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寺院,寺主(即最高负责人)是住持;有的寺院,寺主是方丈;有的寺院,既有住持,又有方丈……住持和方丈到底有什么异同?
住持
最开始,住持是动词,意思是“安住之、维持之”。《圆觉经》中就有:“一切如来,光严住持。”意思就是,一切佛都安住在光明庄严的境界里,住持佛法。后来住持被引申为名词,即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将寺院的寺主称为“住持”,是唐代百丈怀海禅师创立丛林清规时所制定。
最初禅宗大德们很多都是苦行僧,在山林中、岩石下穴居;有的则寄居在律宗寺院之下,虽然另设别院,但在其中说法住持,都不能合法。所以,百丈怀海禅师别立禅居之制,创立清规,禅宗才开始有自己的寺庙。《百丈清规》设立“住持”一职,将寺院寺主成为住持的说法,便固定下来。
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其他职务则另立八大班首等来执行,以保证寺院秩序的井井有条,四众得以安心修行。
方丈
方丈最初是个名词,但是指的却是一丈四方之室。据《维摩诘经》载,身为菩萨的维摩诘居士,其卧室一丈见方,但却能广容大众,为他们讲经说法。禅寺比附此说,因此将住持的居所也称之为“方丈”。所以最初,住持也被成为“方丈”。
寺院新任住持初入寺院继承法务,必须举行一定的仪式,称为晋山式,晋即进的意思,山就是指寺院。因为住持在晋山时,必须升高座说法,所以又可以称为“升座”。
本来,最初的“升座”仪式是比较简单的,到了宋、元、明及近代丛林所实行的晋山式则渐趋于隆重复杂,很多大寺院才有能力去做。而大寺院的住持大多德性、说法与其他普通寺院的住持相比都极为出众,慢慢的便有了住持“升座”后才能成为“方丈”的共识。
主持与方丈的区别
简单来说,方丈可以理解为“升级版”的住持,住持进行“升座”仪式之后才能成为方丈。
具体而言,现代的住持和方丈还有如下区别:
(1)方丈一般是接受传法的和尚 ,有法卷可证明其传承,住持则可以不必;
(2)有方丈的丛林必须制度健全,人员、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有住持的寺院则未必;
(3)方丈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如现在的方丈需要经省佛教协会批准、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则不需要;
(4)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而住持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