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文化生命正视于圣贤、英雄,在此状态下,事功的精神是开不出来的。事功的精神即是商人的精神,这种精神卑之无高论,境界平庸不高,但是敬业乐群,做事仔细精密、步步扎实。
是的。一个人懒与不懒,既不在起床的迟与早,也不在干事的多与少——如果
世人把有些事不当一回事的话。人类的活动,本有劳心劳力之分。只要好动,不管动手动脚,还是动脑动心,都不得谓之懒。只有那四体不勤,一心无用,只晓得伸腰张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懒。问题是,大脑后边的思维,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动,一般人无从知晓,又何以确认你懒还是不懒?“懒”既曰“偷”,可知是见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见的,也就有偷懒的嫌疑了。适度的懒惰,其实也是人所拥有的最佳形象之一,不然约翰逊博士就不会承认懒惰的确逗人喜爱了。在中国古典诗,尤其是词中,那些美妙的女子常常微呈一些儿慵懒的意态:矇眬的星眼,蓬松的云鬟,以及滞涩的步容,于是“懒”竟成了一个极富魅力的字眼。西方亦然。波德莱尔诗中的女主角,少不了带几分热带阳光下的懒散。超现实主义诗人布勒东(Andre Breton)有诗句曰:“你的慵倦使我的眼中充满泪水。”想来他面对的人儿也是又懒又漂亮。而最懒最漂亮者,睡美人也。
可是,煞风景的是,在这个竞争的世界上,懒招损,勤受益。且勤者之益,端赖懒者之损。这话怎么讲?从国与国之间看这点,比人与人之间看得清楚些。比如咱们中国,睡得过了些头,一朝醒来,发现世事全非,自家的东西给人拿走不少,英国就拿走香港这很大的“份额”。“我不能陪你听我的鼾声”,诗人卞之琳这一妙句,正好形容人睡我醒的心情。难怪懒惰尽管是最佳的品质和形象,大家都敬而远之。
在他看来,懒汉正是“夸耀自己什么事都不做,而且庆幸自己没什么事可做”,所以每天要睡到不能再睡的时候才起床。
真正的勤快,应该是起得早又睡得迟,可即使像约翰逊博士,一个人编出一部辞典来,也只能像中文所谓的“焚膏继晷”,做不到英文常说的“两头点烛”(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他不是懊恼过自己的许多日子都给每天的“日食”空耗了吗?这位卡莱尔眼中的英雄都是如此,常人更不消说了。
大凡王尔德这号聪明人,总有点拥懒自重的味道,但是,与早睡早起的人比起来,迟睡迟起的不见得就懒。世人有许多偏见,歧视睡懒觉便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论,一般人正常呆在床上的时间大致差不多,然而早睡早起者无可非议,迟睡迟起的却背恶名,盖世人只看起得早,
不问睡得迟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不睡!一个朝九晚五的人,怕就怕那朝五晚九的芳邻,搅了大好清梦,而且,连静静地躺着想点什么也不成,只好悻悻起床。
窗中日满,市上人喧,该是起床的时候了,我犹自拥被安枕,一任隔夜的余温烘托着自己的一番胡思乱想。想起奥斯卡·王尔德的妙语,不禁窃笑:“他们起得早,因为有许多事要做;睡得也早,因为没什么事好想。”这话,既是损人,也在骄人。
现在我觉得,只要文化基因不改变,一切苦厄都不会使江南消亡,连污染都终将回归美丽。为什么呢?对于有历史感与文化情怀的中国人来说,江南是乡愁;但从现代社会与未来文明着眼,精细轻柔的江南型文化气质未尝不代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