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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场内关于曾国潘台词

功名看气概 富贵看精神出自哪儿

曾国藩《冰鉴》相术口诀: 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

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

主意看指爪,风波看脚筋。

若要看条理,全在语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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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的官位和大小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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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隋朝在政治上确立了重要的制度——三省六部制,创建了影响深远的科举制度。

文帝杨坚即位后首先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废除北周附会《周礼》六官所建立的官制,代之以新的职官制度:“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监,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府。

”以强化中央集权和恢复汉族王朝官制的传统。

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制是隋代中央官制的核心。

三师、三公虽然地位崇高位居一品但实际上只是荣誉职务。

隋代尚书省的地位很高,《隋书·百官志》说“尚书省,事无不总”,反映了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与权力。

隋代地方上分为州、郡、县三级,后于开皇三年废除郡的行政设置,以州直接统县。

隋代州的长官每年年底都要进京述职,称为朝集使。

朝廷则派司隶台官员或别使巡省地方。

唐朝:中央: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 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唐朝武将官衔: 1 从一品 骠骑大将军 2 正二品 辅国大将军 3 从二品 镇军大将军 4 正三品上 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千牛卫大将军 5 正三品下 怀化将军 6 从三品上 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 7 从三品下 归德将军 8 正四品上 忠武将军 9 正四品下 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 10 从四品上 宣威将军 11 从四品下 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 12 正五品上 定远将军 13 正五品下 宁远将军、怀化郎将 14 从五品上 游骑将军 15 从五品下 游击将军、归德郎将 16 正六品上 昭武校尉 17 正六品下 昭武副尉、怀化司阶 18 从六品上 振威校尉 19 从六品下 振威副尉、归德司阶 20 正七品上 致果校尉 21 正七品下 致果副尉、怀化中候 22 从七品上 翊麾校尉 23 从七品下 翊麾副尉、归德中候 24 正八品上 宣节校尉 25 正八品下 宣节副尉、怀化司戈 26 从八品上 御侮校尉 27 从八品下 御侮副尉、归德司戈 28 正九品上 仁勇校尉 29 正九品下 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 30 从九品上 陪戎校尉 31 从九品下 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宋朝: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

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

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

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

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

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

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

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

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

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

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

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

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谓“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宋朝的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

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

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

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

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

元朝:中央: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

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

简称行省,或只称省。

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元朝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

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

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行省建置: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

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

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

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

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

延佑七年(1320年),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

泰定(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

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

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

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明朝: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宰相。

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

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

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

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

权力及地位尚不如过去的宰相。

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

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

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

明朝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皇帝的只有洪武永乐两代,尽管如此,明朝却能有276年国祚。

其关键点就在于皇权的扩大加上内阁优良的缓冲机制,正统以后的明朝,呈现出君主专制则衰落,内阁掌权则复兴的特点。

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

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

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

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

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

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

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太祖尚为吴王时,始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

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

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

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

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

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

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

正统中,去“行在”字。

六科: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

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

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

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

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

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

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

其余四寺卿职权较低。

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乐,隶属于礼部;太仆寺管理马匹,隶属于兵部;光禄寺负责寿宴、进贡等,隶属于礼部;鸿胪寺负责朝会、宾客(外吏朝觐,诸蕃入贡)、吉凶仪礼。

内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

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

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

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

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

明初,内阁无实权。

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权限逐渐增大,到明世宗时,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

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自此,内阁成了中央最高决策机构。

厂卫机构: 明朝主要的情报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

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利。

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

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

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

东厂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

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

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首领为汪直。

1482年后被废。

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

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首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其它机构: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明朝只永乐年间,明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太师,留辅太子。

自是以后,终明一朝皆为虚衔。

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

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

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

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由宦官所担任)。

亲军上直二十六卫,除锦衣卫设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他二十五卫各设有一个镇抚司,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女官,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

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只保留少数女官。

清朝:八旗制度: 是努尔哈赤在女真牛录制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

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

后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

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六部: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南书房: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

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

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

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

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

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

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汉军绿营: 清前期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

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旗设都统(固山额真),由中央八朴诩统衙门掌握,地方督抚无权征调。

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

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

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

清朝中叶以后,又有汉族地主自募自练的团练乡勇。

后因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由于八旗长期由政府供养,游手好闲,不习武事,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在镇压太平军时屡败,于是南北各地地主团练武装迅速发展,曾国藩的湘军便应运而生了。

还有象李鸿章组织的淮军,左宗棠组织的楚军等,这些地主团练武装后改编为练军与防军。

光绪中叶后,因甲午战争惨败,防、练军均又改为次要的巡防队,由袁世凯编练新军,作为主要国防力量。

曾国藩《冰鉴》中相人术“邪正看眼鼻”一段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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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的官位和大小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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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隋朝在政治上确立了重要的制度——三省六部制,创建了影响深远的科举制度。

文帝杨坚即位后首先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废除北周附会《周礼》六官所建立的官制,代之以新的职官制度:“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监,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府。

”以强化中央集权和恢复汉族王朝官制的传统。

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制是隋代中央官制的核心。

三师、三公虽然地位崇高位居一品但实际上只是荣誉职务。

隋代尚书省的地位很高,《隋书·百官志》说“尚书省,事无不总”,反映了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与权力。

隋代地方上分为州、郡、县三级,后于开皇三年废除郡的行政设置,以州直接统县。

隋代州的长官每年年底都要进京述职,称为朝集使。

朝廷则派司隶台官员或别使巡省地方。

唐朝:中央: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 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唐朝武将官衔: 1 从一品 骠骑大将军 2 正二品 辅国大将军 3 从二品 镇军大将军 4 正三品上 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千牛卫大将军 5 正三品下 怀化将军 6 从三品上 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 7 从三品下 归德将军 8 正四品上 忠武将军 9 正四品下 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 10 从四品上 宣威将军 11 从四品下 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 12 正五品上 定远将军 13 正五品下 宁远将军、怀化郎将 14 从五品上 游骑将军 15 从五品下 游击将军、归德郎将 16 正六品上 昭武校尉 17 正六品下 昭武副尉、怀化司阶 18 从六品上 振威校尉 19 从六品下 振威副尉、归德司阶 20 正七品上 致果校尉 21 正七品下 致果副尉、怀化中候 22 从七品上 翊麾校尉 23 从七品下 翊麾副尉、归德中候 24 正八品上 宣节校尉 25 正八品下 宣节副尉、怀化司戈 26 从八品上 御侮校尉 27 从八品下 御侮副尉、归德司戈 28 正九品上 仁勇校尉 29 正九品下 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 30 从九品上 陪戎校尉 31 从九品下 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宋朝: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

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

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

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

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

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

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

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

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

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

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

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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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

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

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

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

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

元朝:中央: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

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

简称行省,或只称省。

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元朝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

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

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行省建置: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

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

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

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

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

延佑七年(1320年),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

泰定(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

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

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

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明朝: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宰相。

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

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

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

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

权力及地位尚不如过去的宰相。

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

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

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

明朝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皇帝的只有洪武永乐两代,尽管如此,明朝却能有276年国祚。

其关键点就在于皇权的扩大加上内阁优良的缓冲机制,正统以后的明朝,呈现出君主专制则衰落,内阁掌权则复兴的特点。

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

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

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

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

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

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

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太祖尚为吴王时,始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

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

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

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

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

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

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

正统中,去“行在”字。

六科: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

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

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

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

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

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

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

其余四寺卿职权较低。

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乐,隶属于礼部;太仆寺管理马匹,隶属于兵部;光禄寺负责寿宴、进贡等,隶属于礼部;鸿胪寺负责朝会、宾客(外吏朝觐,诸蕃入贡)、吉凶仪礼。

内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

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

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

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

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

明初,内阁无实权。

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权限逐渐增大,到明世宗时,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

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自此,内阁成了中央最高决策机构。

厂卫机构: 明朝主要的情报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

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利。

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

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

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

东厂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

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

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首领为汪直。

1482年后被废。

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

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首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其它机构: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明朝只永乐年间,明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太师,留辅太子。

自是以后,终明一朝皆为虚衔。

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

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

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

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由宦官所担任)。

亲军上直二十六卫,除锦衣卫设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他二十五卫各设有一个镇抚司,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女官,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

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只保留少数女官。

清朝:八旗制度: 是努尔哈赤在女真牛录制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

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

后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

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六部: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南书房: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

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

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

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

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

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

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汉军绿营: 清前期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

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旗设都统(固山额真),由中央八朴诩统衙门掌握,地方督抚无权征调。

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

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

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

清朝中叶以后,又有汉族地主自募自练的团练乡勇。

后因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由于八旗长期由政府供养,游手好闲,不习武事,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在镇压太平军时屡败,于是南北各地地主团练武装迅速发展,曾国藩的湘军便应运而生了。

还有象李鸿章组织的淮军,左宗棠组织的楚军等,这些地主团练武装后改编为练军与防军。

光绪中叶后,因甲午战争惨败,防、练军均又改为次要的巡防队,由袁世凯编练新军,作为主要国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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