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传》读后感(通用6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因传》读后感(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基因传》读后感1
读《基因传》前我对基因的认知少之又少,虽然会常常惊叹于生活中某些家庭成员外貌、性格、行为的高度一致性,但是从来没有深究其原因,也没有意识到科幻片出现的基因变异怪物离我们并不遥远。悉达多·穆克吉在这本书里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讲述了基因理论的起源、发展和未来,也花了大量篇幅介绍基因理论发展背后科学家们的斗争、合作与艰辛。
基因理论的起源
在基因理论萌芽前,欧洲一直信奉神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就连当时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达尔文也不敢公开质疑物种的起源。但是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收集动植物样本后,发现物种的多样性,同一品种的鸟类为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逐渐进化成外表差异显著的物种。进化论的提出反应了当时人类已经开始思考“who am I ?”。
与达尔文同时期的孟德尔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与名望,每次参加高校教师职级考试都以失败结束,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范了。然而,就是这个职业生涯被命运捉弄的神教工作者揭示了伟大的遗传定律。孟德尔通过培育各种特征的豌豆,几十年如一日,记录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后的特征,有些性状是显性遗传,有些则是隐性遗传,孟德尔归纳总结得出: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最小因子决定着生物所有遗传特性,这个最小因子就是基因。
基因理论的发展
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像打开了生物学大门的钥匙,一大批科学家开始涌入生物学领域,生物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格里菲斯通过肺炎细菌转化实验证明里DNA是遗传物质,沃森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心法则,桑格发明了DNA的测序方法,一些科学家通过遗传疾病定位到突变基因。
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一定也会存在坏的一面。基因理论曾被一些极端分子扭曲利用,对一些无辜者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美国在20世纪曾大肆鼓吹“优生学”,无知的政府、学者认为优秀的父母必定能够生出优秀的孩子,而那些没有受到多少教育、精神状况不好的父母所生的小孩智商一定不高,并且以后小孩的精神状态也会跟他的父母一样,他们信奉遗传学中的“马太效应”。美国有些洲竟然将“优生学”编入法律法规,对某些妇女及其子女进行了绝育手术,残忍的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是极端基因论的产物,他们试图通过种族灭绝的方式避免自己的“高贵”血统被“污染”。基因的发现带来了生物学的革命,而革命总是伴随着血雨腥风。
基因理论的未来
人类认识到基因在遗传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很多家族遗传疾病是由于染色体中的基因发生突变引发的,部分遗传领域学家已经可以定位到某些遗传疾病的致病基因,理想的情况下只需将致病基因切除掉,替换成健康正常的基因就能治愈困扰了几代人的家族遗传疾病。然后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将违背伦理,如果人类可以自由修改自己的遗传基因,几十万年的进化可能只需在一天内完成,美好远景的外衣下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基因技术将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因素。
虽然基因技术现在仍然面临着很多争议,但是我相信先进的技术总是在不断摸索、犯错、修正中螺旋式前进的,科学家们将为我们揭示更多基因的奥秘,我们人类也将能够更好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基因传》读后感2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22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基因传》读后感3
在新冠疫情管控最严的那个时段,趁着闲暇,我阅读了《基因传》。或许是因为对新冠病毒这种不熟悉但却是致命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有着某种好奇,或许是新冠疫情触发了对生命的敬畏,渴望更多地了解有关生命的各种知识,促使我克服大量专业上的障碍,通读了这部作品。
《基因传》是2022年出版的一本介绍基因理论起源、发展和对未来展望的科普性读物。作者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是一位医学博士、肿瘤医生,先前出版过普利策文学奖作品《众病之王:癌症传》,是知名的生物医学科普作家。
这本书从孟德尔通过豌豆杂交发现独立的遗传单元开始,将基因的故事娓娓道来。上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识到遗传物质以信息的形式传递,下迄于中国科学家通过“编辑”改变人类基因组昭示后人类时代的来临。中间高潮迭起,尤其对基因的定义、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基因重组与调控等关键环节的描述,既有充分的故事性,又凸显了科学家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奋斗拼搏精神和人文情怀,让人不忍释卷。
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每当遭遇科研困境时科学家们的态度和突破方式,这让我对我们的基础科研充满了期待。
作者说基因是科学史上最具挑战与危险的概念,诚然!在整个20世纪,原子、字节、基因这三项极具颠覆性的科学概念得到迅猛发展,将人类社会引领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原子的发现带来物理学革命,字节的发现带来互联网革命,基因的发现带来生物学革命。既然是革命,必定会充满着矛盾与冲突,科学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也表现出林林总总的人性特点,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当中发挥着他们独特的作用。正如我们熟悉的原子物理学故事中,原子弹差一点被德国法西斯掌握用来对付文明社会那样,基因也曾经被一些科学家推荐给纳粹,用于他们推行种族净化的纽伦堡法案,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中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实验。原子能是一把双刃剑、基因又何尝不是?
村上春树的《1Q84》中有一句话“究其根本,人类不过是携带基因的载体与表达功能的通路”。这话说得不带一丝情感,甚至让人毛骨悚然。我们这些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们,一定要警醒!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限接近生命的真相,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人类”的概念也许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后人类时代正在来临。《基因传》所讲的故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基因传》读后感4
这本《基因传》的作者是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同样的他也是大名鼎鼎,曾荣获了普利策奖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的作者,他不仅是一名致力于人类生理学和医学研究的科学家,他更是一个视科普为己任的畅销书作家。他的书在向我们全面讲述权威知识的同时,也同样具备清晰的条理,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此次,作为主攻人类癌症方面研究的科学家,通过给基因立传,完整的展示出人类对于遗传这件事情的各个认知阶段,和做出的努力探索。
初识本书,迫于16开本、近600页、共54万字的大部头外表,我迟迟难以打开局面,直到我鼓足勇气,读完了序言——骨肉同胞之后,我惊讶于本书并不是一本学术科普性质的专业书籍,而是一部有血有肉娓娓道来的并不枯燥无味的“传记”。之所以让我感觉到本书是讲人性,而非全理性的说教,是因为这一开始的作者序言。
同众多立志学医,希望成为一名医生的医学生一样,鲁迅先生是因为亲历见证了病重父亲的就医经历,而作者同样也有着接二连三频繁发病的家族遗传病,因此,读完序言,我仿佛感觉到了,作者在进行这些关于遗传的探索和思考时的感受,听到他在写作这本书时,希望世人客观看待遗传的内心呼唤。出于对家族遗传真相的探寻,使这不再是一部冷冰冰的论著。这时再看这本大部头,好像也柔软了许多。
《基因传》以拟人的视角,穿越了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以人类对遗传的认知作为线索,将数百年来,我们关于遗传所做出的一点一滴的探索,都全面而且详细并不枯燥的呈现给我们。从19世纪40年代,其貌不扬的年轻修士孟德尔进入修道院开始,再到1962年克里克和沃森在《Nature》发表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直至现在人类已经开始试图,以基因介入的手段开展基因治疗的时代。
本书的篇幅并没有浪费在学术问题的讨论和推想当中,而是大多都在致力于将人类每一步的探索有血有肉的呈现给我们。因此,本书实在当得起《基因传》这个传记体的名字。
本书的时间区间设置在1865——2022之间的这150年里,这是在这历史长河中弹指一挥间的区间里,人类对遗传学的认知和探索完成了由古典认知阶段,到目前试图介入改变和干预人类遗传的后基因时代,这之间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书中作者为我们总结为六大历史阶段,而在每一阶段代表的都是一次人类认知的伟大革命。
《基因传》是中信出版社的见识城邦出品,本书为基因立传的方式革新了我对于人类遗传这件事的认知,也再一次印证了:中心出品,必属精品。
《基因传》读后感5
好久没有读过关于科普的大部头书了,《基因传》一拿到手感觉居然是兴奋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看到自己的欠缺,会渴望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有目标的阅读会让自己发现原来主动求知的欲望真的会给人带来快乐。
关于遗传、继承,印象中最早接触应该是中学的生物课上听到的脱氧核糖核酸,也就是——DNA。然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词汇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和小说中,尤其作为爱看推理探案小说的我来说,听到的频次更多。这个词不再陌生,也知道了这是每个人在世上独有的唯一的身份认证,基因既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是一切生物信息的基础,破解了基因的运行机制,也就破解了生命的奥秘。这些高大上的论述挺多了就记住了,但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理论此而已。
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处在教派统治思想的状况,神创造世间一切万物的概念根深蒂固,基因的提出不仅对于生物学的发展来说是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更是掀起一场超极大的风暴。
《基因传》这本书的作者悉达多·穆克吉以自己的家族遗传状况为引子牵起了遗传这个话题,然后用朴实而平和的语言完整讲述了基因这一理论的前世今生、研究的演变过程以及未来要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并按照时间顺序逐步展开。作者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把所有涉及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也串联其中,在读者面前展开的是一幅宽广的画卷。从达尔文如何走上科学研究之路到描写孟德尔豌豆种植的研究,逐步解密遗传和基因的密码。
从过去神学院教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到科学家们如何在探索实践中发现问题产生质疑建立新的学术理论。真实记录了科学家们的合作与斗争、成功与失败。也讲述了基因理论被政治歪曲利用导致的历史灾难和教训。人性、政治、伦理、道德、科学的激烈碰撞为人类的进步提供了动力。这是一部反映基因发展史的传记,也是一部科学家们在探究基因奥秘的过程中历经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故事。既能当一部科普读物来说,也可以看成是一本解密基因问题的故事书。
目前,基因测序、基因克隆等基因技术迅速发展,人类基因组计划也完成了全部人类基因的比对与测序工作,人类征服基因的时代已经到来。对人类的行为、性格、疾病、种族等有了更详尽的研究,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这不再是科学理论这么遥远的高山而成为了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必要常识。
这本书最大的好处是知识面涉猎广泛,相关的历史人物、事件啥都有介绍,让我在最近的各类答题中总有压到宝的感受,算不算是额外的福利呢?
《基因传》读后感6
“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以往,基因留个我的印象是神秘强大,但发挥原理却并不清楚,只需安心享受它带来的成品即可。但它真的一直存在么?它是否能被掌控?又是何人发现了它?诸多疑问都能从本书得到解答。
作者慕克吉是名高学历的肿瘤专家,兼科普作家。来自叔辈的遗传疾病困扰着他的家族,而他在寻找真相的途中探索到众生之源,也就是基因对人类历史的强大影响力。人类对基因长达3000年的探索,通过本书的浓缩,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为亲历缺陷基因带来的痛苦,作者毫不迟疑地将自身感情带入其中。饱受折磨的亲人,间歇发作的疾病,来自未来的恐惧。这都让清楚遗传性疾病发病概率的作者焦虑万分又无可奈何。除此之外,他还详细描述家庭成长环境,将其与疾病的爆发相关联,毕竟,环境也是造成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基因”可作为一个特殊存被人们不断寻找,理解,发现,利用。按照时间顺序描述的基因史,能让我们更好理解这个复杂神奇的过程。基因与人类的关系,也远非“共存”所能形容,每次涉及基因的历史,都会涉及全体人类。我们经常用无知来验证基因的威力,但结果的惨烈,远超纳粹时期的种族灭绝。突变的基因,无解的缺陷,狂热的科学家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庞大的副作用,结果便是,将危险的神秘成果束之高阁,期待后世加以开发利用。
现代生活中,基因技术得以高速发展,婴儿的很多遗传疾病都能提前防控。但是,这样的成果绝非偶然。关于优生学,实在是一部漫长的发展史:该理论最早由达尔文的外甥提出,又在上层阶级推广。而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权利,更是一度通过人工筛选缺陷人类,并实施绝育。希特勒造成了人类史上最为惨烈的灾难,这何尝不是基因的报复?
不同于科幻电影,每个人体内都确实存在着来自先祖的基因,我们都是生命传承的载体。虽然这个改年对现代人来说想当小儿科,但在过去,可没这么简单。不论是神学掌控的时代,还是君主统治的社会,想说服大众,只能通过真实数据与试验才行。达尔文出海采集标本,孟德尔培育豌豆试验。人类对基因的了解,正是源于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到了近代,虽然科研设备得到充分发展,但人类仍需要不断思考,研究,才能更加好地利用基因造福人类。
因此说,人类对基因的追求是基于本性的挑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
有关基因的故事,或许有趣,或许枯燥。不过可以先看看读完相关基因的书的人们,他们的阅读感受是什么?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基因的故事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一直以来人类总自认是万物之灵,有着自由意志,可以判断是非善恶,并且我们有着强烈的愿望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强加给自然界。由此产生了诸如勤劳的蜜蜂等童话故事,将我们身边的自然界塑造成天堂的模样,而令人尴尬的食肉动物的存在,注定了大灰狼之类得不到好的名声。即使在今天,人类已经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有了长足的进步之后,也是如此。
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所著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以现代新综合进化生物学为理论基础,将艰深的专业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来,对生命本质——“基因”进行了全新的阐述,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人本身的重新思考,彻底颠覆了我们梦想中的伊甸园,足以使任何一个渴望认识自然、渴望了解我们自己的读者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本书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对我们的强烈震撼力可以称为此类科普书籍的经典之作。
随着人类基因组工程的展开,“基因”一词也被广大媒体以极大的热情四处传播,逐步从教科书上走入大众的生活领域。确实我们是父母基因的产物,长期以来我们仅仅把基因看成是构建生物机体的一份蓝图,而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它对我们行为的影响。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的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的“生存机器”。那么什么是基因呢?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守仁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与一些读者的观点相同,我也认为书名译为《自私的基因》不太贴切。就如作者书中所说,当读本书,或是探讨研究生命与基因、生命与进化论的时候,我们应当尽可能避免从道德层面上去看待、去定义它们。所谓自然选择中的“自然”从来不会去选择什么,它只是作为一切的基础和条件。基因也没有所谓“自私”的意念,而是它的特征和作用呈现出“利己”性质的'倾向罢了。
其实这也意味着,有时候人们基于自我道德观和价值观对某事某物的定义和取向是盲目而无意义的。
然而这种“无意义”的行为必然有其“意义”存在。在我的理解之中是,正是这种定义和取向的存在,得以保证了——目标以及针对目标做出的一系列反应——能够顺利进入认知程序之中,并由此顺利运行,又或者是拒绝执行。我真是不想说这么长的一句话...
2.稳定性、传播速度和传播精确度
书中说,基因的寿命、复制速度和复制准确度是基因是否能够在“自然选择”中脱颖而出的决定因素。我认为这是正确的,甚至会觉得这三点要素是参与任何竞争的竞争者的胜负三维。
3.ESS稳定策略
我认为ESS稳定策略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不仅仅能够解释“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两种生物行为倾向的共存现象,更是在于它能够在其他行为形象中作出自己的诠释,不论是社会群体性行为还是个体性行为。
ESS稳定策略的形成,或许也可以说成是追求“和谐”的倾向。所说的和谐并不是时下中人们口中的河蟹的意义。这种差别如同道德经的开题之语:“道可道非常道”。但无论差别如何,两种道、两种河蟹于人来讲意义是相同的。那就是能够使人得以达成某种层面和某种程度上的平和与通融。说到这里,想到的词语是宗教中所说的“圆融”。因此会有些感慨,感慨科学,艺术和哲学哪里有什么分别呢?
4.意念的基因
作者在书中的后半部分提出了这样的猜测:文化背景环境中的许多意念如同是DNA中的基因,存在于人类思想的生命海洋之中。
一种思想和论道的传播与基因身处自然选择之中,确实有些相似地方。比如说,思想和论道能否长久有力的传播开来,也取决于它的稳定性、传播速度和传播精确度。
这种联想非常有趣,以至于让《T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跳脱生物科学书籍的定义,踏入了人文科学的领域。但也正是因为具有这种意向,使得此书的科学性有所欠缺。
三、个人总结
在我看来,本书探讨的究竟是生物基因遗传学还是人类行为学,这种疑问并没有去深究的必要。因为这本书与其说是研究世界物质真理,不如说是对世间之道的猜想和推论。
还是如道德经所言,是“有”“无”两者的繁华错落。物质的存在依照道的法则和定律,玄妙无影的道基于三千世界物质得以呈现。
因为我自身的思想取向与书中所述基本方向相同,所以总的来说没有什么大的感悟。但思想本身能够从实际生物学实验中得到佐证,确实是令人舒畅。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创作的科普读物,首次出版于1976年。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作者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部分因突变、重新组合或来自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回答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计划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如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达到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达到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以前我很讨厌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见与狭隘。从古至今,大家都在说:“自私是不好的。”在我们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会有好报的。但是看了本书,我的认知也开始颠覆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书,作者尝试用基因的.自私来解释世界的种种。
基因是遗传密码,是对过去进化的总结和未来进化的起点。基因是核苷酸构成的信息序列,这个序列神奇的决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从受精卵开始,不断分裂复制,复制到所有细胞,根据基因信息,复制你的心肝脾胃细胞,复制你的脑细胞,复制你的皮肤细胞,二十三对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时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级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吗?纯粹靠自然进化,能出现如此繁杂精妙的系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总之,自私的基因好书,强烈推荐!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