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禁忌君须知
(1)六月、腊月不动土,不搬家。
(2)初一、十五不看望病人,下午不看望病人。
(3)正月初五不走外婆家。
(4)妇女生孩子后第四天、第六天不去看望。
注:旧时医学不发达,初生婴儿易染四六风,故乡人忌四六以避嫌疑。
(5)妇女熬娘家或走其他亲戚,过节前必须回家。
(6)嫁出去的女儿不许在娘家生孩子。
(7)新媳妇下轿(车)时,四种人应当回避。 A、孕妇;B、寡妇;C、新婚不过百天的男女;D、服丧不过百天的男女。
(8)麦场上不能在碌碡上坐,簸箕不能朝天。
(9)借药锅不能送,要请人家来取。
(10)不许头戴孝布进别人家门。
(11)丧仪和上坟后的蒸食,回家进大门前必须掰破。
(12)丧事后头一年春节不许贴红春联。
(13)客人走后不许扫地。
(14)客人吃饭时不许刮锅。
(15)逢宴请,父子不同席,师徒不同席。
(16)年龄不过12岁的儿童,其衣服不许搭晾在露天过夜。
(17)盖房禁忌:
①院子不正不能盖房。
②不能颠梁、倒柱、交间椽。 注:此指盖木房。以木作梁,必须大头朝外,有向内“发”之意;以木作柱,必须大头在下,有向上“发”之意;以木作椽,两头必须在上下檩条的同一位置,不能上头在这间,下头又在另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