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对填写人而言有什么性质?
是税务局给你签的送达回执吧,没什么的,只是代表税务局已经把应通知你的文件,送达到了,你签了就要认真看内容,因为你签的,代表你知晓了,特别是有一些文书里有限定日期的
民事送达回证·
可以送达给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如不同住的,不能视为送达。
法律上送达回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您好,一、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写清收到这些文书的具体时间,即年、月、日。
因为这些法律文书都有时效的规定。
如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如果当事人不写签收时间,行政机关就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在法庭上,当事人如果说我今天才收到告知书或听证通知书,你们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驳夺了我的申辩权和听证权。
这样行政机关就会有口难辩。
倘若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写错,行政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有可能违反法定时效,也会导致行政诉讼败诉。
二、必须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
送达回证是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认可证据。
当事人是法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可以由其收发部门签收,并盖收发章或公章。
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收。
当事人是自然人或者个体户,送达回证可由本人直接签收。
如果法人、经营单位、其他组织、自然人、个体户,全权委托他人签收的,必须有他们对这起案件全权委托处理的书面委托书。
否则,当事人在法庭上不承认收到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说行政机关剥夺了他的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等,行政机关也会败诉无疑。
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不得含糊。
三、必须注意搜集无法直接送达的关键证据。
在具体工作中,有几种情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可能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一)对行政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拒绝签收。
这种情况可采敢留置送达。
必须由送达人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然后将送达的文书留置在当事人处再拍照留证。
(二)当事人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可以采用挂号信或发快件的方法。
也可以委托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为送达。
但必须注意的是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理由,并附上邮局挂号信或快件的回执,或者当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的回证。
(三)当事人无法送达。
尤其是个体户逾期不验照,企业逾期未年检。
每年都有大批个体、企业执照要吊销,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当事人都早已关门走人,确实无法找到,只好采用公告送达。
望采纳。
送达回证 执行
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