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文/冯诗瑶
古城北京有个“奇珍斋”,其主人是回族琢玉艺人梁亦清,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叫君璧,一个叫冰玉。有一天一名去麦加朝圣的长者来到奇珍斋,随行的少年不小心打碎了梁亦清精心制作的碗,少年被精美玉器深深折服,为了赔偿损失,少年留下来当了学徒,并改名为韩子奇。
一天他们接到了一个订单,洋人定做的玉器郑和下西洋船队。因为郑和是回族英雄,因此他们决心做好这件玉器。历时三年,眼看马上就要成功,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梁亦清眼见心血被废,猝然长逝。梁家一时之间失掉了依靠,又受到奇宝斋对手的陷害,韩子奇为报仇忍辱负重三年,后来回到奇珍斋娶了君璧,重振奇珍斋,并有了儿子天星。
抗日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被毁,随英国商人亨利去到伦敦,冰玉因为感情受挫也一起去了英国,亨利的儿子奥利佛爱上了冰玉,但在伦敦大轰炸中丧生,冰玉在伤心、孤独的情况下爱上了韩子奇,并生下了女儿新月。
战后一同回国,姐姐君璧不容母女俩,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这是文章的主要内容。
而哥哥也因母亲的心计所使,没能和自己喜欢的同事结婚,而是娶了新月的同学,当发现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璧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都也已经物是人非。
全书中包含了很多段感情,最能感动我的是新月与楚雁潮之间的感情。新月从小是在呵护中长大的,来自亲人的宠爱无以复加,新月是善良而又美好的,但她从来都感觉不到父母之间的感情。她敏感、骄傲,但更多的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孤独和自卑。
楚雁潮,他的所有骄傲在他很小的时候都彻底失去过,他以后的骄傲全是他自己努力的争取和小心呵护得到的,他无法承受自己最喜爱的事物最终被无情摧毁的结果。在面对新月给予他的诚恳帮助时,说出了他心中最隐秘的伤痛,然后泪流满面。
新月与他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因为不同的信仰为他们的结合增加了很大的阻力。新月因为风湿性心脏病去世,楚雁潮的痛苦让我动容。我想,新月坟前的那块墓碑就是他悄悄立的。二十年后,年已四十的他独立在新月的碑前拉起了小提琴,苍老的背影,正是他落寞一生的真实写照。那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真是让人感慨万千,悠扬的小提琴声不知新月是否可以听见,反正它已经深深拨动了我的心弦,每次想到这个情节都会感动好久。
贯穿全书情节的另一个重要线索,就是信仰。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信仰真主,书中这些人物的生活是以信仰为中心的。虽说我也是回族,但相比之下,还是差很多的。曾经以为作为伊斯兰教徒总有这样那样的禁忌,十分受束缚的感觉。但是这本书让我明白,信仰是每一个有信仰之人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还记得那位想要去麦加朝圣的长者吗,书中并没有提及他的结局。也许他真的到了圣地麦加,也许他在途中已经亡去,这样一心只要信仰的人不得不让人佩服。“朝觐”是伊斯兰教为信徒所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之一,每一位有经济实力和体力的成年穆斯林都负有赴 麦加 朝拜的宗教义务。所有穆斯林,无论男女,都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一生至少要前往 麦加朝觐 一次。虽说是规定,但是能够做到的、能够凭借自己双脚走到圣地的热寥寥无几吧。爱与信仰,绝对是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