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
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详细记述了西汉初期著名医学家仓公的事迹。仓公,又称太仓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临淄人,因其做过齐太仓长,管理都城仓库,所以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仓公师从阳庆,阳庆传他“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他学了三年,给人治病,能预决病人生死,一经投药,无不立愈,因此远近闻名。仓公切脉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齐侍御史成自述头痛,仓公为他诊脉,诊断为疽症,其病因内发于肠胃之间,因贪酒所致,五日当肿胀,八日时便呕脓而死。果然,成于第八天因呕脓而死。
由于求医者众,而仓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归。日久,求医者开始愤懑异常。就象以上所举医案,由于仓公能预知生死,有的病人就无药可医,病人就责怪仓公不肯医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气积久了,终于酿成祸祟。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权势之人告发仓公,说他借医欺人,轻视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处仓公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因此,仓公将被押送到长安受刑。
仓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时都去送父亲,相向悲泣。仓公看着五个女儿,长叹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难,却没有一个有用的。”
听完父亲的哀叹,十五岁的小女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一路上父女俩风餐露宿,尝尽人间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长安,仓公被押入狱中。为了营救父亲,缇萦斗胆上书汉文帝为父求情,请求做奴婢替父赎罪。上书中这样写道:“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
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相关人物介绍:
缇萦是西汉王朝(公元前256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缇萦因其救父而闻名,她是西汉名医淳于意的女儿;汉文帝因为她的陈情而将肉刑废除。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
淳于意本来是被人诬告的,也没被治罪,文帝还询问了他学医、行医、以及齐文王的病为什么不能治等问题,淳于意都做了回答,留下了26个治病的医案,是最早的由医生本人记录的医案。
估计当时缇萦的年龄在15岁左右,因为她的上书,改变了当时的重要刑罚,留下了中国最早的医案,很了不起。
附言:
《史记》将此事件记为文帝四年,误。《汉书 刑法志》记载正确,和齐文王死的时间相吻合。
“缇萦救父”是一个著名的故事。司马迁评价这件事,引用老子的话说“美好者不祥之器”----凡是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吉祥的事物。因为美好的东西恰恰是统治者最害怕的东西。
虽然缇萦的上书肯定是非常偶然地被汉文帝看到,才导致肉刑被废除,但是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仍然难能可贵,这也就是缇萦被历代统治者和老百姓交口称赞的原因。统治者称赞缇萦,是因为可以借助这个个案表明统治者的开明和善于倾听民意;老百姓称赞缇萦,是因为在严苛的专制统治之下,毕竟缇萦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幻想的狭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