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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厝塭扫墓习俗:不在清明在十月

周厝塭扫墓习俗:不在清明在十月

在潮汕地区,人们祭拜先人上山扫墓,要么是在清明节,要么是在冬至节。而在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的周厝塭村,有些人家扫墓却是在农历十月十五日,这在潮汕地区乃至全国都是比较罕见的。

十月祭祖,古已有之。《礼记·月令》中写到十月的时候有“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的说法。周朝以夏历十一月初一为岁首,十月是岁尾。之前的秋收刚刚结束,所以要让农民休息,并祭祀祖先和五祀,这便是周代年终举行的祭祀农业神的蜡祭和祭祀家族神的腊祭。

十月,秋收结束,严冬之日将至。人们知道得添衣保暖,想必阴间的祖先亦需衣物御寒。于是便向祖先敬贡焚化“冥衣”,俗称“送寒衣”。十月一日也被称为“送衣节”或“寒衣节”,又称“十月朔 ”(每月初一称“朔”)。

在古代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祭祖日子。《东京梦华录》记载:“汴梁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戏故也。至十月一日,则士庶皆出城飨坟,禁中车马出道者院及西京朝陵。宗室车马,亦如寒食节。”《梦粱录》记载:“临安士庶以十月节出郊扫松,祭祀坟茔。内庭车马,差宗室南班往攒宫行朝陵礼。”

《帝京岁时纪胜》载:“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南宋诗人范成大有诗《十月朔客建业,不得与兄弟上冢之列,悲感成》,讲的是自己羁旅在外,不得与兄弟在十月朔这天给祖宗上坟的遗憾与思乡之情。

到明清时期,各地依旧沿袭十月扫墓的习俗。明朝万历年间的《杭州府志》曰:“清明,各携淆核香烛,亲诣封茔展拜,酹酒焚楮。十月扫墓亦如是。”我潮汕地区地方志关于十月扫墓记载的有清嘉庆版的《澄海县志》:“清明祭墓,省兆域,除草棘,添土压纸,亦设酒馔祀先于家。十月朔后各择吉祭墓,与清明同(清明谓春纸,十月谓冬纸)。”由此可见,周厝塭村民十月扫墓是古俗。

农历十月,正是潮汕地区晚稻成熟收割季节。十月十五早上,周厝塭的村民在家祭拜五谷母神农氏(十月十五是五谷母诞辰)后,便挑着三牲粿品到墓地祭拜祖先。在这一天,人们庆丰收感恩农业保护神,又追忆祖先,感恩祖先,上山“过冬纸”,倒是像上古“腊祭”遗风。

周厝塭前属澄海县下蓬镇管辖。据笔者调查,如今下蓬片区大部分地方由于城市化发展,已无墓可扫,只有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周厝塭村,旦家园村部分村民保留十月十五扫墓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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