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开展六项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负责牵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集中行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集中检查情况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除了做好专项集中检查外,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还注重从源头入手,大力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细化预算编制,明确开支标准、细化编制方案、加强预算审核。其中,公务接待费要求按照接待对象、人数、批次和经费标准编制;因公出国(境)费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预算刚性和法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7月底,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将省级党政机关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0%。
二是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检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起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其中,由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制定的《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省外办制定的《浙江省省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若干规定》、《浙江省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等4个文件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正式发文执行。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的《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登记上牌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省接待办制定的《浙江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工作规程》,省审计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等4个文件已完成起草,正在报批发文过程中。
三、下一步打算
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建设。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二是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指导省级部门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督促市县按照已经明确的时间表,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