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三秦通衢”、“三辅重镇”之称的大荔县在结婚习俗方面颇具特色,也是陕西结婚风俗里不可不提的亮点之一。
订婚习俗
大荔人订婚要经过“五礼”
1、男女双方互换“庚帖”(生辰八字,即出生年月日时),经查审属相不克,出生合卯,男方就得央媒人到女家送“龙凤呈祥”帖,女方若答应这门亲事,即以“状元及第”帖回敬;若不应允,则不回帖,或告知媒人“不合卯”,退回这门婚事。
2、女方如果答应婚事,媒人就得两头跑,在“讨价还价”中确定彩礼的多少。通常是女方家经济条件好一些彩礼要的旧少些,如果女方家家道贫穷、或兄弟多、或长辈年老多病等,彩礼自然就要得多。但也不全是这样,讲究一个结亲结义,所以大都在媒妁之言下一般可以达成共识。
3、以前彩礼除了银钱外还要有布料、首饰、棉花等,也流行过“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和收音机),一份礼人民币240元。不过历时今日,总得来说只讲究“三金”(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
4、接下来是男女双方及家长正式会晤,女方向男方通知送女人数,算是这桩婚姻“定卯”。初解放时,照相仅是男女拍一张三五寸的合影,交换礼物,吃个宴席。时代发展到今天,动辄就是好几千元的婚纱照,甚至更高。
结婚习俗
出嫁当天,有崭新的,挽着大团红绸的摩托车压轿,装扮得花哨的小轿车、大轿车一溜一串,陪嫁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日用家电,贴上大红双喜字,装在车上,吹吹打打,鞭炮齐鸣,招摇过市。或者式新奇又复古的办法新郎骑着高头大马迎娶坐轿的新娘。杀猪宰羊,备办筵席,招待宾客,丰俭随男方经济状况而定。
结婚前,新娘要沐浴、净面、梳头,临行前还要辞先,别父母,然后由“扶女嫂”(伴娘)搀扶,从炕上沿着“出长布”(长约一丈多的大红布,轮换接递前行)走到轿前。出大门前还要“过火”(用干谷草燃起的火堆)。
另外,在女儿上轿之前,母亲还有三件事要做。一是要在女儿的裙带或裤带上系一根鲜白的大葱,再交给女儿一对小光光馄饨(关中一种礼馍),并叮咛女儿到时千万别忘了吃馄饨就葱。二是教给女儿“箱底话”。这种风俗习惯,今日已鲜为人知,其实告知女儿一些隐喻性的性启蒙教育。还有一件是要在嫁妆里塞上核桃,象征爱情永固;塞上糖,象征婚后小日子甜甜蜜蜜。
娶媳妇的轿到男方门口时,轿门要正对男方大门,此时在鞭炮和迎亲鼓乐中,被亲朋们将脸上抹得黑黑的“阿公”(男方的父亲)手持用干草捆的火把,围着轿左转三匝,右转三匝,含义一是冲去路途上的邪气,二是喻义人丁旺盛,延续烟火。
此时新郎在伴郎、迎姑嫂和“牵羊娃”(五至七岁的小男孩)的陪伴下来到轿前,对着轿门或鞠躬、或作揖,新娘再三扭捏,终于敌不过男方壮汉的生拉硬扯,进门时迎姑嫂将手中盘里的豌豆狠劲往媳妇脸上撒,在一边撒一边被蜂拥到“主前”(设置男方先祖牌位的地方),在司仪的倡导中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还要在嘉宾的陪同下,端上盘内盛的肉吊子、毛巾、烟酒谢大媒。同时抬嫁妆的要红包,要喜糖,争的,抢的,闹得喜气洋洋。
随着时代的进步,如今的婚礼场面或更大气、更时尚,有专门的婚庆公司,施放礼花、摄影摄像,专业的司仪——甚至电视台、电台的节目主持人也加入之列,高档车队,管弦乐队,且又增加了传统婚礼中没有的程序———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宣读结婚证书、证婚人讲话、新人互换信物、双方父母分别给“改口钱”,男方家长给数量不等的按年龄计算的“岁儿钱”等等。
闹洞房
婚礼举行完毕就要送入洞房啦,新郎新娘被蜂拥到撒满红枣、花生、核桃的炕上,两人在伴郎、迎姑嫂和众多的看热闹的乡亲的你推我掀中分别将新郎、新娘从炕的这一角掀到那一角,又从那一角掀到另一角,有意识地让两人相互碰撞,谓之“捣四角”,常常是人人汗流满面,欢笑声、起哄声不绝于耳,把结婚仪式推向另一个高峰。
傍晚来临后,新郎的同龄朋友,或者巷院中的长辈、小辈,在三天之内不分年龄大小,来进行“闹房”。一般分为“文”、“武”两种。“文”比较高雅、温和,如敬酒、点烟、唱歌、唱戏、猜谜、讲笑话。“武”就有些恶作剧的做法,野蛮、粗放。无论“文”“、武”闹房,除去热火、喜庆、吉祥、恭贺这些表层的意思之外,内涵仍是传递性教育的信息。
闹房的人散去之后,小两口入睡前,新娘将裤带上的葱解下来,折为两节,男的吃根根,女的吃梢梢,就着新娘带来的小馄饨(新娘将馄饨掰开,一人一半),直至吃完。躲在新房烧炕柴窑窑的、或在大衣柜里的、或隐伏在洞房之中的窗台下的,屏住气息,窃听两人的亲昵动作,取笑逗乐,这便是“听房”的习俗。
婚后回门
新婚第二天,新娘要早起,到长辈的房中倒尿盆、沏茶、送烟、打扫庭院。早饭后在姑姐的陪伴下,这叫“引媳妇”,到本家各户,巷院邻里去“拜巷”。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新娘,常常后边跟了一串串看热闹的顽童,他们向新郎新娘讨喜糖,或让两人鞠躬、作揖。每到一家,新郎新娘要给长辈叩头,给同辈行礼,认门认人,即使往日有仇的也不例外,足见先民们早把构建和谐社会融入到社会活动的各个细节之中。
新婚三天后,一对新人要到主要亲戚家看望,俗称“拜人”。随后新娘回娘家,叫做“回门”。“回门”的次日,在婆婆家住8天,到娘家住10天,叫“住十”其谐音为住“实”。不仅在大荔,陕西很多地方都有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