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君》观后感
影片《蝴蝶君》开篇即交代的很清楚,北京1964年,法国驻华大使馆,男主角隶属情报局。整部电影从开头的歌剧《蝴蝶夫人》,及其间无数次被提及的you are my butterfly,到结尾男主的死去,可算是与《蝴蝶夫人》来了一个完美的角色转变和西方中心的颠覆,然后才明白,蝴蝶夫人和蝴蝶君都存在,他们有时是两个人,却其实又都是一个人。
宋丽玲作为一个本地伶人,唱了一场蝴蝶夫人的折子戏。由于男主角对于此剧知识层面的匮乏,一下子就被这样的爱情故事,东方魅力吸引并感动。蝴蝶夫人的剧情隐隐暗示着,并借着男主的口说了出来“她是纯粹的牺牲。”宋丽玲是这样一种东方女性,恭顺、传统、自信,优雅十足,却又没多少婉转在其中,但却真是柔媚中透着刚毅。
男主被指引着来到宋丽玲的戏院,撞到一场她的《贵妃醉酒》。懂戏的人都知道,花旦实为男人反串,影片到这里已经暗示的很明显了,可很不幸,我跟男主一样被爱蒙蔽了双眼。男主一脚踏进设好的圈套,大胆的用他那西方的、帝国主义的方式追求着东方的魅力。
丽玲请他到家中做客,捧起一盏茶,说:“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年历史的国家,我所做的,即使是现在给你倒茶,也是有含义的。”如此含蓄的欲拒还迎的东方女性顿时让男主着了魔,连帝国主义式的吻都是试探性的。后来的发展一直都让人误以为这是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并且会毫不自主的联想到歌剧《蝴蝶夫人》,想着这一定又是个东方女性被残忍的西方男人抛弃的故事。
直到有一天,组织来找丽玲,我才惊呼原来这女人也是间谍!并且迅速的理解上了她接触男主的目的,就算如此,我仍旧会禁不住想,丽玲为了国家,不得不牺牲自己,可她的爱一定是真的。愚蠢如我,一切真爱至上的思维使我停止了思考,忽略各种暗示。
比如丽玲与男主去野餐,她问他:“我有一个疑团,你为何会选择一个胸部像男孩子的中国女孩子呢?”男主要褪去她的衣衫,她不愿,说:“我以为你了解东方的端庄,理解我的羞耻。”男主早晨从丽玲家里出来,若有所思的走到镜头前,又似乎回味般的亲吻了一下手中外套的衣领,大有深意。再如丽玲对组织派来的人说:“京剧的女人为何总由男人反串?那是因为男人知道女人该如何反应。”
是的,我没有发现丽玲是个男人,他所作的一切的确是为了国家,可你不能说他是光彩的。历来有太多女特务牺牲自己,但丽玲的牺牲,又让人觉得是种骄傲。很快文化大革命席卷大地,男主随便走在路上就会碰见游行,他们喊着口号,烧毁一切四旧。男主再来戏院时,这里唱起了样板戏,到处都是水一色的红卫兵。社会的剧变伴随着两个人的巨变。丽玲作为戏子,被下放到农场劳动,男主也因为政治策略的失误被免职回国。
至此,男主仍未有任何关于丽玲真实身份的意识,并且深深感动于丽玲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很多年后,丽玲再次来找他,他惊喜的叫butterfly,说我早知你会来的。于是,他再次沉浸在这份荒唐的爱中,他以谦恭的方式爱着,他是个完美的父亲,听到儿子被绑架的消息,他大声痛哭,什么也没说。然后有一天,他拿回了第一个文件袋子,重新开始了间谍活动。
最终男主被捕,法庭上的这一段解决了所有的谜团,甚至似乎帮助男主证实了自己的猜想,丽玲是个男人。最最令男主崩溃的一刻,他的嘴角似笑非笑的抽搐了一下,看到丽玲平头西装革履以证人身份出现在法庭,脸上的柔媚完全被刚毅取代,冷酷无情。最精彩的一段戏在押回他俩的囚车上。
出演宋丽玲的尊龙的演技完美爆发。刚刚还是冷酷的间谍证人,到了车上,他终于脱光衣服重又跪在男主面前,赤裸的男儿身,面部表情却立刻回到身为宋丽玲的女儿般模样,虽不再有柔软的长发,可她温情如水的眼神,告诉我们,这是宋丽玲,似乎他真的把一腔情感隐忍于国家使命和事业之下,来企图重新唤起爱人的垂怜,他说:“我是你的蝴蝶,在袍子下面,在一切背后,我永远是我。”在被拒绝了之后,趴在那里痛哭,整个裸体都散发着羞耻。
末尾,男主在狱中为大家表演。他呢喃着,把自己画成花旦的模样,“这是我对东方的幻象。一个窈窕的女子,穿上旗袍和宽大的晨衣,为了爱上的卑鄙的洋鬼子而死。她们对我们逆来顺受。爱情无条件地令她坚强。这幻象变成为我的生命。
我有一个幻象,东方的幻象。在她的杏眼深处,仍然有女人,愿意为爱一个男人而牺牲自己,即使幻象中那男人的爱是完全没有价值的,光荣的死去,总胜于不光荣地过活。因此到最后,在狱中,远离中国,我找到她。”至此,男主的理想与现实转变成功,他发现,原来自己才是那个悲情的蝴蝶夫人,而两人的男儿身,又昭示着他其实是蝴蝶君。
男主荒唐的戴着假发,画了一个蹩脚的妆,拿镜子割喉,在《蝴蝶夫人》的咏叹调中以死作谢幕状。此处震撼我心,痛的我不禁仰头落泪。他亲眼目睹了自己对这段完美爱情的幻想的破灭,成为所有人的笑柄。愚笨如他,宋丽玲在第一次与他交谈中就已经点破:“西方人为东方人牺牲丝毫没有动人之处,人们只会嘲笑他是个傻瓜,动人的永远不是故事本身,而是爱情,剥离于性别,情欲之外的纯洁的爱情,哪怕这爱情浪费在‘由一个男人创造的女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