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钱钟书独特的幽默也常常令人回味无穷,让人不禁感叹他的才华。他在刻画一些人物的时候,总是带着调侃的意味,如写方鸿渐在归国途中的船上遇到的孙太太的儿子“孩子不足两岁你,塌鼻子,眼睛链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的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的中国人的脸。”我想换做其他人,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的。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相思病”是恋爱中的人最常用的,平时很少用它,只有恋人间的想念会那么深以至于得了相思病。而这里用来描写男孩儿的眉毛跟眼睛的距离之远,赋予眼和眉毛以人的情感,给人带来不同寻常的思维。
有人嘲讽钱钟书,说他写书是在卖弄自己的聪明,炫耀自己的博古通今。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一个人有才能就要你适当的展现出来,不然别人怎么会知道你的能力呢?在现代社会很多企业需要有能力的人,有这样的人来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的时代才能进步的更快。但我们不能像书中的方鸿渐,在国外游山玩水地混迹了几年,临了,为了应付家人,花了几元骗了一个野鸡大学的文凭,有靠父亲去了已亡未婚妻父亲的银行。
当然像他这种犹豫不决懦弱昏庸的人,也不是安生的人,和苏文纨搞暧昧,背地里喜欢着唐宛如两情相悦,结果所有人下不来台了,他选择了一走了之,去一所新大学担任教授,在路途中他又和随去的助教产生了感情, 在大学里他们不是钻研学问而是整日陷于尔虞我诈中,每个人的眼里只有利益,有利益产生的链条网住了这个学校,而这样的环境里方鸿渐当然待不住,他又被怀疑于校长的妻子外遇,他稀里糊涂的和那个助教结婚后,回到了老家,赶上来战乱,就住在了妻子家里,在妻子家里他又觉得太没面子整日受尽妻子的冷嘲热讽,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后,他终于忍受不了离家出走了。
了解钱钟书是由于他的小说《围城》,抛开外界对他的那些评价,我个人目前对他只有喜爱。鲁迅的文字深刻而尖锐,他笔下的人物是通过简洁的词语来刻画的;路遥的文字质朴而亲切,他所描写的画面能唤起人们对那个时代的反思;相对于前两者而言,钱钟书的文字则显得活泼而顽皮,他塑造的人物一个个活灵活现。这些人物仿佛他手里的泥人,那描写的文字便是他捏泥人的过程,每一个经他手加工的人物都有了一个生命,并且长存于小说里。
当然,鲁迅和路遥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只不过每一个作家都有他独特的魅力。众所周知,钱钟书是一位博闻强识的学者,他看书基本上能做到过目不忘。也正因他有极强的记忆力,他的外语水平极高。在《围城》这本书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英语原著里的语句,又时我看都看不懂的那些话。但对于钱钟书来说却是信手拈来,用的也是如鱼得水.在读的过程中,我渐渐发现我读的书真是少的可怜,也因此对钱钟书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