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的原则有哪些
关于评价的含义,专家们有许多讨论并发表了许多看法。
我更倾向这样一种说法:“从特定的目的出发,根据一定的标准,通过特定的程序对已经完成或正在从事的工作进行检测,找出反映工作进程的质量或成果水平的资料或数据。
从而对工作的质量或成果的水平做出全面的判断。
”根据上述对评价的定义,我们认为的概念应该是:“从新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目的出发,根据一定的原则或标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进行检测。
找出反映新课程标准课堂教学工作质量水平的资料或数据,从而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水平做出合理的判断。
”同样一节课,由于评价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许会千差万别。
因此,科学评价的关键和前提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选择、制定课堂评价的标准。
在大约十年前有个著名的案例,对我们冲击很大。
事情是这样的:我国同行到国外听课学习,在某一节课上,外国同行一上课,就从一个瓶里拿出许多条活生生的、不停蠕动的蚯蚓分发给学生,告诉学生这是蚯蚓,这节课就讲蚯蚓的认识,让大家先进行观察。
学生有的爬在地上,有的爬在桌上,有的把蚯蚓放在手里......进行观察。
最后学生汇报自己观察的结果,有的说蚯蚓是褐色的,身上没有骨头。
老师说“你观察得非常好”。
有的说蚯蚓是一节一节组成的,蚯蚓是靠每一节的蠕动向前行走的。
老师说:“你观察得非常仔细”。
最后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我发现蚯蚓是无毒的,吃到嘴里有泥腥味”,老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学生答到:“因为我把那条蚯蚓吃进肚里了”,老师当堂给了这名学生一个最高分,说:“我不如你勇敢,你很有献身精神”。
这节课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案例当时是由一个中学老师用不可置否的语气作为一件很新鲜的事转述给我听的,我听完后很惊诧地说:“原来外国是这样上课的,这课怎么能这样上呢
”同时,这件事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随着新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和对新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心中忽然开朗:“这课怎么不能这样上呢
这是一种非常好的上课形式”不言而誉,第一次评价的标准是“师本”,第二次评价的标准是“生本”。
鉴于新课标的基本理念和中外大教育家对课堂教学的精辟论述,我认为评价一节的课的好坏、水平高低,除了常规的一些标准之外,如:教学目标恰当、教学内容正确、教具和媒体合理等之外,关键就是要看这节课教师有没有充分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没有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有没有充分重视和尊重学生思维的个体差异;学生有没有主动参与知识的探索与形成过程,有没有充分的独立思考和展示交流的机会,能不能主动地扩展知识、运用知识。
只要在课堂教学中做到了这几点,即使练习内容少了点,上课时间超了点,甚至黑板上没有什么板书内容,也应该是一节非常棒的课。
一、什么是(一)定义是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所进行的评价,主要是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及其效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广义的课堂教学评价通常有过程和结果、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维度。
由于前面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学生和教学结果的评价,因此,我们这里的课堂教学评价主要是针对教师的课堂进行的评价。
(张大均:,665页,北京,,2005。
)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对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主要是对的构成要素,如教师、学生、教学方法和教学环境等进行评价;二是对学生活动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则是以学生的心理发展为评价中心,要求对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是否得到了认知、情感、动作技能等的发展和进步进行评价,它以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作为基础;三是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它往往是在教学结束之后对学生的进步所进行的评价,与第二种评价的不同在于,前者主要是通过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来推测其可能的收获,而对教学效果进行的评价则往往是在课堂教学之后通过考试等测量手段来进行的。
在这三种评价方式中,第三种方式往往同相联系,而且是的重点,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二种评价方法目前还处于探索之中,如,是针对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还是对每个学生的课堂行为进行评价。
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进行评价还是课后进行评价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教学过程评价则是目前主要采用的,也是相对较为成熟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我们这里的课堂教学评价主要也就是探讨这方面的内容。
(二)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的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进行不同分类。
1.奖惩性评价和按评价目的可以将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分为奖惩性评价和。
奖惩性评价的目的是根据评价的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它将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与教师的奖惩相结合,并以此作为教师晋级、嘉奖、降级、解聘等的依据。
这种评价是目前我国教育领域中运用较多的评价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参评教师过分注重被评课的质量而不是整个教育教学的质量,出现中评不中用的现象,此外还会出现难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等问题。
的目的则是期望通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点评、讨论、反思,让被评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水平得到提高,评价结果不与奖惩挂钩,而是为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发现各自的优缺点提供机会,为制订教师发展的目标和对策提供依据。
2.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按评价主体可以将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分为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
这种分类方法以评价者是否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为依据。
外部评价是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如教研员、评价专家、学校领导、教务人员以及教师同行等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评价者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的评价;内部评价则是由直接从事课堂教学活动的教师本人和学生群体所进行的评价。
无论是外部评价者还是内部评价者,在评价的过程中都会遵循一定的评价标准,不过不同评价者的评价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如同行更多地会从学科的角度对课堂教学提出要求,学校领导则会从学校管理角度提出要求,教师本人则会从自我方面进行评述,而学生则可能从教学内容的多寡和教学中的情绪反应等方面进行评价。
3.现场观察评价、监视监听评价、录像评价、量表评价按评价资料的收集手段可以将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分为现场观察评价、监视监听评价、录像评价、量表评价等。
现场观察评价是评价者进入课堂,实时实地听教师讲课并及时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表现为随堂听课、评课。
这种评价资料的收集方法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而且能够对各种临时发生的情况进行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激情和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有较深的体会。
缺点在于会受到评价者注意力分配和记录速度等的限制,而且由于评价者的出现往往会让被评教师和学生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一定变化。
监视监听评价则是利用或摄像设备等进行的实时课堂评价。
评价者不直接进入课堂,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给师生带来压力,使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
缺点在于可能会受到观察角度等的影响,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课堂的情况。
录像评价则是利用录像将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活动记录下来,进行课后的评价和分析。
其优点在于可以多人反复观看和讨论,在评价的过程中也可以让被评教师参与讨论,从而使得整个评价资料更为全面、客观、准确。
而且还可以将不同教师的教学录像进行对比,或者将同一个教师的教学录像进行对比,分析教师教学的进步情况。
在录像评价中,录像往往只是一种评价资料的收集手段,对录像进行数据的编码、分析和评价会派生出不同的录像评价分析技术。
量表评价则是采用事先编制好的评价量表,由教师和学生根据他们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主观映象进行回答。
这种评价方法的关键是评价量表的编制,它有时也被称为问卷评价法。
问卷评价是目前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方式。
(三)课堂教学评价的意义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相反,它更是激励教师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地不断学习、改进、提高的过程。
简要地说,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具有如下重要作用。
1.课堂教学评价具有导向功能,能够促进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教师尽快转变教育思想,在课堂教学中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教育,达到改进课堂教学的目的。
评价体系的建立,意味着对课堂教学中与教和学相关的各种因素的选择和侧重点不一样,这些不一样的地方将促使教师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更加注重评价所侧重的各种相关因素,并将其作为课堂教学中展示和发挥的重点,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
2.课堂教学评价具有激励功能,可以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课堂教学评价能够有效地评析教师课堂教学的状况和优缺点,只有让教师了解了自己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优点、亮点、特点和弱点,才能找到今后努力发展的基点和方向。
课堂教学评价正是教师了解自己教学情况的一条关键途径。
同时,课堂教学评价还可以使教师在相互之间的听课、评课活动中增进了解,互相学习,在听课、评课的交流中激发内在的需要和动力。
3.课堂教学评价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是教师立足的基点,如何有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能力是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我们的课堂教学评价正好可以为广大的教师提供一个科学了解自身教学状况的窗口,使其明了自己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
针对目前新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教师的适应性问题而言,课堂教学评价特别是发展性的课堂教学评价,正是保证新课程顺利实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法。
4.课堂教学评价具有决策和鉴定功能,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师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
通过开展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能够有效地鉴定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使学校的管理工作更系统化,决策更科学化。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切实的评价与诊断,帮助教师积极自主地构建和应用新的教学策略,不断调整教学的组织方法与过程,从而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二,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课堂教学评价的重点是关注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效率和师生间的互动交流直接关系着教学目标的完成。
因此,评价时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评价来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找到课堂教学中还应该改进的地方,而不仅仅是评判教师的教学过程现状。
同时现代教学评价强调,课堂教学评价主体之一就是教师自己,课堂教学评价本身也应该是教师对课堂教学过程与行为的批判性的反思,是教师与同行、专家交流与分享的过程,因此,通过课堂教学评价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是指在课堂教学评价中评价的对象和评价的内容要体现的一个原则。
在评价的对象上,主体性原则是指被评价对象对评价活动和过程的参与,包括评价指标的建立、评价方法的采用、评价过程的实施等都要有教师的参与;在评价的内容上主体性原则是指评价中要体现互动和学生的发展,即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师生间的互动。
课堂教学中的互动通常表现在:(1)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情感投入,学习成了一种内在的动力和需要,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获得成长的体验;(2)学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学会接纳、赞赏、争辩、互助。
(三)效益性原则效益性原则是指在单位时间内所取得的教学成果与所付出的物质代价和精神代价的比率。
这往往是评价课堂教学中教学活动适宜性的一个重要标准,课堂教学活动本身是为了完成相应的课堂教学目标,每一个教学环节和相应的教学活动都是为了达到这个教学目标而存在的。
不同的教学处理,其效果和效率是不一样的。
因此,某些教学活动和教学环节是否恰当,效益性原则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
这既是教师创造性发挥的体现,同时也是通过课堂教学评价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方法,它的实现才能真正达到发展性评价的目的。
(四)艺术性原则教学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这是一句公认的名言,但教学艺术本身也是课堂教学评价最难以把握的一个内容。
应该说教学艺术体现出了教学的生命力之所在,它是教师素质的综合体现,不仅体现在教师的各种能力之中,也体现在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其中,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体态语的表现力尤为重要。
语言表达不仅要准确、清晰、简练,还要具有感染力。
就课堂教学的环节而言,教学艺术包括导入艺术、介绍艺术、提问艺术等,每个环节的组织都能体现教师的教学功底。
而评价过程中对教学艺术性的评价也主要体现在对教师素质和教学过程的评价上。
(五)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评价针对的是课堂教学的过程,即课堂教学评价本身直接针对的是课堂教学活动及其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结合课堂教学的目标来评价课堂教学的效率。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主流的课堂教学评价中,往往以课堂教学的几个基本结构和环节来进行评价。
第二,它是与发展性原则相生相伴的一个原则。
评价既要体现教师教学经验的发展过程,又要体现学生学习经验的发展过程,它不是用某一事件评定某一结果,而是要体现个体发展的连续性。
为了真正发挥评价的教学作用,我们把教师和学生的个体成长与进步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教师要不断对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和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和反思,对评价资料进行细心收集、整理与分析。
因此,我们应注重评价对教与学的反馈与激励作用,建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给予教师恰当的帮助和指导,鼓励教师与时俱进,教学相长,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与教育科研能力,提高教学实效。
(六)多元性原则课堂教学评价的多元性原则,主要指两个方面。
一是参与评价者的多元性。
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通常是由教育管理者来完成的,主要是通过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并对事先制订好的评价表作出勾画,被评价对象──教师往往处于评价活动之外。
而现代课堂教学评价中教师将作为评价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不仅有教育管理者的评价,还有教师的自我评价、学生的评价,乃至与教育活动有关的家长、社会的评价等,从而构成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二是指评价角度的多元性。
在进行评价时,不仅要对教学的基本环节和过程进行评价,还需要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体现的基本教学能力要素进行评价,需要对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和理念等进行评价。
三、传统课堂教学评价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传统课堂教学评价的特点课堂教学评价是伴随着课堂教学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我国新课改之前就已存在,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重视课堂教学目标,强调课堂教学目标的完整和适当传统的课堂教学以课堂教学目标为导向,强调课堂教学过程和活动在课堂教学目标完成中的作用,反对教师过多出现与课堂教学目标无关的教学活动,课堂教学评价中的目标导向特征非常明显。
2.评价的主体是评价者,评价活动以他评为主任课教师自评和参与评价活动不足,缺乏改进计划和措施在传统课堂教学评价中尤为突出。
评价活动往往由教育管理者来操作,评价结果通常也很少反馈给评价者,或者反馈信息不充分;在评价过程中,很少有被评价对象的参与。
3.评价的高利害性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中,评价主宰着一切,制约着一切,教师也是为评价而教,为评价而改。
即你评什么,我教什么;你怎么评,我怎么教。
这反映出传统课堂教学评价被过多用在了管理上,用在了教师晋级评先上,而对于课堂教学评价的其他功能,如诊断、激励、导向等则较少关注。
4.评价方法多使用统一的量表评价量表设置的评价指标全面,二级指标较多。
许多教师感觉评价的内容空、细、繁,给教师工作加重了负担。
尽管评价指标制订越细,评价的客观性越好,但其对课堂教学的制约作用也就越大,甚至束缚教师的手脚,影响教师创造力的发挥。
同时,传统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过于单一,有人一提到评价,马上就想到要有工具、量表,而忽视了许多简便易行的办法。
5.评价的重点是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表现,忽略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参与、状态和学习水平的评价传统课堂教学评价更多地关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过程与行为,以及在整个过程和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专业水平及其发挥状况,而忽略了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互动,特别是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和情绪状态。
(二)课堂教学评价发展的趋势随着新课改的逐步实施和推广,现代课堂教学评价逐渐出现了如下趋势。
在评价的功能上,由传统课堂教学评价过分注重管理导向转向注重教师的发展,提倡课堂教学的发展性评价。
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不再是单纯地评判教师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和教师课堂教学的优劣,而是期望通过评价来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促进教师的成长。
而且现代课堂教学也注重评价对课堂教学的导向作用,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学生的个人体验和生活体验,促进学生身心的良性发展。
在评价的着眼点上,从注重对结果的评价,转向注重对过程的评价,尤其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和学生的参与性的评价。
此外,还将教学过程优化所需要的各种因素、环境、条件都纳入了课堂教学评价的范围,而且在对待评价结果上,也从原来单纯关注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发展到更加重视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对评价结果的反思,从而促进教师的发展。
在评价主体上,由过去几乎完全由评价者来进行评价发展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这个多元化的主体既包括了外部的评价者,也更强调被评价对象的参与;评价对象也由过去的被动等待向主动参与发展。
同时,还强调学生对课堂教学评价的参与,注重评价信息的多元性,改变传统以他评为主的方式,重视自评和互评。
在评价方法上,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学评价主要由量表一统天下的局面,呈现出方法多样性的特点。
不仅有客观、量化的评价方法,而且出现了量化、质性评价相结合,以质性评价统整量化评价的发展趋势。
在评价的过程中,也改变了以往的一次性、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而采用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多次、多点、多方位进行评价。
小结课堂教学评价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课堂教学评价因目标、手段和方法的不同,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应该遵循发展性、主体性、效益性等原则。
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由于过于注重其鉴别和筛选功能而受到广泛的争议,而现代课堂教学评价则更加注重评价目标的多元化,更加注重其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
政治法律顾问在制定什么,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度,将法治建效纳入政核。
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这是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完善政府顾问制度,充分保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地位,保证法律顾问制度的高效运作和依法实施。
一、政府法律顾问的概念及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如何产生、运行以及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的总称。
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指的是与政府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组织机构,其中最主要的组织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其次是法律专家所在的工作单位。
随着我国律师队伍的壮大和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律师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律师不但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作为政府聘请的顾问律师可以社会监督的角色和心态看待政府行为,且顾问律师没有受到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限制,可以站在相对客观、公平的角度评判政府行为。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保障行政机关立法、执法、监督三个阶段都产生重要作用。
政府在立法阶段或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请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等,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制定政策,确保政府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能够有效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在政府执法阶段,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大量法律事务产生。
政府依法进行投资、采购活动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政府与其他法人、组织等发生争议、矛盾纠纷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是防范法律风险、监督政府决策的重要保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可以对法律风险进行研究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这些法律文书的备案制度,可以有效监督相关政府官员是否按照法律文书已经提出的建议进行风险防范、制定决策,对有关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以权谋私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二、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一)美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之初并没有设立司法部,但总统为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了一个职位:“首席代理人”(AttorneyGeneral),其职责是应美国总统要求,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席代理人”虽然不是总统内阁成员,却可以列席内阁会议,可以说是总统的私人法律顾问。
之后的百年里,联邦政府各部门也相继出现GeneralCounsel“首席顾问”,参与联邦政府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内战后美国建立司法部,总统的“首席代理人”直接出任美国政府司法部部长,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和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其职责是替美国总统和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司法部雇佣大量律师处理联邦政府的法律事务。
各部门也相继设立了自己的部门法律顾问公室,公室设法律总顾问,该职由总统任命,其基本职责是向部门首长提供法律意见,对业务官员给予法律指导,工作还包括审查所有的工作计划和行政规则。
各部门法律顾问室公室的雇员均是律师,规模和数量规占政府聘任律师的绝大部分,其中农业部的法律顾问公室有四个区域性质的和十三个分支性质的事处,卫生部的法律顾问公室设有10个区域性公室,每个公室规模6至29名律师不等。
州政府也采取类似联邦政府的制度,大量聘请律师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可以说美国就是一个由律师参与统治的国家。
(二)香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香港政府在英国统治期间承袭英国制度,在1855年便组建律政司(当时称为律政署,1997年回归后改称律政司,两者职能和政府地位相同,只是名称作了变化),其长官是香港政府首席法律官员,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
香港回归后,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仅有的三名司长级官员之一,他既是行政长官、政府、政府各决策局、部门及机构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行政会议成员。
律政司下设五个重要科室,主要成员都是由政府律师组成,整个律政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律师事务所。
律政司除了有检控权,承担检控刑事罪行责任外,还负责草拟香港政府一切法例,向政府各决策局、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土地规划、基建环保提供法律咨询,以律师或大律师身份代表政府参与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以中国香港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多边协议会议等等。
正是律政司这种全方位渗透的工作模式,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基本可以说是在全程的法律指导下进行的,这也是香港社会高度法治的原因之一。
三、我国政府法治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分析(一)国家缺乏法治传统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思维还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被根本剔除。
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成熟的人治官僚体系保障行政权力无所不在地运行,法律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是在严重缺乏法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法治建设,大多数的老百姓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托人找关系甚至是花钱摆平,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仍然不断出现。
也正因如此,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领导干部普遍缺乏法律思维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当前领导干部应该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法律思维,这突出表现在很多干部遇事不找法,事不依法,解决问题不用法,日常工作中很少想到法,部分干部甚至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极端想法,譬如前几年曝光的一名地方领导的名言“法律是什么
平时我管它,出事了它管我”。
这导致政府违法运行的情形不在少数,譬如很多地方都是用“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法律顾问制度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当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一个地方政府是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律师能否参与政府服务、律师参与政府服务的范围大小等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很大。
完全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观意志,而我们大部分领导缺乏法律思维,根本不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较低。
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但发挥的作用较小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政府及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许多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说,顾问律师作用发挥普遍较小,一般都是在政府外围工作中发挥一些作用,如陪同领导接访,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为灭火队员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处理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鲜能参与。
不少地方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全流于形式,政府下个建立法律顾问团的文就了事,长年累月不向律师咨询任何事项,顾问律师只在台账或宣传材料中出现,从来无缘参与政府服务。
(五)政府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仅缺乏刚性制度保障,而且也缺乏经费保障。
政府聘用执业律师做顾问鲜有支付费用的,即使支付,也非常有限,很难形成“对价”,加之律师接触的事务多是外围事务,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一)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治社会包括法治政府不可能单独在一个区域建成,这是多位知名学者的论断,法律顾问制度也应该全国一盘棋,整体全面推进。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各级政府都应配备法律顾问。
同时,建成法治政府,各级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如果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就建成一半了。
必须要给政府一把手配备专职的法律顾问,这样才能全面、及时地为一把手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建议,并评估一把手履职行为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要建立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促进政府决策规范化、法律化;要建立政府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决策前法律风险评估制度,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决策风险;要建立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法律文书备案制度,防止有关领导干部以“不懂法、不知法”等借口推诿责任;要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三)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政府投资、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化解争议,解决涉法事务。
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专业律师协助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
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等政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制定实施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善后工作。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有五支队伍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即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政府部门的法规处室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社会执业律师。
根据目前实际发展情况,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基本上由社会执业律师承担。
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同时,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职业保障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加强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探索形成以案定补、以事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关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名言 8字左右
纯离为《左传·昭公五年 东邻杀牛。
――《礼记·坊记》 牛曰太牢。
――《礼记·曾子天圆》 牛不吃水强按头:比喻强迫人做不愿作的事。
牛不知角弯,马不知脸长:比喻人缺乏自知之明. 牛犊子追兔子,有劲使不上:指受某种条件限制,有力气也使不出来。
牛耕田,马吃谷:比喻待遇不公平,受苦的受苦,享福的享福。
牛有千斤之力,人有倒牛之方:比喻对手再强也会有办法制伏。
牛套马,累死俩:套:指套车。
指一快一慢,互相牵掣。
比喻做事难以合作。
牛头不对马嘴:比喻胡拉乱扯,二者毫不相关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指不凭空说大话,要看真本事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 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血。
—— 鲁迅 老牛亦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
关于比喻人心的成语句子/.
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心灵从智者开始,古希腊哲学由注重对自然本身的研究转变到注重对社会伦理和人的研究。
但他们只停留在感性的阶段,只能得出相对主义的结论。
到才根本改变了这种状况。
要求作“心灵的转向”,把哲学从研究自然转向研究自我,即后来人们所常说的,将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
他认为对于自然的真理的追求是无穷无尽的;感觉世界常变,因而得来的知识也是不确定的。
苏格拉底要追求一种不变的、确定的、永恒的真理,这就不能求诸自然外界,而要返求于己,研究自我。
他的名言是。
从苏格拉底开始,自我和自然明显地区别开来;人不再仅仅是自然的一部分,而是和自然不同的另一种独特的实体。
灵魂苏格拉底关于灵魂的学说,进一步使精神和物质的分化更加明朗起来。
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家,早已有灵魂不灭的说法,已经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对立的萌芽。
但在他以前的哲学家对于灵魂的看法还比较模糊,有的还将灵魂看成是最精细的物质,因而,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界限还不明确。
到苏格拉底才明确地将灵魂看成是与物质有本质不同的精神实体。
在苏格拉底看来,事物的产生与灭亡,不过是某种东西的聚合和分散。
他将精神和物质明确对立起来的观点,成为哲学史上的滥觞。
真理据亚里士多德记载,苏格拉底放弃了对自然世界的研究,想在伦理问题上求得普遍真理,开始为事物寻求定义。
他反对智者们的相对主义,认为“意见”可以有各种各样,“真理”却只能有一个;“意见”可以随各人以及其他条件而变化,“真理”却是永恒的,不变的。
在柏拉图早期对话中,讨论的主题几乎都是如何为伦理道德下定义的问题。
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要求认识“美自身”、“正义自身”,这是美和正义的普遍定义,是真正的知识,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美的理念”、“正义的理念”。
这是西方哲学史上“理念论”的最初形式。
苏格拉底还进一步指出,自然界的因果系列是无穷无尽的,如果哲学只去寻求这种因果,就不可能认识事物的最终原因。
他认为事物的最终原因是“善”,这就是事物的目的性。
他以目的论代替了对事物因果关系的研究,为以后的哲学开辟了道路。
辩证助产术和揭露矛盾的辩证法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
苏格拉底承认他自己本来没有知识,而他又要教授别人知识。
这个矛盾,他是这样解决的:这些知识并不是由他灌输给人的,而是人们原来已经具有的;人们已在心上怀了“胎”,不过自己还不知道,苏格拉底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产生知识。
苏格拉底的助产术,集中表现在他经常采用的“诘问式”的形式中,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在诘问中,苏格拉底自己并不给予正面的、积极的回答,因为他承认自己无知。
这种方式一般被称为“苏格拉底的讽刺”。
苏格拉底的这种方法是由爱利亚学派的逻辑推论和爱利亚的芝诺的反证法发展而来的。
将一般性从从特殊事例归纳开来,认为一般先于和高于特殊,是一种独立自存的东西。
在苏格拉底的讽刺的消极形式中存在着揭露矛盾的辩证思维的积极成果。
苏氏自比产婆,从谈话中用剥茧抽丝的方法,使对方逐渐了解自己的无知,而发现自己的错误,建立正确的知识观念。
这种谈话也有几个特点:第一,谈话是借助于问答,以弄清对方的思路,使其自己发现真理。
唯在谈话进行中,苏氏则偏重于问,他不轻易回答对方的问题。
他只要求对方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他以谦和的态度发问,由对方回答中而导引出其他问题的资料,直至最后由于不断的诘询,使青年承认他的无知。
在发问的过程中,苏氏给予学生以最高的智慧,此即有名的苏格拉底反诘法(Socratic irony)。
苏格拉底的这种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是最早的辩证法的形式。
从哲学思想的发展看,苏格拉底提出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的区分,使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脱离了早期哲学的朴素状态,进入更加成熟的阶段;他将早期希腊哲学家们格言式的伦理思想提到了哲学的高度;他以逻辑辩论的方式启发思想、揭露矛盾,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深入到事物的本质。
这一切对哲学思维的发展都有贡献。
但是,他作为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具有系统思想观的哲学家,开始了主体和理性、抽象思维,以自然神论代替宗教神话的时代。
教育苏格拉底终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并有自己的教育理论。
但是他并没有创办自己的学校。
那么他在哪里施教呢
他怎么施教呢
广场、庙宇、街头、商店、作坊、体育馆等等,都是他施教的场所。
青年人、老年人、有钱人、穷人、农民、手艺人、贵族、平民都是他施教的对象,不论是谁,只要向他求教,他都热情施教。
当时的其他教师──智者,是收取学费的,他们以当教师作为赚钱的手段,而苏格拉底教人是不收学费的,他是为城邦的利益而教人,是义务教师。
他认为,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非常重要。
他认为,无论是天资比较聪明的人还是天资比较鲁钝的人,如果他们决心要得到值得称道的成就,都必须勤学苦练才行。
里面包括不惜一切代价的意思的名人名言
大胆是取得进步所付出的代价。
—— 法国作家 雨果 代价名言 驾驶“病”车行,代价血淋淋。
—— 获取信用是要付出很高代价的。
—— 杰罗尔德 产生信念是要付出很高的代价的。
—— 英国诗人 本·琼森 失败就是迈向成功应付出的代价。
—— 台湾长鸿益集团厂训 关于代价的名言 人为了谋取私利是不惜一切代价的。
—— 英国诗人 罗·勃朗宁 趣味的成熟必须以牺牲愉快为代价。
—— 法国小说家 朱尔·勒纳尔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 香港女作家 张小娴 维持一座空中楼阁需付出高昂的代价。
—— 英国小说家 布尔沃·利顿 代价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