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面试问题20题
1.枯燥的不是工作,而是人的内心。
我会坚守岗位,做到十年如一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班最好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回答)能的话:我就是一块砖,只要公司需要。
2.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耐心解释。
(没有办法,决不能以恶制恶,只有忍了)3.如是不理解收费金额,则出示相关收费法律法规,予以耐心解释,通知班长,协助处理。
如是故意不缴纳的,首先还是解释,通知班长和执法部门处理。
4.首先关闭车到,了解火灾或者车祸的大小,通知班长,协助抢救人员,报120.119等。
5如实上交,自行赔付。
绝不再次找个车方。
6.以真诚的心,熟练得业务水平,让车方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7.如实上报主管(直接)领导。
没有时间了,但愿能帮到你。
高速公路收费员试用期转正个人述职范文,一百到两百字左右
在实习期间,我得到中心两位站长及其他前辈的热情照顾和指导,同事们倾心传授我收费知识和业务技能,其中班班长还给我详细讲述了各种处理特殊问题的方法。
他们每个人都耐心、细致、亲切、随和,使我倍感温暖,学起来也轻松自如。
经过三个月的实习,我逐步掌握了高速公路的收费方面的业务知识,感受深刻。
主要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通过对高速公路收费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收费文件,以及我省颁发的各种收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学习,使我明白了,要做一名合格的高速公路员工,必须要懂法、知法、用法,要对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领会和运用,才能征好费,服好务。
二、收费岗上操作,必须细心认真。
通过跟班的方式学习上岗操作,经前辈的细心指导,几个轮换班下来,我不仅熟练地掌握了判别车型、入口发卡、出口收卡收费、绿通车登记等操作技能,而且学到了前辈们那种坚持不懈、爱岗敬业的精神。
三、要稳、准、快地处理各种特情车问题,这是自身素质的综合体现。
通过跟班学习及前辈的传、帮、带,以及通过自己的认真观察,我逐步掌握了如省交通厅用车卡、文明服务质量监督卡、公务卡的操作,以及无(丢)卡车、回头车、闯关车、免费车等的操作,体会到在处理问题时要诚心、耐心、细心,同时牢记任何特情车在非特殊节日期间都必须有记录,有些还必须上报监控室,要做到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四、必须熟悉收费现场监控的职能。
监控工作,是规范岗上行为,监督执行收费政策的主体。
监控的职能要求监控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首先要熟悉监控室的设备和监控系统的各个功能,更重要的是监督、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职能,要第一时间发布有关最新信息,如路面道路状况,特情车通过等信息,要及时有效指导收费现场处理特殊情况,确保高速一路畅通。
实习期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省高“一路畅行”的企业灵魂和“敬业、创新、团队、奉献”的企业精神,从领导和前辈们身上我看到了为了实现“一路畅行”,公司的规范管理、精准要求、服务至上、精益求精都是优质的,特别是公司的细节管理让我很有感触。
格式你自己定下
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时,安全标志怎么摆放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畅通,规范作业现场的施工秩序,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养护、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持高速公路的良好路容路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上进行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其它工程作业。
第三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养护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四条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的报批、审核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中的行政执法机构指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第七条 本办法中的施工管理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挖掘占用公路、穿(跨)越公路管线(道)电缆的设置、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绿化等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养护施工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
第九条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影响车辆进出收费站、服务区的,施工单位应完善标志标牌,告知司机行车路线;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制定中断绕行方案,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工作规程第一节 进场审批第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必须到执法机构办理下列审批手续:(一)提交施工申请书、施工现场示意图、施工管理方案及标志标牌设置示意图、车辆明细及状况表、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和其它施工作业数据(投入施工作业机具和人员的数量、工期等)。
大中修的施工申请方案需京珠管理处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才能到执法部门办理申请。
(二)路政、交警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安全设施数量和质量进行联合审核审批,签发联合审批表。
(三)与路政部门签订《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将复印件及其它申请资料送交警部门备案。
(四)执法机构与养护部门在组织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方案,并现场指导作业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置。
(五)由路政部门按工程款的1%收取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最少交纳3000元,工程款的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各大队每月将扣除保证金的数目上报支队,支队对施工单位及时通报并限期补齐保证金。
(六)由路政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发放《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许可证》,将复印件送交警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表审批制,行政执法机构双方在联合执法室设置供对方人员办公的办公席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 安全管理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进场之前,应在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执法机构对其发放《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作业安全员,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及安全;安全员数量:封闭施工路段2公里配备4名,封闭施工路段4公里配备6名;每段封闭施工路段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专职作业安全员应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恶劣天气下应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安全标志或设施倾倒、移位、损坏,对倾倒、移位、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扶正还原或更换。
第三节 现场监督第十五条 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的标志设置、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作业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标准没有规定的,按执法机构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的安全作业方案实施。
施工作业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黄频闪改道灯。
第十七条 施工人员应严格服从管理,严禁酒后上路施工(特别是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配备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 用于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域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第十九条 作业车辆严禁在中央分隔带调头和逆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在中央分隔带掉头应经执法机构批准,同时必须有专职作业安全员在现场执红绿旗指挥。
作业车辆只能在开口两端的最小视距为1000米的中间隔离带调头。
调头时,开口处的隔离栅应完全打开,在确认两端1000米的范围内无来往车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调头后应及时关闭活动隔离栅。
无专职安全员指挥,或无安全设施,或视距不足1000米的开口处严禁调头。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现场要加强对车辆、机械、材料管理,禁止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无权在路上收取任何费用,通行车辆损坏作业单位工具、材料等情况的,必须报执法机构处理,有关费用由执法机构处理后拨付作业单位。
第二十二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专项安全日志,由安全管理人员详细记录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在规定竣工期限前一周向京珠高速公路执法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实后,补办延期许可证。
第四节 完工验收第二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彻底清除作业现场施工垃圾,恢(修)复被移动或损坏的道路设施,执法机构进行完工后的安全设施验收、签字。
第二十五条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执法机构不予以验收、签字,工程技术部门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 对在作业过程中未按安全管理要求施工而发生的轻微违章、一般违章、重大违章行为,执法机构应开具《违章施工处理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轻微违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类似情况,扣除5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 (一)未穿标志服或穿拖鞋上路施工的; (二)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或拦截过往车辆的; (三)施工标志、标牌歪倒、倾斜、损坏而未及时扶正的或更换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一般违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扣除5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第二次扣除10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第三次扣除15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并责今停工整改:(一)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的;(二)不按规定摆放标志、标牌或标志、标牌数量距离不足的;(三)经过执法机构批准需要打开中央分隔带作业,但打开后施工单位管理不严,无人看守、指挥的;(四)施工现场乱堆乱扔废料的;(五)施工时损坏路产不及时上报执法部门的;(六)施工工期结束后施工现场不及时恢复原状的;(七)不服从执法人员现场指挥和调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重大违章情形之一的,暂扣车辆(机具)一律强制停工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经执法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一)未办理许可证上路施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中央分隔带的;(三)未获得延期许可证,超过施工期限仍在继续施工的(按未办许可证论处);(四)对违章施工行为拒不整改或不接受处理的;(五)作业车辆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六)安全保证金已扣除没有补全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已失效的;(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或不按规定、不听指挥设置道路作业标志和设施等情况,视情节给予停工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理,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或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收费站投诉电话
郑州市中牟县大孟收费站侵犯人民权益
交过过路费后找了我一部分,当时没看,后来发现有破旧的,回来的时候再把这张钱给他的时候坚决不认
并且态度极其恶劣
我就想不通了,同样是人,为啥差别这么大
平民老百姓活该被欺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