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蛇的散文
我的故乡地处清江边,可谓青山绿水。在我的少年时代,无论在村里还是村外,无论河水中还是山涧田野,经常看到蛇的身影。
孩提时经常和小伙伴到清江边玩耍,可见蛇在清水潭里洗澡,那情景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拿着绿色的绸带在尽情挥舞。有一次,一位小伙伴伸开双手试图捉住藏在水草下的鱼儿,谁曾想捉出来一看,竟是一条蛇,吓得他失魂落魄,惶遽无措,在伙伴的提醒下,才将蛇扔掉,幸亏没有被蛇咬伤。
在农户人家里,经常有老鼠出没,也是蛇的美食。记得有一天下午,邻居王婆婆正座在堂屋做针线活,忽然听得“忽隆”一声,从空中掉下一条咬着老鼠的蛇来,把王婆婆吓得惊叫,连小便都尿在裤子里了。当我们闻讯赶到时,那条蛇并不惊慌,而是从容不迫地钻进墙洞里。听村里的老人们说,几乎每户人家里都有蛇,有时饿急了也偷鸡蛋吃。婆婆告诉我,那些都是家蛇,一般不会主动咬人的。
只是蛇在我的印象中并不好,主要从小经常听说有人被咬伤的事儿发生,不过绝大多数经过当地医生敷点草药就好了。可邻村的向爷爷运气就不是那么好,被一条小茶杯粗的大蛇咬伤后,不几天就死了。据老乡说,那条蛇是从清江河里游上来的,直接跑到半山腰的向爷爷家里把他咬伤了。人们都觉得有点蹊跷,是否他们前世结了仇,不得而知。让我至今难忘的还是读小学时,一个冬天的晚上,家里的小花猫将一条蛇咬死后拖到被窝里。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手一动,摩到一个冷冰冰的东西,打开铺盖一看,原来是一条菜花蛇,吓得我不自主地就从床上摔了下来,以致至今仍怕蛇,就是到动物园里玩,遇到蛇,也是走得远远的,生怕它跑出来了。
土家人基本还是与蛇和谐相处的,因为没有吃蛇肉的习惯,从不草里寻蛇打,只是在公共场所,或乡亲们经常劳作的地方,如果遇有大蛇出没,就要被消灭,以防止伤人。在老家每到端午节,婆婆要让我们喝雄黄酒,说是可以防病,另外就是弄一些雄黄酒洒在房子周围,防止蛇侵入。当然,如果能打到一条大蛇也是年轻人喜欢的,大家不是想吃它的肉,而是用它的皮来做胡琴。土家人也是够聪明的,在那困难年月,人们买不起商品胡琴,就自己动手。那时年青人有胡琴的'人不少,都是用山上有长的东西做成的。每到劳作休息时就拉上一曲,让人轻松一刻,每次村里文艺晚会通常可以见到二胡的身影。
现在不少人追求野味,喜欢吃蛇肉,也就有了捉蛇的、养蛇的、卖蛇的生意人。我也曾经吃过两回蛇肉。一次是在读初中时,在一个叫枇杷溪的地方办农场,休息之余同学们打了一条蛇,大家想吃它的肉。当地老乡提醒我们,不能在屋煮,杨尘灰掉到里面会中毒的。大家也不敢试,就在溪沟边剥了蛇皮,然后放在小锅里煮。可能是那时吃肉少,同学们都感觉味道还不错。另一次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有一好友请我吃龙凤火锅,菜名很洋气,其实就是蛇肉加上鸡肉。可能是平时生活好些了,并没感觉那火锅有什么特别,加上价格贵,一般人只是品尝一个稀奇而已。
多少年后才知道,蛇是人类的朋友,有时伤人可是误认为是受到攻击才出现意外。它活着时能为人类消灭害虫,就是脱的皮、胆、骨头也是常用的中药。现代医学研究发现,蛇毒经过处理,也是上好的良药。这也证实中国人辩证思维的先见之明,蛇有毒,但可以毒攻毒。
中国人是既畏蛇,又崇拜蛇,上古时期,由此产生了许多神话传说,如盘古、伏羲、女娲、黄帝等,都曾以蛇的形象出现。在考古中发现,在许多绘画、砖石及青铜等工艺美术品中,蛇也是频繁露面,体现着人对蛇的认识与情感。
不少人觉得蛇“不好”,甚至将十二生肖中的“蛇”改称为“小龙”。其实,“蛇”在早期中华民族信仰文化中具有崇高地位。从盘古“开天地”,到“抟土造人”的女娲,再到传说中的华夏始祖炎帝、黄帝,在远古的历史上,我们的祖先似乎与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我们就是“蛇的传人”,不知为何后来又说成了“龙的传人”,至今没有谁能说得清楚。
在十二生肖中,只有龙是虚构的。在早期,蛇与龙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说法。《说文解字》称“龙,鳞虫之长”,这里的“鳞虫”就是蛇之一种,只是“龙”这种蛇,本领比一般蛇强大。随着古人对龙的敬畏日渐增长,龙慢慢地从“蛇”中独立了出来。或许古人是从其他动物身体上得到了启发,对龙进行了“包装”,让它飞了起来。进入封建社会后,由于皇帝自称为“真龙天子”、“龙种”,于是“龙”被进一步神化。
蛇的最早记载见于《史纪·三皇本纪》,最早的神话集是《山海经》,因此就有了“深山大泽,必有龙蛇”之说。民间传说《白蛇传》描述了白蛇所变的白娘子对许仙的执著爱情,寄托着中国人认为爱情可以打破“人妖”界限的浪漫理想。胡琴上蒙的是蛇皮,民乐中《金蛇狂舞》是喜庆日子常用乐曲。蛇的形象虽然不美,但与鱼相配而成的“鱼龙变化图”,与龟相配形成的“玄武”图,与兔相配而成的“蛇盘兔”均是受民间欢迎的吉祥图案。
生命是大自然完美的创造,动物、植物千姿百态,无奇不有,大自然才显得丰富多彩,神秘莫测,吸引人们不断地探险,不断地发现。蛇是世界大家庭中普通的一员,但在不同国家的文化中,蛇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寓意,也给文人墨客许多想象的空间,创造出独特的文化。假如没有蛇,这个世界肯定会苍白许多。
说粥的散文
时值酷暑盛夏,兼之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肆虐,这段日子一直宛如生活在令人窒息的蒸笼里。清晨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地面上就好像下了火。午间更是热得令人呼吸困难,浑身无力,食欲下降,很多家庭因此连午餐、晚餐都开始举家食粥。连日来在家里虽然无所事事,但是有点畏惧炎炎暑热,一直食欲不振,午饭也自然以清凉可口的稀粥代替了热气腾腾的干米饭。在闷人的热浪里,啜着稀粥,真是神清气爽,真得是吃饭是为了活着。若不是为了活着,在这滚滚的热浪里,就如仙界的神仙们,或者就像潜伏在茂密的枝叶间的知了,餐风饮露何等潇洒自在。
啜着稀粥的时候,忽然想起著名的作家汪曾祺先生一篇散文里叙述的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在北京工作的汪先生每逢炎热的夏季,他自己以及普普通通的北京市民,一日三餐几乎全部食粥。一般的家庭吃的是普通平常的稀粥,条件好的家庭煮粥时放入一把洗净的绿豆,或者红豆。熬成的稀粥里就呈淡绿色,或者淡红色;轻轻一嗅,一股淡淡的清香顿时沁入心脾,令人食欲大开。有的人家还可以在街头的早点店铺里买几斤煎饼,就着稀粥吃下去,既得到满口的醇香,也让喝稀粥不久就咕咕叫着抗议的肚肠平稳舒畅。想着如此吃粥,似乎是一种享受,也颇有一些迷人的诗情画意。可是,我却丝毫没有这样高雅的感觉。
读小学时正值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每天早晨吃过一两碗稀粥上学后,晌午时分肚子就咕咕地叫个不停。因此,每次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经过邻村柿子园时总是喜欢带着搜寻的目光仔细地四处张望。特别是夏秋两季柿子由青变红时,更是想方设法弄几个尝尝,主要是慰藉咕咕叫唤的肚肠。深秋时节的晴天,遇到有的人家在湖滩上晒红薯片时,总是寻思着找机会顺手拿几片迅速吃掉。读初中时每天清晨起得更早,热了两碗稀粥吃下去,就匆匆向学校跑去。因为从家里到学校连走带跑都要一个多小时,常常还没到晌午肚子里就饿得百爪挠心一般。那时候吃稀粥既喜欢红薯稀粥又怕吃,因为红薯稀粥带着诱人的甜香,比寡粥好进口;但是,红薯稀粥吃多了,肚子里常常会泛出一股股令人呕心的酸水。在家里吃过稀粥小跑着赶往学校赶经过学校附近小镇街口的早点铺时,看到热气腾腾、白白胖胖的包子馒头,炫耀似的摆放在窗口,总会忍不住咽口水。从读初二开始,母亲知道我每天上学跑的路远,又正在长身体,天亮前吃两碗稀粥到中午肯定饿肚子,想方设法给我留下一些干饭。从此,我读初中期间整个上午听课时,才基本避免了饿肚子的苦恼。
那时候,吃稀粥的次数多了,特别想吃干饭,尤其是晚上更加想吃。但是,这样机会仅仅只在大年三十的晚上。绝大多数家庭从正月初一的晚上开始,又要继续吃一整年稀粥,我家自然也不例外。那时正月初一的晚上全家就吃稀粥,心里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郁闷;总是觉得有不少话憋在心里想脱口而出,但是总是说不出一句。少数条件好的人家,在过节或者过年时在稀粥里加一把绿豆,或者豇豆,熬出的稀粥真是香气诱人。每次看到这些掺杂着豆类的稀粥浓郁的清香弥漫在节日清冷的空气里,人人见了都羡慕不已。
也许是苍天有情对我特别照顾,初中毕业后我即升入师范学校读书,有了国家补助的生活费,兼之学校的.条件比初中好了很多倍;除了早餐是早已就不太喜欢的稀粥,但是搭配着白胖诱人、醇香浓郁的馒头和包子。中晚餐都是十分喜欢的米饭。一边喝着稀粥,一边啃着馒头包子。舒服自在,时而想起刚刚经过的初中生活,恍若隔世;真是浮想联翩,感慨不已。
参加工作后,和一位同事一起在学校简陋的食堂吃饭。早餐自然是我国传统的稀粥,另外两餐想吃干饭就吃干饭。有时中午喝多了酒,头晕脑胀,干渴难忍,晚餐想吃稀粥就吃稀粥,十分自由。彻底解决了吃饭问题,自然开心不已。
有件小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解,甚至好笑。因为学校小食堂仅仅两人吃饭,一切费用便由两人均摊。我饭量大,早餐两碗多稀粥;同事饭量小,每餐一碗。不久,我就发现他吃了一碗后,另外盛一碗走出校园,很快就空着碗回来。有一天,一位同事走进办公室一脸惊讶地说,XX怎么端着一碗粥倒进了隔壁人家的猪食盆?我一惊,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可是,不知怎的,我却想起了常常听到的关于三年困难时期关于吃饭的话题。
据说,开始的时候,人们天天吃饭,餐餐吃饭。刚刚摆脱了饥饿不久的人们自然欣喜若狂,大吃大喝之余就是令人痛心的粮食浪费。这样的日子自然维持不长,不久开始恢复到每天一饭两粥,很快就变成了一日三餐粥,逐渐变成宛如淘米水一般的稀粥。有个脑子反应快比较精明孩子因为吃不饱,每次村里大食堂洗锅时总是睁着眼睛可怜兮兮地待在一起,等着洗锅水里沉淀的几粒米舀出来,立刻挨上去讨要。唉,想喝一点稀粥有时实在不容易呀。
还是在生活困难的日子里,缺少收入的山里人常常挑柴草进城出售,挣几个小钱补贴家用。黎明时饿着肚子从家里出发,挑着一担重达一百二三十斤的柴草翻山越岭步行二三十里路,在太阳出山前到达城里,肚子里饥饿难受的程度是没有经过的人绝对难以想象的。卖掉柴草后,淳朴勤劳的山里汉子们抹着满脸如雨的汗水,打赌的最高境界就是你敢不敢花一角钱吃一碗城里饭店的稀粥。
当时,农村里事情多、农活重,体力消耗大,家里的劳力总是喝稀粥常常体力不支,早餐吃干饭肯定不可能、不允许。很多家庭早饭熬稀粥刚刚沸腾时,在水里捞出大半碗半熟的米粒,继续蒸在锅里。稀粥熬好了,碗里半熟的米粒也成了米饭。这碗米饭主要是给家里主要劳力吃的,不过,作为家里主要劳力的父亲吃饭时,多半分一些给常年累月吃稀粥的孩子们。
不需要仔细思考也可以知道,吃稀粥在我国历史悠久。不过,到底从何时开始已经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出现在人类懂得用火,甚至是殷商时代的大鼎制造出来之后。吃稀粥本是寻常小事,目的是为了维持生命,自然无需言说。搜索枯肠良久,关于吃稀粥的轶闻故事最早大概是一千七百年前晋惠帝司马衷的故事最有意思。大臣们向他汇报说发生灾荒,百姓饿死很多。惠帝很是吃惊好端端的人怎么会饿死。大臣们只得直言没吃的,人就饿死了。于是乎这位白痴皇帝说出了一句足以流传千古的呆话,没吃的,为啥不吃一些肉粥?在他眼里,肉粥就是最普通常见的食物,喝一碗稀粥根本就算不了啥。除了说明惠帝是白痴,也反映出当时的贫富差距、生活水平差距是天壤之别。司空见惯等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另外一则著名的食粥的故事叙述的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在年少求学时,因为家贫,也为了节约时间,黎明即起的范仲淹一边熬粥,一边读书。熬好的稀粥冷却后凝聚在一起,范仲淹就将凝固的稀粥分为四部分,作为一日两餐的食物。靠着食粥勤奋苦读,磨练意志,锻炼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开阔胸襟,培养了“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的远大抱负。清朝中期时著名的文学家曹雪芹,举家食粥,终于在贫寒的境况中完成了长篇巨著的《红楼梦》,实属不易。
也许就像漆黑的夜空里也有几点星光,才让夜行的人看见模模糊糊的道路。在黑暗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也有极少数有识之士的做法,让勤劳顽强、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农民绵延不绝地生存下来。每逢灾荒,封建政府以及地方的有识之士,会搭棚施粥,救济灾民,让无衣无食的农民勉强得以维持生命。施粥虽然只是象征,而且目的各异,但是毕竟最低限度地维持了灾民的生命。普普通通的一碗稀粥,也可以救命,用处真还不小。
如此一想,吃稀粥还很有意思。
俱往矣。如今早已时过境迁,在新世纪开始前,我国吃稀粥的人已经逐渐减少,吃稀粥的餐数同时也在逐渐减少。让人惊喜赞叹的是,就像“百花齐放”一样,稀粥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最初是在熬煮稀粥时加入适量的绿豆、红豆、米豇豆,或者小米、玉米、加工后的玉米末,熬成的稀粥飘逸着一股清清的醇香,色香味俱全。同时,液汁粘稠、香气浓郁的糯米稀粥开始普遍,进入了寻常百姓家。酒店饭店的餐桌上,逐渐出现了红米稀粥、黑米稀粥。特别在盛夏炎热的日子里,加入白糖在冰箱里冷却后的红米、黑米稀粥,滑润爽口,一口下去,顿时神清气爽。随即一回味,齿颊留香,令人难忘。在让人难忘的稀粥大家庭中,还出现了一些新面孔,诸如鸭肉稀粥,皮蛋瘦肉稀粥……稀粥从清新淡雅逐渐转变为色重味浓。熬稀粥的时候,真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稀粥的种类继续在发展中更新;色重味浓的稀粥渐渐减少,人们再次开始追求清新淡雅的味道。除了原来清淡的稀粥,莲藕稀粥,红薯稀饭正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为这两种食物熬煮的稀粥,纯天然无污染。同时,吃稀粥的人在慢慢地增多。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知识逐渐增加,对于饮食,已经开始注意选择,据说稀粥对人体的好处很多。
稀粥价廉物美、营养丰富。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粥记》中说:“每日起,食粥一大碗,空腹胃虚,谷气便作,所补不细,又极柔腻,与肠胃相得,最为饮食之妙诀也。”据相关的专家研究表明,大米煮成稀粥以后,营养成分处于水溶状态,便于消化,容易吸收。据营养学家测定,稀粥中含有人体所需要的蛋白质、脂肪、淀粉、维生素B和B2、胡萝卜素、碳水化合物及钙、磷、铁等营养成分。对老年人来说,米粥是清淡可口、延年益寿的健康食物。更加引人注意的是,米粥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名医张仲景发明的白虎汤、桃花汤、竹叶石膏汤都加用米粥,以调和胃气,加强清热作用。在民间,稀粥的药用范围也非常广泛,如绿豆粥消暑驱热;赤豆粥消水肿治脚气;扁豆粥健脾止泻;胡萝卜粥健胃利尿;山药粥利脾胃补肺肾;栗子粥补肾气治腰酸;肉骨头粥补虚损滋心肝;菱粉粥通肠暖胃;蘑菇粥健胃抗癌;荠菜粥利肝明目;莲子粥补气健脾。不但粥能治病除疾,利于吸收,减少副作用,就是普通的米粥,也是病人或病后脾胃虚弱者的调养品。病人一般食欲不振,消化功能较差,米粥是病号理想的饮食。
其实,在充斥着喧嚣浮华急躁的环境里,静静地听风看云,不慌不忙地熬一锅不加任何食物清清白白的稀粥,默默地看着稀粥温润的乳白色,轻轻地嗅着稀粥淡淡的清香,过着简简单单的日子,享受着宁静、温馨,如此,真好!
说命的散文
不具有无产阶级世界观的人,不管古今中外,一般都很迷信,相信“命”。孔夫子“五十而知天命”,皇帝自称“天子”、“真命天子”,和尚言必称“阿弥陀佛”,外国人(特别是基督教、天主教徒)言必称“上帝”,无不认为命运是上天、上帝安排的。
孔夫子“知天命论”谬种流传,后世便以圣人、贤人、卜者的话为代传天命,信之无疑。其实,孔子还并非“知天命”的始祖,商周时代的奴隶主早就经常用龟甲、兽骨向上天求卜。
由于这一层原因,算命、占卜、测字、祭天祭神、驱邪捉鬼等等把戏,就很吃香。
由于相信迷信,相信上天安排的命运,还专门形成了各种宗教信仰,在剥削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社会里,各种宗教信仰不仅合法,而且对社会起着一定的支配地位,在欧洲,教会、教皇甚至高于国家行政、立法机关。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宗教仍然合法,只不过对社会不能起支配作用;但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保护宗教,同时也鼓励人们自己抛弃宗教,让人民群众自己觉悟起来采取抛弃宗教的行动。
人们信迷信,信上天,信上帝,一种是属于愚昧,没有文化水平,不懂科学技术,不但分不清宗教与迷信、神话与迷信,也不懂得命运,把命运看得很神秘。另一种是属于灵魂空虚,从宗教或迷信那里寻找精神寄托。当今西方国家的政治家、资本家文化水平也高,科学技术也懂,但为了灵魂有所寄托,于是也去趋奉宗教,但更主要的原因接着再讲。
宗教迷信,说到底,是人类原始野蛮时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反映,是人类幻想的产物,是人类自己欺骗自己的反映,是人类幻想的产物,是人类自己欺骗自己的尤物,因而,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所有的统治阶级都把宗教迷信作为欺骗、麻醉劳动群众、劳动阶级的工具,奴隶主阶级是这样,封建地主阶级是这样,资产阶级也是这样。
那么,命运到底有没有?可不可以知道?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和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承认有命运。命运,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指他的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指它的发展变化的趋向。不管从哪个角度说,我们同宗教迷信的对立都在于命运是怎样来的,也就是命运根源问题。我们不像宗教迷信的信奉者那样相信上天、上帝,而是相信“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很明显,命运是由历史因素、人类自身的各种矛盾的推动和每个个人自己的条件、行动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命运是由人民群众自己掌握的。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它就一直是指导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体系。自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她就一直领导中国人民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从理论上讲,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已经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但是,为什么还有不少人去信宗教、信迷信呢?事物都是复杂的,问题并不那么简单。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旧社会遗留给我们的许多困难都还没有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还普遍较低,这本来也就容易去寻找精神寄托。几千年来积累下来的宗教、迷信,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甚至又披上了“科学”的外衣,欺骗性、危害性就更大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和影响,就更加促成了宗教、迷信回潮。
这一回潮,不得了,腐蚀、毒害了人们的灵魂,人为的浪废了各种物质,甚至造成了使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危害之大,毒害之深,都是令人惊心动魄的。
目前,有大、中、小学师生“信”了“教”,去朝拜上帝,唱赞美诗。洋教土居然在这会主义中国找到了市场,岂非咄咄怪事?
一些农民相信算命、看手相,生了女儿,没有儿子,或者有个三病两痛,就听信算命先生的胡言乱语,请巫婆,搬屋场,“上屋迁下屋,也要三担谷”,人为的浪费了钱财。更有甚者,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一个农民本来与妻子多年恩爱,却听信算命先生的鬼话,说他的妻子、儿女命相好,但他享不到他们的福,婆娘是帮别人讨的。那个农民信之无疑,铤而走险,残酷地打死了自己的妻子,自己也得了个“敲沙罐”的下场。
某些农村,办学校群众不肯捐款,而修庙宇、塑菩萨,挨家挨户摊派他都乐意交。我们有些群众还多么落后啊!
所有类似例子,都说明了腐朽的思想既进不了棺材,也埋不进坟墓,它总是要在人民群众中间腐烂、发臭,而这些臭气因为夹杂着神秘的色彩和气氛,往往使人们上当、受骗,还使人们乐于上当、受骗。
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长期地耐心地教育群众,宣传群众,使他们逐渐觉悟起来,自己去抛弃宗教,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轻装前进。宗教、迷信的包袱,确实不能让我们的人民群众再背在背上了,让我们用种种办法去帮助他们解除那些不必要的沉重的包袱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们这样做,反对“和平演变”的历史使命需要我们这样做,人类的进步需要我们这样做。
说雪散文
清晨拉开窗帘,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下雪了!
昨晚,陪老婆逛街,风刮在脸上湿一漉一漉地凉,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雪的味道。老婆的脖子直往防寒服里缩,我也裹了一下外套说:“今儿晚上要下雪!”不曾想就应验了,虽然雪不是很大,但足以把所有景物妆点的银装素裹。“人过五十,观天一半”,看来这话真得不假。
或许是生在北方的缘故,我对雪总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情感,若是到了季节还不见它的踪影,就好像恋人失约,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
小时候家住农村,那时候的雪似乎来得很勤,下得也比现在大。每逢大雪,大人孩子都高兴。“瑞雪兆丰年,明年又是个好收成!”大人们边清理着院子的积雪边说。孩子们更是特别地欢快,在雪地上追逐、打雪仗,弄的脸上、身上挂满了雪渍。
记得有一年,雪下得特别大。一大早,习惯于早起的父亲把我和哥哥拍醒。“雪下得太大了,门都推不开了。”一听下雪,我立刻来了精神,一揉一了一揉一惺忪的睡眼,撩一开被窝,顾不得屋里寒冷,穿上棉衣就跳下炕,登上母亲衲的千层底儿棉鞋,跑到堂屋。父亲正在门口晃动着木门,两扇门板间已露出一道窄缝。我赶紧拿来一把煤铲,从门缝里伸出去,使劲儿搅动着。哥哥的力气稍大些,帮父亲摇撼着木门。一会儿的功夫,闪开的门缝就可以过人了。父亲钻出去,踏着没膝的积雪往柴草屋方向走,身后留下一串深深的脚窝。我和哥哥也争先恐后地挤了出去,踩着父亲的脚印,一不小心扑倒在厚厚的雪垫上,整个人都被埋了进去,哥哥赶紧把我拉出来,我已经变成了雪人,好在开门前的热身可以御寒,我只是傻傻地一笑。父亲从草屋拿出铁锹和扫帚,开始清理门前和院子甬道的雪,我们哥俩也跟着忙活,眼前很快就豁然开朗了……
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张,乡村的版图越来越缩小,加之高楼大厦的耸立,以及这些年地球变暖导致的气候异常,这种雪景已经很难见到了,可以尽显孩子们天性的空间也变得越来越狭小了。
年龄长大后,即使是参加了工作,我对雪的感觉中仍保留着孩儿时的那份兴趣。刚进厂那会儿,年轻人都比着看谁到厂早,抢着打水、做卫生。赶上下雪天,那就要起上个五更,才能确保在休息室前的雪路上留下脚印。当你看到后来的人们沿着你打扫出来的小道行走时,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等到一上班,车间就要把工人们组织起来,把厂门口的道路“承包”起来,分出一段段的,铲的铲、扫的扫,把雪小山似地堆到树根下或围墙边。如果赶上雪特别多,就出动汽车,将雪拉到开阔的地方。
如今雪少了,人们扫雪的那份热情也随着气候变暖而消融了。有时下上一场大雪,马路上的'雪都可以压成冰板。沿街的工厂或机关,好像没人愿意出来清雪,“各家自扫门前雪”这句古老的话也不灵验了!偶尔看到些人,不是环卫的职工,就是雇来的民工。究竟是社会化分工的缘故,还是人们变得懒惰了?我看这些都不是根本,主要是商品经济社会的铜臭把人们熏的,什么社会义务?什么传统品德?一切都比不上钱的魅力……
家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是一个朋友打来的。我们曾经有个约定——每逢下雪都要聚到一起涮羊肉,看来今天又要美餐一顿了。
就要搁笔时,我突然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个诗谜:
天公丧母地丁忧,
万里江山尽白头,
明日太陽来作吊,
家家檐下泪珠流。
此时,我禁不住想起父亲,老人家在去年这个季节里去世了。仅以此文此诗寄托我的哀思,不知那边的世界是不是也在下雪,父亲是不是还起那么早去扫雪……
我的眼睛有些湿润了,窗外又飘起了雪花,但愿今晚它能入梦,连同我的孩童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