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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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03 热度:291°C

措施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编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完善国家管理体制、解决系统中“短板”和瓶颈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的一种必然选择。目前,农业农村工作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当前农村工作的实际,努力研究新一代乡村基层的方法,进一步深化农村变革,加速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不断增收,坚持乡村社会不断发展,是当前基层干部急需解决的一大课题。

  近几年,随着乡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工作确实呈现出一系列、令人喜悦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民的负担大幅减轻,农民种田积极性有所提高。近几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不断加大“三农”的投入,农民负担不断减轻。据统计,截至2024年初,东台市东台镇有农民集体耕地17.9万多亩,其中土地流转面积7万多亩,耕地逐渐向种植大户转移,劳动力得到极大解放,使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增加了收入。同时,随着农民的负担逐渐减轻,各项惠农政策的相应普及,农民种地的积极度得到相应提高,全镇没有出现土地抛荒现象。

  2、惠农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使农村干群关系明显好转。近几年,随着党中央一号政策文件的连续出台,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史无前例的税收优惠。减免农村种田农业税,发放农村粮食种植补助等专项经费。农民从内心深处切身体会和感受到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实在性。党群关系不断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3、农村工作中心发生了转移,农村局面发生了积极的转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乡镇基层不等不靠,勇敢创新,积极在政府转型等领域进行探索,大力推进农村工作。基层工作的重心转向以抓经济发展、搞服务工程建设、解决群众的公共需要为主,自觉把抓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所有工作的起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产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

  1、农村基层财力不足。2024年度东台镇财政总收入2.15亿元,其中涉农支付达2680万元,主要用于村庄环境改造、公共设施路桥建设、村干部工资支付。随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目前乡镇财政收入总体呈现好的趋势,稳中有进。但由于乡镇工业税源不足,仅靠上级财政转移保运营,保发展仍有一定困难,有的乡镇出现了财政赤支,甚至举债发展。加之镇和村两级债务难以在短期内有效化解,财政压力增大。农民负担虽然减轻了,但是集体运行存在困难。

  2、目前农村基本财力仅仅依靠财力支付,远远解决不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以五烈镇仙河村为例,村级集体每年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左右,仅用于2024年高标准基础建设配套资金就需20多万元,加之村庄环境整治、低收入农户的补贴、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集体经营收入远远不能满足运行需求,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因资金不足一时难以推进。东台镇和平村由于2024年至2024年农村一事一议配套工程建设,村级配套资金至今拖欠工程款10多万元,制约了村级发展。

  3、整体乡村面貌有所改观,但社会治理倾向有所弱化。近几年,由于实行各项惠农政策,农民的收入大幅增加,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逐年上升,乡村生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随着乡镇机构的改革,处于转型阶段的相关管理部门尚未坚持完善长效机制,以至乡村社会治理呈现弱化倾向。

  4、农村工作形势发生了积极的转变,但农村干部在思想、工作方式等方面尚待提升和改变。随着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有所缓解,但由于目前村组干部的待遇较低,心中难免出现落差。很难调动工作激情。加之目前乡镇机关综合配套改革,干部职数相对减少,中层干部选拔受限,存在失望之感,对整体工作的推进有一定影响。目前一定程度的村组干部都存在着患得患失,等待观望等心理。同时,村级债务问题也成为限制乡村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一种难以摆脱的“包袱”。

  1、干部队伍需要加强。基层干部是贯彻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但由于干部在政策、立场和工作方式等多个角度受到制约,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常有这样的或那样的问题发生。一是乡村干部的工作能力较弱。乡村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消耗于处理日常琐事,缺乏学习,对政策的了解较少,执行政策易走样,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不少心的矛盾和问题。二是乡村干部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缺乏为民服务情怀。三是乡村干部的精神状态欠佳,工作简单,甚至出现了风浪漂浮、简单粗暴的现象。四是干部队伍呈现高龄化现象,文化水平不高,青黄不接,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缺少充满活力的年轻干部。

  2、村民素质要提高。一是村民的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不高。一方面,村民生产的积极度高涨,求富致富,另一方面不少村民自私,思想缺乏集体意识,对集体公益事业不够热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时,由于信息化高速发展,村民思想逐渐变化,有点显得异常活跃,不再“安分”,增加了农村工作的难度。二是因为农村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村民或多或少与干部之间存有一定怨结,甚至是成见,怨言颇多,影响了干群的关系。三是农民群体的多样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群体逐渐分化为普通种田农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几个階级,他们的观点、感觉、情绪和社会的声望、经济地位等各不相同,价值上的差异也各不相同,复杂的工作对象导致了乡村工作的复杂性。

  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建设发生了深刻的结构转变,基层组织和有关基层干部应积极针对一系列新型农村建设工作所面临的一系列重要变化,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改革创新,积极与农村发展新形势相匹配。

  1、切实改变观念。当前,要调整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经济,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等方面。从当前人们最急切的需要中找到工作突破口,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修乡村公益事业,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2、切实转变职能。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从加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入手,加快工业主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财力,逐步摆脱基层经济困境,提高各项工作的保障能力。大力做好农村工作,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改善乡村生产状况。积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群众的治安信访工作,预防、打击各种犯法犯罪行为,建设安全文明的和谐社会。

  3、切实创新方法。顺应乡村工作新情况,坚持科学的工作机制,从改变治理方式入手,顺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学会以市场经济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抓龙头、促中间、抓大户的方式,指导和服务农业发展,活跃乡村经济,致富一方农民。不断改进和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建立调和乡村,推进村民自治,指导和协助群众推进民主决策,运用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在村民有效治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的有效治理。

【篇二】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 党建+社工”“ 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篇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恰恰是我们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

  (一)“三缺”。即:缺人、缺钱、缺手段

  1.缺人。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编制控制严。比如房县根据乡镇规模大小,乡镇编制一般控制在25—45人,其中有10%左右的人员因身体、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由此导致乡镇在职在岗的人员不足。为解决乡镇人员不足问题,县里采取招录公务员的办法来解决,但事实上即使招录了公务员,因工资待遇低也难以稳定下来,加之部分乡镇因地处偏远、条件恶劣,部分考上的乡镇公务员要么又考走了,要么辞职不干,流失严重。二是村支部书记选人难。现在我们县的大部分村是小村合大村,相当于原来的管理区,但村干部职数少,每村3至5人。选人难,换届时对村干部人选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公检法、组织部、纪监委等多个单位都要逐一审查把关,制定了“四不用”的条件,即60岁以上的不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不用、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不用、涉嫌黑恶势力的不用。这样就杠下去了不少实际工作能力比较强,在一个地方有威信、群众也认可的村支部书记人选。一些地方虽然有符合村书记条件、有能力的人选又不愿意当村干部,为什么他们不想当村书记呢?有的是怕操心,有的是嫌工资待遇低,有的是对当干部不感兴趣,也还有的是无信心。全县部分村因无合适人员担任村干部,乡镇党委只好从在职脱产干部中选派村支书,全县共有52个村是选派脱产干部担任村书记的。

  2.缺钱。乡镇政府没有自己的财源,所有经费都依靠县级财政预算拨付,经费来源具有唯一性。并且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还需要乡镇配套资金,部分乡镇保机关运转经费都不能保证存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一般乡镇因此负债在一百万元以上。村一级经费就更困难了,也因此导致了村级运转难、村干部待遇低。比如房县村干部工资每年为2.5万至3.5万元之间,退休待遇就更低了,每人每年只有1000元生活补贴。许多村干部反映退休后还不如低保户,为此多年人代会上都有反映村干部待遇过低的人大建议。村级组织因为缺钱对老百姓反映的诸如修路、修渠、环境治理的一些诉求根本无法得到落实。

  3.缺手段。职责不对等是突出的问题。涉及农村千头万绪的事务都压到村这一级去落实。但事实上,很多事情村这一级是无法落实的。比如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就显得束手无策。依赖村规民约的手段缺乏落实的硬措施。乡村缺执法机构和手段,存在“看得见管不了”。如房屋的乱搭乱建问题,乡村只能口头制止,因无执法权限,很难落实到位。很多棘手的问题还得依赖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二)“三重”即债重、责重、负担重

  1.债重。乡村两级在确保运转和投入基本建设上欠债较多。比如房县305个村负债1.7亿元,平均每个村50—60万元,最高的达100多万元,可谓债台高垒,负债运行。

  2.责重。现在乡村工作,一方面标准高难度大。就拿精准脱贫验收标准“三率一度”来说,“三率”即贫困户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一度”即群众满意度,这些标准国家验收时都必须达到98%以上,标准要求是非常高的,稍有不慎就出问题,就会被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求高责任大。如信访维稳,既使不是乡村基层的问题,一旦出现越级上访,不论客观原因一律追究乡村责任,轻者面谈提醒挂牌督办,重者调岗免职。如我县近期一个百人大会上,5个信访工作倒数的乡镇书记检讨发言,一个乡镇书记离岗专抓信访维稳。我市还有一个县的乡镇书记因信访维稳不力而被免职。

  3.负担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千头万绪的工作都需要乡村干部去完成去落实,如精准脱贫、信访维稳、乡村治理、基层党建、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再之很多工作强调处处留痕,开展一个简单的工作都要有定位、有照片、有记录、有方案、有报表、有图册、有展板等等。一些职能部门强调传递压力提高工作节奏,上午发传真,下午要报告,基层疲于应付。同时各级督办检查工作频率高。任何一个检查组到村上来都要村组织干部陪同,牵扯了很多时间精力。有些工作过于细化繁琐,需要填写有关表册竟有几十种之多。

  (三)三难”即难管、难治、难长效

  1.难管。主要表现在:村上年轻力壮有头脑的精明一些人大都外出打工或创业去了,留下大多的都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好这部分人是比较困难的事。

  2.难治。主要表现在:矛盾多样多发。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因征地拆迁、村镇建设、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涉老”群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将随之增多,有的矛盾化解难度大,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严重挑战。加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为重点的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居)矛盾排查机制,联动联防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还有因为一些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使一些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引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3.难长效。村民自治民众参与度不高,自治力仅靠村民自觉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很难达到治理的效果。很多该由村(居)自治的事项都靠乡镇党委政府解决,这样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形成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打天下,一遇到问题就靠无限增加人财物的办法去解决,事实上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我国社会治理应坚持的治理理念从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一)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力度

  习近平2024年全国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曾指出:新增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社会建设公共资源要向农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村延伸,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合力,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农业是个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因此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倾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更多更大的支持,解决基层缺钱办事的问题。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乡村基层治理遇到的难题。一是要强化依法行政。对于非法信访户、无理信访户、不符合程序的上访户,建议在符合依法行政的程序前提下进行严格规范的处置。二是要强化公正司法。着重强化司法机关服务群众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强化全民守法教育。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把普法宣传与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相结合,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从而实现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加强自治德治建设

  通过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社会事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基层组织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引领群众开展自治,使村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二是要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每个村(居)根据不同社情培育不同的义工团队或志愿者团队,如治安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三是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社会组织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幼儿园、卫生室、电子商务、村民活动中心等方面的建设。四是要多方面搭建民主参与平台。把搭建平台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委政府领导的前提下,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让老百姓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反映给乡镇党委政府,促进党委政府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五是切实发挥好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进而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为,成为村民自治的有效措施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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