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之际,还能把话说得平和得体的,肯定是已然变心的那一个。
当你阅读之际,友谊忽然间回到了原本的纯净。面对书本,我们用不着虚情假意。假如我们整晚与书相伴,那只有一个原因,我们喜欢。
普鲁斯特原话:好书了不起而又美妙的特征之一即在于,对作者而言,书也许可说是“结论”,对读者而言,书则是“激发”(由此可见阅读在我们精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书本当然重要,但也有其限制)。我们会强烈地感受到,作者离我们而去之际,正是我们自己的智慧萌发之时。作者所能做的一切是激发出我们的欲望,我们却盼望他提供答案……这是阅读的价值,同时也就是它的局限。要让原本只是一种激发的事情变成一项训练,这是强使阅读扮演它担当不起的角色
。阅读是通向精神生活的一扇门,它可引导我们进入精神世界,却不构成精神世界本身。心灵是个极不稳定的器官,说不准何时就会出现一片空白或是心神不属,唯在静定或无所事事时才会冒出思想的火花。谈话时的节奏却不允许思维停顿,因为他人的在场要求我们不断地作出回应,于是我们总觉脱口而出的尽是些蠢话,真正想要说的却没说出,为此我们懊恼不已
一物在眼前,我们往往不会去留意它,真正要想欣赏,倒是见不着为好。事实上近在眼前也许正是促使我们视若无睹的重要因素,因为我们总觉得一直能见到就尽够了,用不着再去琢磨。
智慧是教不出来的,只有我们通过自身的经历去发现,没有人可以分担,任何人也不能代劳。
情人间过于矜熟,结果往往是滋生出厌倦,因对对方知道得太多而生厌倦。反讽的是,问题也许出在我们对对方还不够了解。始入爱河,我们惟有新奇之感,对彼此的关系自然茫然无知,定情之后终日厮对,朝朝暮暮的日子又让我们生出幻觉,以为一切不过如此,实在平淡无奇。最大的错觉莫过于因日日晤对而自以为对对方已无所不晓,诺亚在世上活了六百年,若非洪水降临让他以别样眼光看世界,他还不知此理。
叙述者和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是习惯的奴隶,对任何事物,总是容易一经熟悉即不再当回事儿。
再聪明的人年轻时都说过错话,做过错事,或竟过着荒唐的生活,凡此种种,晚年想起真是令人汗颜,恨不能将其从记忆中尽皆抹去而后快。可是我们真不该悔不当初,将过去全盘否定,因为谁也不能肯定现在的自己已经大彻大悟(当然是就我们能够企及的智慧而言),除非我们已犯过种种错误,经历种种缺憾,由此抵达了智慧的彼岸。
我们的表达方式实与我们的感受方式息息相关,而我们描绘这个世界的方式必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们最初怎样体验这个世界,正因为如此,陈词滥调之害,委实不可等闲视之。
我们只对新鲜事儿感兴趣,只有突然闯入我们意识、令我们大吃一惊的陡然变调才会令我们动容。一旦习惯取代了新奇,我们便掉头不顾。
他认为应该为了特定的理由阅读,不是为了打发时间或是无谓的好奇心,也不是纯粹只想知道罗斯金有些什么感受,而是为了回到自我,找到自己的感受:“要唤起自己感受到的一切,将大师感受到的东西在自己心中重新创造出来,实在是再好不过的法子。”我们应该为了领会自己的感受而去读他人的书,我们应该延展的是我们自己的思想,尽管也许是某位作家的思想帮助我们达到了这一目的。因而,一种完满的学术生涯就要求我们做出判断:我们着手研究的作家在其书中表达的东西是否与我们自己所关注者相合,而且即使在经由翻译或注释去对其理解的步骤中,我们也该同时注意理解和延展其内在一面。
我们想象得出,有的人有诗人的忧郁却又世事洞明,有的人夸夸其谈却很迷人,有的人有口臭却
让人想亲近,这些都是可能的。但是人往往是敏感的,这意味着如果说出负面的看法,多半会危及彼此的交情。我们总以为人家背后对自己的议论多是出于恶意(或是不满之意),而对刚刚与我们闲聊的人就觉得近乎,我们会嘲笑他的习惯,却依然对他有好感。普鲁斯特认为爱情可以天长地久?A:那倒未必。不过难以永久的事多了,不独爱情这一项。要做到对身边的人与事保持一种欣赏的态度总是很难的。
他有他的王国,她也自有她的涂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