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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话开头的情书

如果和一个喜欢的女生聊天,她只会敷衍你和不理你,是因为她真的不喜欢你吗…请各位一定要看具体经历!

楼主你语气是越来越激动啊,还是先把心态稳住吧。

另外在有直接证明之前,别在脑补加乱想了

《愿你的道路漫长》的读后感

《愿你的道路漫长》,书名取自希腊诗人卡瓦菲斯的诗《伊萨卡岛》: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岛,但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

作者在读不完的逝水年华中,书写从一座城奔到另一座城的感受,试图抓住窸窣生活本来的样子。

因为,“所有的宏大叙事都会崩溃解体,我用以确认某时某刻生命的证据,也不过是这些碎屑而已”,所以,抱抱你吧,在微博之外的世界,在我知道你的温度,你知道我的气味的世界。

蓝色的封面和这个书名,让人很舒服,友人推荐。

只是翻来看的时候,要么是自己较为浮躁,要么可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太入戏。

作者的杂文集,分类成了几个板块,第一篇『每个人的双城记』,纽约城生活的点滴,而这种生活恰恰是我不怎么欣赏的,所以,我就不是很能理解,这样生活的拮据,在他城,然后写出略楚楚的文字,为何

如同开篇“不被阅读的城市”(it does not permit itself to be read),这双城记流露的是作者在NY城的生活的种种稀里糊涂,不知道她为何去那里住了这几个月,还是现在还住着。

还是仅仅想要逃离一段时间,不得而知。

作者的一句“旅行的意义大概就在于,换一个地方顽固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或许略颓废,旅行的意义的很多,如果看到的还是自己的顽固,或许,确实顽固,放手和放过了更多的意义。

“所有的变化更替都应该缓缓进行,太快没有故事,太急没有人生”这句听来有点意思,或许作者在放空中。

也许这样的生活里,“生命中的负数最愉快”更显小欢乐,什么是负数

就是那些赚钱越少,或者不赚钱的却欢乐的事情,最愉快,比如写出去挣钱的文字的写的过程,和那些根本不挣钱的文字的写作的过程。

第二篇,『读不完的逝水年华』,买了三大本,没读又卖出去。

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人买书,是真的喜欢这书,还是附庸风雅

喜欢此篇一句,“梦里梦见的人,醒来就应该去见他”

对比前一篇的略颓废,这里开始有点生命的力量。

看到第三篇,『故乡的情话』,一下子出现了不少动容的段落,相对开头板块的略颓废略文青式的呢喃,结尾更多的是真实的情感,或许,我对这些才容易感冒。

说到了故乡的很多故事和自己的很多心理,一下子让我眼前的文字来了灵性。

“灾难里的意乱情迷”一文里那种为那个人生命而有的迷乱,超越言语。

引用的某电影的台词,“当你愿意和一个人共度余生的时候,你就想要余生尽快开始,”暖人心。

王小波的情书,《爱你就像爱生命》,“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我总觉得对你的爱很美,”确实美的不象话。

“写情书要比收情书幸福的多”,谁知道呢

最后一篇,『生活的可能性』,作者的颓废劲又来了,“我夜以继日地阅读巴以冲突的历史,却提不起兴趣下楼买是个鸡蛋。

”然而,这句可能是当下都市很多年轻人的现状,包括我的。

一本不算喜欢的书,读书一个小时,读后感一个小时。

看到了些不错的段落,几句摘录,一如既往的有意意思的是一本书翻下来,对作者思维的些许感知。

读书,就是读作者的思维

阅读之乐,或许如此吧。

我女朋友非要我给她写信,写什么好啊。

(感情很好)

你去100个城市,来99个拥抱,看98落,要97次接拍96张照片,买95朵玫瑰,去94家餐馆,看93海,走92条小巷,打91次雨伞,还要90场牵手,种89个草莓,盖88次被子,递87杯温水,热86次剩饭,看85次电影,做84顿午饭,切83个水果,吃82次甜品,喝81次暖茶,要80次的拥抱,吃79遍烧烤,烤78次肉串,涮77次火锅,来76次海鲜,吃75种小吃,参74场晚宴,喝73杯喜酒,吃72次西餐,尝71颗糖果,给你70枚香吻,荡69遍秋千,看68次日出,躺67次草地,看66次星空,闻65次头发,抱64次肩胛,吻63次脸颊,亲62次锁骨,咬61次耳朵,然后60次相拥,看59场鬼片,喝58杯奶茶,吃57桶米花,逛56个商厦,打55次的士,坐54次公交,等53次地铁,开52次自驾,站51遍路灯,睡50次怀里,去49个鬼屋,看48场表演,逗47只动物,坐46次飞车,玩45次激流,滑44次滑梯,坐43次飞椅,转42次陀螺,吊41次吊索,然后40个接吻,捂39次肚子,揉38次肩膀,捶37次后背,捏36次小腿,暖35次脚丫,摸34次脑袋,撮33次肋骨,挠32次手心,逗31场大笑,然后30次拥吻,放29个气球,钓28只大鱼,玩27次飞镖,放26次风筝,冲25次瀑布,滑24艘小船,蹦23场蹦极,跳22次跳伞,漂21次河流,在20次么么,骑19次单车,看18场大雪,玩17遍飞艇,去16次森林,探15个峡谷,踏14个小溪,爬13座高山,看12个沙漠,坐11次轮船,写10封情书,唱9首情歌,堆8个雪人,摘7朵野花,看6场流星,许5个愿,醉4次酒,养3只狗,吵2次架,爱1生?

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为什么不敢看她

想亲我身边的风,说不定哪就吹到你脸上了。

酒量大概就是一打啤酒或者半斤白再或者你的四两微笑。

我寻了半生的春天,你一笑便是了。

我见过的最美的春天,是你穿过人群找到我的那个四月。

我想和你见面,地点你选,森林、沙漠、世界尽头的星空,草原、海边、清晨大雾的胡同,只要别在梦中。

后来,除了梦以外的地方我就没有见过你了。

我从未拥有过你一秒钟,心里却失去过你千万次。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而你在想我。

从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更接近你。

你说的每句漫不经心的话,全在我心头开成了漫山遍野的花。

你喜欢我是始料未及的欢愉,你不喜欢我是万物如常的命理。

你看过的所有风景都与我无关,我看过的所有风景都与你相关。

关于想你这件事,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

你别对我笑,我怕以后得不到,又忘不掉。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牵着一双想牵的手,一起走过繁华喧嚣,一起守候寂寞孤独;就是陪着一个想陪的人,高兴时一起笑,伤悲时一起哭;就是拥有一颗想拥有的心,重复无聊的日子不乏味,做着相同的事情不枯燥。

只要我们心中有爱,我们就会幸福,幸福就在当初的承诺中,就在今后的梦想里。

生命那么短,世界那么乱,我不想争吵,不想冷战,不愿和你有一秒遗憾。

假如有一天你想哭,打给我,不能保证逗你笑,但我能陪着你一起哭;假如有一天你想逃跑,打给我,不能说服你留下,但我会陪着你一起逃。

你有没有看见过某个笑容,让你想倾尽所有去守护。

你见过凌晨两点的太阳吗

见过,噩梦醒来身旁你熟睡的脸。

我想你的时候阳光空气都很好。

哪有什么突然想起,只是一直放在心里。

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你不用多好,我喜欢你就好,我没有很好,你不嫌弃就好。

你有遇到让你哭笑不得的 事吗

哭也得不到你,笑也得不到你。

记得在书上曾经看到过,往左边侧着睡是不对的睡法,因为压迫心脏,容易做恶梦,不过后来我经常这样侧着睡,不是因为我不会做噩梦,而是每次这样的梦里都有你。

在所有的道别里,还是最喜欢明天见。

我要是再漂亮一点,悄悄看你时,目光就不会闪躲了。

她再也没有对我说过晚安,我的失眠也再没好过。

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

我酒和故事都没有,只有一身孤独,我是个傻子,傻到认为你喜欢我。

如何评价福州人林觉民的《与妻书》

他出生福州,三坊七巷,殷实的大户人家,留学海外,学业有成,精通中、日、英、德、四国语言,而且新婚燕尔、夫妻恩爱。

这么一个人生赢家式的模板,却选择用自己的生命献祭给苦难的时代。

在他人生的倒数之日,写下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情书。

是的,这个人就是——林觉民,这封信就是《与妻书》。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

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

——节选自林觉民《与妻书》意映卿卿如晤,你看这开头,卿卿,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可见林觉民,也常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之愿望。

面对当时中华大地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的惨淡,他的选择是用超越男女情爱之心,以爱天下人之大爱,所以他才敢先爱人而死。

他把人生绝笔写成了不朽的情书,他把对一个人说的情话变成了对整个民族告白的声音,而且他还用自己的生命和行动践行了这份诺言,以天下人为念,当以牺牲小我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与妻书》之所以能流传百年,不仅因为林觉民对妻子的缱绻情意,更是因为他对整个民族的牵心挂念;而历史之所以能够以一字一句便拨动你我的心弦,是因为历史向我们传达的思想日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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