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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服饰

壮族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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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旧称僮族,壮文:Bouxcuengh,英文名:ZhuangNationality),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为古代百越族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贵州等省区。百越族以来,壮族先人在中国古代曾先后称为西瓯、南越族、骆越(雒越)、濮、獠、俚人、溪峒蛮、乌浒。

宋代始称为“撞”、“僮”、“仲”,明清有称为僮人、良人、土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作“獞”,1949年后改为单人旁的僮字,统称“僮族”“僮”与“壮”同音),直到周恩来倡议在1965年改“僮”为“壮”。

服饰简介

壮族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所织的壮布和壮锦,均以图案精美和色彩艳丽著称,还有风格别致的“蜡染”也为人们所称道。在服饰上男子与汉族无多大区别,女子则多姿多彩,特别喜欢在鞋、帽、胸兜上用五色丝线绣上花纹,人物、鸟兽、花卉,五花八门,色彩斑斓。

壮族服饰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壮人花衣短裙,男子着短衫,名曰黎桶,腰前后两幅掩不及膝,妇女也着黎桶,下围花幔。”

壮族男装多为破胸对襟的唐装,以当地土布制作,不穿长裤,上衣短领对襟,缝一排(六至八对)布结纽扣,胸前缝小兜一对,腹部有两个大兜,下摆往里折成宽边,并于下沿左右两侧开对称裂口。穿宽大裤,短及膝下。有的缠绑腿,扎头巾。冬天穿鞋戴帽(或包黑头巾),夏天免冠跣足。节日或走亲戚穿云头布底鞋或双钩头鸭嘴鞋。劳动时穿草鞋。

壮族妇女的服饰端庄得体,朴素大方。她们一般的服饰是一身蓝黑,裤脚稍宽,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上衣着藏青或深蓝色短领右衽偏襟上衣(有的在颈口、袖口、襟底均绣有彩色花边),分为对襟和偏襟两种,有无领和有领之别。有一暗兜藏于腹前襟内,随襟边缝置数对布结纽扣。在边远山区,壮族妇女还穿着破胸对襟衣,无领,绣五色花纹,镶上阑干。

下穿宽肥黑裤(也有的于裤脚沿口镶二道异色彩条),腰扎围裙,裤脚膝盖处镶上蓝、红、绿色的丝织和棉织阑干。劳动时穿草鞋,并戴垫肩。在赶圩、歌场或节日穿绣花鞋。壮族妇女普遍喜好戴耳环、手镯和项圈。服装花色和佩戴的小饰物,各地略有不同。上衣的长短有两个流派,大多数地区是短及腰的,少数地区上衣长及膝。

服饰历史

清末以前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壮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纺、自织、自缝制的。当时,女子的服装与男子相比显得多彩些。她们上身穿的是大襟蓝干衣,领窝至右腋下的衣襟、两袖,均绣大花边,衣领矮,露颈部。下身穿的是长至脚踝的长折裙,或镶有花边的宽裤子,裙子外面,正两腿心处,各绣一条垂直对称的大花边,在臀部处打几个折,臀部下的裙脚卷起一寸左右,两边以几针缝住,形成后裙脚弓形翘起,从前面看是桶裙,背后看是折裙,上下衣裙贴身,线条分外明朗,十分雅观。脚登圆口绣花鞋。壮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对襟衣,圆领阔袖,两襟扣子7—9个,扣子用黑布织成,穿时,将两襟的扣子扣起来。

男子穿的下衣即裤子也是黑布,裤口宽大,一般为1—1.2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头包长约4—5尺的黑巾,或用一块黑长方形的布合缝,上端打折,顶开圆孔,戴于头上。平时,一般打赤脚,只有过年过节,喜庆日子,走访亲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龙凤鞋。

清末民国以后

这一时期女子改穿宽阔的唐装衣裤,腰间正面扎齐脚踝的半边围裙。围裙上头以两条印花布带系结于背后,并以两端各约两尺作飘带。壮族男子改穿对襟唐装衣,宽裤子。脚穿土布鞋。男子读书则穿中山装,剪西式头。老年人头扎黑布巾。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的城镇居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等,他们的服装紧跟全国的变化,一般都穿中山装、干部服,与当地汉族人民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甚至可以在边远的山区看到壮族同胞西装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说。传统的壮族服装也悄悄发生变化。

发式

壮族妇女发式因地而异。广西龙胜一带的老年妇女不结髻,把长发翻过头顶打旋,然后用四尺黑布包好;青年女子头顶留长发,四周剪成披衽,顶心长发翻到前额,扎以白布,插上银梳;小孩头发则先剃光,戴上外婆送的银饰帽,长大才留顶心发。天峨一带的女子留长发而不打辫,已婚者结髻,梳顺后由左向右绕,扎头巾;少女梳一条长辫加刘海;少妇梳双辫;中老年结髻,垂于脑后。广东连山一带的发型宛若一条盘曲的蟠龙,贯以大簪,用青色绸布包缠。

头饰

壮族男女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有不同的发型。从广西花山崖画上可见早期壮人男子是剪短头发的。崖画上有少量男子头上插有两支迎风舞动的羽翎。画上有为数不多的少女留长辫,有一姑娘的发梢上还缀有一朵山花。古书上记载:壮族祖先的发型还有披发,以及倒螺髻形的椎髻。

到唐代,男子仍“露发”(断发),女子挽髻垂于后,用三、四寸的竹条斜贯其中。宋代壮族地区流行椎髻。清代曾强迫小镇及读书做官的人留长辫子。但乡村男子依然剪断头发,不理清廷禁令。

1949年后,各地妇女的发饰仍保持一定特色。如广西龙胜老年妇女把长发翻过头顶,打旋,然后用四尺黑布包好。青年女子在头顶留长发,四周剪成披衽,把顶心长发翻到前额,用白布扎好,插上银梳。女孩子的头发则先剃光,戴上外婆送的银饰帽,长大才留顶心发。这些发型,显然是古代披发的遗风。

天峨女子也是留长发而不打辫,已婚的结髻,或梳顺后由左向右绕,用头巾扎上;未婚的反过来由右向左,用白印花或提花毛巾包扎。桂南不大相同,有的地方少女是一条长辫加刘海;少妇则梳双辫;中年老年结髻,垂于脑后。过去广东连山壮族女子的发型,宛若一条盘曲的蟠龙,贯以大簪,用青色的绸布条缠好。大多数壮族地区的少女都喜欢留刘海,并习惯于用两股绞在一起的纱线把汗毛拔掉,特别是婚期临近的姑娘,总是把后颈的汗毛去掉,露出嫩白的脖颈。

银饰

壮族的银饰过去曾经普遍盛行。据民国廿二年(1934)编的《广西各县概况》载,百色“女子饰品,有发箍、簪及指约、手镯等。”恩降“妇女装饰,城厢多尚金玉,乡村则重玉质银器。”西林“惟女子最爱佩戴簪钗、耳环、手镯及盾牌等。富者用金质,贫者用银质。”桂东南的壮家少女,也“尚戴银质簪环”。壮族银饰的种类,主要有银梳、银簪、耳环、项圈、项链、胸排、戒指、银镯、脚环等。

土官时代,安平妇女最多戴四个银项圈,十多个戒指(有的一指几个),加起来重一斤多。桂北壮族妇女的项链和项圈共达九个之多,胸排长方形,透雕,打成鸟兽花卉,下沿有小链穗,以银链挂在脖子上。壮人银镯式样比较丰富,有的打成一指宽的薄片;有的打成一根藤;有打成多根相互缠绕;有的还嵌上绿色的小珠,等等,显示壮人的银饰艺术。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壮族地区难看到壮族妇女配戴传统的银饰了。

凿齿

凿齿和文身是壮族先民在发展服饰与银饰之前就在自身躯体上表现美的方法。至今此俗在一些地区的壮人中仍然存在。产生于血缘婚末期和族外婚初期的神话《布伯》曾讲到凿牙(齿)的事,通过这则神话可给人们两个信息,一是凿齿的风俗很古老。二是此俗和生男育女有关。在古代壮族的祖先曾把凿齿当成成丁礼。认为凡凿齿的男女就表示自己已成熟,并且享有性生活的资格。久而久之,凿齿成了一种习俗,并以此为美。后来生产条件改善了,凿齿又和镶牙结合起来。

至今广西龙州等地壮族男女青年,仍以镶牙为美。逢人一笑,露出一两颗金牙来,金黄黄的甚为得意。红水流域一些地区的男子也有镶牙之俗。

纹身

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可见文身之俗,壮民不仅由来之久,而且相当普通。壮族先民文身的原因,在《说苑·秦使篇》中说是为避蛇龙(即鳄鱼)之害。原来有一部分从事渔业的壮族先民常受到江海中鳄鱼的袭击,引起人们恐惧。人们敬畏它,便把自己打扮成“龙”(鳄)子,祈求它不要伤害。另外,人们在额上、身上文身还是不同氏族、部落的区别,具有民族图腾的标示作用。后来图腾观念淡化,文身慢慢成为一种装饰,变成了服饰的补充和延伸。

1949年前后,一些壮族地区仍然有文身的习惯。壮人文身的部位,以面额最为重要,因为这是先入人眼的部位。其次是前胸再次为两臂及背部,最后是双膝以上至小腹。文身的内容和壮人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也就是和不同氏族的标志——图腾有关,再后来则与人们的某种观念有关,例如不同的审美观念等。壮族文身有鳄鱼、鳄鳞、虎纹、蛇、云雷纹、蛾、蝴蝶、花草、鸟、蜻蜒等形状。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服装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些地方的男子浑身虎纹,表现了一种威武的男子气概。

花鞋

壮族花鞋是壮族的刺绣工艺之一,又称“绣鞋”,为妇女所用,流行于广西龙州等地。鞋头有钩,象龙船。分有后跟和无后跟两种。鞋底较厚,多用砂纸做成。针法有齐针、拖针、混针、盘针、堆绣、压绣等。在色彩上,年轻人喜用亮底起白花,常用石榴红、深红、青黄、绿等艳丽色,纹样有龙凤、双狮滚球、蝶花、雀等;老年人多用黑色、浅红、深红等厚色,纹样有云、龙、天地、狮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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