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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虫文言文翻译

文言文翻译

除蝗徐光启《除蝗疏》

国家不务畜积,不备人事之失也。凶饥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髙卑,雨泽有偏,被水旱为灾,尚多幸免之处,惟旱极而蝗,数千里间草木皆尽,或牛马幡帜皆尽,其害尤惨过于水旱者也。虽然水旱二灾有重有轻,欲求恒稔,虽唐尧之世,犹不可得此,殆由天之所设。惟蝗不然,先事修备,既事修救,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此其与水旱异者也。虽然水而得一丘一垤,旱而得一井一池,即单寒孤子聊足自救。惟蝗又不然,必藉国家之功令,必须羣邑之协心,必頼千万人之同力一身一家,无戮力自免之理。此又与水旱异者也,总而论之,蝗灾甚重,除之则易,必合众力共除之,然后易此其大指矣。谨条列如左。

◎ 蝗灾之时

谨按:春秋至于胜国其间蝗灾,书月者一百一十有一,书二月者二、书三月者三、书四月者十九、书五月者二十、书六月者三十一、书七月者二十、书八月者十二、书九月者一、书十二月者三。是最盛于夏秋之间,与百糓长养成熟之时正相值也,故为害最广。小民遇此乏绝最甚。若二三月蝗者,按《宋史》言:二月,开封府等百三十州县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汉书》安帝永和四年五年比岁书:夏蝗而六月三月,书:去岁蝗处复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则是去岁之种。蝗非蛰蝗也。闻之老农言:蝗初生如粟米,数日旋大如蝇,能跳跃羣行,是名为蝻。又数日即羣飞,是名为蝗。所止之处喙不停啮,故《易林》名为饥虫也,又数日孕子于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复为蝻,蝻复为蝗,如是传生害之,所以广也。秋月下子者则依附草木,枵然枯朽非能蛰蔵过冬也。然秋月下子者十有八九而灾,于冬春者百止一二,则三冬之候,雨雪所摧损灭者多矣。其自四月以后而书灾者,皆本岁之初蝗,非遗种也。故详其所自生与其所自灭,可得殄绝之法矣。

◎ 蝗生之地

谨按:蝗之所生,必于大泽之涯,然而洞庭彭蠡具区之旁,终古无蝗也,必也骤盈骤涸之处,如幽涿以南、长淮以北、青兖以西、梁宋以东诸郡之地,湖漅广衍,暵隘无常,谓之涸泽,蝗则生之。歴稽前代及耳目所覩记,大都若此。若地方被灾,皆有延及与其传生者耳。《略摭往牍》如元史百年之间所载:灾伤路郡、州县几及四百,而西至秦晋称平阳。解州、华州各二称陇陕。河中称绛耀,同陕、鳯翔、岐山、武功、灵寳者各一。大江以南称江浙、龙兴、南康、镇江、丹徒各一,合之二十有二,于四百为二十之一耳。自万厯三十三年,北上至天启元年,南还七年之间,见蝗灾者六,而莫盛于丁巳,是秋奉使夏,州则闗、陕、邠、岐之间徧地皆蝗。而土人云:百年来所无也。江南人不识蝗为何物,而是年亦南至常州,有司士民尽力扑灭乃尽。故涸泽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图之此其地矣。

◎ 蝗生之縁

必于大泽之旁,者职所见。万厯庚戌,滕邹之间皆言起于昭阳吕孟湖。任邱之人言:蝗起于赵堡口,或言来从苇地,苇之所生,亦水涯也。则蝗为水种,无足疑矣。或言:是鱼子所化。而职独断以为鰕子何也。凡倮虫、介虫与羽虫,则能相变,如螟蛉为蜾蠃、蛣蜣为蝉、水蛆为蚊是也。若鳞虫能变为异类,未之见矣,此一证也。《尔雅》翼言:鰕善游而好跃,蝻亦善跃,此二证也,物虽相变,大都蜕壳即成。故多相肖。若蝗之形酷类鰕,其身、其首、其纹脉、肉味、其子之形味无非鰕者。此三证也。又蚕变为蛾蛾之,子复为蚕。《太平御览言》丰年,蝗变为鰕,知鰕之亦变为蝗也,此四证也。鰕有诸种,白色而壳柔者散子于夏初,赤色而壳坚者散子于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江以南多大水而无蝗,盖湖漅积潴水草生之,南方水草农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恒在水,鰕子附之则复为鰕而已。北方之湖盈则四溢,草随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际,鰕子附于草间,既不得水,春夏郁蒸,乘湿热之气变为蝗蝻,其势然也。故知蝗生于鰕,鰕子之为蝗,则因于水草之积也。

◎ 考昔人治蝗之法

载籍所记颇多,其最著者则唐之姚崇,最严者则宋之淳熙勅也。《崇传》曰: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诏也。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徳。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应命。崇移书谓之曰:聪伪主徳,不胜妖,今妖不胜徳。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修徳,可免彼,将无徳致然乎。今坐视食苖忍而不救,因以无年,刺史其谓徳何。若水惧乃縦,捕得蝗十四万石时,议者喧哗,帝疑复以问崇,对曰:庸儒泥文不知变,事固有违,经而合道,反道而适权者。昔,魏世,山东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后秦有蝗,草木皆尽,牛马至相噉毛。今飞蝗所在充满加复蕃息,且河南、河北家无宿藏一,不获则流离,安危系之。且讨蝗縦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帝然之。黄门监 卢懐慎曰: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蝗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疾瘳,叔敖断蛇而福降。今蝗幸可驱,若縦之榖且尽,如百姓何杀虫救人,祸归于崇,不以累公也。蝗害讫息。宋 淳熙勅:诸蝗虫初生,若飞落,地主邻人隐蔽不言,耆保不实时申举扑除者,各杖一百许。人告报当职官,承报不受理,及受理而不即亲临扑除,或扑除未尽而妄申尽净者,各加二等。诸官司荒田、牧地经飞蝗住落处,令佐应差募人取掘虫子,而取不尽因致次年生发者,杖一百。诸蝗虫生发飞落及遗子而扑掘不尽,致再生发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诸给散捕取虫蝗谷而减克者,论如:吏、人、乡、书手,揽纳税受乞财物法。诸系工人因扑掘虫蝗,乞取人户财物者,论如重禄、工人因职受乞法诸令:佐遇有虫蝗生发,虽已差出而不离本界者,若縁虫蝗论罪。并在任法又诏:因穿掘打扑损苖种者,除其税,仍计价。官给地主钱数毋过一顷。此外复有二法。一曰:以粟易蝗。晋 天福七年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粟一斗,偿之此类是也,一曰:食蝗。唐 贞元元年夏,蝗民蒸蝗暴亁,扬去翅足而食之。臣谨按:蝗虫之灾不捕不止,倪若水卢懐慎之说谬也。不忍于蝗而忍于民之饥而死乎。为民御灾捍患,正应经义,亦何违经反道之有。修徳、修刑理无相左。敌国盗贼比于蝗灾,总为民害。宁云修徳可弭一切,攘却捕治之法,废而不为也。淳熙之勅,初生飞落,咸应申报、扑除、取掘,悉有条章。今之官民所未闻见,似应依仿申严,定为功罪,着之甲令也。食蝗之事载籍所书不过二三。唐太宗吞蝗以为代民受患。传述千古矣。乃今东省畿南用为常食,登之盘飱。臣尝治田天津,适遇此灾,田间小民不论蝗蝻,悉将烹食。城市之内用相馈遗,亦有熟而干之,鬻于市者。则数文钱可易一斗,噉食之余家户囷积,以为冬储。质味与干鰕无异,其朝晡不充恒食此者,亦至今无恙也。而同时所见山陕之民,犹惑于祭拜,以伤触为戒,谓为可食即复骇然,盖妄信流传,谓戾气所化,是以疑神疑鬼,甘受戕害。东省畿南,既明知鰕子一物,在水为鰕,在陆为蝗,即终岁食蝗,与食鰕无异,不复疑虑矣。

◎ 今拟先事消弭之法

臣窃谓:既知蝗生之縁,即当于原本处,计画令山东、河南、南北直隶有司、衙门,凡地方有湖荡、垫洼、积水之处,遇霜降水落之后,即亲临勘视本年潦水所至到,今水涯有水草存积即多,集夫众侵水芟刈,敛置髙处,风戾日曝,待其干燥,以供薪燎。如不堪用就地焚烧,务求浄尽。此须抚按、道府实心主持,令州县官各各同心协力,方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发蔓及他方矣。姚崇所谓:讨除不尽者人,不用命此之谓也。若春夏之月,居民于波湖中捕得子鰕一石,减蝗百石。干鰕一石,减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当自为之不烦吿戒矣。

水草既去,鰕子之附草者可无生发矣。若鰕子在地,明年春夏得水土之气,未免复生。则须临时捕治。其法有三。其一:臣见湖旁居民言蝗初生时,最易扑治,宿昔变异,便成蝻子散漫跳跃,势不可遏矣。法当令:居民里老时加察视,但见土脉坟起,便即报官,集众扑灭,此时措手力省,功倍其二,已成蝻子跳跃行动,便须开沟打捕。其法:视蝻将到处,预掘长沟,深广各二尺,沟中相去丈许即作一坑,以便埋掩多集,人众不论老弱悉要趋赴,沿沟摆列,或持箒,或持扑打器具,或持锹锸,毎五十人用一人鸣锣其后,蝻闻金声努力跳跃,或作或止渐令近沟,临沟即大击不止,蝻惊入沟中,势如注水,众各致力,扫者自扫,扑者自扑,埋者自埋,至沟坑具满而止,前村如此,后村复然。一邑如此,他邑复然,当浄尽矣。若蝗如豆大尚未可食,长寸以上即燕齐之民,畚盛嚢括负戴而归,烹煮暴干以供食也。其三:振羽能飞,飞即蔽天,又能渡水。扑治不及。则视其落处,纠集人众各用绳兜兜取,布嚢盛贮。官司以粟易之,大都粟一石易蝗一石,杀而埋之。然论粟易则有一说:先儒有言:救荒莫要乎近,其人假令乡民去邑数十里负蝗易米,一往一返即二日矣。臣所见蝗盛时,幕天匝地,一落田间广数里,厚数尺,行二三日乃尽。此时蝗极易得,官粟有几,乃令人往返道路乎,若以金钱近其,人而易之,随收随给,即以数文钱易蝗一石,民犹劝为之矣。或言:差官下乡一行人従,未免蚕食里正民户,不可不戒。臣以为不然也,此时为民除患,肤髪可捐,更率人蚕食,尚可谓官乎。佐贰为此,正官安在。正官为此,院道安在。不于此辈,创一警百而惩噎废食,亦复何官不可废,何事不可已耶,且一郡一邑岂乏义士,若绅、若弁、青衿、义民择其善者,无不可使,亦且有自愿捐赀者,何必官也。其给粟则以得蝗之,难易为差,无须预定矣。

◎ 事后剪除之法

则:淳熙令之取掘虫子是也。元史《食货志》亦云:毎年十月,令州县正官一员巡视境内,有虫蝗遗子之地,多方设法除之。臣按:蝗虫遗子,必择坚垎黑土髙亢之处,用尾栽入土中下子。深不及一寸,仍留孔窍,且同生而羣飞羣食,其下子必同时同地势,如蜂窠易寻觅也。一蝗所下十余,形如豆粒,中止白汁,渐次充实,因而分颗,一粒中即有细子百余。或云:一生九十九子,不然也。夏月之子易成,八日内遇雨则烂壊,否则至十八日生蝗矣。冬月之子难成,至春而后生蝻,故遇腊雪春雨则烂壊不成,亦非能入地千尺也。此种传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尤为急务,且农力方闲可以从容搜索。官司即以数石粟易一石子,犹不足惜苐。得子有难易,受粟宜有等差,且念其冲冒严寒,尤应厚给,使民乐趋其事可矣。臣按:已上诸事,皆须集合众力,无论一身、一家、一邑、一郡不能独成其功。即百举一隳犹足偾事。唐 开元四年夏五月,勅委使者详察州县,勤惰者各以名闻,由是连岁蝗灾不至大饥,盖以此也。臣故谓:主持在各抚按,勤事在各郡邑,尽力在各郡邑之民,所惜者北土闲旷之地,土旷人稀,毎遇灾时,蝗阵如云,荒田如海,集合佃众犹如晨星,毕力讨除百不及一,徒有伤心惨目而已。昔年,蝗至常州,数日而尽,虽縁官勤亦因民众以此思之,乃愈见均民之不可已也。

陈龙正曰:蝗可和野菜煮食。见于《范仲淹疏》又曝亁可代鰕米,尽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惮不为,然西北,人肯食,东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区被蝗时少,不习见闻故耳。崇祯辛巳,嘉湖旱蝗,鄊民捕蝗饲鸭,鸭极易肥大,又山中人畜猪不能买食,试以蝗饲之,其猪初重二十斤,旬日肥大至五十余斤,可见世间物性,宜于鸟兽食者,人食之未必宜。若人可食者,鸟兽无反不可食之理。蝗可供猪鸭无怪也,推之恐不止此,特表而出之。

陈芳生曰:蝗未作,修徳以弭之,蝗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疽已发于背,而进以调元气之说,曰吾何事乎。刀针吾知,元气未及调,而毒已内攻心肺死矣。倪若水卢懐慎所见,殆调元气于疽发之际者,与大约鄙劣惰懦之夫,视生民之死生,国家之存亡,都无与于已,而惟恐我之稍拂,乎鬼则祸将立至,使朝廷下一令曰:蝗初作守。令捕不尽,致为民害。夺其职,没入其家以备赈。则畏祸之念更切于谄鬼,而蝗可立尽。淳熙之勅似犹未严也,盖天下之祸易于漫衍者,必于初发治之,则为力易而所害不大。而鄙夫非祸将切身,必不肯竭力以从事。故愚谓: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盖亦一家哭不如一路哭之,意且古良吏,蝗毎不入其境。今有事于捕,已可愧矣。捕之而复不力,则良心已无,虽严罚岂为过耶。

姚崇洽虫文言文翻译

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①,付畀②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谊也。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 旁,且焚且瘗③,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也。”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德,昔刘聪除螟不克而害愈甚。”拒御使不应命,崇移书诮之曰:“聪伪主,德不胜袄,今妖不胜德。古者良守,蝗避其境,为修德可免,彼将无德致然乎?今坐视食苗,忍而不救,因以无年④,刺史其谓何?”若水惧,乃纵捕,得蝗 十四石。(选自《新唐书·姚崇传》)

【注】①蟊贼:吃禾苗的害虫。(下文“螟蜮”同义) ②畀(bì):交给。 ③瘗(yì)掩埋 ④无年:没有收成。

开元四年,山东蝗灾严重,老百姓靠祭拜灭虫,坐视蝗虫吃禾苗不敢捕杀。姚崇上奏皇帝说:“《诗经》说:‘抓住那吃禾苗的害虫,扔到烈火中焚烧。’汉光武帝曾下诏:‘鼓励顺应当时灾情的法令,奖励关农桑的做法,消灭那吃禾苗的所有害虫。’这是消灭蝗灾的正义主张。况且,蝗虫怕人,容易驱除,加上地都有主人,让他们各自抢救自己的土地,他们一定不怕劳苦。请皇上恩准连夜堆设火场,砍出隔离道,边焚烧边掩埋,蝗虫就可以捕杀干净。古代也有灭蝗不成功的情况,只因为人们没有尽心力而已。”(皇上)于是派出御史作为捕蝗使,分几处同时灭蝗。汴州刺使倪若水上奏皇上说:“消除天灾应当凭借德行。古时刘聪(无道,所以)除蝗不胜,而且蝗害更加严重。”便拒绝御史不接受除蝗命令。姚崇给他写了一封信,说:“刘聪是一个不合法的国君,他的德行不能胜过妖邪。现在是圣明的朝代,那些妖邪不能胜过君主的高尚德行。古代贤良的长官,蝗虫躲开他管辖的地区。你说修养德行可以免除灾害,那么你现在(的灾情是因为你)没有德行才如此的吗?现在你眼看着蝗虫吃禾苗无动于衷,忍心不救,会造成今年没有收成,刺使您怎么解释?”倪若水害怕了,便开始大规模捕蝗,共捕得蝗虫十四万石。

介虫 文言文阅读答案

译注附下,可供参考:

介虫

海滨有介虫焉,状如蟛蜞,八足二螯,惟右螯独巨,长二寸许。潮退,行沮洳中,闻人声弗避,竖其螯以待,若御敌者。然土人取而烹之,螯虽熟不僵也。

呜呼!螳螂奋臂,以当车辙,漆园吏固笑之矣。彼夫恃其区区之才与力,杀人而不悟者多矣!之二虫又何知焉?

译文

海滨有一种介虫,(它)形状如同小螃蟹八只脚两只螯,惟独右螯特别巨大,长两寸左右。潮退后在低湿处出没,听到人声,不退让,竖起它的螯等着,如同抵御敌人的样子。当地人抓取它们烹煮,螯就是熟了也不僵硬。

呜呼!螳螂举起臂膀在车辙旁阻挡马车,庄周当然讥笑它。它们靠微弱的才和力逞强,最终弄丢了性命还不醒悟的人多着呢!这两种虫又懂得什么呢?

加点字

介虫:甲虫

蟛蜞(peng二声,qi二声):一种体型小的螃蟹

巨:巨大

沮洳(ju四声,ru四声):泥潭

逊:退让

御:抵御

漆园吏:指庄子

沮洳:泥潭,烂泥

许:左右

奋:举起

当:挡住、阻挡

以虫治虫的文言文翻译?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一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子方虫搏斗,把子方虫劈成两半。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一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子方虫搏斗,把子方虫劈成两半。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原文

《以虫治虫》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编辑本段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一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子方虫搏斗,把子方虫劈成两半。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它(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这虫咬成两段。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   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 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   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    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它(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这虫咬成两段。   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   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   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选自沈括《梦溪笔谈》   庆州界:庆州地域   生:生长出了(动词)   子方虫:今称黏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   方:正当   为:成为   之:的   害:危害   一虫:一种昆虫   狗蝎(xiē):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   其:它的   喙(huì):本是鸟兽的嘴 此处指虫子的嘴   蔽(bì):遮盖   则:连词表顺接,相当于“就”。   以:用   钳(qián):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   之:代子方虫   悉:全,都,例如,《出师表》中“悉以咨之”   为: 成为   皆:都   旬日:十天   尽:完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以”只有“因为”的意思,没有“因此”的意思,其实后面省略了代词“之”,其为“岁以(之)大穰”,“以之”译为“因为这样”,就相当于“因此”。】   大穰(ráng):庄稼大丰收   其:这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称作   之:代指那种昆虫(子方虫的天敌)   傍不肯:虫名。意思是这虫旁边容不得害虫。傍:即“旁”,旁边。   注:子方即为子方虫

编辑本段现实意义

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充分发挥农作物害虫天敌的作用,降低农作物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收,保护生态环境。   自然界的万物是相生相克的,大自然的某些灾害也是可以战胜的。

原文: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解释哦: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实在是秋田的大害。忽然有一种昆虫出现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遮蔽住了土地;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方:正

为:成为

之:的

一虫:一种昆虫

害:危害

其:它的

喙:嘴

蔽:遮盖

则:就

以:用

之:代指方虫

悉:都

为: 成为

皆:都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

旬日:十天 陶奕甫A添加

大穰:大丰收

其:这样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之:代指方这种虫的天敌

现实意义

如何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动防治充分发挥某些农作物的害虫的天敌的作用,是降低农作物生产成品促进农业增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以虫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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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虫治虫》选自《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文章记叙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秋田中“傍不肯”消灭“子方虫”,从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说明开展生物防治,利用某些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消灭虫害,是促进农业增产的一项有效措施。

目录

原文

译文

现实意义

《梦溪笔谈》

沈括

沈括的成就

沈括的贡献

以虫治虫实例

编辑本段原文

《以虫治虫》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编辑本段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一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子方虫搏斗,把子方虫劈成两半。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   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 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   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    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它(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这虫咬成两段。   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   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   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选自沈括《梦溪笔谈》   庆州界:庆州地域   生:生长出了(动词)   子方虫:今称黏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   方:正当   为:成为   之:的   害:危害   一虫:一种昆虫   狗蝎(xiē):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   其:它的   喙(huì):本是鸟兽的嘴 此处指虫子的嘴   蔽(bì):遮盖   则:连词表顺接,相当于“就”。   以:用   钳(qián):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   之:代子方虫   悉:全,都,例如,《出师表》中“悉以咨之”   为: 成为   皆:都   旬日:十天   尽:完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以”只有“因为”的意思,没有“因此”的意思,其实后面省略了代词“之”,其为“岁以(之)大穰”,“以之”译为“因为这样”,就相当于“因此”。】   大穰(ráng):庄稼大丰收   其:这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称作   之:代指那种昆虫(子方虫的天敌)   傍不肯:虫名。意思是这虫旁边容不得害虫。傍:即“旁”,旁边。   注:子方即为子方虫

编辑本段现实意义

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充分发挥农作物害虫天敌的作用,降低农作物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收,保护生态环境。   自然界的万物是相生相克的,大自然的某些灾害也是可以战胜的。

编辑本段《梦溪笔谈》

在我国北宋时代,有一位非常博学多才、成就显著的科学家,他就是沈括——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他精通天文、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农学和医学;他还是卓越的工程师、出色的军事家、外交家和政治家;同时,他博学善文,对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等无所不精。他晚年所著的《梦溪笔谈》详细记载了劳动人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卓越贡献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自然科学达到的辉煌成就。《梦溪笔谈》不仅是我国古代的学术宝库,而且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有重要的地位。 被誉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

编辑本段沈括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1岁时南迁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阳一代,后隐居于福建的尤溪一带。仁宗嘉佑八年(公元1063年)进士。神宗时参与王安石变法运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提举司天监,次年赴两浙考察水利、差役。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出使辽国,驳斥辽的争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学士,权三司使,整顿陕西盐政。后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加强对西夏的防御。元丰五年(1082年)以宋军于永乐城之战中为西夏所败,连累被贬。晚年以平生见闻,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梦溪笔谈》。

编辑本段沈括的成就

沈括的科学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精研天文,所提倡的新历法,与今天的阳历相似。在物理学方面,他记录了指南针原理及多种制作法;发现地磁偏角的存在,比欧洲早了四百多年;又曾阐述凹面镜成像的原理;还对共振等规律加以研究。在数学方面,他创立「隙积术」(二阶等差级数的求和法)、「会圆术」(已知圆的直径和弓形的高,求弓形的弦和弧长的方法)。他还是一位非常博学多才、成就显著的科学家,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精通天文、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气象学、地理学、农学和医学;他还是卓越的工程师、出色的外交家。在地质学方面,他对冲积平原形成、水的侵蚀作用等,都有研究,并首先提出石油的命名。医学方面,对于有效的方药,多有记录,并有多部医学著作。此外,他对当时科学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情况,如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金属冶炼的方法等,皆详为记录。   沈括自幼对天文、地理等有着浓厚的兴趣,勤学好问,刻苦钻研。少年时代他随做泉州州官的父亲在福建泉州居住多年,当时的一些见闻,均收入《梦溪笔谈》。在天文学方面,沈括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他曾经制造过我国古代观测天文的主要仪器——浑天仪;表示太阳影子   的景表等。为了测得北极星准确位置,他连续三个月,每天用浑天仪观测北极星位置,把初夜、中夜、后夜所见到的北极星方位,分别画于图上,经过精心研究,最后得出北极星与北极距三度。这一科学根据在《梦溪笔谈》中有详细的记载。《梦溪笔谈》中还记载了沈括在数学方面的贡献,他发展了《九章算术》以来的等差级数,创造了新的高等级数求和法——隙积数。几何学中,他发明了会圆术,即从已知圆的直径和弓形高度来求弓形底和弓形弧的方法。为此日本数学家三上义夫曾给予沈括以极高的评价。 《宋史·沈括传》称他“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沈括“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 1979年7月1日为了纪念他,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将该台在1964年发现的一颗小行星2027命名为沈括。 他在百科全书《梦溪笔谈》中,是第一个人把历史上沿用的石漆、石脂水、火油、猛火油等名称统一命名为石油,并对石油作了极为详细的论述。

编辑本段沈括的贡献

沈括(约1031~1095)中国古代科学技术鼎盛时期(北宋)最博学的科学家,字存中,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小时勤奋好学,14岁就读完家中藏书,他随父母到过许多地方,广闻博见,知识丰富。历任沭阳县主簿(县令助理)、太史令,参与过整理盐政,考察水利及任司天监、翰林学士等技术性官职,几乎包办了当时朝廷中的科学事务,如修历法,改良观象仪器,兴水利,制地图,监造军器等。他十分虚心求教,勤于思考,能向一切内行学习,“历访镜工”,“问教坊老乐工”,“问老医”,“凡所到之处,山林隐者,无不求访,及一药一术,皆至诚恳切而得之”,“发明考证,洞悉源流”。例如他三十多岁开始研习数学天文时,就常请教当时的女数学家胡淑修。沈括比她及其丈夫年长十余岁,仍能如此虚心下问,并屡叹曰:“得为男子,吾益友也。”他在天文、历法、数学、物理、地学、生物、化学、医药、水利、兵工、冶金、建筑、文史、乐律等多学科领域,都有很高造诣。有《梦溪笔谈》、《长兴集》、《苏沈良方》等著名(据《宋史·艺文志》记载他的著述有22种155卷,但不少已散失)。研究中国科学史的专家李约瑟誉他为“中国通”。   沈括十分重视调查、观察、实测、实验,并且要“原其理”,“以理推之”。他倡导“见简即用,见繁即变,不胶一法”,这也是他取得天文、物理等方面独创性成就的原因之一,他的科学思想受儒、道、元气说等的影响,同时注意核查他人在实测中的数据。例如在天文学方面,他详细观察五星运行轨迹(“如柳叶边缘”)和陨石坠落时的情景;为测量北极星与北天极的真实距离设计了窥管,每夜3次,连续三月,得200余图,得出当时极星“离天极三度有余”的粗测结论;作晷漏实验十余年,首次推出冬至日昼夜“百刻有余”,夏至日“不及百刻”的结果。他还设计了“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梦溪笔谈》卷七)的演示实验,证明了“月本无光,日耀之乃光耳”,以及月相变的道理。对历代历法的积弊改进,推行了比较合理的“奉元历”,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更科学的“十二气历”设想:即以节气定月份,大小月相间的纯阳历。   沈括对指南针进行了深入研究,他把“方家以磁石磨针锋”而得的人工磁化针用来作试验,提出四种装置方法(水浮法,碗沿法,指甲法和单丝悬挂法)并分别评论,指出悬丝法“最善”及具体办法(“独丝、”“粘蜡”),还记载与验证了磁针“常微偏东、不全南也”的磁偏角现象,比西欧记录早400年。   在光学方面,沈括对小孔成像、凹镜成像等成倒影(像)的诸种现象进行比较,得出“碍”(焦点)的概念(参见“中国古代对光的认识”),并具体描述了焦点处“大如麻菽著物则火发”的现象,他称光通过“孔”“碍”成象为“本末相格”之术。他亲自查看了虹的成因而得出“虹两头都垂洞中”的记录,并说当时“自西望东则见”。通过“红光验尸”记录了民间利用新赤油伞滤光验出尸身上的青紫伤痕的方法。对透光镜将背面花纹字迹透现在镜面上的原因也从铸造工艺作了考察:“铸时薄处先冷,唯背文(纹)上差厚(厚度有差别),后冷而铜缩多,文虽在背,而鉴面隐然有迹”。   在声学上沈括用纸人来放大琴弦上的共振,以便形象地观察(英国人诺布尔和皮戈特在500年后才有类似的琴弦上纸游码试验),还记录了兵士用皮革箭袋作枕时“虚能纳声”的空穴效应,并深入分析了各种乐器制作、制钟等音乐声学问题。   在《梦溪笔谈》中,他还记录了许多宝贵科技资料如《木经》(喻皓)、活字印刷(毕异),水利施工(合龙方法)等等。   沈括在政治、军事、外交上亦展示了才能。他积极参与王安石变法运动,1075年曾出使契丹,驳斥其争地要求,1080年抗击西夏侵略时受连累遭贬,1087年退居润州(镇江)梦溪园写出《笔谈》巨著。   为了纪念沈括的功绩,人们将小行星2027命名为“沈括小行星”。

编辑本段以虫治虫实例

高大挺拔、枝叶茂盛的树木为喧嚣的城市增添了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可是在自然界中却有一些昆虫专门以树木的叶子为食。   这几条正在贪婪吞食树叶的虫子是一种叫做美国白蛾的幼虫,它几乎能危害所有的阔叶树、花卉、果树和蔬菜,一旦大规模地爆发,成片的树林、果园、庄稼就难逃厄运了。   这种害虫的原产地本来在北美洲,可是随着包装箱、木材等物品在全世界范围的运输,附着在上面的美国白蛾也被带到了世界各地。   由于它适应性和繁殖力都很强,常常爆发成灾,因而被列为国际检疫害虫。世界各国都在寻找防治它的办法。   常规的化学防治办法虽然见效快,但是喷洒出去的化学药品既污染环境,又会杀伤其他有益的鸟类和昆虫, 过上三年两载,美国白蛾的抗药性增强了,还会卷土重来。   其实,貌似凶恶的美国白蛾在自然界中也有天敌。但是它们大多生活在北美洲,遭受虫害的欧洲各国曾经从原产地美国和加拿大引进了10多种天敌,但往往不能长期生存。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杨歧忠教授经过十五年的寻找和研究,终于在我国的陕西找到了一种以前从没有发现过的美国白蛾的寄生性天敌,并把它起名叫白蛾周氏啮小蜂。   别看这种小蜂的个头很小,它的本事却不小。当啮小蜂找到美国白蛾的蛹以后,就用它腹部锋利的产卵器扎破蛹壳,把卵产到了敌人的身体内部,一次就可以产卵200-300多个。   三四天以后,啮小蜂孵化成幼虫,这些蛆状的幼虫以美国白蛾蛹中的组织和器官为食,最后杀死美国白蛾,并在它的体内化蛹。再过20天,羽翼丰满了的啮小蜂就可以咬破美国白蛾的蛹壳,飞向四面八方,寻找其他白蛾的蛹产卵寄生去了。小个头的啮小蜂就这样打败了美国白蛾这个庞然大物。   现在,在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的繁蜂基地,科学家已经研究出来用柞蚕的蛹作为美国白蛾的替代物,大规模地培育白蛾周氏啮小蜂。   同时,根据啮小蜂的生物学特性,科学家可以利用控制温度、湿度等手段来人工控制它们的发育进度,一旦哪里遭到了美国白蛾的危害,他们就可以迅速繁育出足够量的啮小蜂,成为一支随时应召的生物快速反应部队,放飞到灾害严重的地区去帮助我们消灭美国白蛾。   采访专家:“其实,在生物多样性的情况下,害虫的数量由于受到天敌的制约,它们不会大发生,也不会造成危害,那么,我们所采用的生物防治的办法就是利用自然界的这一规律,发现、研究和大量繁殖了美国白蛾的重要天敌---白蛾周氏啮小蜂,从实际效果来看,已经达到了长期持续有效对美国白蛾的控制。”   由于利用这种以虫制虫的生物防治技术,既不会污染环境,又不需要太大的投入,而控制害虫的效果却持续有效,所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以虫治虫文言文翻译

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要成为秋天庄稼的灾害。忽然有一种虫子出现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们)遇上了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与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这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人称它为“傍不肯”。

以虫治虫文言文的字词翻译

北宋·沈括《以虫治虫》字词翻译如下:

1、元丰:宋神宗赵顼年号(1078-1085)。

2、庆州:宋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甘肃庆阳、合水、华池诸县。

3、生:动词,产生,出现。

4、子方虫:也作“虸蚄虫”今称黏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

5、方:将要。

6、为:成为。

7、之:的。

8、害:危害(作动词用)。

9、一虫:一种昆虫。

10、狗蝎(gǒu xiē):学名蠼螋(qú sǒu),属于革翅目的昆虫,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

11、其:代词,它们的。

12、喙(huì):本是鸟兽的嘴,此处指虫子的嘴。

13、蔽(bì):遮蔽。

14、则:连词表顺接,相当于“就”。

15、以:用。

16、钳(qián):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

17、搏:搏斗。

18、之:代词,代指子方虫。

19、悉:全,都。

20、为: 成为。

21、旬日:十天。

22、皆:都。

23、尽:没了。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以虫治虫》选自《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文章记叙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秋田中“傍不肯”消灭“子方虫”,从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说明开展生物防治,利用某些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消灭虫害,是促进农业增产的一项有效措施,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沈括字存中,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1岁时南迁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阳一带,后隐居于福建的尤溪一带。

仁宗嘉佑八年(公元1063年)进士。神宗时参与王安石变法运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提举司天监,次年赴两浙考察水利、差役。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出使辽国,驳斥辽的争地要求。

次年任翰林学士,权三司使,整顿陕西盐政。后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加强对西夏的防御。元丰五年(1082年)以宋军于永乐城之战中为西夏所败,连累被贬。晚年以平生见闻,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梦溪笔谈》。

字词解释

1、元丰:宋神宗赵顼年号(1078-1085)

2、庆州:宋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甘肃庆阳、合水、华池诸县

3、生:动词,产生,出现

4、子方虫:也作“虸蚄虫”今称黏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

5、方:将要

6、为:成为

7、之:的

8、害:危害(作动词用)

9、一虫:一种昆虫

10、狗蝎:学名蠼螋(qú sǒu),属于革翅目的昆虫,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

11、其:代词,它们的

12、喙(huì):本是鸟兽的嘴,此处指虫子的嘴

13、蔽(bì):遮蔽。

14、则:连词表顺接,相当于“就”。

15、以:用。

16、钳: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

17、搏:搏斗

18、之:代词,代指子方虫

19、悉:全,都,例如,《出师表》中“悉以咨之”

20、为: 成为

21、旬日:十天

22、皆:都

23、尽:没了

24、岁:年成,收成

25、以:因为

26、大穰(ráng):庄稼大丰收

27、其:那

28、旧:过去

29、曾:曾经

30、之:语气词,不译

31、土人:本地人

32、谓:叫 ,称作

33、之:代指“傍不肯”(子方虫的天敌)

34、傍(páng)不肯:虫名。意思是这虫旁边容不得害虫。傍:即“旁”,旁边。

《以虫治虫》原文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出现了子方虫,正要危害秋田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出现了,样子长得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遮蔽了大地;这种虫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它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庄稼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以虫治虫》选自《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文章记叙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秋田中“傍不肯”消灭“子方虫”,从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说明开展生物防治,利用某些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消灭虫害,是促进农业增产的一项有效措施,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梦溪笔谈》是北宋科学家沈括所著的笔记体著作。大约成书于1086年-1093年,收录了沈括一生的所见所闻和见解。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已有多种外语译本。

《梦溪笔谈》包括《笔谈》、《补笔谈》、《续笔谈》三部分。《笔谈》二十六卷,分为十七门,依次为“故事、辩证、乐律、象数、人事、官政、机智、艺文、书画、技艺、器用、神奇、异事、谬误、讥谑、杂志、药议”。

作者简介

沈括(公元1031~1095),字存中,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1岁时南迁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阳一带,后隐居于福建的尤溪一带。仁宗嘉佑八年(公元1063年)进士。神宗时参与王安石变法运动。

原文: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解释哦: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实在是秋田的大害。忽然有一种昆虫出现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遮蔽住了土地;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方:正

为:成为

之:的

一虫:一种昆虫

害:危害

其:它的

喙:嘴

蔽:遮盖

则:就

以:用

之:代指方虫

悉:都

为: 成为

皆:都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

旬日:十天 陶奕甫A添加

大穰:大丰收

其:这样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之:代指方这种虫的天敌

现实意义

如何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动防治充分发挥某些农作物的害虫的天敌的作用,是降低农作物生产成品促进农业增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解释哦: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实在是秋田的大害。忽然有一种昆虫出现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遮蔽住了土地;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方:正

为:成为

之:的

一虫:一种昆虫

害:危害

其:它的

喙:嘴

蔽:遮盖

则:就

以:用

之:代指方虫

悉:都

为: 成为

皆:都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

旬日:十天 陶奕甫A添加

大穰:大丰收

其:这样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之:代指方这种虫的天敌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这种)子方虫是秋季田里庄稼的危害。(这时,)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过了十天子方虫全被杀尽,到年底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昆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

译文《以虫治虫》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要危害秋田里的庄稼。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

为:正

喙:嘴

旬日:十天

旧:过去

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

在解决农业问题时候,可以通过绿色生态的方法来解决,尽量避免非自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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