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父逐日胜七子优美散文
有一个人,年轻,强壮。他所处的时代,天上共有十个太阳。阳光酷烈,大地焦黄。这个人张弓搭箭射落了九个,火球一样的大地终于恢复了生机。
有一个人,孔武有力。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突发奇想要摘下天上的太阳。于是他开始朝着太阳奔跑。烈日蒸发着他身上的水分,他喝干了黄河水,又喝干了渭河水,最后渴死在逐日的路上。
前一个人胜了太阳,后一个人败给了太阳。在人类发展的漫漫长途中,太阳也许代表着残酷的自然力量。纵观人类发展史,其实就是人类与自然做斗争的历史。人类在斗争中编织着各种震撼、蛊惑人心的神话传说,用结局的胜败表达着内心的渴望或不屈不挠的坚持。
在那两个人之后的很多很多年,又有一个人,已过古稀之年,他也想战胜太阳。那一年秋天大旱,种下的玉蜀黍发不了芽,极目搜寻,只有他的地里长出了一棵。太阳当然不会放过这一个弱小的生命,他却要拼一己之力保护那禾苗。这样一场战争,还未开始,似乎早已写就了结局。
是的,他的举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且不说他能否养活那禾苗,就算养活了,禾苗结出了果实,不够他一餐果腹;禾苗长成了种子,亦不足以供养他的父老乡亲。可老者不这么想,他把玉蜀黍当火种守护,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许他没想把它当火种,毕竟那火一样的太阳把天地烧得热浪翻滚,让人对火恨得牙痛。或许他只是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是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么?一棒玉蜀黍粒儿又岂止二三。
太阳要晒焦了他的玉蜀黍。一天又一天,没有下雨的迹象。他拽出自己的鞭子抽打太阳,阳光像玻璃碎片般洒落,扎到那张着大嘴的硬梆梆的土地里,太阳不作声,只是一味地冷笑。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太阳凭自己的能量已足以让草木枯死、大地皴裂、水源枯竭,让所有的村民背井离乡,何况她还有太多的盟军:铺天盖地的鼠群,狡黠残忍的饿狼;而老者,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一条瞎眼狗。
鼠群出没,像洪水一样的壮观。它们不再是见不得人的物种,因为人早逃光了,那是它们的'世界。老鼠的腥臊气差点晕死了玉蜀黍。人鼠争食,当然是为了活命,但人更是为了守护玉蜀黍成熟。最终人胜了——没有吃的?还有老鼠啊。恶心吗?顾不得了。
水源枯竭,除了老狼霸占的那一潭。人与狼争水,是为了救己命,更是为了玉蜀黍。狼可不满足只有水喝,它们也饿得眼冒绿光了,它们对这个不速之客狼视眈眈。当然,最终的胜者,还是人。老者虽然年事已高,饿得浑身绵软,但是他有智慧,更有坚定的信念。
眼见得他与太阳的争战胜利在望,老人也瘦得前心贴后背了,他知道自己等不到期望的那一天,于是拖着软绵绵的双腿挑来一大缸水,却发现没有足够的肥料来供养玉蜀黍至饱满成熟。于是,他决定用自己的身体做肥料。他躺在玉蜀黍旁的土坑里,让他的瞎狗活埋了他。
老者为这棵禾苗展开的逐日之战之惨烈,大约是他留下之初未曾想到过的。不过是逃荒时因眷恋自己的那一方土地踅进去看了一眼,撒了一泡尿而已。这是禾苗的造化,还是日头的考验?自古以来,神话的产生总是基于最残酷的环境。所谓时势造英雄,又好比寒门出孝子,无论怎样让人景仰,让人感佩,总没有人愿意主动选择那样的历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而斯人,别无选择。
他的玉蜀黍如他所愿,成了来年播种的种子,虽然只有七粒。那七粒种子被七户人家的七个最年轻、强壮的男子种在他们的田里,长出了七棵绿油油的玉蜀黍苗。可以想见,再一个来年,田野里也许便是黍杆成林,青纱成帐。
老者终于活成了神话,活成了传说。
老者是作家阎连科小说《年月日》的主人公,名叫先爷,一个足以让人想起先贤、先知、先祖,从而让人景仰的名字。如果不是那一场大旱,他就是一个不起眼儿的让人尊重的老人,顺天知命,安然度过余生。但因了那场惨烈的保卫战,他成了神。他让我想起夸父逐日。神话里的夸父是想追逐太阳,先爷则想驱逐太阳。这是他们的区别。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想战胜太阳。夸父失败了,先爷却小胜了毒日头七个子。夸父摘下太阳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先爷驱逐太阳的目的很清楚:保护玉蜀黍。他热爱土地,笃信土地可以为他以及他的乡亲带来一切:生命,以及生活。所以碰到天灾,他仍然想从土地里培植希望,而不是依靠第三方的救济。先爷是底层百姓最典型的代表,但较之普通百姓,他还有着超乎一般百姓的朴素而深广的济世情怀。他籍着深厚的土地崇拜和朴素的济世情怀,为他的大山、他的乡亲唤醒了一个生命的芽孢,并将之培育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希望。
先爷逐日,胜天七子,他的瞎眼狗功不可没。那只狗的灵性早胜过很多自以为是的灵长动物不知多少倍。他活埋了主人,犹如战士枪杀无生存希望的战友;他活埋了主人,不是残忍,而是慈悲。最终,他并未听从主人之命独自逃生,而是卧在主人的身边,被毒日头晒成了标本,触目惊心地写满生死相依患难与共。
先爷逐日,胜天七子。初读那一节,心中甚是悲凉:先爷拚了老命,居然只换来了七颗种子。后来又想,出乎意料,这才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吧。如果颗颗饱满,对读者固然是一种安慰,但是也少了英雄铁血的悲壮;如果颗粒无收又太悲观,会让先贤的壮举显得了无意义。接受了这样的结局,又不免瞎琢磨:为什么是七粒,而不是其他数目?作家在文中写:这七粒玉蜀黍种子,像黑色夜空中的七颗蓝莹莹的星。七星在天,无论多么浓重的黑夜人们都不会迷失方向。这是先爷坚守的意义所在么?
一个让人唏嘘的关于土地的神话。一个让人唏嘘的土地之神的传说。无论什么时代,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神话和传说,仿佛甘霖,滋养焦土。
七子湖的春天散文
在古邺临漳,七子湖的春天真实而浪漫,她像花季少女一样羞涩又奔放。当春风吹皱了湖面微波轻轻荡漾;忽而又静若处子,湖面静的没有一丝涟漪,只有深深垂下的柳丝轻抚水面,几只燕子轻快的掠过轻吻湖面,再一次告诉了你我什么叫做死水微澜。
远远望去,魁星阁挺拔伟岸如巨人傲然屹立湖面,它居高临下玉树临风,让人心生仰慕又肃然起敬。遥想当年邺城六朝风云,曹操一统北方,傲视群雄;魏武雄风旌旗猎猎,隐约仿佛还有那阵阵鼓角争鸣;建安风骨、七子诗赋独领风
骚;七步赋诗不知羞了谁,胡笳十八拍更是惊心动魄,文姬归汉的故事演绎至今。这一切都仿佛就在昨天,依然历历在目,可观可叹!
石拱桥如长虹卧波,又如银龙出海,搅动了满湖春色;迎春花不愧为报春使者,春节刚过便急不可耐的一枝枝一串串,盛开在初暖还寒的春风里;园内朵朵桃花更是不甘平庸,一场春风过后,便次第怒放,让岸柳不在绿的单调,让迎春不再黄的羞愧,一树树一朵朵桃花枝头绽放,衬了柳绿,托了花黄,点缀了七子湖的满园春色!
无论迎着朝阳晨曦 ,还是踏着落日余晖,无论七子园漫步还是湖面泛舟,亦或徜徉在花海绿草碧波当中,细品七子诗赋 ,醉赏春色满园,喜观桃花朵朵红艳,真的醉了一场花季的约会。桃花像人面般红粉嫩白,惹引游人嗅着看着,却绝不敢亵玩;湖边垂柳曼妙而优雅的迎风起舞,曲径边旁海棠含苞欲放,附近居民楼下成片的'桃花怒放成红色的花海。
醉爱七子湖的春天,喜欢这湖清澈微凉的春水,喜欢这棵棵妩媚风情的绿柳,喜欢这这群有情有义如约南归的燕子,还有那笑傲春风的一树树一朵朵的人面桃花!
天目揽胜散文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的气势和和境界总是倍儿吸引人的。此番游天目山,当我站岔路口――由此登仙人顶,那个指示牌前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就选择了登顶。同行还有三人,二个年轻女士,一个是早过花甲之年的刘老师。
仙人顶,又称金仙顶、天柱峰,是西天目山最高峰,海拔1506米。看介绍,登顶远眺,时而云雾茫茫,银涛滚衮,如置身大海之上;时而云消雾散,山麓、田垅、房屋、河流、道路历历在目,恍如桃源胜景。晴空万里之时,目力所及,钱江如带,西湖如镜,秀丽黄山也隐隐可见。顶上还有天池、天柱峰等景观。
沿着浓荫遮日的小径缓缓上行,一路溪水叮咚,一路鸟鸣灌耳。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感觉又诗意又惬意。但这样的感觉没持续多久,在转过一个山道时,天目山就默默展露出它的狰狞。原先规则可以随意漫步的石阶不见了,上山的道路由石阶变成了石块,许多地方可谓是犬牙交错,每一脚踩上去都得事先看准了落脚点。山道也是越见陡峭,上行不多几步就得大口喘气。
山上很静,偶尔传来几声布谷的鸣叫,路边的杜鹃和不知名的野花开得甚是热闹,但力不从心的我已无观赏的精气神了。看看时间,已经在山道上跋涉了40分钟了。身陷在密密的浓荫中,翘首不见山顶,望前方,狭窄的.山道蜿蜒而上,还是默默无尽头,让筋疲力尽的我看不到希望。看身边,二位年青女士也是大口喘气。到是年过花甲的刘老师依然是兴致勃勃精神抖擞,走在头里,还不时回过头来给我们打气。
终于抵达了罗盘松景点,登顶大约还有一半的距离。在罗盘松边坐下喘喘气。只见虬劲的松树在悬崖边冲天而立,挺拔粗壮,气势非凡。听人说,树有多高根就有多长,只见平台上盘根错节裸露着苍劲的树根。根深才能叶茂,就是这些默默的树根支撑起罗盘松那傲世独立的身姿。同理,支撑起一个人也需要内涵和根基,“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气质和素养也应该如罗盘松那般是自然天生的流露,毫无做作和矫柔之味。
稍事修整,又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山道越见蜿蜒也更见陡峭,每前行一步都需要做一次深呼吸。心底萌生退却之意。看到前边仍然执着的刘老师,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篇电视散文,藏民转山。面对海拔6500多米的冈底斯山主峰,藏民在冰天雪地中三步一叩拜,坚韧地向山顶前行。支持他们的就是一种信念,一种对神山的坚定的信仰。他们用身体丈量着雪山,也丈量着他们的灵魂。和他们相比,我眼前的仙人顶就可谓微不足道了。
终于登顶了。由于天气的原因,能见度很差,只见云雾茫茫。钱江如带,西湖如镜,云蒸霞蔚的美景影踪全无。但我没有后悔,重要的是我战胜了自己,我凭意志和毅力登上了天目极顶。人不是每一次都能战胜自己的。在仙人顶迎风伫立,我体味到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那种气势和意境。于我已经满足了。
胜偎红袖的散文
那年的秋天,秋水笼了烟光,那年的冬季,百川凝噎冷泉,一个萧条的景象,在万里的遥望处,有了凄寒的蛰伏。行走的足迹停滞在独自的梦里,江南的水色,依旧空濛。
这个春天,姗姗来迟的脚步轻叩帘栊,一场雨后,推窗,庭院的香樟无意染翠,细观,花圃里红玉兰的苞蕾悄悄的挂在浅灰色的枝干,欣喜处,运河边的柳柔曼了青郁的婀娜。
长长的舒了口气,心情陡然的明朗起来,又是旅行的季节,这一个冬季的等待,沉闷的压抑太多太久。翻阅去年今日的游记,那时候,我只在塞外的承德,在避暑山庄外聆听大清王朝遗留下的马背摇铃。
约好行期,择日便成行。去过很多地方,这一程,远方有了心的坐标。目光露出欢喜,只是昭示一种胸有成竹,我知道,黄土高原上三千年的古都,有你雀跃的相迎。
攀越黄山,走过西递,宏村、天都峰上揽流云,朱熹院前数春秋。皖南,江南,她在我们心中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而是一方山水和心的相容。给你无数描述过的镜像,曾在屏前的眼羡中,颦了失落的眉动。
北上,候车的空隙来到彭城的燕子楼,支起三脚架,在关盼盼凝驻的石像前留影。知春岛上,寻觅白居易饮酒赋歌的倾醉,婉约的词章在岁月中起伏不定。燕子楼空,佳人今何在,旋舞的柳梢,惊飞楼中燕。
“燕子楼中霜月夜,秋来只为一人长”,千年前白居易的唏嘘,在汉白玉的石碑上,铺满了岁月的风霜。云龙湖边,夭夭桃灼衬了明媚,此时的景象,可如你长安城外那桃花的艳和霸陵柳色的清新。
在洛阳下车的清晨,无法顾及旅途的疲惫。习惯夜间坐车,就是为了能在每一个路过的城市看向往的景致。曾经几次路过这个几千年沧桑的城市,却无缘得见龙门石窟的雄厚与壮美。买好夜间的车票,迅速的跳上旅游的巴士,向位于城南的伊阙峡谷赶去,哪里有我经年的向往。
下了车,灰褐色的山包就在前面不远处,两个半圆形城门上方陈毅提的“龙门”两个字,真的有龙飞凤舞之感,美丽的导游,北方味的普通话里透着甜美,温婉的解说这几千年的沧桑与巨变。随着缓行的人流,静静的感受着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厚重的历史中,思绪在飘忽中沉淀……
到了咸阳,迎接我的除了你,还有一天细雨,熟悉中略带的羞怯,被一把雨伞尽情遮掩,长发如瀑,紫巾搭肩,眸中轻盈了季节的舞翩。重逢,更有惊喜,端视你的容颜,净洁如初。
坐在你的身边,看你熟练的开车在这个城市里穿行,唇间微扬的笑意替代了初见的忐忑,偶尔眼角的扫瞥,溢满熟识的笑。而我,忽然的幻想着,千年前柴扉围栏的草屋前,你素衣简颜的身影,又化作今日的净颜粉面。
大唐不夜城,西北夜晚的风依旧料峭,浸了春衫,扯了你发的摇曳。阑珊的夜色里同行,目光接暖的时候,还是乱了眉间的心事。七彩的灯光下,细细的介绍每一段走过的历史,青葱的年华,是春天的花灿。侧颜,等待一个并肩,你只说,怕我走失在这喧扰的繁华。心事在无语中萌生,经年里许下的诺言,在跨越一个遥远后,渐渐隐现。那些流逝的.日月,承载无数的缘散缘见,惟你在相对的年光里,默默守望这个春天。
人生,总是需要太多的勇气,去接受和面对一场真情的来临,从芙蓉园到大明宫,这一段行程,思念的红晕,悄悄着满你自然的颜。长恨歌留在泛黄的词卷,霓裳一曲,换做你今生闪亮的临场。难道今生注定要携你沦陷于红尘,挽相守的沉念,释尽梦里的无解?
一夜的雨,在黎明后就被晴朗的天空替代,嬉笑的埋怨、我把江南潮湿的气息带来苍涸的长安。千年的旧址,早无盛唐的繁华,金戈铁马的血雨腥风,在时间的流动中渐渐远去。盛世风流的迤逦,一曲霓裳尽余欢,六音未绝,春风吹响琴瑟相和的流转。舒展的身姿,舞起快乐的相随,妙曼的低语、胜似宫阙。停足,熟视,恬淡的微笑净了红尘的浊念,听聆心音浅语,明净的眸还是如初的水色。嗔语有痴,执念无忧,为何那一世,空留的愿错落千年。
咸阳古道,残阳如血,一片遗址,是大唐王朝破落的碎片,大明宫,不再是一段历史的见证,它因你的存在,盛开在今生的记忆。挽了素手,收了伤感,千年的忧伤和美丽交错折叠,丹凤门外,蓬莱仙岛,静握牵了心暖。经年的期待,足以宽慰无痕的苦觅,玲珑心,从此携你走过这无距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