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男不做三十,女不做四十”的俗规,可见做生日祝寿,一般在五十岁以后,称做大寿,亲朋好友前来送礼,有长寿面、寿桃、馒头、蛋糕、寿烛、食品礼物。上午先祭南极老寿星,案桌上多摆上寿面、寿桃、馒头、蛋糕和食品礼物,点上金字“寿比南山、福如东海”字样的寿烛,祭毕放炮仗或百子炮,后祭祀祖宗,然后请出寿公寿婆在寿堂上,接受儿孙们、亲友和来宾的贺拜。寿星要分送拜者每人一个红包。主人家设宴招待宾客,饮寿酒、吃长寿面等。
做三不做四
做寿庆,过寿诞风俗,有着悠久的历史,仍在延续。
余姚谚曰:“十岁外婆家,廿岁丈母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外婆家和岳父家届时都要送袍褂、文房四宝、馒头等礼物,都要敬神,为外甥或女婿祝福和庆贺一番。十岁和廿岁虽然没有寿庆的资格,但也符合中国人遇“十”举行纪念和庆祝活动的传统习俗,民间叫“做生日”。在余姚城乡,逢十的岁数一般要做寿庆,但并不是所有逢十的岁数都可以祝寿。旧俗庆寿诞有独特的讲究,特别在年龄方面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也有不少禁忌。有“短十八、亡十九,二十做阴寿”的俗谚,这说明不能为二十岁之前的青年做寿;还有一句俗语叫做“做三不做四”,这句话是说,年满三十岁,庆祝一番未尝不可,但“四”与“死”为谐音,不吉利,所以四十岁是不能搞寿庆活动的。
挂起寿星图、条幅等。正寿日寿者着吉服,受晚辈跪拜或亲友们的祝贺。女儿女婿除送上一般寿礼之外,还需要送上衣服、鞋袜之类的寿礼。旧时比较富裕的人家,还要雇上滩潢戏班演出寿戏。寿戏多演余姚滩潢、越剧小调,绍剧,内容多是喜庆,以图吉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世事演变,寿庆这一古老风俗虽存,但在形式和内容上却有很大的变化。人们一般不再祀神祭祖,更省简了寿庆之门繁琐礼节。一般在寿诞日置酒祝寿、分送寿面、寿馒头、寿糕等。馈人以面,称“长寿面”,取其延年益寿之意。根据寿者的不同爱好,晚辈们分别送上有益身心健康的礼物,庆寿诞赋予了更新的内容。
六十岁六十六块肉
“六十六,要吃六十六块肉”,这是乡间流传的俗语。意思就是作父母的,活到六十六岁那年,要由已出嫁的女儿送六十六块肉来吃。据说不如此,父母今后的岁月就难保安康,俗语云:“六十六,阎罗大王要吃肉。”意即人到六十六岁那年是—关,阎罗要吃你的肉。此俗到底始于何时已不可考。但从六十六岁和六十六块肉这两个“六六”之中,似乎不难寻觅到“六六顺风”、“六六大顺”的意思。“六六”是吉利数字,人活到这个吉利年纪的也不太容易。尤其是以前活过三十六岁即已算活过了“本寿”的年代,六十六岁已算得高寿。俗语有“七九六十三,要活也犯难”之说,六十六岁已过了这“犯难”之年三年。又称“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六十六年离古稀已只屈指有四了,故女儿们要“六六”之年送“六六”之肉为父母祈祷禳祸,祝愿他们长寿康乐。《左传·隐公三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人生到了六十六岁,子、媳、女、婿、孙儿、孙女、外孙等等,几代见面,几房共处,人伦关系的复杂因素增加,送肉之俗,似除了为父母祈祷康健长寿外,还有祝愿父母兄弟慈爱孝敬、合家和睦、家业顺达之意。
送肉的日子,—般选在父母“六六”生日这一天。在经济较差,物质匮乏的年月,老人们常谑称这女儿们送的孝顺肉为“解馋肉”。因此,这六十六块肉往往可以显出女儿家的经济实力或出手大方与否。一般自然以块大肥厚者而被人称颂。以小块为吝啬小气。故有用钵头盛肉或干脆有送上一大只猪蹄膀或猪大腿代六十六块肉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解馋”的功能已近消失,于是肉的块头由大而趋小,质亦由尚肥而择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