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殡葬旧俗受佛家天堂、地狱、轮回之说的影响很深,且参加朱子家礼,十分烦琐。
湘潭县死了人惯用木棺土葬,人尚未死就置备棺材,又称“寿材”,用杉木做成,也有用楠木或其它木材做的;做棺材的木材筒数要成双以“十合”(即十筒木材做的)为最好,做好后涂上桐油,漆黑漆;儿女为置备“寿衣”,分内衣、交衣,兰衫(外衣),因避讳“纽”字和“扭”字同音,寿衣均不钉纽扣,只缝飘袋。衣料:除缎子外(因忌“缎”字与“断”谐音),别的料子都行,件数成单数。寿被、寿鞋,有女儿的女儿赠送。
旧葬俗有打生基,埋生人坟(假坟)的习惯,有老父老母的,必先请“阴阳生”寻求墓地,备置一块好地,人们笃信葬了一好地就出大人物,埋在龙脉上就出皇帝,埋了凤凰地就出皇后,埋了猪婆地,子孙就人兴财旺等等。
父母寝疾,儿女不得远离,在外者亦催归,均集于床前,敬听遗命,谓之“送终”,有误“送终”者为不孝。
父母寿终,先“报丧”。父死向亡父的兄弟、叔叔伯伯报丧。常言说:“爹亲叔大,娘亲舅大”,不“报丧”必受责难。
亡者寿终,其亲属跪于遗体前,拦门斩雄鸡一只,名饯行鸡。鸣炮,敬祭行酒三樽,齐念“南无阿弥陀佛”,烧起码轿子,按亡者年龄,一岁烧一根线,烧倒头纸九斤四两或三斤六两,谓亡者之亡魂初到阴间要花钱,故又叫“定首盘钱”。但不满十岁的小孩死了不烧倒头纸,人们信仰轮回说,认为灵魂不灭。小孩死后随即又投胎变人,认为婴儿的胎记是谁家的乖仔乖女死后打的记号,再投胎故有此胎记。
死了人,俗称“倒了肉山”,意思是有了大吃大喝的机会,还有“人死饭甑开,不请自己来”之说要超度亡魂,多则七天,十天,四十九天不等,少则两三天。
死了人,要发“讣告”,遍告亲朋邻里,内容大体是亡者姓名,年龄,称谓、死亡时间、超度时间、发矧安葬时间和地点,落款称谓。父死“讣告”落款称“孤子”,母死称“哀子”,父母俱死落款为“孤哀子”,泣血顿首。父亲给儿子、媳妇发“讣告”,落款叫“反服生”。亲娘死了,有继母,则写“奉继慈命哀子某某”。亲戚朋友闻来向亡者致哀,本叫“看死”因人们多忌“死”字,所以久面成习叫“看活”,“看活”有送香烛的,但一般只向遗体或对灵数拜而已。县内石潭、射埠等区不习惯称“看活”称为“探忧”。
人死了,要请“阴阳生”算死人的“八字”,如果亡者的“八字”和子孙的“八字”相克时,叫做“犯忌”。“犯忌”有犯时、犯日、犯月、犯年之别。犯时,说是六十年不利;犯日,三年不利;犯月,百年不利;犯年,一日不利。亡者断气时,须在天干地支所排的八字内不能延时、延日、延月,最忌延年,犯了忌,不要哭不喧不鸣炮,让“犯忌”时辰过后再合家举哀,说这样可瞒着“屋檐童子”向阎王通报亡者咽气时辰的神明避免来日之“不祥、不利”。
湘潭丧葬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