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巫婆、神汉
建国前,巫婆、神汉都是装神弄鬼的男女巫觋,流行于全省城乡各地。他们借口神仙附体,能驱鬼治病,其迷信活动有:“送祟”(送野鬼),群众小孩生病,妄称“野鬼”缠身,由巫婆做法术驱鬼;烧剪纸童,为病人“招魂”;“看魂”、“开阴锁”,诡称小孩在阴间戴锁受罪,必须许下“开锁愿”,小孩方可痊愈。
开锁仪式是:神汉手持带响圈的单面皮鼓,边击边唱,祈神拜佛,撕去病儿颈上的纸枷,亲友则馈钱致贺,这是神汉敛财的一种手段。
二、供“大仙”
全省有一些城镇群众相信狐狸能修炼成仙,化为人形,迷惑青年男女;又说狐狸好害人,用尾巴放火烧房子,群众尊称之为“大仙”,或“仙姑老太”。常在商店或住宅的黑角落里供奉大仙牌位,每月朔(初一)望(十五)烧香,供奉茶叶蛋五至七个。有时茶叶蛋不见了,就说“大仙”有灵,实际上是被老鼠或黄鼠狼吃了。这是崇拜动物的一种迷信习俗。
三、占梦、求签
占梦
群众夜间入睡后做梦,因梦境离奇,心中惊恐,往往找人圆梦。圆梦须过午时,禁忌上午说梦。圆梦者多为算命先生,据他们的说法是:梦中见水,主有财气,水退,主谋财失利;梦中见火,主有喜事临门;梦中被犬咬,主有口舌之争;梦中见死去的亲友,主有病灾……梦本来是睡眠时间局部大脑皮层未完全停止活动而引起的脑中表象活动。群众长期对梦的看法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本来不足为怪。而某些做梦和圆梦的人,竟将其神秘化了,因而成为一种迷信习俗。
求签
安徽城乡寺院,一般都有求签的活动。其中木刻签文的内容,涉及治病、求财、求子、求官等方面问题,都是宣传封建因果报应思想。其词句多含糊、抽象,可以任意解释。签分上上、上中、中平、中下、下下,除正文四句以外,尚有附注四句。由求签者跪拜祈祷后,手摇签筒,摇出竹签一支,由庙祝凭竹签取签文,并加以必要的解释,以适应求签者心理的要求。庙祝从中收费,以借此增加寺院或个人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