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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一处描写争斗场面的句子

摘录《三国演义》人物描写,景物描写,精彩段落的句子

诸侯 董卓 演义第5回(罗本,下同),大将军何进召四路诸侯进京剪除宦官:“第四路,身长八尺,腰大十围,肌肥肉重,面阔口方,手绰飞燕,走及笨马……姓董,名卓。

” “面阔口方”,本来多少也能和相貌堂堂粘上边,可惜董太师是一个超级大胖子。

“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和许褚一样,但人家那是肌肉,董太师则是肥膘。

按说,董卓也是靠着“数讨羌胡、累有边功”起家的,戎马生涯不可能太胖,看来是当官后骄奢淫逸的结果。

“手绰飞燕”我弄不懂是什么意思,“走及笨马”大概是行动比较迟缓笨拙的意思了。

后来曹操谋刺他时,“卓胖大,不耐久坐,遂倒身而卧”,连坐着都会觉得辛苦,看来胖得实在太过分了。

他被杀死后,“卓极肥胖,看尸军士以火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照达旦,膏流满地”,这就是“点天灯”了,下场极其悲惨。

吕布 诛杀了董卓之后,吕布就升级为诸侯,所以把他放在这一贴里。

第6回:“丁原背后一人身长一丈,腰大十围,弓马熟闲,眉目清秀,五原郡九原人也,姓吕,名布,字奉先。

”后来董卓、曹操和他对阵时都曾产生过“貌若天神”的感觉。

吕布是三国里著名的帅哥,虎牢关大战时,罗贯中老师甚至作出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人马之中,汉末两绝”的高度评价。

但吕布的“帅”还是非常特别的:首先是他的高,演义中“高人”很多,但“身长一丈”是仅次于乌戈国主兀骨突的第二高度;然后是他的壮,以董卓、许褚一样的腰围,还能当上帅哥的似乎也是绝无仅有的。

五官英俊,虎背熊腰,吕布开创了猛将帅哥中有别于马超的流派。

袁绍 第4回,袁绍劝何进诛杀宦官:“此人身长貌伟,行步有威,英雄盖世,武勇超群……司徒袁安之孙,袁逢之子,名绍,字本初。

” 出身名门望族的袁绍身材高大,容貌雄伟,举止威严,确实有军阀大帅的风范

后来董卓欲行废立,袁绍挺身反对,董卓威胁说:“汝视我之剑不利也

”袁绍亦拔剑出曰:“汝剑虽利,吾剑岂不利也

”,我觉得是演义中最血性最豪气的一句话。

可惜后来刚愎自用而又优柔寡断,白白浪费了一个好家底和一副好皮囊

曹操 演义第2回黄巾军遭到截击:“为首闪出一个好英雄,身长七尺,细眼长髯,胆量过人,机谋出众……官拜骑都尉,沛国谯郡人也,姓曹,名操,字孟德。

” 英雄豪杰,有的形貌雄奇,有的则其貌不扬,曹操显然属于后者。

他身材短小,眼睛也小,仅论长相,和袁绍比起来是差得很远了。

但是,心有大志,胸有霸气,气质上自然而然就会卓而不群。

后来马超反西凉,曹操行反间计,与韩遂相持时,“操引众将出营,独显一骑于中央。

西凉之兵有不识操者,皆出阵观看。

前后重沓,动以万计。

操跨宝马而出,高叫曰:‘汝诸军欲观曹公耶

吾亦犹人也,非有四目两口,但多智谋耳。

’诸军皆有惧色。

” 震慑诸军的不会是曹操的相貌,显然是他的霸气。

刘备 与曹操相反,刘备属于形貌雄奇一类:“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朱。

” 虽然七尺五寸仍然有些偏矮,但“面如冠玉、唇若涂朱”却是典型的美男子了。

不过刘备的其他方面却有点怪异,“两耳垂肩”,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佛祖菩萨,估计是福泽深厚的意思了;“双手过膝”,让人想到的却是人类的远古祖先,或者是臂长过人的非洲黑人;“目能自顾其耳”,这个同样匪夷所思,罗贯中老师想暗示些什么呢

大概是“异人异相”吧

后来,陶谦见刘备仪表非俗便要让出徐州牌印,吴国太在甘露寺举行面试后也说“真吾婿也”,看来刘备长得确实是挺帅的。

孙氏父子 孙坚 第3回,孙坚在攻宛城黄巾时出场:“那人生得广额阔面,虎体熊腰”。

第9回,十八路诸侯伐董卓时孙坚先到:“此人身长八尺,英雄双全,横跨三江,威服六郡,富春人也。

姓孙,名坚。

” 可见孙坚相貌堂堂,身材魁梧,甚是威武。

孙策 小策是演义中我最偏爱的人物之一,但我在演义中却找不到关于他的相貌的描写。

找来找去,勉强找到两处稍稍靠谱的:一是第14回,孙坚跨江击刘表,孙策请求同往,孙坚说“此子自幼英气过人”;一是第58回,孙权坐领江东,演义中回忆昔日汉使刘琬入吴,评价孙氏昆仲“各才气秀达”。

“英气过人”,“才气秀达”,应该也能说明孙策的俊朗帅气了。

孙权 孙权的相貌很独特:“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

还有就是刘琬的评价:“孙仲谋形貌奇伟,骨格非常,必有大贵之表,而又亨高寿,众皆所不能及也。

” 下巴方方,嘴巴大大,虽说已经极有威严,但还不算多么独特;真正厉害的是“碧眼紫髯”,整部演义里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孙权怎么会生出一副西洋人的容貌

有很大的空间可供好事者想象了。

第122回曹操兴兵下江南,撞上一枝军马:“为首马上一人,碧眼紫髯,上长下短,众人认得正是孙权。

”上身长而下身短,似乎不大符合传统的审美观念,原来孙权连身材也是很独特的。

马腾 “桓帝时,其父名肃……流落陇西,与羌人杂居。

家贫无妻,遂娶羌女,生腾。

腾身长八尺余,面鼻雄异,秉性温良,人多敬之。

” 按照生理学的理论,不同人种的结合容易出产优质的混血儿。

马腾身上集合了汉人与羌人的血统,相貌不凡也没什么奇怪的。

其他 公孙瓒:“第十四镇,声如巨钟,丰姿雄伟,北平太守公孙瓒”。

刘表:“表身长八尺有余,姿貌甚伟。

” 这两个老牌诸侯原本都有很强的势力,而且也都是仪表堂堂的人物。

帅哥 三国里,帅哥如云。

我觉得,这是《三国演义》能形成人数鼎盛的女FANS的根本原因。

(声明在先:排名不分先后。

) 周瑜 “瑜”者,美玉也,当真是名如其人。

当初孙策以玉玺为质借得三千兵,起家江东,首先遇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面如美玉,唇若点朱,姿质风流,仪容秀丽,胸藏纬地经天之术,腹隐安邦定国之谋,乃庐江舒城人也,姓周,名瑜。

” 面容俊美,姿质风流,此乃外秀;胸藏韬略,腹隐机谋,是为内秀。

周瑜树立了三国帅哥的一个标杆,是儒雅之帅的代表。

加上赤壁伟业,如花美眷,周瑜千百年来被众多三国迷(尤其是女孩)所偏爱,是很自然的。

当然,在传统观念里,周瑜帅得有些阴柔。

但在我的眼中,身为统率三军的大都督,叱咤风云的一代名将,烈烈丰功的大好男儿,周瑜应该是英姿勃发的那种。

看他戏弄蒋干的那一章,酒中谈笑,舞剑作歌,歌曰:“大丈夫处世兮,立功名。

功名既立兮,王业成。

王业成兮,四海清。

四海清兮,天下太平。

天下太平兮,吾将醉。

吾将醉兮,舞霜锋。

”歌罢慷慨,满坐尽欢。

禁不住就悠然神往

陆逊 江东多风流,周瑜之后,又出现了一个陆逊:“逊本名陆议,后改名逊,字伯言,乃吴郡吴人也。

身长八尺,面如美玉,体似凝酥。

” 同样的面容俊美,同样的谋略过人,同样的功勋赫赫。

在我看来,陆逊简直就是周瑜的翻版。

马超 十七岁的时候,马超随父亲讨伐李傕、郭汜,惊艳登场:“这个少年将军,面如琢玉,眼若流星,虎体猿臂,彪腹狼腰。

扶风茂陵人也,马腾之子,名超,字孟起。

” 反西凉时,曹操看到:“一人手执长枪,生得面如傅粉,唇若抹朱,腰细膀宽,声雄力猛,乃扶风茂陵人也,姓马,名超。

” 大战葭萌关时,刘备看到:“门旗影里,马超纵骑持枪而出,狮盔兽带,银甲白袍:一来结束非凡,二者人才出众。

玄德叹曰:‘人言锦马超,名不虚传

’” 将门虎子,少年英雄,人又长得、穿得极帅,真是我见犹怜,想不喜欢都不行。

马超是三国帅哥的另一个标杆,是彪悍之帅的代表。

和吕布相比,马超的五官更俊美些,而且拥有一副模特儿般的完美身材。

程昱 曹操的势力尚未强大之时,在兖州招纳了一众优秀的谋士,奠定了日后霸业的人才基础。

这些人包括荀彧、荀攸、郭嘉和程昱等,其中只有程昱的相貌是交代了的。

荀彧向曹操推荐一个人:“某闻刘岱有一贤士,胜某十倍。

……此人乃东郡东阿人也,身长八尺三寸,美须,眉清目秀,姓程,名昱,字仲德。

” 长身,美须,俊目,自然是帅哥无疑了。

诸葛亮 诸葛亮是罗贯中老师笔下浓墨重彩的人物形象,是智慧和品格的化身。

其实,演义中的诸葛亮也是极帅的。

刘备三顾草庐,才终于为读者揭开了卧龙先生的神秘面纱:“玄德见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眉聚江山之秀,胸藏天地之机,飘飘然当世之神仙也。

” 后来,诸葛亮舌战江东,张昭等人也见识了诸葛亮的风采:“飘飘然有出世之表,昂昂然有凌云之志。

” 再后来,诸葛亮去世N年之后,魏国后辈钟会仍有幸一睹诸葛亮的风采:钟会领军入蜀,破阳安关,在定军山前,“钟会在帐中伏几而寝,忽然杀气凛凛,只见一人,纶巾羽扇,深衣鹤氅,素履皂绦,面如冠玉,唇若抹朱,眉聚江山之秀,胸藏天地之机,身长八尺,飘飘然当世之神仙也。

”这个“人”,就是诸葛亮显圣了。

感觉上,诸葛亮为人俊逸,气质清朗,倘若披上道服,背上长剑,活脱脱就是吕洞宾的模样。

张辽 张辽是演义中的又一人气巨星,除了他的勇武、智略和人品,长相应该也是功不可没的。

当年张辽还在吕布帐下,与曹操对阵:“(吕布)两边摆开八员健将,为头面如紫玉,目若朗星,年二十岁,官授骑都尉,雁门马邑人也,姓张,名辽,字文远,勒马居于上首。

” 张辽和周瑜、马超、诸葛亮等人一样都是面如玉,所不同的在于颜色,是紫色面庞;“目若朗星”,眼睛炯炯有神。

凭这两点,就能得出张辽“帅”的结论吗

我觉得是的。

(顺带提一下,罗贯中老师有一点搞错了,那时候的张辽决不止二十岁了。

) 后来张辽随吕布攻打小沛,关羽看见了,大叫:“汝仪表非俗,何故陷身于贼之部下

”关羽目高天下,极少看得起人,张辽得到他这样的评价已经很不简单了。

邓忠 姜维伐中原时,多次听说邓艾的名头,但久久未见其面。

有一次两阵对圆,魏阵中一小将,全装惯带,挺枪纵马而出,年约二十余岁,面如傅粉,唇似抹朱,厉声大叫曰:“认得邓将军乎

” 这个俊俏的小将,就是邓艾的儿子邓忠。

姜维将他错认是邓艾,和他大战三四十合不分胜负,那小将军枪法无半点放闲。

看来邓忠不仅长得帅,本事也不弱,对他就不免又加了些分。

崔州平 刘备首顾草庐不遇,惆怅而归,“忽见一人,神清气爽,目秀眉清,容貌轩昂,丰姿英迈,头戴逍遥乌巾,身穿青衣道袍,杖藜从山僻小路而来。

……其人曰:‘吾非孔明,乃孔明之友,博陵崔州平是也。

’” 连诸葛亮的好友,也都是相貌不俗的。

其他 还有一些传统印象中的帅哥,但在演义中找来找去都找不到关于他“帅”的描写,典型的例子是姜维。

哪位高手看到的,请帮我补充一下。

猛男 同样声明在先:排名不分先后。

典韦 曹操在兖州,夏侯敦引一大汉来参见,礼毕,操与诸官皆大惊。

其人形貌魁梧,身材雄伟,操问之,敦曰:“此乃陈留人,姓典,名韦,勇力过人。

……敦出射猎,见一大汉,逐虎过涧,即典韦也……”操曰:“吾观此人,一表非俗,必有智力。

” 演义中,称得上“形貌魁梧、身材雄伟”的人不在少数,但典韦居然令曹操和众官一见之下皆大惊,定然威猛绝伦。

更令人吃惊的,是他居然象猫撵耗子一般“逐虎过涧”

《水浒》中英雄了得的武松打死了一只大虫,自己也累了个半死,典韦的勇力也太恐怖了。

但曹操的那句话却让我摸不着头脑,“一表非俗”是显然的,但“必有智力”又从何说起呢

怪异。

许褚 许褚的出场,正和典韦相关。

黄巾军何仪被曹兵击败,逃走时撞到一军,“为头一个壮士,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容貌雄伟,勇力绝伦。

”何仪等悉数受缚。

典韦追来讨要,壮士不肯,两个人于是就打了个天昏地暗。

曹操大惊,跑去看时,“见其人容貌若神,威风抖擞,不胜欣喜。

”(曹操这个人,就喜欢见猎心喜。

) 这个壮士,就是许褚了。

“身长八尺,腰大十围”,这两个尺寸和大胖子董卓完全一样,但后来许褚赤体斗马超,“浑身筋突”,可见许褚是壮不是胖。

“容貌若神,威风抖擞”,马超也是领教过的,正因为对许褚有所忌惮,马超才打消了突袭曹操的念头。

许褚和典韦,同为曹操中军宿卫,同领虎卫军,如同曹操帐前的哼哈二将。

我总觉得他们象是同一个人,无论是相貌、身材、勇武、凶悍,还是对主公的耿耿忠心,都如出一辙。

关羽 关羽的相貌,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身长九尺三寸,髯长一尺八寸,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到了请战华雄时,关羽变成了“九尺五寸”,竟然又长高了两寸。

) 后来关羽在曹营时,曹操见其马瘦,遂问缘由,关羽回答说:“贱躯颇重,马不能乘,因此常瘦。

”连马都骑瘦了,可知关羽的身材肯定极其魁梧。

过五关时在荥阳,胡班奉太守王植之命准备夜烧馆驿,出于好奇,前往偷窥,见关羽在灯下绰髯看书,大惊曰:“真天人也

”关羽长得有多雄壮威武,也就不难想象了。

魏延 关于魏延的相貌,罗本演义中有两处比较详细的描写。

一次是刘备投襄阳被拒时,“忽后城中一将默然跳起,引数百人径上城楼,来杀蔡瑁、张允。

此人是谁

身长九尺,面如重枣,目似朗星,如关云长模样,武艺独魁。

江表义阳人也,姓魏,名延。

”另一次是长沙救黄忠时,“百姓视之,其人面如重枣,目若朗星,器宇轩昂,貌类非俗,乃似关将。

义阳人也,姓魏,名延。

” 由此,很明显魏延和关羽的相貌极其相象,只是不知道魏延有没有留着长髯,如果留了,简直就是孪生兄弟一般。

书中也明确写着“如关云长模样”、“乃似关将”的字样,这些在毛本里都被删去了。

张飞 传统的印象里,张飞是一个满面虬髯的黑大汉,有些满脸横肉的凶恶,在中国演义小说中是一个常见的勇夫面谱,与《三国》里的典韦许褚、《说唐》里的程咬金尉迟恭、《说岳》里的金兀术牛皋、《杨家将》里的孟良焦赞、《水浒》里的李逵秦明似乎都很难区别开来。

但在演义的描写中,张飞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

头象豹子、眼大而圆、须硬如戟、声音宏亮、气势摄人,这些都没什么好说的,值得注意的是“燕颔”。

“颔”,就是下巴。

下巴象燕子,应该是有些前突而且瘦削的,绝不是满脸横肉的样子。

在《水浒》里,林冲的相貌就是“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和张飞竟然一模一样

赵云 这个其实很多人早就谈论过,但我还是再罗嗦罗嗦吧。

传统的印象里,赵云是一个英俊白袍小将的形象。

但演义的描写是这样的:“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按照这个描写,赵云的面部比较宽阔,而且是双下巴,和“俊”字应该关系不大。

但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是无可质疑的,后来在卧牛山周仓称他“极其雄壮”,取桂阳时赵范称他“堂堂仪表”,都可以证明。

颜良 在毛本演义里,没有关于颜良相貌的描写。

幸亏罗本里有一句:“颜良横刀立马,貌若灵官,立于门旗下。

”后面还有一句“关公举目看之,见其人绣袍金甲,相貌威严”。

根据这两处描写,我们所能知道的是:1、颜良长得象灵官;2、相貌威严。

可是,灵官又是什么样子的

灵官:为道教里的神仙,有所谓十天灵官、九地灵官、水府灵官、五百灵官、五显灵官。

除五显灵官外,其他灵官皆为道坛上供作法者(即高功)驱遣的小神。

又司巡察世界,济世护法。

《三宝大有金书》说,真武入山修道,其父净乐国王遣大臣率五百兵往寻觅之,后来五百兵亦修道不返,得了道果,便是五百灵官;五百灵官的五位统帅,便是五显灵官,亦称灵官大圣华光五大元帅。

五大元帅中之最尊者为都天灵官王善,亦称豁落火车王灵官;又说他是雷部尊神,故又称为太乙雷声应化天尊。

明清道教宫观常以王灵官为护法神,有如佛教之伽蓝、韦驮。

道观内或山门前塑其像,通常为红面、三目,披甲执鞭。

看到这里,我对颜良的相貌还是比较模糊,能够确定的是红脸,威武,象一尊天神。

文丑 关于文丑,演义中有一句:“玄德视其人,身长八尺,面如獬豸。

” 又来了,“獬豸”(音【谢志】)

这不是诚心刁难人么

没办法,老老实实去查资料。

獬豸:古代传说中的独角异兽,或说象羊,或说象鹿,或说象麒麟。

《五杂组》记:獬豸“一云即神羊”;《论衡》记:獬豸“一角之羊也”;《后汉书•舆服志下》记:“獬豸神羊。

” 传说中,獬豸能辨曲直,见人争斗就用角去顶坏人,寄托着古人关于司法公正的理想。

由此,干脆称其为任法兽。

《神异经》:“獬豸忠直,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

一名任法兽。

”还发明了一种执法者的官帽,称为獬冠,汉代称其为法冠。

《后汉书•舆服志下》记,法冠高桶状,取“铁柱卷”式造型,“或谓之獬豸冠。

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

古时称御史冠为獬豸,进而以獬豸代指执法官。

问案决狱的衙门里,墙上画着獬豸,长官戴着獬冠。

看到这里,我还是不大清楚文丑到底长的什么样。

感觉上,文丑的脸有些长,而且确实长得比较丑。

庞德 第115回:“其人生得面圆睛突,身长八尺余,见为八部首将,乃超帐前心腹校尉,南安狟道人也,姓庞,名德。

” 第147回:“一将立于阶下,其人少不务农,长而好勇,智谋不弱于云长。

身高八尺,面黑发黄,首不能回顾,衣不能任体,跣足履山谷,猿猱不能比其健。

手斫木成器,斧斤何以及其利

临战阵,衣青袍,跨白马,军中号为‘白马将军’。

使一口截头大刀,乃南安狟道人也,姓庞,名德,字令明。

” 庞德面圆而黑,眼睛外鼓,头发如金毛狮王;脖子很硬,无法扭头;“衣不能任体”,这是什么意思

步履轻捷胜猿猱,双手坚硬过刀斧。

真是一个怪杰

关羽和他恶战之后对关平说:“庞德刀法惯熟,真吾之敌手也

”被关羽许为敌手,评价极高了。

周泰 周泰原为洋子江强盗,在孙策下江东时投军:“一人彪形虎体,目朗眉浓,九江下蔡人也,姓周,名泰,字幼平。

” 周泰曾经两度舍命救主。

先是守宣城时,山贼夜袭,周泰弃马,身无片甲,杀溃贼众,救了孙权,他自己身被十二枪。

再是大战濡须时,周泰在重围之中进出数次,救出孙权和徐盛。

孙权作宴谢之,把盏泪流,令周泰解衣与众将观之,皮肉肌肤如同刀剜,盘痕遍体。

孙权手指其痕,一一问之。

周泰即言战斗之所。

一处伤,令吃一觥酒。

是日,周泰大醉。

周泰的武力在演义中算不得顶尖行列,但他的勇猛和凶悍,是可以归到第一档的。

兀突骨 孟获被诸葛亮六擒六纵之后,找来了最后一个外援:“此去东南七百里有一国,名乌戈国,国主兀突骨,身长丈二,不食五谷,以生蛇恶兽为饭。

身有鳞甲,刀箭不能侵。

手下有等军,谓之‘藤甲军’。

其军至矮者九尺,面目丑陋,见者皆惊。

” 身长丈二,大概象姚明那样高,列演义榜首;更有趣的是他手下的“藤甲军”,最矮的竟然都有九尺高

而“身有鳞甲,刀箭不能侵”,这个实在太强了,这还能算人么

若要推举演义第一猛男,我坚决投兀突骨同志一票。

越吉 越吉是西羌国王彻里吉手下的元帅,“青眼黄髯,身长一丈,使一柄长铁锤,重一百斤,有万夫不挡之勇。

” 青眼黄髯,和孙权的碧眼紫髯有一拼;身长一丈,和吕布并列演义第二身高;铁锤重一百斤,是演义中最重的兵器。

凭这三点,越吉元帅没有理由不占一席之地。

演义中还有很多猛男,包括华雄(身长九尺,面如噀血,虎体狼腰,豹头猿臂)、徐晃(操出马视之,见徐晃神威纠纠,暗暗称奇)、臧霸(性如烈火,体若奔狼)、蒋钦(面黑须黄,身体雄伟)、董袭(策见此人身长八尺,面方口阔)、凌操(策见操威仪出众)、周仓(两臂有千斤之力,板肋虬髯,形容甚伟)、沙摩柯(面如噀血,碧眼突出)、王双(身长九尺,面黑睛黄,熊腰虎背)等等,不一一细说了。

其他 一、古怪、丑陋 庞统 庞统的求职之路并不平坦,先是“与权施礼毕,权见其人浓眉厥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权便不喜。

”没有被孙权录取;再就是“统见玄德,长揖不拜,玄德见统貌陋,心中不悦。

”只被委任了一个县令。

庞统号“凤雏”,素与诸葛亮齐名,却因为相貌的关系一再碰壁,看来长得不是一般的丑了。

司马懿 象司马宣王这样重要的人物,演义中居然找不到其相貌描写,只是通过太尉华歆的口,转达了曹操的意见:“先时太祖武皇帝常与臣曰;‘司马懿鹰视狼顾,不可付之兵权,久必为国家之大祸也。

’” “鹰视狼顾”,应该是眼神阴沉犀利、举止有股咄咄逼人气势的意思吧

司马师:圆面大耳,方口厚唇,左目上生一肉瘤,瘤上生数十根黑毛。

陈武:身长七尺,面黄睛赤,形容古怪。

张松:额钁头尖,鼻偃齿露,身短不满五尺,言语有若铜钟。

二、短小、精悍 太史慈:融视其人,身长七尺五寸,美髯,猿背,善射,射不虚发。

乐进:身材短小,胆量过人。

李通:身躯瘦健,筋骨轩昂。

就是被马超数合之中挑下马的那位。

邓艾:身长七尺,阔面大耳,方颐大口。

女性 貂蝉 忽闻有人在牡丹亭畔长吁短叹,(王)允潜步窥之,乃府中歌舞美人貂蝉也。

……颜色倾城,年当十八。

………… (王)允教放下帘栊,笙簧缭绕,簇捧貂蝉舞于帘外。

有词曰: 原是昭阳宫里人,惊鸿宛转掌中身,只疑飞过洞庭春。

按彻《梁州》莲步稳,好花风袅一枝新,画堂香暖不胜春。

又诗曰: 红牙催拍燕飞忙,一片行云到画堂。

眉黛促成游子恨,脸容初断故人肠。

榆钱不买千金笑,柳带何须百宝妆。

舞罢隔帘偷目送,不知谁是楚襄王。

舞罢,卓命近前。

……允命貂蝉执檀板,低讴一曲:一点樱桃启绛唇,两行碎玉喷《阳春》。

丁香舌吐衠钢剑,要斩奸邪乱国臣。

卓称赏不已。

……笑曰:“真神仙中人也

”――第15回《司徒王允说貂蝉》 布提戟径往,立于亭下曲阑之傍。

良久,见貂蝉分花拂柳而来,果然如月宫仙子。

――第16回《凤仪亭布戏貂蝉》 邹氏 (曹)安民知操意,乃近前曰:“小侄昨晚窥见馆舍之侧有一妇女,生得十分美丽,问之乃张济之妻。

”操闻之,便令安民领五十甲兵而取之。

须臾到来,操视之,果然美丽之人也。

――第32回《曹操兴兵击张绣》 甄氏 刘氏曰:“是此次男袁熙之妻甄氏也。

……”丕拖近前,见披发垢面。

丕以衫袖拭其面观之,见甄氏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

操教唤出。

甄氏拜于前。

操视之,曰:“真吾儿妇也

”遂令曹不纳之。

――第65回《曹操引兵取壶关》 诸葛亮夫人 黄承彦乃河南名士,一见诸葛孔明而异之。

后孔明要娶妻,承彦曰:“闻君择妇,吾有一丑女,黄头而色黑,才堪相配,肯容纳乎

”孔明忻然而娶之。

――第74回《玄德风雪访孔明》 徐氏 孙权弟孙翊为丹阳太守……翊妻徐氏极聪明,颜色美貌,更菩卜易。

……妫览、戴员二人拿边洪,明正其罪,碎剐于市。

二人乘势将翊家资持妾,各各分之,览见徐氏美色……――第76回《孙权跨江破黄祖》 二桥 孔明曰:“亮居隆中时,有北郡人言操去漳河边新造一台,名曰铜雀台,以应其瑞,限一千日工毕。

曹操平生酒色之辈,酷爱妇人,久闻江东桥公有二女,长曰大桥,次曰小桥,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

操有誓曰:‘吾一愿得天下以为帝王,扫平四海;二愿得江东二桥,置于铜雀台,以为晚年之乐,虽死无恨矣。

’今操引百万之众,虎视江南,实为此二女也。

将军何不去寻桥公,以千金买此二女,差人送与曹操

操得,称心满意,必星夜回邺矣。

此范蠡献西施之计,何不速为之

”――第87回《诸葛亮智说周瑜》 (曹操)顾与诸将曰:“吾今年五十四岁矣,如得江南,诚有所喜。

昔日桥大老与吾至契,托二女欲令侍吾。

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策、周瑜之所娶。

吾新构铜雀台于漳水之上,今得江南,定娶二桥,置之台上,以足吾愿也。

”言讫大笑。

――第95回《曹孟德横槊赋诗》 樊氏 (赵)范入后堂,请出一妇人,与云把酒。

子龙见其妇人身穿缟素之衣,有倾国倾城之色,子龙问曰:“此何人也

”范曰:“家嫂樊氏也。

”――第104回《赵子龙智取桂阳》 孙夫人 (吕)范曰:“人若无妻,如屋无梁,岂可中道而废人伦也

吾主人吴侯有一妹,美而大贤,堪可以奉箕帚。

”――第107回《周瑜定计取荆州》 (程)普曰:“郡主自幼好观武事,严毅刚正,诸将皆惧。

”――第109回《锦嚢计赵云救主》 还有许多重要的演义人物,如二荀、郭嘉、贾诩、夏侯兄弟、曹氏兄弟、张郃、于禁、法正、黄忠、姜维、夏侯霸、张昭、鲁肃、吕蒙、甘宁、黄盖、徐盛、丁奉等等,要么是演义中没有他们的相貌描述,要么是我没有看到,只能空出来了。

西游记精彩片段 3篇 300字左右。

包题目

西游记中诗词的使用众所周知,小说属于叙事文学,但在古代中国这个诗的国度,小说的叙事也借助于诗词的辅翼。

《西游记》即是这个方面最典型的代表,这使《西游记》深深地烙印了中国文化的痕迹。

诗词融入小说,主要源自宋代的话本,元明以后又有发展。

它们已不仅在作为故事引子的“入话”中使用,而是用得更广泛,功能也更加丰富了。

以明中叶形成的《西游记》而论,诗词的作用就有如下种种。

一是引出故事。

例如《西游记》第一回,刚开始就是一首诗: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

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

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第九回回目:“袁守诚妙算无私曲,老龙王拙计犯天条。

”都城大国实堪观,八水周流绕四山。

多少帝王兴此处,古来天下说长安。

二是总结故事。

第49回写白鼋驮唐僧师徒渡过八百里通天河,故事告一段落,于是以一首诗作结:圣僧奉旨拜弥陀,水远山遥灾难多。

意志心诚不惧死,白鼋驮渡通天河。

忽狐鹿有尘千鸦林闻貉衔处埃崖雀中虎往芝有滚万飞风啸来去云滚壑不飒惊人胆岸上跳,猿摘如水滉无人到,亿曲过,神飒,涧,,桃,,百仙底斑獍还是怪湾也水豹獐。

方石。

道潺苍出是森难潺狼入树森。

把岭鸟不路头声厌拦顽繁看。

三是渲染气氛。

这些描写,为唐僧等随后遇到的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描写的精彩句段

诸侯 董卓 演义第5回(罗本,下同),大将军何进召四路诸侯进京剪除宦官:“第四路,身长八尺,腰大十围,肌肥肉重,面阔口方,手绰飞燕,走及笨马……姓董,名卓。

” “面阔口方”,本来多少也能和相貌堂堂粘上边,可惜董太师是一个超级大胖子。

“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和许褚一样,但人家那是肌肉,董太师则是肥膘。

按说,董卓也是靠着“数讨羌胡、累有边功”起家的,戎马生涯不可能太胖,看来是当官后骄奢淫逸的结果。

“手绰飞燕”我弄不懂是什么意思,“走及笨马”大概是行动比较迟缓笨拙的意思了。

后来曹操谋刺他时,“卓胖大,不耐久坐,遂倒身而卧”,连坐着都会觉得辛苦,看来胖得实在太过分了。

他被杀死后,“卓极肥胖,看尸军士以火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照达旦,膏流满地”,这就是“点天灯”了,下场极其悲惨。

吕布 诛杀了董卓之后,吕布就升级为诸侯,所以把他放在这一贴里。

第6回:“丁原背后一人身长一丈,腰大十围,弓马熟闲,眉目清秀,五原郡九原人也,姓吕,名布,字奉先。

”后来董卓、曹操和他对阵时都曾产生过“貌若天神”的感觉。

吕布是三国里著名的帅哥,虎牢关大战时,罗贯中老师甚至作出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人马之中,汉末两绝”的高度评价。

但吕布的“帅”还是非常特别的:首先是他的高,演义中“高人”很多,但“身长一丈”是仅次于乌戈国主兀骨突的第二高度;然后是他的壮,以董卓、许褚一样的腰围,还能当上帅哥的似乎也是绝无仅有的。

五官英俊,虎背熊腰,吕布开创了猛将帅哥中有别于马超的流派。

袁绍 第4回,袁绍劝何进诛杀宦官:“此人身长貌伟,行步有威,英雄盖世,武勇超群……司徒袁安之孙,袁逢之子,名绍,字本初。

” 出身名门望族的袁绍身材高大,容貌雄伟,举止威严,确实有军阀大帅的风范

后来董卓欲行废立,袁绍挺身反对,董卓威胁说:“汝视我之剑不利也

”袁绍亦拔剑出曰:“汝剑虽利,吾剑岂不利也

”,我觉得是演义中最血性最豪气的一句话。

可惜后来刚愎自用而又优柔寡断,白白浪费了一个好家底和一副好皮囊

曹操 演义第2回黄巾军遭到截击:“为首闪出一个好英雄,身长七尺,细眼长髯,胆量过人,机谋出众……官拜骑都尉,沛国谯郡人也,姓曹,名操,字孟德。

” 英雄豪杰,有的形貌雄奇,有的则其貌不扬,曹操显然属于后者。

他身材短小,眼睛也小,仅论长相,和袁绍比起来是差得很远了。

但是,心有大志,胸有霸气,气质上自然而然就会卓而不群。

后来马超反西凉,曹操行反间计,与韩遂相持时,“操引众将出营,独显一骑于中央。

西凉之兵有不识操者,皆出阵观看。

前后重沓,动以万计。

操跨宝马而出,高叫曰:‘汝诸军欲观曹公耶

吾亦犹人也,非有四目两口,但多智谋耳。

’诸军皆有惧色。

” 震慑诸军的不会是曹操的相貌,显然是他的霸气。

刘备 与曹操相反,刘备属于形貌雄奇一类:“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朱。

” 虽然七尺五寸仍然有些偏矮,但“面如冠玉、唇若涂朱”却是典型的美男子了。

不过刘备的其他方面却有点怪异,“两耳垂肩”,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佛祖菩萨,估计是福泽深厚的意思了;“双手过膝”,让人想到的却是人类的远古祖先,或者是臂长过人的非洲黑人;“目能自顾其耳”,这个同样匪夷所思,罗贯中老师想暗示些什么呢

大概是“异人异相”吧

后来,陶谦见刘备仪表非俗便要让出徐州牌印,吴国太在甘露寺举行面试后也说“真吾婿也”,看来刘备长得确实是挺帅的。

孙氏父子 孙坚 第3回,孙坚在攻宛城黄巾时出场:“那人生得广额阔面,虎体熊腰”。

第9回,十八路诸侯伐董卓时孙坚先到:“此人身长八尺,英雄双全,横跨三江,威服六郡,富春人也。

姓孙,名坚。

” 可见孙坚相貌堂堂,身材魁梧,甚是威武。

孙策 小策是演义中我最偏爱的人物之一,但我在演义中却找不到关于他的相貌的描写。

找来找去,勉强找到两处稍稍靠谱的:一是第14回,孙坚跨江击刘表,孙策请求同往,孙坚说“此子自幼英气过人”;一是第58回,孙权坐领江东,演义中回忆昔日汉使刘琬入吴,评价孙氏昆仲“各才气秀达”。

“英气过人”,“才气秀达”,应该也能说明孙策的俊朗帅气了。

孙权 孙权的相貌很独特:“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

还有就是刘琬的评价:“孙仲谋形貌奇伟,骨格非常,必有大贵之表,而又亨高寿,众皆所不能及也。

” 下巴方方,嘴巴大大,虽说已经极有威严,但还不算多么独特;真正厉害的是“碧眼紫髯”,整部演义里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孙权怎么会生出一副西洋人的容貌

有很大的空间可供好事者想象了。

第122回曹操兴兵下江南,撞上一枝军马:“为首马上一人,碧眼紫髯,上长下短,众人认得正是孙权。

”上身长而下身短,似乎不大符合传统的审美观念,原来孙权连身材也是很独特的。

马腾 “桓帝时,其父名肃……流落陇西,与羌人杂居。

家贫无妻,遂娶羌女,生腾。

腾身长八尺余,面鼻雄异,秉性温良,人多敬之。

” 按照生理学的理论,不同人种的结合容易出产优质的混血儿。

马腾身上集合了汉人与羌人的血统,相貌不凡也没什么奇怪的。

其他 公孙瓒:“第十四镇,声如巨钟,丰姿雄伟,北平太守公孙瓒”。

刘表:“表身长八尺有余,姿貌甚伟。

” 这两个老牌诸侯原本都有很强的势力,而且也都是仪表堂堂的人物。

帅哥 三国里,帅哥如云。

我觉得,这是《三国演义》能形成人数鼎盛的女FANS的根本原因。

(声明在先:排名不分先后。

) 周瑜 “瑜”者,美玉也,当真是名如其人。

当初孙策以玉玺为质借得三千兵,起家江东,首先遇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面如美玉,唇若点朱,姿质风流,仪容秀丽,胸藏纬地经天之术,腹隐安邦定国之谋,乃庐江舒城人也,姓周,名瑜。

” 面容俊美,姿质风流,此乃外秀;胸藏韬略,腹隐机谋,是为内秀。

周瑜树立了三国帅哥的一个标杆,是儒雅之帅的代表。

加上赤壁伟业,如花美眷,周瑜千百年来被众多三国迷(尤其是女孩)所偏爱,是很自然的。

当然,在传统观念里,周瑜帅得有些阴柔。

但在我的眼中,身为统率三军的大都督,叱咤风云的一代名将,烈烈丰功的大好男儿,周瑜应该是英姿勃发的那种。

看他戏弄蒋干的那一章,酒中谈笑,舞剑作歌,歌曰:“大丈夫处世兮,立功名。

功名既立兮,王业成。

王业成兮,四海清。

四海清兮,天下太平。

天下太平兮,吾将醉。

吾将醉兮,舞霜锋。

”歌罢慷慨,满坐尽欢。

禁不住就悠然神往

陆逊 江东多风流,周瑜之后,又出现了一个陆逊:“逊本名陆议,后改名逊,字伯言,乃吴郡吴人也。

身长八尺,面如美玉,体似凝酥。

” 同样的面容俊美,同样的谋略过人,同样的功勋赫赫。

在我看来,陆逊简直就是周瑜的翻版。

马超 十七岁的时候,马超随父亲讨伐李傕、郭汜,惊艳登场:“这个少年将军,面如琢玉,眼若流星,虎体猿臂,彪腹狼腰。

扶风茂陵人也,马腾之子,名超,字孟起。

” 反西凉时,曹操看到:“一人手执长枪,生得面如傅粉,唇若抹朱,腰细膀宽,声雄力猛,乃扶风茂陵人也,姓马,名超。

” 大战葭萌关时,刘备看到:“门旗影里,马超纵骑持枪而出,狮盔兽带,银甲白袍:一来结束非凡,二者人才出众。

玄德叹曰:‘人言锦马超,名不虚传

’” 将门虎子,少年英雄,人又长得、穿得极帅,真是我见犹怜,想不喜欢都不行。

马超是三国帅哥的另一个标杆,是彪悍之帅的代表。

和吕布相比,马超的五官更俊美些,而且拥有一副模特儿般的完美身材。

程昱 曹操的势力尚未强大之时,在兖州招纳了一众优秀的谋士,奠定了日后霸业的人才基础。

这些人包括荀彧、荀攸、郭嘉和程昱等,其中只有程昱的相貌是交代了的。

荀彧向曹操推荐一个人:“某闻刘岱有一贤士,胜某十倍。

……此人乃东郡东阿人也,身长八尺三寸,美须,眉清目秀,姓程,名昱,字仲德。

” 长身,美须,俊目,自然是帅哥无疑了。

诸葛亮 诸葛亮是罗贯中老师笔下浓墨重彩的人物形象,是智慧和品格的化身。

其实,演义中的诸葛亮也是极帅的。

刘备三顾草庐,才终于为读者揭开了卧龙先生的神秘面纱:“玄德见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眉聚江山之秀,胸藏天地之机,飘飘然当世之神仙也。

” 后来,诸葛亮舌战江东,张昭等人也见识了诸葛亮的风采:“飘飘然有出世之表,昂昂然有凌云之志。

” 再后来,诸葛亮去世N年之后,魏国后辈钟会仍有幸一睹诸葛亮的风采:钟会领军入蜀,破阳安关,在定军山前,“钟会在帐中伏几而寝,忽然杀气凛凛,只见一人,纶巾羽扇,深衣鹤氅,素履皂绦,面如冠玉,唇若抹朱,眉聚江山之秀,胸藏天地之机,身长八尺,飘飘然当世之神仙也。

”这个“人”,就是诸葛亮显圣了。

感觉上,诸葛亮为人俊逸,气质清朗,倘若披上道服,背上长剑,活脱脱就是吕洞宾的模样。

张辽 张辽是演义中的又一人气巨星,除了他的勇武、智略和人品,长相应该也是功不可没的。

当年张辽还在吕布帐下,与曹操对阵:“(吕布)两边摆开八员健将,为头面如紫玉,目若朗星,年二十岁,官授骑都尉,雁门马邑人也,姓张,名辽,字文远,勒马居于上首。

” 张辽和周瑜、马超、诸葛亮等人一样都是面如玉,所不同的在于颜色,是紫色面庞;“目若朗星”,眼睛炯炯有神。

凭这两点,就能得出张辽“帅”的结论吗

我觉得是的。

(顺带提一下,罗贯中老师有一点搞错了,那时候的张辽决不止二十岁了。

) 后来张辽随吕布攻打小沛,关羽看见了,大叫:“汝仪表非俗,何故陷身于贼之部下

”关羽目高天下,极少看得起人,张辽得到他这样的评价已经很不简单了。

邓忠 姜维伐中原时,多次听说邓艾的名头,但久久未见其面。

有一次两阵对圆,魏阵中一小将,全装惯带,挺枪纵马而出,年约二十余岁,面如傅粉,唇似抹朱,厉声大叫曰:“认得邓将军乎

” 这个俊俏的小将,就是邓艾的儿子邓忠。

姜维将他错认是邓艾,和他大战三四十合不分胜负,那小将军枪法无半点放闲。

看来邓忠不仅长得帅,本事也不弱,对他就不免又加了些分。

崔州平 刘备首顾草庐不遇,惆怅而归,“忽见一人,神清气爽,目秀眉清,容貌轩昂,丰姿英迈,头戴逍遥乌巾,身穿青衣道袍,杖藜从山僻小路而来。

……其人曰:‘吾非孔明,乃孔明之友,博陵崔州平是也。

’” 连诸葛亮的好友,也都是相貌不俗的。

其他 还有一些传统印象中的帅哥,但在演义中找来找去都找不到关于他“帅”的描写,典型的例子是姜维。

哪位高手看到的,请帮我补充一下。

猛男 同样声明在先:排名不分先后。

典韦 曹操在兖州,夏侯敦引一大汉来参见,礼毕,操与诸官皆大惊。

其人形貌魁梧,身材雄伟,操问之,敦曰:“此乃陈留人,姓典,名韦,勇力过人。

……敦出射猎,见一大汉,逐虎过涧,即典韦也……”操曰:“吾观此人,一表非俗,必有智力。

” 演义中,称得上“形貌魁梧、身材雄伟”的人不在少数,但典韦居然令曹操和众官一见之下皆大惊,定然威猛绝伦。

更令人吃惊的,是他居然象猫撵耗子一般“逐虎过涧”

《水浒》中英雄了得的武松打死了一只大虫,自己也累了个半死,典韦的勇力也太恐怖了。

但曹操的那句话却让我摸不着头脑,“一表非俗”是显然的,但“必有智力”又从何说起呢

怪异。

许褚 许褚的出场,正和典韦相关。

黄巾军何仪被曹兵击败,逃走时撞到一军,“为头一个壮士,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容貌雄伟,勇力绝伦。

”何仪等悉数受缚。

典韦追来讨要,壮士不肯,两个人于是就打了个天昏地暗。

曹操大惊,跑去看时,“见其人容貌若神,威风抖擞,不胜欣喜。

”(曹操这个人,就喜欢见猎心喜。

) 这个壮士,就是许褚了。

“身长八尺,腰大十围”,这两个尺寸和大胖子董卓完全一样,但后来许褚赤体斗马超,“浑身筋突”,可见许褚是壮不是胖。

“容貌若神,威风抖擞”,马超也是领教过的,正因为对许褚有所忌惮,马超才打消了突袭曹操的念头。

许褚和典韦,同为曹操中军宿卫,同领虎卫军,如同曹操帐前的哼哈二将。

我总觉得他们象是同一个人,无论是相貌、身材、勇武、凶悍,还是对主公的耿耿忠心,都如出一辙。

关羽 关羽的相貌,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身长九尺三寸,髯长一尺八寸,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到了请战华雄时,关羽变成了“九尺五寸”,竟然又长高了两寸。

) 后来关羽在曹营时,曹操见其马瘦,遂问缘由,关羽回答说:“贱躯颇重,马不能乘,因此常瘦。

”连马都骑瘦了,可知关羽的身材肯定极其魁梧。

过五关时在荥阳,胡班奉太守王植之命准备夜烧馆驿,出于好奇,前往偷窥,见关羽在灯下绰髯看书,大惊曰:“真天人也

”关羽长得有多雄壮威武,也就不难想象了。

魏延 关于魏延的相貌,罗本演义中有两处比较详细的描写。

一次是刘备投襄阳被拒时,“忽后城中一将默然跳起,引数百人径上城楼,来杀蔡瑁、张允。

此人是谁

身长九尺,面如重枣,目似朗星,如关云长模样,武艺独魁。

江表义阳人也,姓魏,名延。

”另一次是长沙救黄忠时,“百姓视之,其人面如重枣,目若朗星,器宇轩昂,貌类非俗,乃似关将。

义阳人也,姓魏,名延。

” 由此,很明显魏延和关羽的相貌极其相象,只是不知道魏延有没有留着长髯,如果留了,简直就是孪生兄弟一般。

书中也明确写着“如关云长模样”、“乃似关将”的字样,这些在毛本里都被删去了。

张飞 传统的印象里,张飞是一个满面虬髯的黑大汉,有些满脸横肉的凶恶,在中国演义小说中是一个常见的勇夫面谱,与《三国》里的典韦许褚、《说唐》里的程咬金尉迟恭、《说岳》里的金兀术牛皋、《杨家将》里的孟良焦赞、《水浒》里的李逵秦明似乎都很难区别开来。

但在演义的描写中,张飞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

头象豹子、眼大而圆、须硬如戟、声音宏亮、气势摄人,这些都没什么好说的,值得注意的是“燕颔”。

“颔”,就是下巴。

下巴象燕子,应该是有些前突而且瘦削的,绝不是满脸横肉的样子。

在《水浒》里,林冲的相貌就是“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和张飞竟然一模一样

赵云 这个其实很多人早就谈论过,但我还是再罗嗦罗嗦吧。

传统的印象里,赵云是一个英俊白袍小将的形象。

但演义的描写是这样的:“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按照这个描写,赵云的面部比较宽阔,而且是双下巴,和“俊”字应该关系不大。

但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是无可质疑的,后来在卧牛山周仓称他“极其雄壮”,取桂阳时赵范称他“堂堂仪表”,都可以证明。

颜良 在毛本演义里,没有关于颜良相貌的描写。

幸亏罗本里有一句:“颜良横刀立马,貌若灵官,立于门旗下。

”后面还有一句“关公举目看之,见其人绣袍金甲,相貌威严”。

根据这两处描写,我们所能知道的是:1、颜良长得象灵官;2、相貌威严。

可是,灵官又是什么样子的

灵官:为道教里的神仙,有所谓十天灵官、九地灵官、水府灵官、五百灵官、五显灵官。

除五显灵官外,其他灵官皆为道坛上供作法者(即高功)驱遣的小神。

又司巡察世界,济世护法。

《三宝大有金书》说,真武入山修道,其父净乐国王遣大臣率五百兵往寻觅之,后来五百兵亦修道不返,得了道果,便是五百灵官;五百灵官的五位统帅,便是五显灵官,亦称灵官大圣华光五大元帅。

五大元帅中之最尊者为都天灵官王善,亦称豁落火车王灵官;又说他是雷部尊神,故又称为太乙雷声应化天尊。

明清道教宫观常以王灵官为护法神,有如佛教之伽蓝、韦驮。

道观内或山门前塑其像,通常为红面、三目,披甲执鞭。

看到这里,我对颜良的相貌还是比较模糊,能够确定的是红脸,威武,象一尊天神。

文丑 关于文丑,演义中有一句:“玄德视其人,身长八尺,面如獬豸。

” 又来了,“獬豸”(音【谢志】)

这不是诚心刁难人么

没办法,老老实实去查资料。

獬豸:古代传说中的独角异兽,或说象羊,或说象鹿,或说象麒麟。

《五杂组》记:獬豸“一云即神羊”;《论衡》记:獬豸“一角之羊也”;《后汉书•舆服志下》记:“獬豸神羊。

” 传说中,獬豸能辨曲直,见人争斗就用角去顶坏人,寄托着古人关于司法公正的理想。

由此,干脆称其为任法兽。

《神异经》:“獬豸忠直,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

一名任法兽。

”还发明了一种执法者的官帽,称为獬冠,汉代称其为法冠。

《后汉书•舆服志下》记,法冠高桶状,取“铁柱卷”式造型,“或谓之獬豸冠。

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

古时称御史冠为獬豸,进而以獬豸代指执法官。

问案决狱的衙门里,墙上画着獬豸,长官戴着獬冠。

看到这里,我还是不大清楚文丑到底长的什么样。

感觉上,文丑的脸有些长,而且确实长得比较丑。

庞德 第115回:“其人生得面圆睛突,身长八尺余,见为八部首将,乃超帐前心腹校尉,南安狟道人也,姓庞,名德。

” 第147回:“一将立于阶下,其人少不务农,长而好勇,智谋不弱于云长。

身高八尺,面黑发黄,首不能回顾,衣不能任体,跣足履山谷,猿猱不能比其健。

手斫木成器,斧斤何以及其利

临战阵,衣青袍,跨白马,军中号为‘白马将军’。

使一口截头大刀,乃南安狟道人也,姓庞,名德,字令明。

” 庞德面圆而黑,眼睛外鼓,头发如金毛狮王;脖子很硬,无法扭头;“衣不能任体”,这是什么意思

步履轻捷胜猿猱,双手坚硬过刀斧。

真是一个怪杰

关羽和他恶战之后对关平说:“庞德刀法惯熟,真吾之敌手也

”被关羽许为敌手,评价极高了。

周泰 周泰原为洋子江强盗,在孙策下江东时投军:“一人彪形虎体,目朗眉浓,九江下蔡人也,姓周,名泰,字幼平。

” 周泰曾经两度舍命救主。

先是守宣城时,山贼夜袭,周泰弃马,身无片甲,杀溃贼众,救了孙权,他自己身被十二枪。

再是大战濡须时,周泰在重围之中进出数次,救出孙权和徐盛。

孙权作宴谢之,把盏泪流,令周泰解衣与众将观之,皮肉肌肤如同刀剜,盘痕遍体。

孙权手指其痕,一一问之。

周泰即言战斗之所。

一处伤,令吃一觥酒。

是日,周泰大醉。

周泰的武力在演义中算不得顶尖行列,但他的勇猛和凶悍,是可以归到第一档的。

兀突骨 孟获被诸葛亮六擒六纵之后,找来了最后一个外援:“此去东南七百里有一国,名乌戈国,国主兀突骨,身长丈二,不食五谷,以生蛇恶兽为饭。

身有鳞甲,刀箭不能侵。

手下有等军,谓之‘藤甲军’。

其军至矮者九尺,面目丑陋,见者皆惊。

” 身长丈二,大概象姚明那样高,列演义榜首;更有趣的是他手下的“藤甲军”,最矮的竟然都有九尺高

而“身有鳞甲,刀箭不能侵”,这个实在太强了,这还能算人么

若要推举演义第一猛男,我坚决投兀突骨同志一票。

越吉 越吉是西羌国王彻里吉手下的元帅,“青眼黄髯,身长一丈,使一柄长铁锤,重一百斤,有万夫不挡之勇。

” 青眼黄髯,和孙权的碧眼紫髯有一拼;身长一丈,和吕布并列演义第二身高;铁锤重一百斤,是演义中最重的兵器。

凭这三点,越吉元帅没有理由不占一席之地。

演义中还有很多猛男,包括华雄(身长九尺,面如噀血,虎体狼腰,豹头猿臂)、徐晃(操出马视之,见徐晃神威纠纠,暗暗称奇)、臧霸(性如烈火,体若奔狼)、蒋钦(面黑须黄,身体雄伟)、董袭(策见此人身长八尺,面方口阔)、凌操(策见操威仪出众)、周仓(两臂有千斤之力,板肋虬髯,形容甚伟)、沙摩柯(面如噀血,碧眼突出)、王双(身长九尺,面黑睛黄,熊腰虎背)等等,不一一细说了。

其他 一、古怪、丑陋 庞统 庞统的求职之路并不平坦,先是“与权施礼毕,权见其人浓眉厥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权便不喜。

”没有被孙权录取;再就是“统见玄德,长揖不拜,玄德见统貌陋,心中不悦。

”只被委任了一个县令。

庞统号“凤雏”,素与诸葛亮齐名,却因为相貌的关系一再碰壁,看来长得不是一般的丑了。

司马懿 象司马宣王这样重要的人物,演义中居然找不到其相貌描写,只是通过太尉华歆的口,转达了曹操的意见:“先时太祖武皇帝常与臣曰;‘司马懿鹰视狼顾,不可付之兵权,久必为国家之大祸也。

’” “鹰视狼顾”,应该是眼神阴沉犀利、举止有股咄咄逼人气势的意思吧

司马师:圆面大耳,方口厚唇,左目上生一肉瘤,瘤上生数十根黑毛。

陈武:身长七尺,面黄睛赤,形容古怪。

张松:额钁头尖,鼻偃齿露,身短不满五尺,言语有若铜钟。

二、短小、精悍 太史慈:融视其人,身长七尺五寸,美髯,猿背,善射,射不虚发。

乐进:身材短小,胆量过人。

李通:身躯瘦健,筋骨轩昂。

就是被马超数合之中挑下马的那位。

邓艾:身长七尺,阔面大耳,方颐大口。

女性 貂蝉 忽闻有人在牡丹亭畔长吁短叹,(王)允潜步窥之,乃府中歌舞美人貂蝉也。

……颜色倾城,年当十八。

………… (王)允教放下帘栊,笙簧缭绕,簇捧貂蝉舞于帘外。

有词曰: 原是昭阳宫里人,惊鸿宛转掌中身,只疑飞过洞庭春。

按彻《梁州》莲步稳,好花风袅一枝新,画堂香暖不胜春。

又诗曰: 红牙催拍燕飞忙,一片行云到画堂。

眉黛促成游子恨,脸容初断故人肠。

榆钱不买千金笑,柳带何须百宝妆。

舞罢隔帘偷目送,不知谁是楚襄王。

舞罢,卓命近前。

……允命貂蝉执檀板,低讴一曲:一点樱桃启绛唇,两行碎玉喷《阳春》。

丁香舌吐衠钢剑,要斩奸邪乱国臣。

卓称赏不已。

……笑曰:“真神仙中人也

”――第15回《司徒王允说貂蝉》 布提戟径往,立于亭下曲阑之傍。

良久,见貂蝉分花拂柳而来,果然如月宫仙子。

――第16回《凤仪亭布戏貂蝉》 邹氏 (曹)安民知操意,乃近前曰:“小侄昨晚窥见馆舍之侧有一妇女,生得十分美丽,问之乃张济之妻。

”操闻之,便令安民领五十甲兵而取之。

须臾到来,操视之,果然美丽之人也。

――第32回《曹操兴兵击张绣》 甄氏 刘氏曰:“是此次男袁熙之妻甄氏也。

……”丕拖近前,见披发垢面。

丕以衫袖拭其面观之,见甄氏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

操教唤出。

甄氏拜于前。

操视之,曰:“真吾儿妇也

”遂令曹不纳之。

――第65回《曹操引兵取壶关》 诸葛亮夫人 黄承彦乃河南名士,一见诸葛孔明而异之。

后孔明要娶妻,承彦曰:“闻君择妇,吾有一丑女,黄头而色黑,才堪相配,肯容纳乎

”孔明忻然而娶之。

――第74回《玄德风雪访孔明》 徐氏 孙权弟孙翊为丹阳太守……翊妻徐氏极聪明,颜色美貌,更菩卜易。

……妫览、戴员二人拿边洪,明正其罪,碎剐于市。

二人乘势将翊家资持妾,各各分之,览见徐氏美色……――第76回《孙权跨江破黄祖》 二桥 孔明曰:“亮居隆中时,有北郡人言操去漳河边新造一台,名曰铜雀台,以应其瑞,限一千日工毕。

曹操平生酒色之辈,酷爱妇人,久闻江东桥公有二女,长曰大桥,次曰小桥,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

操有誓曰:‘吾一愿得天下以为帝王,扫平四海;二愿得江东二桥,置于铜雀台,以为晚年之乐,虽死无恨矣。

’今操引百万之众,虎视江南,实为此二女也。

将军何不去寻桥公,以千金买此二女,差人送与曹操

操得,称心满意,必星夜回邺矣。

此范蠡献西施之计,何不速为之

”――第87回《诸葛亮智说周瑜》 (曹操)顾与诸将曰:“吾今年五十四岁矣,如得江南,诚有所喜。

昔日桥大老与吾至契,托二女欲令侍吾。

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策、周瑜之所娶。

吾新构铜雀台于漳水之上,今得江南,定娶二桥,置之台上,以足吾愿也。

”言讫大笑。

――第95回《曹孟德横槊赋诗》 樊氏 (赵)范入后堂,请出一妇人,与云把酒。

子龙见其妇人身穿缟素之衣,有倾国倾城之色,子龙问曰:“此何人也

”范曰:“家嫂樊氏也。

”――第104回《赵子龙智取桂阳》 孙夫人 (吕)范曰:“人若无妻,如屋无梁,岂可中道而废人伦也

吾主人吴侯有一妹,美而大贤,堪可以奉箕帚。

”――第107回《周瑜定计取荆州》 (程)普曰:“郡主自幼好观武事,严毅刚正,诸将皆惧。

”――第109回《锦嚢计赵云救主》

读书笔记,片段摘抄并赏析(摘抄500字)亲,美文小说随便,但是发的只能是一本书或一片文的哦~

检举1.《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tangram_guid_1356781897640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读书笔记 《童年》 高尔基 作者介绍: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

《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

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

《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

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

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

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

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

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

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路遥,以前我不是很熟悉的一个名字,如今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读罢全书,我真切感受到:写作,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水中望月,而是需要真实的生活经历做积淀;写长篇小说更不是说写就写的。

路遥写《平》,用了四年的时间观察,体验,构思,整理,然而又岂止是四年所能完成的

若不是因为他是黄土地的儿子,又对生活有着执着深厚的感情,又怎能写出这些亲切淳朴的文字

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其间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误,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人生的辛酸和对这个冷暖世界的复杂体验。

更重要的是,它也包含了我对生活从未淡薄的挚爱与深情。

至此,我也就可以对我的青年时代投去最后一瞥,从而和它永远告别了。

他的作品真不愧是用生命写出的作品

平》讲述的是黄土高原上一个穷苦农村在1975—1985这十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在改革这个大时代中各色人等的农民家庭的变化以及这许多家庭中的青年男女们的亲情,友情,爱情。

作者以博大的胸襟和气魄表现了众多家庭的酸甜苦辣,把每一家的故事都编排得有情有味,耐人寻味。

当然这里面也相对的对主人公着墨较多,青年中我们熟知并深深喜爱着追求高昂人生的孙少平和田晓霞,立足物质生活的孙少安贺秀莲,执着爱情的田润叶李向前,看似小孩其实已会独立思考的田润生,还有虽然犯过错误受过重创却仍心地善良的郝红梅,对待朋友细致入微肝胆相照的金波,天资聪慧的兰香......老一辈中朴实敦厚的孙玉厚,为了革命不顾一切的孙玉亭,有头脑有干劲的田福军......还有的角色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人物性格,如二流子王满银,跛女子侯玉英。

作者笔下众多的人物形象都是很平凡的生活中小人物,他们的生活也都是很平凡的,种地,挖煤,建砖厂,挖鱼塘,都是农民从事的一些司空见惯的职业,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平凡的人和事,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农民的艰辛。

我相信,像我这样年龄的女生读了这部小说,一定会和我一样为《平》中的爱情所感动。

在《平》史诗般壮阔的长卷中,爱情,这一美丽的词儿,充满了瑰丽的芬芳。

路遥曾经感叹:雪夜之中,依偎在街角的恋人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让我羡慕的

读这部小说,便能看见这样的爱情。

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甚至孙兰花与二流子王满银的爱情无一不充满了人性的张力,并在描述的同时添加陕北的信天游,充满浓情蜜意。

下面就不妨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那些幸福同时又伴有辛酸的画面—— 正月里冻冰呀立春消,二月里鱼儿水而水上漂,水呀上漂来想起我的哥

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在润叶和孙少安的恋情中,出现了三次信天游,那醉人的信天游伴随着他们的情感世界。

孙少安是作家充满了怜悯与同情的主人公。

他是古老的黄土地养育出来的历史之子。

他是一个很早在岁月的煎熬中成熟倔强的农村青年。

13岁辍学回家务农。

与父亲一起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孙少安知识不多,但是他不保守、有创新精神,他兴办了砖厂。

他秉承了太多传统道德,当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发出爱的信号的时候,他退缩了。

不是他内心没有激情,也不是他不向往浪漫的爱情,而是两人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困的家庭带给他的自卑心理,还有他的现实主义思想,他选择了贺秀莲。

面对孙少安的退却,润叶表现出十分坚强的品格。

她宁愿从繁华的都市寻觅这个从土里刨食的汉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甚至在和李向前结婚之后很久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感情并因此在精神上受着折磨,文中几次描写她几近崩溃的愁容。

与润叶相比,少安显得过于软弱,他虽然偶尔也会触景生情,但大多数时间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和秀莲的感情竟然好得不得了,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基。

较之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平民式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则带有浓厚的现代意味。

书中的男主人公孙少平无疑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有志青年脚踏实地的高昂的人生历程......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过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的程序化的生活,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

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

但少平他毕竟是读过许多书的知识分子。

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

但也不愿和他哥哥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 的富足。

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正像他在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说的那样:......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他已经在信中设计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他是幸运的,父亲,哥哥,妹妹,让他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金波,王世才夫妇,让她体验到真正的友情;田晓霞,让他享受到甜蜜、崇高的爱情。

但少平的路毕竟是坎坎坷坷,多磨多难的,他一个人在黄原城拼命地干活,从一个揽工汉到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他流的汗水几乎可以成河,背上的伤疤层层叠叠,甚至有些惨不忍睹。

然而这算不上什么苦难,他是农民的儿子,受点苦和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而田晓霞的死对他却是致命的打击。

他们不同的出身,却有着同样高昂的灵魂,共同的志趣和责任感,彼此真诚地帮助,使他们从纯洁的友谊发展到炽热的爱情,那种情到深处的默契让我们都怦然心动,而田晓霞却因救人而牺牲,也许每位读者读到那里都会忍不住流下泪水。

尤其是文中描写到田福军给少平看那三本日记时,那段场面这样写道孙少平接过这三本彩色塑料皮日记本,随手打开了一本,那熟悉的、象男孩子一样刚健的字便跳入了眼帘——......酷暑已至,常去旁边的冶金学院游泳,晒得快成了黑炭头。

时时想念我那掏炭的男人。

这想念象甘甜的美酒一样令人沉醉。

爱情对我虽是初见端倪,但已使我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

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

我为我的掏炭丈夫感到骄傲。

是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是溶合在一起——完全溶合在一起的共同斗争

你有没有决心为他(她)而付出自己的最大牺牲,这是衡量是不是真正爱情的标准,否则就是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骗......孙少平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读到这里的我早已泪流满面了。

多么年轻可爱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啊,她那样热恋着她的掏炭的男人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吗

难道是因为这种爱情不符合世俗的逻辑吗

总之,作者这样安排这对我们深深喜爱的男女青年,着实让我们更加被这本小说吸引住了。

还记得那个郝红梅吗

就是给少平带来了痛苦初恋的人儿啊。

上高中的时候,郝红梅为了和班长顾养民在一起,放弃了和少平之间的美好的初恋。

可怜的姑娘却因为临毕业时一次偷窃行为,被那个注重门风的家庭拒之门外。

当润生到乡间一家小摊吃羊肉饺子的时候,发现那个背着孩子的老板娘居然是已经没了丈夫的同学郝红梅。

美丽的郝红梅的不幸激起了润生想保护她的强烈愿望。

对于润生来说,姐姐不幸的婚姻让他开始接触爱情,对于女人,他既充满向往又本能地躲避,郝红梅开始就在他面前表现出了一种难以掩饰的自卑感,反倒大大地刺激了他的男子汉气概。

他喜悦地感到,他在红梅面前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光。

当漂亮、白净,大眼睛流动着热情的光彩的金波唱起热泪涟涟地反复唱《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时候,很多读者的眼前模糊了。

是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姑娘。

他不能忘记她。

这是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

整整八年,他的梦魂还在远方的那片草原上游荡,寻找失落的马群和那个黑眼睛红脸蛋的牧马姑娘。

八年以后,当他再次寻找那位姑娘的时候,却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

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

文中用一段强烈的抒情表达金波神圣深沉的感情别了,草原

别了,雪山

别了,我亲爱的姑娘

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

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

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

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在很多男性的心中,孙兰香是《平凡的世界》里最有光彩的女性。

她具有智慧、道德、和宽容。

兰香应该是出生于70年代初的人。

时代造就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同的命运。

她成了这个家庭里学历最高的人。

在大学里,她会像哥哥一样也会怀念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山村但已经几乎完全摆脱了农村气质,认识了她的那个男人吴仲平。

对事业共同的追求是牵引他们走到一起的红丝带。

关于他们的爱情,文中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一开始吴仲平默默地给兰香占座,到一起研究学习问题,再到看电影,后来请她到家里吃饭。

兰香漫步在这迷人的夏夜,心中涌动着青春的热潮。

她突然渴望立刻找到仲平,对他说,我去你们家

青线线(那个)蓝线线,蓝格莹莹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实的爱死个人

五谷里(那个)田苗子,唯有高粱高,一十三省的女儿呦,数上(那个)兰花花好......很多人诧异于兰花与王满银之间的感情,然而,看看亲爱的兰花的表现吧,她不怕这个家穷。

她从小就穷惯了。

不管别人对她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那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月里,第一次给过她爱情的欢乐啊

她为王满银生下了狗蛋、猫蛋,尽心尽意地操持着这个家。

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的爱情,直到现在,在中国贫困的农村里依然有着普遍意义,那就是,当她将自己第一次交给一个男人时,甚至仅仅是有了第一次的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她就认定了自己是那个男人的人了。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

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

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

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文革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

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 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

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

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

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

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

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

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

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

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

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

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

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不管怎么说,对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还是认为很成功的。

1.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仅供参考 1.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环境保护,不环境污染,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2.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3.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童年》摘抄式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童年》 高尔基作者介绍: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

《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

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好句摘录: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狼王梦的精彩片段

全世界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则单身独处。

眼下正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

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

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

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

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

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

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

唉,可惜啊

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

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

紫岚心疼极了。

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

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

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

可惜它死于非命。

它死未瞑目。

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

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

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

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

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

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

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

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

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

紫岚一惊。

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

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

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

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

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

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

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

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

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

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

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

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

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

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

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

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

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

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

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

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

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

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

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

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

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

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

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

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

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

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

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

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

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

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

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

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

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

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

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

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

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

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

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

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

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

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

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

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

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

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

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

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

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

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

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

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

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

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

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

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

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

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

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

紫岚更是高兴。

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

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

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

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

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

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

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

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

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

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

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

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

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

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

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

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

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

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

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

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

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

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

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

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

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

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

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

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

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

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

媚媚吓得掉头就跑。

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

但它悲喜交加。

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

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

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

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

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

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

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

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

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

双毛气势凶猛。

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

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

伤痛刺激了洛戛。

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

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

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

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

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

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

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

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

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

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

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

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

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

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

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

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

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

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

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

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

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

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

紫岚心急如焚。

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

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

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

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

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

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

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

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

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

它惆怅、痛苦、惭愧。

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

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

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

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

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

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

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

它想消除误会。

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

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

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

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

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

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

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

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

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

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

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

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

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

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

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

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

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

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

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

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

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

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

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

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

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

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

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

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

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

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

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

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分析: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她如何培育三只狼儿成狼王的经过。

作者略带浪漫的笔法,冷酷理性的观点,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也为了有价值的生存方式的追寻,紫岚与它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这本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书中,作者以高超的笔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紫岚的悲剧源于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在汰劣留良的法则的逼迫下,日益膨胀的野心。

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寄托于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又幻想第三个,第三个破灭后,它虽然伤痛悲愤,却仍不陷于绝望,直到最后她一息尚存时,依然至死而不悔,把狼王梦的实现寄托于渺茫的下一代。

在这整个狼王的培养过程中,紫岚完全采取了一种精英式的教育方法。

先以贴标签式的方法,确定了培养者目标;二是取短补长,抑弱扬强,让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而正是它的这种做法,让它的梦失落了。

1、贴标签的直接后果是让所谓的精英极端的自傲,目中无人,虽然素质过人,但在人格上却有着重要缺陷。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造成了黑仔、蓝魂儿的惨死,它们的惨死,正是死于它们的自傲。

如果追寻进一步的原因,那么便是紫岚的教唆与放任而导致的。

2、精英式的教育造就了极端自我中心、缺乏合作精神的独狼。

在整个狼王梦的实践过程中,紫岚的三个目标都是孤独的独狼,没有合作伙伴,自然难以真正成功。

3、抑短扬长的做法导致了双毛的卑怯心理。

由于在一开始便确定了双毛只是一个陪太子读书的角色,甚至就是我们在说的差生的角色。

因此,双毛一开始便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受到足够的关爱,如同现实世界中的班级的学困生一般。

更严重的是,受到了母亲的偏见式的对待:在一次双毛抓到一只青蛙玩耍时,黑仔抢走了它。

此时的双毛还具有狼性,虽然体格弱小,却并不认输,展开了争斗。

但当紫岚到时,却是毫不留情的打骂,一下子让它的狼性成为了奴性。

在随后的狼王的培养过程中,这种奴性虽然似乎被极端的自傲所掩盖,但在关键时刻,却在内心再次迸发,直接导致了双毛的惨死。

这不能不说是紫岚教育的失败与悲哀。

其实,如果紫岚如果能够明智一些,不给她它的这些有着良好的素质的孩子贴上标签(从她的培养过程中看,三只狼儿都有着很好的先天素质,都有成为狼王的可能),而是遵循狼世界的法则,从小让它们相互之间进行争斗,进行自然选择。

那么,它的三只狼儿将是一股强大的争夺狼王位置的力量。

在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所选择出来的竞争者将是非常可怕的,同时,它的兄弟将成为最好的合作伙伴,这些足以使紫岚圆梦。

然而,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失落的梦。

小狗 初中作文 600字

我家的小狗长得十分可爱,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

它有一条粉嘟嘟的舌头,到了夏天总是伸出一大截。

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爪尖是白色的。

真逗人喜爱。

小狗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先用鼻子闻一闻,再用舌头慢慢舔。

每当我把蛋糕、油饼放在手上,小狗不但很快地把它们吃掉,而且吃得津津有味的。

有一天,一只小黑狗啃着骨头,小狗马上窜上去抢。

小黑狗一闪,让小狗扑了个空。

接着,小狗猛地站起来,前爪前伸,身子后倾,尾巴一挺,“呼”地向小黑狗扑过去。

小黑狗一声怪叫和小狗厮打。

它们“汪汪”乱叫,蹿上蹿下。

小狗看准时机,狠狠地把小黑狗的腿咬了一口,小黑狗惨叫了一声,一瘸一拐地夹着尾巴放下骨头溜走了。

小狗趴在地上舔着身子,又津津有味地吃着“战利品”。

这样可爱、勇猛的小狗叫我怎么会不喜欢它呢

小狗 奶奶家有一只母狗,生了两只可爱的小狗,有一只小狗绒毛是金黄色的,我很喜欢,所以,小狗满月了我就把它带回了家,小狗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渐渐的长大了,小狗每天都站在门前接送我上下学,但是我做过一次很对不起小狗的事情。

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我发现电炉子上烧着的水开了,就把水端下来,要往暖水瓶里倒,忽然,热水瓶啪的一声,倒在地上摔碎了。

我心想如果爸爸回来一定会重众的批评我,这时从院子里传来小狗的声音,我忽然机灵一动就说是小狗率碎的……爸爸回来把脸一沉,大声嚷道是谁打碎了暖水壶,我走出来轻轻的说:“爸爸水壶是小黄狗打碎的,不是我打碎的。

”爸爸一边走一边顺手拿了一根棍子,朝小黄狗打去,小黄狗在院子里添着被打伤的腿,一边抬头看我好像在说:“你怎么冤枉我呢

”吃饭的时候连饭都咽不下去,终于,我对爸爸说:“爸爸,打碎水壶的人是我,不是小黄狗。

”爸爸说:“只要你肯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

” 小黄狗也许不记得了,但对我说好像是昨天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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