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17篇

整改措施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4-04-22 热度:98°C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文章17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为响应集团党委和建管处党委关于开展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引领意识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引领意识,按照矿党委要求,生产党支部积极组织人员对集团公司和建管处关于开展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引领意识教育活动的内容进行学习,认真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查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了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本着积极主动、立足实际、高标准严要求,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务求整改实效,认真解决支部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此增强全体干部的组织纪律性、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

 

  存在问题:干部职工中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不强。对煤炭行业整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认识不足,抓得不准,剖析不透,对支部与其他先进支部间存在的巨大差距分析不够,发展思路,发展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率先发展、加快发展意识不强,措施不多,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继续深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十八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建管处党委工作会作为支部班子成员和部门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提高学习的目的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保证学习效果。

  存在问题: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对一些突破性、创新性的工作畏手畏脚,怕担责任。

  整改措施: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正确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挑战和机遇;破除惧怕困难、畏首畏尾的思想和因循守旧观念,大胆学习和引用其他先进支部各种成功的做法,创新工作新思路,想方设法为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出新贡献,从而推动李村煤矿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存在问题:支部在开展各项活动的时候对于取得的成绩固步自封,没有坚持长效的支撑体系,抓班子工作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带队伍建设力度也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学习和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增强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内加强管理,带好队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强化对部门领导和支部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形成压力传递,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折不扣地完成集团、建管处部署的各项任务。

  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待加强,在开展党员理论学习时有个别同志的学习积极性不够高,对于支部的一些活动不热心。

  整改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增强干部在工作转型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人文关怀,广泛并坚持开展“谈心”和调研活动,针对谈心对象暴露出来的思想认识问题和调研中发现的焦点问题,通过说理、剖析、共同探讨等形式,及时疏导,解开疙瘩,同时还要理解、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达到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激发干劲、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

  对于以上提出的问题,生产党支部已经给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开展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引领意识教育活动的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以上问题落实责任,由支部委员作为责任主体,坚持活动长效性严格整改,保证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引领意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篇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1998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和县落实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政廉责办〔2024〕4号)要求,其中以下问题直接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三是支持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科室,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吴世清陈湘闽

  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医疗卫计单位院长(主任、所长)办公室医政股基妇股

  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

  目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7月10日前落实整改问题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卫计局成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出对牵头、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治理绩效的监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问责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严格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对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即知即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和县卫计局监察室。

【篇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篇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篇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篇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二)落实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

  (三)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

  (四)工作亮点不够凸显;

  (五)思想认识不到位;

  (六)统筹推进不够有力;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

  (八)抓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有差距。

  二、整改措施和办法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

  在镇村两级建立党建工作“三个责任”清单,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书记“具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的工作职责。让每一个党组织成员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形成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落实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六个坚持”、“三个要”、“四个严起来”战略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细化“两个主体责任”,整顿发生在身边“四风”问题,把建设“五个好”党组织作为目标,镇党委班子按照“三个责任”清单要求,在“四个亲自”上下定决心,保证全镇党员干部与上级党组织同心同向、步调一致,贯彻执行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不走样、掷地有声。

  (三)“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问题

  把抓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在班子组成结构上,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同时强化了任期目标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责任制,制定符合本镇和本村实际的任期目标,增强每位班子“在其位,谋其政”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抓干部思想教育,强化用人制度。对不适应村级组织发展的支部书记,按照思想不换就换人的原则,加强管理和选配,着重对个别经教育变化不大,工作仍没起色或闹不团结的班子采取“选、调、配“等方法,进行组织调整。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班子素质和能力水平,发挥火车头作用,适应新常态,展示新作为。

  (四)“工作亮点不够凸显”问题

  镇党委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建立党员联系点制度,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亲自到村社区、机关单位督查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党委组织员定期到各村进行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指导,解决各村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派第一书记,承担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责任。以坚强有力的措施提升全镇党组织整体水平。坚持用项目化手段,聚力打造寿星、石堡、茨垭、扬帆等村党建工作示范点,凸显特色亮点。

  (五)“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引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根本政治责任”理念,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必要性。

  (六)“统筹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直面全镇党组织发展不平衡问题,抓点带面,以点促面,打到均衡发展。下深水抓好“三分类三升级”工作,坚定不移按照“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颜”要求,加强支部治理,对后进党组织逐个解剖,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实行“一村一社区一方案”,专项整顿、限期整改,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加快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到标准不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优化党政干部年龄结构,吸收培养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开拓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道路,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为明年换届逐步实现新老干部的过渡。坚持“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功能齐全,规模适度”的原则,按照“1+N”的模式,加大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对无活动场所的中和村、永红村、二龙场村、大垭村、石堡村、店子河社区实施新建,对活动场所面积小于90m2的飞马村实施扩建,对公路主干线的扬帆村、寿星村、茨垭村实施规范化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有功能实用的服务阵地。

  (八)“抓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有差距”问题

  加强党员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理论、理想武装,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刚性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确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制度化管党治党,建立健全党内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三个责任”清单。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篇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和县落实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政廉责办〔2024〕4号)要求,其中以下问题直接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三是支持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科室,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吴世清陈湘闽

  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医疗卫计单位院长(主任、所长)办公室医政股基妇股

  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

  目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7月10日前落实整改问题并长期坚持

  (一)高度重视。县卫计局成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出对牵头、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治理绩效的监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问责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严格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对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即知即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和县卫计局监察室。

【篇八】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篇九】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篇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篇十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篇十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篇十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和县落实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政廉责办〔2024〕4号)要求,其中以下问题直接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3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三是支持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科室,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吴世清陈湘闽

  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医疗卫计单位院长(主任、所长)办公室医政股基妇股

  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

  目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7月10日前落实整改问题并长期坚持

  (一)高度重视。县卫计局成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出对牵头、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治理绩效的监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问责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严格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对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即知即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和县卫计局监察室。

【篇十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__〕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__年6月开始,到20__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__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__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局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局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党务、人事、纪检、财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把握责任链条“第一公里”和“最好一公里”,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新方法。

【篇十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1998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篇十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1998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篇十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