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注音:
辩部首:
辩笔画:
辩总笔画:
辩笔顺:
辩解释:biàn①<动>争论;争辩。《两小儿辩日》:“孔子东游,见两小儿~斗。”②<动>申辨;辩解。《中山狼传》:“狼亦巧~不已以求胜。”③<形>有口才,能言善辩。《信陵君窃符救赵》:“及宾客~士说王万端。”④<形>动听。《五蠹》:“子言非不~也。”⑤<动>通“辨”,分辨;辨别。《望洋兴叹》:“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牛马。”
备注:来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冯蒸主编)
辩康熙字典类目:【酉集下】【辛字部】
辩康熙字典解释: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
辩拼音,辩部首,辩笔画,辩组词,辩解释,辩笔顺,辩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