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对辽宁开展了统计督察。2024年5月14日,督察组向辽宁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扎实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按计划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省委、省政府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整改工作;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省政府新任主要领导同志来辽宁工作后,立即详细了解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推动统计督察整改落实。省、市、县(市、区)均成立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自上而下搭建统计督察整改组织体系。
(二)同向攻坚,层层压实责任。省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多次调度整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传导到位。省统计局切实承担省整改办工作职责,建立完善5方面22个管理台账,制定《验收销号管理办法》,实行台账式管理。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沈阳市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铁西区和沈北新区进行专题督导。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导督查。省委将统计督察整改任务纳入全省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督查,省政府逐项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督查。省纪委监委将其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将其纳入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省整改办配合省绩效办做好专项考核,深入各市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共计反馈督导意见46个。各地区建章立制强化督查考核,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全省上下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根据反馈意见明确的13项整改任务、42个具体举措已按期完成。坚持真改实改、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效机制。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已经按要求向国家统计局报告。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相关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下发关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已纳入各地区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升学习深度,省市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共计举办专题党校培训班175个。积极拓展学习覆盖面,全面推进国家统计局选编的学习传达;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教学,在“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设《推进依法统计提升数据质量》等线上课程;全省统计系统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现场宣讲共计27次。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深化统计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统计系统建立完善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改进领导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持全省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队伍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以本地党委为主、上级统计局党组协助管理本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制度。积极支持和推动国家重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制定了《辽宁省市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辽宁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统计数据可追溯可问责机制。制定《名录库审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入库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和宣传,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健全完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采取专题培训、联合培训或结合专业培训进行宣讲等多种方式,全省共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352场。利用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覆盖面。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涉统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统计法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警示教育机制,及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印发《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各市均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举措和办法。开展基层统计力量情况调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意见》,指导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不等不靠,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增加基层统计工作力量,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区基层统计队伍总计增加384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向统计基层一线倾斜,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加大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全省共计开展相关培训309次。
省委、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努力推动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
(一)将学习培训贯彻始终,进一步坚定统计为国为民初心使命。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引导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注重在学用结合、知行并进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从制度上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覆盖、可追溯、责任明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三)充分运用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人员力量、业务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更好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监督职能。
乡镇关于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24〕33号)、《达州市统计局关于下达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达市统计〔2024〕31号)、《开江县统计局关于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开江统计〔2024〕23号)精神,我镇认真落实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我镇统计工作者思想认识和统计工作能力,保障统计流程规范性、统计数据真实性。现将我镇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根据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发力,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的攻坚,截至目前,督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条条有依据,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整改领导
成立八庙镇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田合川、镇长邓兰艳担任组长,副镇长马先励担任副组长 ,人大主席李本国、党委副书记朱晓勇、纪委书记向大勇、副镇长陈久伟、吴永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由统计员杨海波负责整改具体工作,聚集各方力量,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定实整改方案
收到督察反馈意见通知后,我镇详细解读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对涉及我镇的四个方面,分解成8个具体整改任务。按照 “一岗双责”的原则,缜密制定整改台账,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标准,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
(三)聚合整改推力
我镇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以反馈意见为行动指令,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落实。一个月以来,我镇多次召开研究部署会,聚集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带头全员全过程参与整改、认真履职,认真调研、深刻分析、制定措施、定期督查,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反馈的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一)关于“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整治担当,严格履行乡镇统计工作主体责任,压实责任,紧压工作。二是把关于统计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统计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会,把落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三是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掌握思想内涵,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坚定不移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四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起点,以上率下,提高基层对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认识和学习深度,求真务实,切实保障基层统计工作做牢、做实。
2.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不够到位,缺乏深度。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镇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在本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一是全镇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摆上日程;二是按照县统计局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原汁原味地学习全文,同时将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三是要在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找好结合点,吃透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贯彻执行,不越红线、不踩高压线;四是要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热潮,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载体进行宣传学习贯彻,使全体干部牢记警戒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2)分层学习,多措并举。
按照镇党委中心组、全体统计工作人员两个层面分层组织,实现多层开展、落实到位的学习宣传效果。一是把《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习的重点内容。7月1日,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多所涉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二是镇长带领全镇干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对《意见》《办法》《规定》的认知、理解水平,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将《意见》《办法》《规定》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知行合一、贯彻落实。
(3)广泛宣传,营造学习氛围。
通过镇QQ、微信工作群发布《意见》《办法》《规定》,要求所有干部深学、真懂、自律、会用。通过一段时间的组织开展,全镇共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50余人次。
3.基层统计人员、企业和公众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我镇干部学习积极性,培养干部主动学主动做,知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自觉性,达到镇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全覆盖,并向社会群众辐射,由小及大,切实提高全民覆盖率。二是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群众的知法守法宣传,集中利用赶集日使用宣传横幅和宣传资料向我镇群众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熟知度,一个月以来共计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三是特别针对我镇企业进行集中宣传,组织我镇相关企业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让企业认识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完善企业内统计工作和规章制度,以统计数据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关于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我镇针对统计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依法统计、防惩并举”的方针对本镇统计工作进行梳理排查,一个多月以来共排查出2处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统计数据没有严格履行审查制度,存在数据失真的风险;二是统计工作没有和镇各村(社)、部门取得精密联系,存在数据收集困难的问题。针对县统计局反馈意见问题和我镇自行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细化统计法定职责,做到“人人知责,人人履责”,加强用统计法律法规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镇建立统计法律法规责任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学习,反馈学习心得,切实提高统计法定职责履责思想;建立统计职责履行监督制度,定期考核,切实提高统计职责履责力度。
(三)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在思想方面,继续提高我镇领导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大危害性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围绕中心组学习,建立由上而下的学习计划,对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学习,“以案四说”,分析原因汲取经验,实行“月报制”每月提交对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的学习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镇统计工作更准、更精、更稳的向好发展。
在行动方面,建立源头数据造假问题排查台账,从源头出发,寻根溯源,隐患早发现、数据早有力。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同频共振,提高统计工作开展效率和质量,确保统计数据源头清、过程明、结果真。推动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机制,紧盯统计违法违纪关键点,以监督促行动。落实统计造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我镇对统计数据实行全面的排查梳理,确保历史数据经得起检验,明确每条数据责任人,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关于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按照县统计局要求,我镇立即开展全面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行动,经全面排查,发现我镇存在纸质档案存档不规范的问题。由分管副镇长马先励牵头,镇统计办具体负责,立即对统计档案按照统计档案管理方法进行清理和规范,逐步形成规范归档立卷的工作新常态。
2.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不够夯实,基础不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基层基础统计工作不实、不牢的问题,我镇立即分析问题根源,从源头解决,确保不再反弹。一是进一步明确我镇统计工作分工职责,确保统计工作专人专责,切实保障统计工作条件,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打好根基。二是完善依据《办法》规定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的记录制度,如实、全面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做到统计工作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三是把统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我镇综合考核体系,不断夯实我镇统计基础工作,明确统计工作体系,从工作保障、工作环境、工作氛围等方面积极探索干部职工、公众参与统计工作的示范化建设体系,提高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我镇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与县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会议,切实提高我镇统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效率和规则意识。积极引导我镇企业重视统计工作,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为镇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镇将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对督察反馈意见已经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特别针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精神的学习贯彻,提高政治站位,拔高思想认识;加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和深度,实现“有效学、有效用、学得好、用得好”;继续强化统计宣传工作,以提升干部职工及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度、覆盖面、参与度,达到“统计工作全民参与,统计工作服务全民”的美好目标;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责任制度,从数据源头开始,严防弄虚作假,加大督察力度,切实保障数据真实可靠;更大力度排查我镇违反统计法的文件和做法,形成自查反馈常态化,切实推进统计工作合规合法。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化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和责任制度,确保我镇统计工作全面顺利开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化、支撑力。
乡镇关于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为切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学习5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查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向反馈的督察意见,按照省、州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切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统计自查工作,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督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县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胡洪宝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全面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研究确定整改重大事项,推动整改工作深入落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县整改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研究协调督促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照督察反馈的3个方面6项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按照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对照检查内容,我局主要存在2个方面5项突出问题,自查情况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仍有差距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了解。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数据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领导班子必学内容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再学习、再深化,将学习延伸拓展到基层、覆盖到每位干部职工,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2.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传达学习不够深入。整改措施: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经常组织乡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增强法制意识,按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统计培训、统计执行学习及考试等,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我乡依法统进程。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悉掌握其主要内容与精神,严格遵照执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同期坚持3.一些干部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到位。针对近年来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一些干部没有真正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没有深刻认识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做到“两个维护”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如何从根本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研究不够,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好。整改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二是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装订归档,做到数出有源,源头可查。遇人员调整、机构变动等情况,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统计档案资料连续完整,严禁统计资料遗失;三是做好统计工作信息管理。改善统计工作条件,逐步实行统计工具电脑化,更好地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开展。4.在增强统计机构执法检查力量,推动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方面力度不够。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有的乡镇统计工作人员未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且身兼多职,统计执法知识和能力尚有欠缺,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不能熟悉掌握,难以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学习考试,实行全部持证上岗。进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参加业务水平和技术职称的考试,提高的业务素质。同时,严格统计人员的考核,奖罚分明,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性,增强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二)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5.统计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薄弱,存在基层工作负担重,统计力量与任务矛盾突出,人员素质不高,流动变化快,工作交接不到位,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一些统计调查单位缺乏统计知识,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整改措施:强化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调查单位认真做好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及基础数据核实等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工作保障,保持基层统计人员稳定性,优化各乡(镇)统计机构队伍结构,补充或调剂具有统计、财务专业背景的统计人员,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分阶段完成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