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西街撵花起源于清朝乾隆年间,距今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了。每逢春节、庙会,临漳城到处闹社火,惟独西街一无所有,居民们都感到脸上无光。为了给西街争口气,在西街以卖水饺为生的开封人刘子东,把自己知道的撵花中的小故事教于当时的西街村人王孟华(第一代)。从此,撵花便成为西街独有的民间艺术。
故事主要有:三教门、赵匡胤送京娘、打渔杀家、拾玉镯、唐僧取经、错断阎罗散、抱盔、琉璃鬼顶灯等。然后王孟华在西街村组织起一个小型的撵花队伍,一起热闹地演出这些故事,和老百姓一起闹元宵。从此,元宵佳节撵花的风俗习惯就在西街村传沿下来,成为西街独有的民间艺术。
后来王孟华传给第二代传人乔老大,乔老大又传给了第三代吴延年,在流传的同时,撵花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演员的技巧也越来越成熟,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多彩。解放后,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指示下进行了改进(又叫摔脚舞),曾参加市级演出并获奖,受到领导好评。二十世纪90年代,传给了崔桂生、杨秀等人,但由于经费紧张,艺人忙于经商,发展渐渐缓慢。
撵花舞队一般为一男一女组成一出戏,扮成近似戏曲中的人物,并以戏曲剧目里的角色命名。如《千里送京娘》即赵匡胤(红脸)和京娘;《打渔杀家》即萧恩和萧桂英。还有《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牛魔王”等。人物按剧目所需,手执必要的道具,但无严格要求。舞队中除众多戏曲人物外,还有老道、包奎、傻小子(脖子挂一装水夜壶)、琉璃鬼(花头)、丑婆等。
撵花的活动时间主要在农历正月。撵花舞的表演一般在每年的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期间的白天演出,当天晚上,村中还要演出《五鬼闹判》这一捉鬼除邪的戏剧。
每年正月初一拜完年后,即集中排练,在领头的指导下,舞者都要练习走“圆场步”,要求走得快、稳、漂,行如流水一般。“琉璃鬼”则要选择腰、腿灵活的少年进行各种技艺的训练。
撵花表演分“串街”和“打场”两种形式。
串街舞队成两路纵队,领头手持令旗在舞队之前。琉璃鬼随后,面向舞队走“半蹲平步”,手执铁链倒退行进。老道、包奎在舞队最后面(花尾)。老道手执拂尘走“跛子步”。其余舞者大都按戏曲人物排列,男女相间,均走“小碎步”跑“编篱笆”队形。此时乐队用管乐演奏,小镲随管乐队敲击。舞队走各种队形,如“珍珠倒卷帘”、“卷白菜心”、“二马分鬃”、“长蛇脱裤”、“八字”等。此时,琉璃鬼可随意在场中央舞蹈并与舞队中的丑角做些风趣滑稽的即兴动作。
打场表演时,其他角色绕场走“圆场步”,琉璃鬼和丑婆的表演是整个活动的热潮。主要特色动作有钻凳子、钻桌子、头顶油碗灯、跪行、卧、翻、滚等,在桌子上则做“凤凰展翅”、“探海”、“金鸡独立”等,待丑婆、琉璃鬼配合表演“大推磨”,乐队伴奏速度加快,领头高举令旗,打场结束。撵花吹奏的乐曲多为抬花轿、快赞子及其他民间乐曲。由于许多角色为即兴表演,故乐曲的长短、速度、强弱由演奏者紧密配合表演。
撵花表演中的“花头琉璃鬼”,是古代宫廷驱傩职官方相氏在后世的俗称(注:方相氏是人名,传说因为人仗义、刚正不阿,死后被阴间封为“花头琉璃鬼”,专门负责捉拿阳世间作恶多端的人),是传说中城隍神或阎罗王的差官。撵花中的《琉璃鬼斗妖婆》舞蹈中,琉璃鬼与妖婆的打逗,实际上是通过在思想和行动上麻痹作恶人间、坏事干绝的妖婆和妖老道,最终目的是智取捉拿处置他们。
撵花习俗从产生至今从未间断,一直在西街村传沿下来,每有撵花表演,不管老人还是小孩都兴高采烈、有滋有味的争相观看,甚是喜庆和热闹。
2020年6月6日省政府公布临漳县撵花入选河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属民间舞蹈类别,序号为55,编号为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