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
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依照有关法律公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法定公文种类有多少种,分别是
1规定的法定公文种类:(1)决议(2)决定 (3)命令(令)(4)公报 (5)公告 (6)通告 (7)意见(8)通知 (9)通报(10)报告 (11)请示(12)批复 (13)议案 (14)函 (15) 纪要2新规定的公文适用范围是:(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函是机关公文的一种,即公务信件,它的适用范围是?
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一)函的特点1、适用范围广泛。
2、行文可平行、上行或下行,基本上是平行文。
3、短小精悍,简便灵活。
(二)函的类型01、商洽函2、问答函。
3、请批函。
(三)函的结构和写法:函由标题、受文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回复对象、文种组成。
有的只写事由、文种,省略发文机关。
如《给××(机关、部门或单位名称)的函》或《关于××(事项)的函)。
复函的标题一般是《××(发文机关名称)关于××(答复的问题)的复函》。
2、正文。
由原由、事项、结语三部分组成。
①原由,告知情况(指复函)。
如“〔××〕××字第××函悉”或“××年××月××日电悉”,等等。
)②商洽、询问或答复的事项。
这是行文的主体。
这部分在叙事的同时,必要时要说一点道理,但不可过多。
并要注意分寸和礼貌。
事项必须清楚、具体、明确、扼要。
③结语。
函的结尾一般写:“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请复”、“特此函复”、“此复”,等等。
(四)函的写作要求1、开门见山,简短明快,不要兜圈子。
2、措辞要得体,切忌命令式语言3、去掉旧公文那些套语和寒喧,如“不胜感激”、“蒙贵省”,等等。
因此,适用范围:函可以广泛应用于各平行或不相隶属相关之间,属平行文: 函不受作者限制,任何机关和组织均可制发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
晕死了,楼上的回答是“精确”啊。
“请示”和“报告”是文种可混为一谈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回到楼主的正题,楼主问的文种是“请示”。
依据如下: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颁布、2001年1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的标题一般为《×××(请示单位名称)关于××××(请示事项)的请示》。
请示是典型的上行文,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多头请示的情况是不允许发生的。
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这是关于”请示“这一文种的特别规定,需要注意的哦。
希望我的能帮到你,如果还有不明确的请继续追问。
常见的15种公文分类有哪些
15种公文的文种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是会议讨论通过的。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重点在于决策和部署,是会外进行的。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如主席令)、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如主席宣布战争状态)、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授予军衔)、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这些人员一定要有特别大的功勋);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记住它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新闻性;二是非常详细、具体。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注意:与公告相比,通告范围小,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专业性较强。
与通知相比,它是告诉你知道就行了,不强调执行性。
如:《××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还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主要适用于下行文。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不仅是让你知道,而且还要去执行,强调执行性。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主要是树立典型,既可以是好的典型,也可以是坏的典型。
注意:事前通知、事后通报。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事前、事后、事中都可以。
11、请示: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