,以鼓励清操. 这是一种注重精神鼓励的办 法,既为官吏树起榜样,又在整 个社会确立一种观念,使人们争相效法. 加强对官员的监督,防止贪 污受贿以及惰政等腐败的产生.在清朝设置的六科给事中, 十三道监察御使为风宪官,可以向上通报建言官员的廉政情 况.对州县官的监督由府,道, 藩臬以及督抚负责.具体说,藩 司有任免州县的权力,臬司有 弹劾州县的权力,但他们同时 也分别负责全省的财政和司法 审判,因此,都不能说是独立的 监督机构. 此外,清朝外派钦差 大臣也是加强对官员监督的一 种方式.虽然钦差大臣多为临 时的非专职监察机构,但他们 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可以不受 制于其他行政机构,这就使监 察建立在能够发挥自身权力和 作用的基础上. 对违法官吏实行严刑峻法 也是清朝反腐败的重要举措.清 朝统治者非常重视严刑惩处贪 官污吏,并有详尽的法律条款惩 治腐败,如《大清律》相当完备系 统,规定的相当于贪污罪的监 守盗,从一两到四十两,都有十 分准确的处罚措施.当然具体操 作起来,决定反腐轻重缓急,深 浅成败的,还主要是个别君主的 喜怒哀乐.但总体说来,在顺治, 康熙,雍正和乾隆时期做得还不 错.如顺治主张贪酷重惩,康熙 亦说:贪官之罪,断不右恕.此 等人藐视法纪,今若法不严,不 肖之徒,何以知警.比较而言, 雍正是清朝皇帝中惩治腐败官 吏最为严厉者,在其刚刚即位一月之时,就发布了清查国库 钱粮的诏书,限令国库亏空者 在三年之内把亏空补足,否则 将严惩不贷.也因此,雍正逮捕 了大批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 地方封疆大吏,并抄其家,杀二 品以上的贪官数人,清查成绩 显着,亏空的国库得以充实,吏 治也为之一新.乾隆治理国家 较雍正温和,但对贪官污吏也 不手软,在他统治期间,二品以 上因贪赃被杀大员达30 人之 多,府,州,县的下级官僚被杀 者不计其数. 实行养廉银制度.养廉 银制是雍正朝为解决官吏生活 补贴和办公费用而对财政与税 收制度进行改革的产物,实行该 制度,使官吏收人比正俸高几倍 或几十倍,上百倍,对于整顿吏 治,减少贪污,确实起了一定作 用. 反腐背后的历史启示 首先,要正确理解法治与 人治的内涵,并处理好二者的辩 证关系.应该说,清朝并非无法 治,更不乏人治,问题是清朝 的法治与人治以及二者的 关系都未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这就导致了法治与人治的 分裂状态.或是过于讲法(实 际上是刑),或是过于重人, 二者都难以长久,也都难以杜绝 和根除腐败滋生.因此,要铲除 腐败,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法律, 而且使之行之有效,同时也必须 使法律掌握在健全的执法者手 里. 其次,清朝的腐败不能杜绝, 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腐败的内涵 不明确,比如陋规,惰政和玩忽 职守即是.其实,腐败的内涵和 形式都非常复杂,既有显见的又 有内隐的,既有有形的又有无形 的.因此,反腐败不能只反那些 非常明显和表面的腐败,对那些 隐型和合法,半合法的腐败更应进行惩治,可以说后者是腐败中的腐败. 再次,清朝的腐败现象层出 不穷,不可遏止,缺乏有效的监 督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反腐 败措施对君主本人的行为缺乏 强有力的约束.如在浓厚的皇权 思想支配下,监察制度实际上是 专制君主来驾驭和控制各级官 僚的手段,它无权监督君主的行 为,故发生腐败现象是必然的。

此外,对官员亦缺乏有效的监督 机制,没有其他力量可以制约政 权,广大人民群众遭受贪官污吏 的蹂躏,却没有揭发贪污犯罪的 权利,致使贪官们肆无忌惮.

古代有没有什么比较著名的反腐倡廉的名言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孔子)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孟子·公孙丑上》)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老子《道德经》) ● 鱼吞饵,蛾扑火,未得而丧其身;猩醉醴,蚊饱血,已得而亡其躯。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忘公仆心。

●君子三省吾身。

●君子检身,常若有过。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办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君子择善而交。

●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公生威,廉生明。

●苟利国家生与死,岂以祸福趋避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亲君子,远小人,慎交友。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常在河边看,就是不湿鞋。

●俭节则昌,淫佚则亡。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 恶不可积,过不可长。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民而不扰民为本。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交友交心不交财。

●一失足成千古恨。

●小节不保终累大德。

●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

●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己不正焉能正人。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

●心底无私天地宽。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

●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身。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政声人去后,公道在人心。

●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

●滋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

●言路者,国之命脉。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宴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白居易) ●昂扬不坠青云志,下看金玉不如泥。

●权力是柄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历史上的反腐对联

您说的是来自于人民网的一篇文章,相关的解释奉上,请你参考:揭秘古代最有影响力的“反腐”对联我国封建时代,受儒学熏陶的官员中,不乏廉洁奉公者。

他们往往在官衙衙门和厅堂撰题对联,表明心迹、抱负、政愿等等。

这些对联既是警策,也是承诺。

其中,有的立意新颖,竟然影响了数代人。

本文以戒贪联为例加以说明。

“宽一分则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

”这是明代南安知府张津题写于浙江海宁谯楼的题联。

上联,提倡对民实行惠政;下联,诫勉属官务守清廉。

张津,明成化二十三年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

张津不受贿,不徇私,依法办事,受到老百姓的称赞和拥戴。

这副对联是我国目前保存最为完好、也是影响最大的戒贪联。

张津的“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的防腐创意,被为官清廉者竞相引用、点化。

一百多年后,清康熙江南提督张伯行改写成如下联语:“宽一分,民受益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据《清史稿》载:张伯行,疾恶如仇,从不与贪官污吏为伍,而且敢于抵制上司的横征暴敛。

他离任时,百姓沿途相送,康熙皇帝称赞他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

山西汾阳知县汤信,则另辟蹊径,从赌咒发誓的角度立意,将张津的防腐创意改造为:“作汾阳一行吏,春温秋肃;受暮夜半文钱,地灭天诛。

”汤信,清廉严谨,剔弊除奸,爱民如子,两袖清风,深受百姓爱戴。

他自题的这一联,就挂在县衙大堂内。

过了将近三百年,清乾隆御史钱沣又将张津的创意向前推进一步,他强调,不仅不贪,更要为老百姓办实事:“爱半文不值半文,莫谓世无知者;作一事须精一事,庶几心乃安然。

”钱沣,乾隆二十六年进士。

他刚正不阿,被誉为清代知识分子的泰斗。

当时朝廷内外贪腐成风,他当湖南学政时,前往各县视察。

按当时的潜规则,学子要凑钱向学政致意。

但钱沣一概不受,当时湖南就传诵着“钱沣来了不要钱”的民谣。

不仅如此,钱沣还勇敢反腐。

开始,弹劾陕甘总督毕沅贪污,接着,扳倒国泰。

钱沣因此而名声大振,一年之内,连升三级,出任通政司副使。

在强调要为老百姓办好每一件事上,距钱沣约半个世纪的陶澍“英雄所见略同”。

清道光年间的陶澍人称“陶青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爱民如子。

37岁升任江苏道监察御史时,挥毫写就此联:“要半文不值半文,莫道人无知者;办一事须了一事,如此心乃安然。

”表明了自己抱节自守、为民谋利之心迹。

如今读来依然亲切。

又过了约半个世纪,光绪年初任兴义府知府的余云焕撰联,一脉相承,异曲同工:“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异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

”余云焕认为,官员不拿老百姓的钱财是天经地义的,不值得大惊小怪;问题是,自己拿了国家不少俸禄,究竟做出了什么政绩

做官不能只满足于廉洁,做官要做事,要有作为

清顺治十六年任潜山县令的常太忠自撰的法堂楹联,则虑及子孙后代:“赃官贪婪,将图富也,敦知后代不贤,以一掷弃千金,枉自遗百般唾骂;良吏清操,岂望名哉

实痛小民所苦,守千天如一日,难尽保万姓平康。

”此联将赃官心态与良吏操守比照成联,颇能昭其心志。

常太忠在任时公平执法,不徇私情。

康熙二年,升保定府同知。

离任时,“攀辕号泣者,络绎于道。

”无独有偶,潜山还有一清廉的县令,名叫魏其瑸,乾隆二年任潜山县令。

他也有一副名联:“贪亦何难,只凭天理照来,这般作孽钱,剜肉医疮,怎叫子孙受用

酷真不可,须把良心勘去,那个无情棒,敲肤挟髓,枉担父母称呼

”此联自警警人,刻意良深。

任职期间,他兴利除弊,为政清廉。

旧志称:“潜人士称颂贤父母者,必曰:‘前有常公,后有魏公’。

”距张津约四百年的清同治年间,西宁知府龙锡庆,将张津的“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的创意,加上虑及子孙的考量,在府署大堂挂出下面这副对联:“要一文非分钱,幽有鬼神,明有国法;做半点昧心事,近报自身,远报儿孙。

”龙锡庆在任期间,因为公正清廉而受到百姓爱戴。

清末,政权已是摇摇欲坠,贪贿成风,但官场仍有洁身自好的官吏。

乐亭知县仵墉便是。

他效法前人立意,加以改造而撰写下面一联以自勉:“受一文分外钱,远报儿孙近报身;做半点亏心事,幽有鬼神明有天。

”仵墉,陕西蒲城人,光绪二十九年进士。

此时,清朝官场已经腐败不堪。

但四百多年前张津的“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的防腐创意,仍然深刻地影响着他,他任上平反了不少冤狱,很受当地民众拥戴。

一次,他化装下乡私访。

天黑后,发现有人紧紧跟踪,便停步询问。

跟踪者是当地的一位农民,回答说:“我认识知县大人。

知县大人为我们百姓办事,黑夜单身下乡,怕不安全,我特来保护您。

谁介绍几部反腐的电视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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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经历了哪几个历史阶段

一、建国前的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到1949年成为全国执政的党,经历了长期革命战争和地下斗争时期。

艰苦的斗争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勤政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也都有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和投机革命的人,在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下走上腐败道路。

因此,我们党一贯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坚决抵制剥削阶级影响,防止和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

1.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通告》1924年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有了迅速发展,党员人数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到1925年的3万余人。

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难免混进一些投机分子,他们趁革命高潮之机捞取个人利益。

因此,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革命潮流仍在高涨时,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不良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任务,且将为群众所厌弃。

所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巩固革命营垒,才能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这个《通告》是我党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党在幼年时期就十分警惕剥削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并郑重表示党对腐败现象是根本不能容忍的。

2.土地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斗争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部队离开井冈山,向赣南进军,迅速开辟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比井冈山时期更加高涨的革命局面。

但是,随着红军战争的胜利发展,在红四军党内、军内以及根据地政权中也逐渐产生了某些消极腐败现象。

有的人不愿意在艰苦的乡村创建根据地,要红军开到中心城市去大吃大喝;还有少数人置军令军纪于不顾,带着钱财,擅自出走,到大城市去享受一番。

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红军战争和根据地政权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1929年12月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了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

《决议》除对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党和军队干部的廉政建设问题。

《决议》分析了红四军党内、军内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指出它的结果将会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

《决议》着重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用无产阶级思想来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

瑞金红色政权的建立,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代表人民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同反动派进行斗争的政治保障。

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苏维埃政府中也有少数干部滋生了消极腐败现象。

他们乱用公款,挥霍浪费,甚至发生贪污犯罪现象。

当时瑞金县机关一个月内用纸费达200余元(银元),灯油费126元;该县财政部会计科科长唐某侵吞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粮票等,合银元共2000余元。

这不仅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败坏了人民政府的声誉,而且给革命根据地财政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1932年2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帮助红军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驱逐各地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

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了“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等具体惩治条例。

这场斗争历时二年零八个月,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止。

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充分依靠群众。

1932年3月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了检举委员会,提出“把检举运动造成广大的群众运动”,从而把反腐败斗争引向高潮,造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②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切重大的财政经济问题都要经过代表会议讨论,并受代表会议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积极性。

中央苏区还颁布了统一的税收条例和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会议制度等,便于群众监督。

③注重干部的思想教育。

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说:“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

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

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

[1]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为后来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的廉政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3.抗日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

我党领导人民在敌后和边区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成立了“三三制”的民主政府。

抗战时期的国共合作情况极为复杂。

国民党坚持“溶共、限共、反共”的方针。

在经济上,根据地承认地主阶级的剥削,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

因此,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以及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必然会腐蚀我们的队伍。

革命队伍中出现了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消极思想,继而又出现贪污腐化现象。

此类现象在基层政权中尤为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党委重新公布了1926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立即执行。

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他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也都颁布了类似的条例法规等。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9年受理贪污案件84件,1940年受理115件,1941年上半年又有36件。

民主政府的反腐败斗争,收到了明显效果。

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执法严格,出击有力。

根据各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法规条例中的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均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例如,1933年参加革命的原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当时任清涧具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肖玉壁因贪污公款3050元,被判处死刑。

因此,当地群众称陕甘宁边区为奖廉肃贪的模范。

民主政府的声誉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大批爱国志士奔赴延安,参加抗日。

②共产党员犯法,从重治罪。

1937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同志。

案发后,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大肆渲染“发生在延安的桃色事件”,引起不良影响。

对此,一部分同志认为,黄克功从小参加红军,经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对革命作过重大贡献,在此民族危难之紧要关头,应对他免除死刑。

当地群众也对此议论纷纷。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此案件作了认真研究,经中共中央同意判处黄克功死刑,并召开公审大会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

毛泽东同志就此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2]③把反腐败与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起来。

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

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

”[3]后来,毛泽东又写了《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阐述革命人生观的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和干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解放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派出大批官员下山“摘桃子”,任意将收复区的民有企业、私人房屋指为敌产加以没收,而后据为己有。

国民党的这种贪污抢占风气,不可避免地影响共产党员中某些不坚定的分子。

当时在新解放区也发生了一些贪污现象。

因此,1946年7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必须检查和纠正各地已经发生的贪污现象。

”[4]1947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随后其他各大解放区也都颁发了同类条例。

各条例首先明确规定贪污罪的界定范围是:在土改中侵占或窃取群众斗争果实者;缴获敌人物资应交公而私行留用者;凭借政治地位或职权,勒索强占、强征、强募财物或受贿者;吞没或盗卖公物、公粮、公产者等等。

这些条例还规定了严厉的惩办措施。

如东北地区规定贪污2万斤高粱米市价以上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晋冀鲁豫规定贪污70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各解放区严格执行惩办贪污条例,惩办了一批贪污犯罪分子。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红军时代创立的,根据各大解放区军队执行的情况,经过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于1947年10月以解放军总部训令形式重新向全军颁发,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解放区党政军的反腐倡廉建设同国民党统治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

共产党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二、建国后的反腐败斗争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产党从领导根据地解放区的局部政权转变为掌握整个国家命运的执政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也是共产党面临的比革命战争更加严峻的考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向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如何避免“始兴终亡”的问题。

毛泽东回答:依靠民主制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时,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严肃地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

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决议:对党的领导干部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做地名。

会后不久,党中央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迁往北平。

毛泽东离西柏坡时登车后向周恩来风趣地说:我们要进京赶考。

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

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1.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在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有一些意志薄弱者和投机分子是要掉队的。

新中国的成立使一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革命到头”的思想,表现为居功自傲,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甚至走上贪污犯罪的道路。

为此,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要内容是整顿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倾向,中心是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持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

这次整风根据延安整风的经验,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我检查和组织帮助的方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各项社会改革的进行。

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的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了腐化堕落的道路。

他们勾结私商以各种手段侵吞、盗窃国家财物,有的收受贿赂,包庇资本家偷税、漏税。

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底仅中央人民政府系统的27个单位中就发现1760多人有贪污行为。

同时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铺张浪费、大吃大喝风气也相当严重。

1951年10月天津专署一位干部向河北省委揭发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严重违法乱纪,进行巨额贪污的事实,引起河北省委重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央作了报告。

中央立即批转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认真研究,注意发现所属单位的同类事件。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指出:“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发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

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5]。

指示强调“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是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随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

到1952年2月底,全国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犯105916人,占贪污犯总人数的8.8%(总数为120多万人),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1952年2月1日,北京市举行公审大会,宣判了总额为亿元(相当于新币10000元)以上的7名大贪污犯。

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贪污23亿元,相当于新币23万元)、公安部行政处副处长宋德贵(贪污6.4亿元,相当于新币6.4万元)分别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

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判全国解放初期最大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总计171.6272亿元,相当于新币171.6272万元)死刑,震动了全国,成为共产党执政后反腐败的第一声巨雷。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案发,促使党中央下决心发动“三反”运动,清除党内已经滋长起来的腐败现象,从而净化了党风和社会环境。

这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也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移风易俗的群众运动。

此后,“奢侈浪费可耻,艰苦朴素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官不贪,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荡涤了旧社会的腐朽丑恶现象。

怎么进反贪局

反贪局是检察院的二级机构

需要报考公务员时考入检察院,然后领导分配到反贪局。

部队转业也有机会到检察院,然后分配至反贪局。

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则是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属于内部监督机关。

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最高检2022年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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