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过早因耽于书本而致虚无的人,最需要的乃是进一步以行动碎开自己,以行动而非书本予自身感觉和建设。需要奔走,需要孤独长旅。
“一个人必须经历长时间的对身外涌现的人事缺乏兴趣的生活,他才能拥有真正的、入骨的辨别真伪的能力。”
任何一个人,包括小说作者,他不可能没有自我;任何一个作品,哪怕它隐藏再深,哪怕它涉及的人事和作者自己再没关系,哪怕它涉及的人事和作者所处的当代生活距离再怎么久远,在一定程度上它终究不可能不体现作者的自我;甚至有人极端地说:无论我们怎么写,我们都是写自己。
最伟大的巨人最终实际上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但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能成为巨人。他们可能会成为某一方面的巨人,但成不了最伟大的巨人。最伟大的巨人不仅在某一方
面有着卓越的才华和能力,更重要的,他还要能以自己伟大的魅力改变一个局面,改变一个风气,改变一代乃至几代人。要想获取这些改变,则不仅需要在某一方面有着卓越的才华和能力,还需要长期的、艰难卓绝的实践行动。这个实践行动我们现在叫做“做事”。最伟大的巨人与某一方面的巨人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在长年累月的实践行动(即与各种人的各种摩擦、合作、分裂、侵吞、派生)之后仍能保住个人风格,仍然记着自己最初的信念。那些仅在某一方面是巨人的个人主义者,与其说他们缺乏行动的意识,不如说他们缺乏这个能力。不久人们就发现“真理”这个概念自身的意义,还不如它吸引人们追求它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各种幼稚的单纯、偏激的狂热、伪善、为揭露伪善而慷慨体现的“真恶”(所谓“宁为真小人,不做伪君子”)来得丰富和精妙。你不能说幼稚的单纯是单纯,也不能说偏激的狂热是狂热,伪善无疑不是善,而“为揭露伪善而慷慨体现的‘真恶’”说到底并不是“恶”,事实比恶更恶,因为其实它也只是伪恶,在本质上与伪善同类,但在效果上却超出伪善双倍。
我常常感到:我们时代的麻烦并不在于对作品优劣的揣摩和辩论,而是它依然停留在对事物和作品的真伪都仍需花费巨大精力去辨别的初始状态。我深感这是一种巨大的浪费。虽然面对时尚之风我无能为力,但我可以拿自己开刀。一个人,他必须经历长时间的对身外涌现的人事缺乏兴趣的生活,他才能拥有真正的、入骨的辨别真伪的能力。因此我认识到在修学的最初,数量和真伪的孰轻孰重。“我相信我所走的路是自己的路,我相信自己走的是正路”(纪德《人间的食粮》),如此简单而不僭越的自信,在我们最初的修学生涯中,是多么重要。
这个人的态度太极端了,我相信极端的思想对于伟大的艺术家是必要的,但是这太多地伤害一个人的生活。应该为文学牺牲生活吗?
尽管一些作家写过长篇小说,但他们永远只是短篇小说家。这一方面取决于他们风格的代表作正是他们的短篇小说,另一方面,也与小说的写作方式有关。决定一篇小说是否长篇小说的因素并不完全在于字数。有的小说虽然字数上已达到长篇小说的篇幅,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短篇小说。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就是一例。这种篇幅上已达长篇却在本质上仍是短篇的小说,一个衡量标准就是:它以一种、惟一的一种风格明显的因素(比如语言)一意孤行地将小说贯穿到底。我们可以将《太阳照常升起》与长篇小说的优秀典范《包法利夫人》比较,这一标准则更为清晰。
因此,失语(没有作品)不是一个小问题,他意味着相对持久的时日以来作者的人格力量(内核)无力对世界起作用。
“一件并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你心里非常真实地发生了,你再开始写这件事,你才会成功。”
观念艺术家的目的是观念,而艺术家的目的是美。然而更容易令世人接受的正是观念艺术,因为人们更容易懂得具体的、
指向性明确的、针尖般清晰的道理。而美,太“凌空蹈虚”了。正如顾城所说:“你可以采来玫瑰,但采不来玫瑰的香气,只有跟春天在一起,你的手上才永远有花朵”。而观念艺术家关心的正是他们要去采摘的花朵而已。他们的作品将随着花朵的枯萎而失去光泽;只是这光泽常常并不在人们概念中的“短时间”内消失,我们才不能将它们真正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