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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篮球的唯美句子

作文《宁静是最美的风景》

增高不能心急.首先要看自己的年龄,要是女的超过20,男的超过25,一般的就只能通过手术来增高了,但是手术危险很大!建议不要尝试!!要是处在长身体的黄金年龄,增高还是有一定方法的.我初一的时候是1.54米,高一的时候就长到了1.78米.我就说说我自己的经验吧.增高不要急,一部分人是会受到遗传的影响,可能不会很有效.我觉得跳高是能长高的,因为每当跳一次,骨髓应该也在运动吧。

不过这长高是需要时间的,很慢。

不过我听朋友说起长高的经历,他是按照《李志艳的长高日记》增高成功的如果要增高,请充足的保持睡眠,不要熬夜,有时候睡觉的时候腿可能会蹬的一下,那便是增长的预告。

我是这样做的:1.每天早,晚都喝一杯豆浆,最好是自己做的.大概一次300到400毫升.2.每天傍晚,我们是晚课之前,大概5点左右去跑步.一天至少400米.最重要的是坚持.3.每天一根胡萝卜要生吃.一定量的大豆.怎么吃都行.因为大豆含有丰富的ve,而胡萝卜中的胡萝卜素可以使ve变成vd,vd的作用是促使钙吸收.4.多晒太阳.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可以促进vd的合成.5.同时本人喜欢打篮球,基本每天都打.可能有一定的帮助.我所作的就是这些,不一定适合你,不过可以试一试.、、、、、、、、、黄昏的暮色唯美柔软,夕阳从指缝中穿堂而过,黄昏的夕阳,洒落一地的挽留,笼罩旧日的时光,这个暮春的黄昏;夕阳无限好,最美是黄昏时。

-----------那转身后的落寞眸子滴落深情,夕阳无限魅力。

落日红极惹上彩色的画面,黄昏的夕阳化了妆,红红升腾洒遍各个角落,一种美丽的惆怅安详端坐,独享这份安乐。

岁月的泛黄,散落的往事像夕阳光芒万丈,黄昏柔软,夕阳无限美,谁人说过一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漫步诗情画意四月,落日红满山头。

黄昏有时,夕阳短暂,仰望岁月斑斓,深刻的年少时光,曾深深回忆琼瑶剧情中的主角何慕天,李梦竹几度夕阳。

摊开的落日,晚霞布满落日四周的云彩,那海的岸边,夕阳映照余晖恋人的背影,那熟悉的木格窗户,那落日里行走的欢笑,在霞光的片段温馨回眸。

落日流光盛满残红,独留一人徘徊的街道,感受夕阳静静流淌的眷念,回首旧日的时光,生活片段的欢笑,印记在脑海的水墨画卷。

黄昏倾听斜阳的过往,空落落的望着远山,倦鸟归去,这一季流年,守望那一抹夕阳的人,漫天静谧的弦音缓缓铺开,是那样静美柔软,穿过岁月沧桑的额头,黄昏的笑靥,夕阳洒落一地的挽留。

映照黄昏,轻轻挽起额头的秀发,红色的夕阳,似笙歌,似曼珠沙华,那么美,那么柔,美极的画面,呼吸着,快乐着。

一阵风飘过凌乱的发梢,开始轻轻移动着脚步,悠悠长长的余韵,这黄昏悲催着的寂寞。

斜阳,小窗,远方的景色,浅浅轻吟如花的芬芳,开始散漫着步履,静静的斜看,这安静的夕阳在黄昏里美到了极致。

目光醉,时光碎,四月的黄昏,满是潮湿的味道,空气中淡淡的花粉,在夕阳的晚照中粉透出一丝金亮,深绿的杨柳润色成透明的暖色,在这个春天的季末,久违的依恋气息,眺望夕阳中的妩媚,我远远的望着,静静的感伤,这一抹风景,黄昏的夕阳,为我停留的吗

没来由的喜欢这个黄昏,喜欢夕阳,喜欢它绯红的面目,就如喜欢我日志的文字。

忆起黄昏暧语的温柔,夕阳透明的暖色,我的脸上有芬芳的潮意。

想起雪小禅那个走丢的黄昏,那个安静到一个人听着布列瑟侬的忧伤,静静的,努力张望着蓝天,说不出的惆怅,需要这样的一个黄昏,与自己近近的感伤。

每每思念来袭,写意几度夕阳,喜欢这样静静的看着血红的余晖,安静的如一页文字。

离开人群的喧嚣,坐在一处,关掉手机,任思绪静静的腐烂,孤芳自赏榨干回忆。

这个黄昏,停留已久的爱情,在微醉的夕阳背后,只是再找不回那熟悉的声音,我迷失了,用发夹挽起额前凌乱的头发,余晖里踏过自己的背影,夕阳如此安静。

静静流淌的时光,微风吹动起衣衫,金色的黄昏,斜阳把影子拉的好长,玫瑰花园边,树影丛林旁。

斜阳映照黄昏下的长椅,相互偎依的恋人,相濡以沫的陪伴相携。

浮云贴近霞光,落日残留着淡雅的晴朗,夕阳下的黄昏,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伸出双手采撷这难得温馨的沉静,突然希望黄昏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彩霞满天,海鸥飞处,喜欢琼瑶笔下的黄昏。

暮色苍茫,流水卷去时光,黄昏谢去,夜幕低张,清歌吟唱,潮生潮落,夕阳黄昏,唯有海鸥飞翔。

晚霞烧红的天空,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

晚霞为一天最后的时光点缀一道绚丽的风景,一曲弦音柔和的蒙上美好,我想起有沉鱼落雁般的大海,海面层层波动,迎风滑翔的小鸟,声声啼叫。

不由得喜欢这样的景致的黄昏,喜欢这样远离尘世的喧嚣,海岸空旷的沉醉,残阳与海面相衔,海面波影妩媚动人,让人倾诉成诗。

光阴在眼前打马而过,静静把昨日的沧桑收藏在袖口。

开满山花的路上,有一阵凉意拂过,飞舞的蜂蜜,在夕阳的浅影里随风摇摆,夕阳短暂,黄昏有时。

落日黄昏,倦归的鸟儿摇曳着黄昏的恬静,河畔四月的樱花雨,插落了季节的美姿。

寂寥的落日夕阳,不知属于谁的温柔。

夕阳,柔柔的散落在窗台。

这冬尽春来后的黄昏,在春意阑珊的时光里,安逸昔日的絮语。

美丽的夕阳下,一数又一树的花落,在黄昏里吹长着寂寞里的回忆,多少柔情岁月了然在梦里。

夕阳里的黄昏,不时的回头看着,身披满身的落日红,写怀诗意黄昏的素影,悟读生命的真谛。

黄昏里的夕阳,在那一瞬间,天地万物改变了模样,梧桐伞一样的红,小鸟歌声唱,五彩霞光,是梦一样的衣裳,日月星辰,在霞辉斑斓里放歌;时光留不住,春去已无踪,潮来又潮往,聚散苦匆匆。

几度青山在,几念夕阳红。

夕阳无限好,光阴去何长;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陈年的酒,夕阳是迟到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

荡漾着如歌的岁月,一副愧力辉煌,古老的油墨画。

轻轻的,黄昏过了,夕阳走了。

此刻,想起了现代散文家徐志摩的名言“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用琐记的方式,写出一个人物与你之间的故事。

1.经过两天两夜的暴雨,大水淹没了城市里的街道,乌云仍然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

刚打开家门,一阵寒风吹来,吹得我瑟瑟发抖,街上的积水也随之泛起涟漪,这时一片枯叶脱离了树枝,飘飘洒洒的盘旋在风中,落入了积水中,随着水波远去了。

啊,已经是深秋了。

“唉,街上这么大的积水,我竟然还必须去上学,命苦啊。

”我一边抱怨,一边慢吞吞地穿上高高的防水靴。

穿好靴子,我无奈的走进了冰凉的深水中。

“哇,这水好凉啊

”凉意透过厚厚的防水靴,直扑向我的脚面,冰封了我的血管,但怎能不去上学呢

我只好硬着头皮艰难地往前走。

走出了家门前的胡同,我走上了宽敞的马路,眼前出现了令我惊奇的场面,这里竟然堵车了,在以往喧闹的傍晚,这里也经常堵车,想不到这么恶劣的天气也有人开车出门,竟比我们学生还要辛苦,我在许多汽车中间缓缓的挪动着,这时我来到了积水最深的地方,我抬头向前看了看,忽然看到了一个交警正站在马路中间积水最深的地方指挥交通,积水已经漫过了他的防水靴,水灌满了他的靴子,积水正顺着他的衣服向上浸,他的大半个裤子都已经湿了,刺骨的冰水冻得他的腿直发抖,然而他仍然站在那里,认真的指挥着交通。

虽然他的腿在发抖,然而他指挥交通的手势却铿锵有力;虽然他的身体很冷,然而他的热血却在沸腾。

我多么希望能有一个相机拍摄下这美丽的风景,然而我没有,我只能在心中默默的佩服他。

我加快脚步向学校走去,坐在座位上刚才的风景仍然浮现在脑海中,我拿出了课本第一次认真的坐在座位上学习,我以后一定要认真学习,长大后也要当一名兵,为国家为人民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2.人的一生,可能阅景无数,但能留下深刻记忆乃至毕生难忘的风景却屈指可数。

而在我心底,就有这样一幅极为优美的风景。

当时是秋天,秋高气爽,让人有一种拥抱大自然的冲动。

于是,我和好友相伴来到公园。

坐在梧桐树下的石椅上,看着秋风将枯萎的树叶轻轻地铺在公园的小径上。

这时,一位妇女带着她的孩子来到公园。

那位妇女容貌姣好、体态优雅,牵着孩子,迈着轻盈的步伐,顺着铺满鹅卵石又落满落叶的小路,缓缓地走过。

当他们走近时,我难以置信的目光久久的停留在那个孩子身上。

那怎么可能是她的孩子

那个孩子扭动着身体,小手紧紧地抓着母亲的手。

他的脑袋很大,眼睛却很小,直挺的鼻梁与整张脸显得极不相称,而他的嘴……竟然是兔唇

这对母子站在一起,构成一幅极不和谐的图画,整个公园仿佛都安静了下来,静得能清晰地听见脚踩着落叶“沙沙”的声音。

人们都注视着这对母子,目光中有不解,有同情,也有厌恶。

但母亲却仿佛并不在乎这一切,慈爱的看着孩子,目光似水般柔;用手抚摸着孩子的头,动作像风般轻。

他们来到滑梯边,母亲把孩子小心的扶上滑梯,自己跑到滑梯的另一端等着。

那孩子从滑梯上滑了下来,也许是下落时的快感使他十分兴奋,他放肆的笑着,嘴里还含糊的喊着“妈妈,妈妈”。

母亲接着了孩子,孩子扑进母亲的怀里。

他们相拥在一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顿时勾勒出一幅动人心弦的风景。

时间仿佛暂停了,画面定格在这一瞬间,留在了我心底。

不久后,这对母子款款地离去了。

夕阳的余晖撒在他们身上,为他们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场景唯美至极。

我和好友都没有说话,目送他们离去,我想,那个孩子是幸福的。

虽然他异于常人,但他跟常人一样,都有个爱他至深的母亲。

回想着刚才的一幕,我深深的感受到母爱的神圣和伟大。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它,一直留在我心底

3.我们安静地坐着,看他们跑来跑去抢那个篮球,看被落日渲染成温暖的橘红色的大半天空…… 每当看到在明媚的阳光下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挥霍着青春汗水的男孩子们,我都会想起一个藏在我心底的篮球场,一个保存着童年美好回忆的篮球场。

在我没有搬家以前,我们家住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地方。

没有热闹的街市,没有喧嚣的马路,但是有矮矮的楼房,有蜿蜒的铺着水泥或仍是砂石的小路有善良友好的住户,有在树上唱歌的鸟儿和在树下草丛中鸣叫的蝈蝈,还有我最最朴实的玩伴们和那个大大的公用篮球场。

这里的地势并不平坦,就着高低不平的地势,房屋错落得有高有低,有的人出门要往上走楼梯来到大路上,有的人却要往下走楼梯到大路上。

篮球场建在一块高地上,一边靠着矮矮的小山,另一边往下看是马路,偶尔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

由于实在是太高了,为了避免篮球掉到马路上砸到行人,或是有人不小心摔下去,篮球场就围上了大半圈铁丝网。

我刚来这里住的时候,并不晓得有这样一个篮球场。

在和周围与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们熟悉后,一天他们第一次带我去篮球场。

我站在铁丝网外抬起头,那道铁丝网门上的锁位置那么高,我们一群小孩怎么够得着啊

正在犯难,朋友曲奇拉着我朝篮球场靠山的那边跑。

比我们大一岁的男孩子胖头蹲下身来撩起那些盖住铁丝网一角的密密麻麻的爬山虎,一个刚好供一人钻进去的洞就露出来了。

原来铁丝网在这么一个隐蔽的地方破了个洞。

然后我就进去了。

我在篮球场上兴奋地跑来跑去,趴在铁丝网上看下面大路上偶尔经过的行人和安静地沐浴在阳光下的房子、树木。

站在篮球场中央往上看被铁丝网圈住的那部分天空,瓦蓝瓦蓝的。

爬山虎大片大片地覆在山上和铁丝网一角,绿油油的。

我总觉得,这里隔绝了喧嚣和世俗,多了份宁静和自然。

记忆中有人来打篮球的场景很少,更多的是我们在这里玩耍嬉戏。

我们用粉笔在地上画画,画太阳、大树、小鸟和大头的小人;我们玩“红灯停绿灯走”的游戏,跑得满头大汗;我们在一起跳房子,在一起过家家,玩“医生病人”的游戏;我们在这里分享过从各自家里带来的糖果、饼干、柑橘和花生瓜子;我们在这里肆意地大笑和唱歌,那么无忧无虑。

我们在清晨来这里,钻过布满露珠的爬山虎,沾湿了衣裤,而后趴在铁丝网上看路上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哥哥姐姐们,议论着谁谁的书包最好看;我们在午后来这里,带着零食,坐在四周的石凳上听曲奇讲她从外婆那儿听来的故事;我们在黄昏来这里,这时铁丝门往往是开的,一些还没有吃饭的大哥哥们在这里打篮球,我们安静地坐着,看他们跑来跑去抢那个篮球,看被落日渲染成温暖的橘红色的大半天空…… 那天曲奇的姑姑来找曲奇的时候,我们正在篮球场玩过家家。

循着曲奇大叫着跑去的方向,我们都看见了曲奇的姑姑,和挂在她胸前的一部小小的银色相机。

她跟着曲奇钻进来后,煞有介事地指挥我们在那片绿油油的爬山虎前站好,举起胸前的相机对着我们“咔嚓”了一声。

照完后她告诉我们几天后可以拿照片。

可是我还没有等到那一天,我们就搬家了。

我稀里糊涂地看着大人们往车上搬东西,最后跟着妈妈上车。

我的伙伴们呢

我还没有再看他们一眼…… 时过境迁,一晃十年过去了。

我常常回忆起童年是最常去的篮球场,记得那个旧旧的球架,那片青翠的爬山虎,原来不知不觉间它们已经刻进了我脑海里。

它现在是怎样的呢

还会有一群钻过铁丝网在里面玩耍的孩子吗

或许它早已不在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

它早已作为我童年最美好的风景留在了我心底。

4.春去,夏来,秋走 ,冬留。

一年四季的美景,总比不上留在心底的风景。

有人说,一个人的心,就像一个世界,四季不同,四时之景也就不同。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

因为,留在心底的风景,才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风景…… 阿炳的二泉映月,是我心底最美的风景。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伴随着迷人的光辉,覆盖过被黑暗笼罩的心扉。

多少欢声笑语,都逝去了,只有一曲《二泉映月》却永远凝结在两根弦上。

满腔的愁怨,似泉水般汩汩溢淌而出。

我们该感动,我们该庆幸,若无那两位音乐家的慧眼,或许这位心灵音乐者只能随红生的波浪与我们渐行渐远,直至消失殆尽。

二泉映月,吐露出了阿炳的心声,也许,他的心声,只有《二泉映月》才能真口正地吐露出来吧。

秦朝兴衰历史,是我心底最凄惨的风景。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刚刚从战争阴霾中走出来的百姓,还未能露一下笑脸又一次掉世了人间地狱般的悲惨境遇。

此时的秦,只闻哀歌与悲乐。

这悲歌与悲乐是属于百姓的。

更是属于秦王朝和中国历史的。

战歌已去,颂歌已歇,短短的秦王朝,终于在农民起义的风暴中,匆匆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吟完最后一个字节。

千百年来的辉煌,终于在这一刹那,烟消云敬。

一起烟消云敬的,还有他们的灵墓与尺骨。

只有那些埋莽的陶俑,还在忠心耿耿的守护着那些已去的历史。

并试图告诉人们,秦王朝,曾经有过的辉煌…… 五柳先生的诗歌,是我心底最优美的风景。

到九江走走,拨开低重的五柳,跨进门槛,坐椅肃然的环堵。

不小心被你的文言绊倒,干脆你,口衔着酒杯,吟诗作赋…… 春去,夏来,秋走,冬留。

无论这四季之美有多美丽,都比不上我心底的风景……5.记得那年暑假的一天,我们去了白鹭山,那里秀丽的风景让我记忆犹新,但是,那里人们的心灵比这秀丽的风景更加让我记忆深刻

去的路上我们欢声笑语,车还没到那儿,可是心却早已飞到了那儿。

不经意间,我发现车就在这几条路上拐来拐去,正奇怪着,只听爸爸说:“糟了,迷路了。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地方,我们怎么办好呢

大家急得抓耳挠腮,一会儿瞎出主意,一会儿又翻找地图。

正在心急如焚的时候,“救星”出现了,远远地来了一辆摩托车。

我们眼睛一亮,赶紧迎上去问路。

摩托车停了下来,跳下两个青年男女,穿着时髦,特别是那个阿姨,烫着大波浪,踩着高跟鞋,一副摩登女郎的样子。

我心里有个大问号,他们会耐心给我们指路吗

没想到他们详细地讲了路线,包括哪里有指示牌,哪里要转弯,甚至还主动提出要给我们带路。

我们谢过他们,又继续赶路。

没出半个小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子,没想到又迷路了,爸爸把车停在小店门口,向小店老板问路,我坐在车上嘀咕,现在这年头,不买点东西,她会回答你的问题吗

正想着,却见那老板走出来,一边热情地解说,一边指指点点、比比划划,我们又一次渡过难关上路了。

果然,有惊无险地到了白鹭山。

白鹭山真美,绿山、碧水、白鹭、蓝天,构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我们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大呼小叫。

一位种田的老伯伯看见我们大惊小怪的样子,笑眯眯地走了过来,热情地讲了白鹭怎么来到白鹭山的传说,又介绍了关于白鹭的知识。

最后还激动地说:“虽然白鹭太多了,造成了粮食减产,可是为了保护动物,保护环境,我们宁可自己受点损失,也不愿伤害它们

” 在白鹭山我看到了美丽怡人的风景,可是这质朴无华的心灵是比自然界的风景更美、更纯洁、更可爱的东西。

这才是永远留在我心底的风景

6.梦回三国,狼烟四起。

梦中历史被改了面貌,攻打空城的竟是周瑜。

美名传遍江东的周郎美姿容,精音律,多谋善断,胸襟广阔。

周瑜雅量高致,传闻有人误拂了弦,他就会回首相望。

因此史书记载民谣云:“曲有误,周郎顾。

” 此时周瑜步步迫近西蜀,诸葛亮静心而坐,比对着敌我双方的实力差距。

他苦苦思索着周瑜火急万分的攻打过来的原因。

呵,这智囊也有不明所以的时候呢

按理说,周瑜的理智不会让他毫无理由的挑起战火,难道是……亮一抬头,便看到西楼上凭栏望月的女子。

也只十五六岁的光景,美丽方出落了三分,就与姐姐在这乱世中成了有名的佳人,小乔。

诸葛恍然大悟。

前些日子他趁周瑜事务繁忙之际掠走了他的爱妻。

此时小乔初嫁,俩人正情深意厚之时,周郎因了她而“雄姿英发,羽扇纶巾”,亮却囚了如此的一位佳人,要他如何不急

诸葛亮上了西楼,月如弯钩,皎白的清辉洒在小乔身上,使她清灵如天女。

“小乔,公瑾已迫近西蜀,而我主公刘备已派援军前来,若你不想使周郎命丧于此,就请劝说他早早退兵罢。

”小乔眼睛弯弯的,轻蹩眉,摇摇头:“公瑾他既已来,必是做足了准备,想要救我出城与他相聚,我岂有相劝之理

” 其实此时,城中兵甲不足,已是空城。

小乔心知肚明,遂不应亮之求。

次日,周瑜兵临城下。

后人赞:“周郎年少,正雄姿历落,江东人杰。

八十万军飞一炬,风卷滩前黄叶。

楼舻云崩,旌旗电扫,射江流血。

咸阳三月,火光无此横绝。

想他豪竹哀丝,回头顾曲,虎帐谈兵歇。

” 他一鼓作气的歼灭了城中大部分士兵。

他站立在熊熊烽火中,以一贯的姿态要亮将小乔还他。

诸葛笑而不答,坐在城门上抚琴。

音律优美,响彻蓝空。

周郎听不出错误,慌了心神。

难道有援军或埋伏

小心谨慎的周郎不禁寒了心。

正在此时,小乔登上了城门,和着亮的音律,唱了一首词,含两字:空城。

周瑜是何等英杰,他是人人称道的王佐之才

周郎当然明了小乔的意思。

他与亮商议,以放弃自己的官职来换小乔。

不用说,亮欣然而应。

大风猎猎作响,像是在咏唱他的爱恋。

小乔不解的问他为何放弃自己的理想,他本是个前途宽广的人。

周郎轻笑:“与其车尘马足,高官厚禄;不如乘轻舟,赏垂柳,笑看人生,一世风流。

” 那风流被世代咏唱,传了几千年。

梦回三国,周郎与小乔的爱情,成了我心中那道如寒夜星辰般的风景。

【阅读简批】三国在大家的心里都很熟悉,可要以三国叙事来表达“留在我心底的风景”这一主旨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广泛的阅读对写作是极有益的,阅读是写作素材的来源,熟悉素材才能在写作中运用自如。

从作者的写作中可以看出作者对素材的熟悉程度。

文章的文字驾驭能力极强,言简意赅,行如流水,短句的多处使用使文章更添华彩,小说的写作手法运用得当,结尾点题,符合题材要求。

【发展等级】文章最大的亮点是以梦作文,三国本是大家所熟悉的,可赋之以梦就有了不凡新意,好象作者真正回到了三国时代,感受到了那种沙场云烟,智勇雄决的场面,作者最终歌颂的是“周郎与小乔的爱情,成了我心中那道如寒夜星辰的风景”,以爱的伟大深化文章主旨。

7.我的家并不富裕,怎么说呢

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吧

说实在的,真的,它来之不易,因为它我妈付出了一双原本看起来细滑的手。

白手起家,六年前,我妈不顾家人的迟疑,总算赶在开学前搬到街上,当时的目的很单纯,说到底,就是创造良好的条件,让我和弟弟学有所成。

来时只带了两口锅和几个碗,还有几件半新不旧的家具,就这样开始了单调的生活,那时很穷,穷到走在大街上都舍不得花钱去买瓶矿泉水,六七月的天,热死都绝不去买路边五毛钱一斤的西瓜,在那时的条件看来,这就是奢侈品。

钱谈不上很重要,但似乎没有不行,终于,我妈决定开店。

店面是亲戚借给的,很小,小到放上一张案板﹑两张晾面的桌子就已经很挤了。

从此,我妈开始了艰辛的创业路。

擀面不容易,刚开始时,我妈因为种种原因,从而导致手掌心不止一次地肿起,她也克服了,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要好好努力,争取改变现状。

那双手,也随之愈来愈粗糙,愈来愈没有生机,我以为我妈会尽量放弃一些,比如:多休息一会儿,少擀几张面,但,我错了,错的有些悲凉,我太低估她了,她仅仅是买了些凡士林来涂手。

相反,面越擀越多了。

我不解,问她怎么不多休息些时日,我妈却说:“什么都在锻炼,手擀惯了就不会肿了。

”那一刻,无尽的心酸,我没敢哭,连在她面前我眼眶都没敢红一下,我知道,我如果哭会让她更有负担。

每一次,当我妈用那双粗糙的手摸我的脸,轻轻地问我最近的学习情况时,我都不免有些不好意思,但每一次,她都鼓励我不要灰心,继续努力。

终于,前年,我家买上了自己的房子,一百二十多平方米,宽敞明亮。

去办房产证时,工作人员要求摁手印,当手印摁在纸上时,我哭了,几年的擀面,使我妈摁在纸上的手印根本看不出指纹,有的——只是一个大红的点,很扎眼,像火一样地灼着我的眼睛,刺痛感一下子到了心里,我欠我妈的,太多…… 留在我心底的风景,其间,带着少许的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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