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美国民谣《老黑奴》中老黑奴的形象,就是余华《活着》中的福贵。亲人先后去世只剩下他自己,生活从来不算顺利,他却毫无抱怨,甚至觉得幸福。
福贵生活的年代从兵荒马乱变成了社会主义,国民党时期的战乱又或是后毛泽东时期的苦难,我们所认为的不幸,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现出来的人物一生却从来不是幸存,而是生活。“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是存在着友情的,他们互相感激又互相仇恨,互相依赖又互相推拒,谁也无法真正抛弃对方、埋怨对方,他们是一体,共存的。
福贵并不是传统小说中常见的正义高大形象,没有以拯救世界为己任的大侠风范,而恰恰相反,起初他是一个纨绔败家子弟,后来是一个在中国六七十年代努力存活的大众人物,最后是一个孤单却并不寂寞的老农,他亲手埋葬了每一个最亲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人至暮年只和一头同样被村里人称为“老不死”的老牛一同生活,相依相偎。活着就是胜利,福贵努力让一家人都能在那个年代存活下来,他充实而满足;在他眼中,他有世上最好的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他幸福而快乐。虽然在我们看来,他的人生经历过翻天覆地,经历过跌宕起伏,经历过太多悲伤和苦痛,但是福贵从来没有过绝望,他懂得生活从来不会真的绝望,他尝过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而这些正是这本小说所要教给我们的。
作者善于用冷喜感的铅灰色刻画人物,除了福贵之外,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所该有的属性和命运。
福贵亲手彻底败家的时候,家珍正好怀孕,那不幸的孩子就是有庆,他是真正的善良、正义、懂事和淳朴,真正让书内书外的人所自行惭愧,我所印象深刻的,一是他舍不得自家小羊充公,每天上学放学必定会亲自割草跑到公社去喂饱它,只是为了不让它挨饿,至于它还是不是自己的羊或者它最终的结局就是一死,也许有庆想过,可是却不忍心深想下去,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一是他从未埋怨过父母的贫穷和生活的辛酸,哪怕被误解受委屈,也从不露出任何消极情绪给父母和聋哑姐姐添堵,他走山路上学不舍得穿鞋,都是赤脚奔去,进了教室再穿上,他从小就懂事,而这种懂事却深深让人心疼。作者是残忍的,他并没有给有庆一个好的结局,甚至连多几年的生命都没有赐予他,这个真善的孩子死在了无良医生的抽血救人上,当他激动自己和病人血型配上时,必定没有想到医院为了救权贵的命不惜抽光自己的血,而自己竟会因此连亲人最后一面都看不见。残酷的现实是一把剪刀,将我们自动为有庆设想的美好结局剪得粉碎,而这真的是痛的领悟。以极善讽刺恶劣,正如张爱玲所说的效果一样,“葱绿配桃红”,参差的反差对照,更加深刻。
当初间接使得福贵家败的老千龙二最终惨死,这个结局是大快人心的,正如小说中福贵多年后听闻此事所说的“谁也逃不掉”,他指的是命运,谁都无法抗拒,古语中也有这样涵义的话语,自古以来的人生观和如今的人生观,究其溯源其实并无多大差异。一个人,如果所作所为与身为万物灵长者所该做的相悖,自会有命运来惩罚,我们欢呼着所谓“禽兽不如”之人的死时,也同样要正视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除了这些,其余人物丰富多彩,却真实而让人时感温暖时感悲凉,作者用十多万字讲述了福贵的一生,讲述了那个年代的幸与不幸,批判了当时的中国革命社会、意识蒙蔽和政治宣传,哀叹了百姓的无知、无辜和无奈。这本小说是冷刺的,用作者的话说是“人类接受不了太多的真实”,所以我们会被这样的题材而震慑心湖,从而深刻追看历史,重新整理自己。
十多万字的小说作者不分章节,我一鼓作气而下之后,便能体会到作者自述中也说到的时间的强大。贺知章的老年回乡、幼童不识,崔护的桃花依旧、佳人不再,李煜的故国重梦、往事成空,刘希夷的红颜悲白发、年岁人不同,等等,都含蓄或是直接地感叹而敬畏了时间。但丁的《神曲》中有“箭击中了目标,离了弦”这句,稍微调换了描写射箭的顺序,却足以击中人心。作者也因此发问:“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文章最末,作者开放性的描写让人觉得温暖又略感哀伤:“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者黑夜的来临。”我并不知道这个结尾所携带的寓意,我只知道我看到这里时内心足够平静,如同所描写的傍晚农民收拾工具在晚霞中回去后所留下的安静的田地。而福贵和老牛“福贵”相伴穿过田埂渐远,我仍能想象出那个场景。老人粗哑的歌声晚风中飘扬——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当和尚”。
因为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