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汉语词汇,拼音,矫正与改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局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局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党务、人事、纪检、财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把握责任链条“第一公里”和“最好一公里”,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新方法。
第二篇: 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
党建工作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完成党的组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党的组织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农村的发展关键在党员,这是农村工作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在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实现党组织与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这是认真学习和落实的一个关键课题。我乡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工作差距。现将我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基层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个别基层党支部书记上任时间短,不熟悉党务知识,不会做党务工作,支部会议记录简单、不规范,内容不详实,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没有详细记录,记录成流水帐;存在补记、漏记现象;影响了班子整体合力作用的发挥。
(二)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抓中心议大事意识不强,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出现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
(三)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基层党组织无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乡九个村村级基本上无任何收入来源,党支部开会、党员集体活动所必需的费用无力支付。对党员中发生的天灾人祸,村民中的军烈属、贫困户,党组织虽有意关心,但无力扶持。
(四)部分村基层民主流于形式,村民自治工作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无论党务、村务总是遮遮掩掩。有的不能按规定认真公开,有的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把无足轻重的村务、党务公开几项,将无关痛痒的“内情”透露两句,老百姓真正关心的反而不公开或很少公开。有的不注意公开后的意见反馈,不注意整改存在的问题,公开工作单向运作,与民主管理脱节,公开的动机往往追求还干部一个“清白”,而真正给老百姓一个“清白”做得不够。
(一)部分党员出现信仰危机。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产生动摇,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感到理论“深奥”,无实际意义。有的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减弱,看到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对共产党产生怀疑,对党的组织和共产党员的认同感有所减弱。
(二)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以抄代学”的现象;满足于照本宣科,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没有把学习同本村本单位实际和个人思想改造紧密相结合起来。
(三)农村贫困党员生活困难较多。我乡共有11个党支部,在农村党员中,有相当一部分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中还有不少是贫困户和特困户。
(四)流出党员增多,管理难度大。流动党员在农村很少过组织生活,有的根本不过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流动党员中还有约40%左右的未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即使是登记在册,也由于工作不稳定,流动变化大,在管理方面也存在很多困难。
(五)党员结构畸型发展。在年龄结构方面,从全乡情况看,年龄55岁以上的占35%。60岁以上的占15%,30岁以下的仅占13%。在文化结构方面,相对而言,乡直机关、学校等较为合理,农村党支部情况突出。在全乡农民党员中,小学以下文化占63%。
党建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基层党支部对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基层党支部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
二是不能持之以恒有效落实组织制度。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认为抓经济工作和中心工作是硬任务,其他工作都是软指标,大事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是商量了之,就是沟通完事,很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三是基层党支部书记文化素质不高,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不注重党务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学习,而是忙于面上工作,热衷于从事具体行政事务工作,忽视了应由自己主抓的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从而造成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强的现象。
面对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我乡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建设发展型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年初提出的12345工作思路,通过认真分析自查,根据我乡实际,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村稳定。树立党组织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把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落实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书记“具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责任”,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直接责任”的工作职责。要认真做到乡党委班子成员及乡机关干部经常深入村支部认真开展好“四帮四促”活动,为村干部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项目,解决实际问题。一是重点理清乡党委、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工作督查考核。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突击发展党员,或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党党支部,年度不得评为先进,村党支书记要给予停职、免职处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配合抓的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党委班子《党委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小事“点题”,大事“必议”的原则;抓好班子成员学习制度的落实。按时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等内容;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辅处乡20-年度干部职工绩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辅处乡20-年村干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抓好村级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干部思想教育,强化用人制度。对不适应村级组织发展的支部书记,按照思想不换就换人的原则,加强管理和选配,着重对个别经教育变化不大,工作仍没起色或闹不团结的班子采取“选、聘、调、配“等方法,进行组织调整。
加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教育,转变工作观念,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杜绝违法乱纪现象,树立以廉为荣的观念,设置廉政教育专题,形成长效教育机制,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确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和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巩固“五好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按照基层组织建设要达到“六新”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型组织建设各方面工作。
完成茶花村和营塘村级活动场所修建维修工程,切实解决村级有办公阵地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对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形成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中心。增强远程教育系统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功能;完善全乡九个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一是要突出对农村优秀青年的发展与培养。要依托农村远程教育、“双培双带”基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创业青年座谈会等途径,加强对农村优秀青年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激发农村青年的政治参与热情。二是要突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与培养。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实行“三不三优先”,即:技术上保守的人不发展、缺少奉献精神的不发展、靠不正当手段实现致富的不发展;农村技术带头人优先发展、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先发展、在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优先发展。三是要突出对农村优秀女性的发展与培养。要充分发挥妇联“推优”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女性入党申请人的使用、培养力度。在村级班子配备和后备干部选拔中,优先保障女性比例。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党组织建设方面的能力,确保农村妇女在党组织中的地位得到保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村官”的引导与培训,在“引”字上下功夫。五是要切实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及早融入组织生活。必须把他们放到工作第一线,交任务、压担子,引导他们在实践的磨炼中不断增长才干。总而言之,我乡各项工作的发展就是要以党建作为引领,政府行使相关职能,按照年初工作目标计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辅处乡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三篇: 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
如何创新工作思路,突出自己站所的工作亮点?民政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创新工作思路,将呈现以下几大亮点。
低保工作可以说是难度比较大的一项工作,要求公开、公正、严格、实事求是。我民政办从两方面确保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一是在各村召开低保评议小组,并对低保从申请到审批都做了严格、公开、透明的规范化程序,这样不仅堵住了人情关,有效地遏制了优亲厚友,而且还避免了弄虚作假、骗保错保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应保尽保。二是对在册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我站每年对在册低保户都要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的低保待遇。在民政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1、在扶贫帮困工作中,大力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及大病救助工作。我站认真做好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2、全面建立慰问困难群众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在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了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慰问,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
3、坚持为优抚优待人员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为优抚优待人员排忧解难。我站按照党委、政府相关救助政策,解决了伤残军人、复员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军属烈属、两参人员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灾害来临之际,我站会及时作出反应,将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县民政局,同时协同各村组织人力、物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人身安全。之后全面实地考察,统计群众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级各部门,争取灾后救助资金。
通过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增强了服务观念,改进了服务手段,创新了服务方式,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效果,使我镇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我镇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