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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紫菜汤样子的句子集合80句

我爱紫菜汤散文

我的美食知识都是从书本上得知的,只有这一道紫菜汤是真身体验。

那是一九七五年,我从文安五七学校毕业的第二年,在生产队锻炼了一年,大队领导见我人挺实在,就叫我到村里的副业摊——大队弹簧厂去上班,这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差事。

在弹簧厂里让我负责现金出纳,兼管发货,材料调剂。

那时候交通不便,向外发货要到静海火车站去办,在那里,向南发货车站接收日期是星期一三五,往北发货接收日期是星期二四六。我每星期都要骑自行车去一次。

我第一次去静海,是厂长跟我同去的。我们各自骑上一辆俗称“铁驴”的自行车,驮上三筐准备发走的弹簧,一路顺风到了静海车站。

到车站后立即登记入住了车站旅馆,厂长说是怕没有小房间了,大房间人多太吵,休息不好。

晚上我俩在车站饭店吃的米饭,外加每人一碗汤。这碗汤里飘着紫绿色的东西,稠乎乎的,有一种怪怪的的味道,我自己端上桌后,望了一眼,就在没有理会它的存在。

“喝汤啊,你怎么不喝汤?”厂长关心地问我。

“我不喜欢这种味道。”我怯怯地答道。

"噢,你尝一口试试,挺好喝的。你以后会喜欢上它的。“厂长和蔼地劝解着我。

我端起了碗,把嘴凑向了碗边,小心翼翼地喝上了一口:呀,一种鲜美的味道沁入心扉,怪怪的味道没有感觉到,却感觉到一种滑滑的东西顺着食道溜进了胃里,顿时,浑身暖暖的。再喝上几口,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厂长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他继续给我讲解:紫菜是一种生长于浅海岩石上的藻类植物,富含蛋白质、多糖、各种氨基酸、脂肪、维生素、无机盐等物质。紫菜所含的赖氨酸是稻米、富强粉、挂面等的5倍左右,是大饼、油条的9倍左右。吃米饭时来碗紫菜汤;吃大饼、油条时配碗带紫菜的馄饨,轻而易举就起到了“蛋白质互补作用”,主食中的蛋白质也就提高了档次。紫菜含 铁丰富,而且还含维生素B12,铁和维生素B12都是造血所必需的营养素,所以说紫菜 是补血的.绝佳食疗食品。

听他这样一讲,我不由自主地又喝了几口,越发觉得新鲜无比,回味无穷,一直脖大半碗紫菜汤进了肚。

自打这次,每回到静海发货,主选汤类无不是紫菜汤。越喝越爱喝,越喝越上瘾。

别的饭店没有这东西,文安的市面不像现在紫菜充满货架,那时节别说鲜品,就是干货也无处去买,只有天津北京这些大城市才有。我就托厂里的业务员给买上一些,囊中羞涩,买不了多少,少少地在碗里放一些,图的是喝个长远。谁让咱喜欢上了那个味道,谁让咱有那个紫菜情结。

后来,自己干起了个体户,多次去温州买机器,每到那里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市场买上几斤当地出产的紫菜,再买些调料,回到旅店打一壶开水,用自己所带的大号玻璃瓶,冲上一瓶,躺在床铺上边休息边美美地品尝。那滋那味流窜于唇齿之间,冲击着你的味蕾;那柔柔滑滑的菜体,伴着爽口的汤汁,暖暖的回荡在心田。 惬意,感慨,夹杂着思绪万千,让人久久留恋,欲罢不能。

时至今日,每当我劳作归来,都要冲上一碗紫菜汤,解渴,充饥,解馋。

这,得不到老妻及孩子们的理解,反而被他们嘲笑:现在谁还喝这东西,都是喝些这浆,那粥的。我不以为然,总是以自己的“心得”反击:世人谁解其中味,吾独钟爱紫菜汤。

我爱紫菜汤,今生今世也难以忘怀。

我爱黑夜散文

初上,要定一个网名,当时夜晚恰至,于是随手就输入了个“我爱黑夜”。

进到聊天室以后,却没人理,自己的小企鹅孤零零地挂在名单里。看屏幕多彩的字幕滚动,仿佛一个农村青年孤身到远方的城市,看满街的红男绿女及车流,有一种无言的寂寞。

幸好有人加我为好友了,简单的问候,她先谈了起来。她说她是个教师,刚毕业的时候,她分到了偏远的山村,夜晚来临,学校沉寂异常,为了打发寂寞,她就读书,慢慢地,夜读,竟成了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享受……

后来,认识的网友多了,总会扯起关于黑夜的话题,我们在谈论中回忆,在回忆中咀嚼,黑夜竟真的变得温情脉脉了。

我忽然悟到:我的网名并非无心而起,它是我心湖冒出的气泡,包涵了心底的秘密。

刚参加工作时的学校,是由一座破庙改建,忙碌纷繁的白天过去,校园在夜色中显得空旷而寂寞。偌大的校园只有我一个人。怀抱吉它,坐于室前,拨不成旋律的清音,来排遣内心的孤独,不是弹给清风和星光,那时,还没有学会和它们交流,面对夜的黑和夜的静,我需要用吉它琴弦的震颤来安顿我骚动的青春……很久,很久,把夹了夜露的月光关在门外。围坐在床上,昏黄的灯光下,捧一本小说,一路读下去……

然后,我调到了现在这个学校,那三年的白日,已然忘却,但那一千多个夜晚,化成了一股不竭的清泉,一直在滋润着我的心田。

换了学校,多了住校的年轻人,生活也就多了热闹,工作,闲聊,打篮球,喝酒,打牌。但我总要抽两个夜晚给自己。办公室不大,且乱,桌子上堆满了书。随便抽一本,便深入进去。时光,已给了我沉稳,读书,已练习了我的耐心。此时的阅读,成了生命的需要,它是宁静,是喜悦。夜渐深,万物消息,唯书中的故事与我的情感在夜的深处活跃。间或有蟋蟀被我感染,在角落里唱歌。时间久了,有些许的疲倦,和“闲敲棋子落灯花”般的枯寂,就推开门,四周是沉沉的黑暗和无边的静。房壁割破月光,投下一方阴影,柳枝绰约,有清凉的风吹来,如醍醐灌顶。

周末回家,是不夜读的。夜晚最宜访友,朋友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也就三两个。微雨的夜晚最好,不必穿蓑趿屐,也不必打伞,怀里揣两瓶酒即可。若是有月的夜晚,则热闹些,一斤花生豆要吸引几家的'小孩不睡,巷子不深,朋友家也不远,踩一片月光。不必叩门,推门而入,酒席早备好了。劣质的茶叶,劣质的酒,最多再添一个醋溜白菜。电视开着,演员在卖力地表演却无人观赏,孩子们哄抢了花生豆,在凳子间穿梭打闹。茶劣,仍有茶香,酒孬,仍能让脸红,让血热。闲聊,猜枚,喝茶,饮酒。偶尔会翻出童年往事。于是,会有如茶般苦涩中夹着清香的情绪在空气中弥散。白天无暇品咂的苦恼、喜悦、疲惫,在被夜色包围着的农家小屋里悄悄释放出来,终于,孩子们倦怠,大人尽兴,平静而去。

也喜欢农村的夏夜,天上银汉横垂,地上暑气缠身。乡邻们聚于一户人家门口,主人倾家中的凳子招呼众人。夜色黑得均匀。坐久了才能依稀看清人的轮廓。声音就从黑暗中传出,或庄或谐,亦俗亦雅。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国际局势,妇女们也能插上嘴。破扇子哗啦哗啦地响,细致的人用布掎了扇边。“呯呯”很瓷实地拍在淌汗的身上,直到夜渐深,暑气渐退,人声渐稀。

和一个网友聊天,说起少年时代,我说自己特胆小,天黑了在街上吃完一碗饭,竟不敢一个到厨房添饭。即使现在,一个人去浇地,一颗心在黑暗中也怕得砰砰直跳。虽然坟平了,但村人葬在何处,心中一清二楚,越是怕,越是想起他们生前的音容笑貌。硬着头皮浇完地,总是快速地逃回家。朋友就说:“你干脆改成‘我怕黑夜’罢了。”说得我不禁莞尔。

如此地怕黑夜,却又执着地喜欢着黑夜。

不过,我知道,我怕的是夜的黑,喜欢的是黑的夜。

一个下午,到田间整地,是一个秋日,天高云淡,秋阳暖暖,回家时,忽然想起陶渊明的“带月荷锄归”。一种邈远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想像天空的薄日是一盘圆月,自己便是陶渊明,从远古潇洒地走来。

作家史铁生有过这样的话:“白昼是一种魔法,一种符咒,让僵死的规则畅通无阻,让实际消磨掉神奇,所有的人都在白昼的魔法之下扮演着紧张呆板的角色,一切言谈举止,一切思绪与梦想,都仿佛被预设的程序所圈定。”他的话太沉重。倒是毕淑敏的话来得温柔,带着女性的特质:“如果没有了夜,我们将到哪里栖息和做七彩的梦?”

我爱黑夜。

我爱星空散文

我喜欢那灿漫的星空,当星空,喜欢上月亮。我也爱月亮。当星空不爱月亮时,我也会厌恶月亮。

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似乎都是由别人的喜好所建立起来,或者,由那个我喜欢喜欢的,我才喜欢。

大地上,有花,有草,有人,有房……有些是我们自己造的,有些是本来就有的,但我们都应该珍惜。

如果你的肉体,随地扔了一块纸,就扔到你的灵魂上。

当你感到没有事儿的时候,你要让自己的灵魂引路,通往充实。

如果鸟不在,树不在,松鼠不再有,那你也绝不会有。

请把我的思绪,封印在文字中吧!他们是人类灵魂的最高境界!

老鼠对猫说:“不来我家坐吗?” 猫说:“那你来我家做客,我将把你吃了。” 老鼠乖乖猫带回家。猫上去把老鼠吃了,拍着肚皮说:“哈哈!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哈!”

路上,常有明亮的灯,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会这样,有的是灯,有的是心。

希望你平安,愿我平安,如同滚滚波涛,在你我心中。

我出生的第五天,一位神来到我身边。说:“你长大后我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但你必须以此作为代价。” 但是,我听不懂他的话。

睡在街头的.人,不一定比睡在床上的人,做的梦差多少,怎可说上帝不公呢!

只要你捅破一层平凡而朴实的窗户纸,就会有春天迎接你。

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灵魂,你愿意付出你的一切,包括你的灵魂。那世界将多么美好啊!

当吝啬碰上大方,说:“你算什么?一个笨蛋,” 大方沉静地说:“你刚才已经口出诳语,而我是人类灵魂的始祖。”

当你能够原谅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时,你才真正做到了宽容。

生命,给予了我们一串串最为珍贵的珍珠。而我们给生命的不过是半条银都不到,还自以为慷慨,不是很可笑吗?

一支笔,可以写出优美的文字,一首诗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现在,让我们用热情来请出我们的书吧!

大地喜欢天空,大地喜欢树,天空喜欢大地,树也喜欢大地,树不喜欢天空,却忘了谁给它养料。

黄昏,我在海边散步,遇见了一条鱼,我正想走,鱼死死地拽住我,说:“你别走,把我送给天空吧!

我爱拍照散文

爱读书的人,有一书柜的书,不足为奇吧?爱拍照的我,有一大整理箱的相册,也不足为怪吧?

别人的收藏都是金银财宝珍珠翡翠,而我的珍藏却是一本本一叠叠的照片。有自己的;有家人的;有同学的;有朋友的;有黑白的;有彩色的;有艺术的;有简易的;有过塑的;有集体的;有单人的;有老人的;有孩子的;有孕妇的;有别人拍的;有自拍的……真的应有尽有。可那基本都是早年拍的,自从上网以来,手机拍照可以直接上传到空间,我就给新照片安了个新家。

你要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拍照的?这个问题恐怕我也回答不上来。要说从小就爱吧,可我保存的最远久的照片已经是我上小学五年级时拍的了。之前,我父母是否给我拍过照,我不知道,至少我没有看到过。也许,那年月,在农村,穿衣吃饭才是最重要的,拍照却是很稀奇而又奢华的事,所以我记忆里我的人生第一张照片就是十二岁那年陈伯伯给我拍的,在我家门前一棵不知名的树下,我一张俊秀的脸,一条粗大的麻花辫,一件紫色的毛衣,佩戴布质的红领巾,纯真的年代,清纯年少的我。照片好像不是直接拍的彩色,而是洗印出来的彩色,由于年代久远,有了斑点污渍,被我剪去了一部分,即便残缺,依然值得珍藏,因为这是我最年轻的历史印记,无比珍贵!

我的第二张照片,是初中时拍的,跟第一张比,那是决然不同的风格和版本。头发很长的我,却不会扎辫子,每天上学之前都要哭着喊着叫妈妈起来给我扎辫子,妈妈一气之下要带我去剪头发,到了理发店门口,我死活不肯剪,最后妈妈承诺我剪了头发就带我到隔壁的照相馆去照张相,我才同意剪了那一头秀发,而且是最短的青年头,所以我的第二张照片就活脱脱一个假小子形象。不过这回已经是正宗的彩照了。现在想来,我当时应该在理发前拍一张长发的,理发后再拍一张短发的,那才好呢,对吧?

真正意义上的喜欢拍照,应该是从我上卫校开始的。十七八岁的我,花一样的季节!

刚进校门不到两个月,就迎来了我的生日,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过生日。十七岁的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生日,也第一次有人陪我过生日。班长早早的就买了一些吃的喝的,组织同学们给我开了一个“生日茶话会”,然后还带着我和我最要好的玩伴芳一起到学校附近的山上拍照留念。相机是他借来的,胶卷是他买的,摄影师也自然是他咯,我和芳尽情地享受着有“专业”摄影师的优越感,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咔嚓”,我俩的青春本色就定格在那一张张黑白小照里。

也是进了卫校以后,我开始偷偷地沐浴恋爱的阳光。那个一心打我主意的大男孩,坏透了顶,知道我喜欢拍照,就总会利用节假日带我到雨湖公园、和平公园或者他老家的自然风光里替我拍上几张。开始是花钱请人拍,也就两三张过过瘾足以。后来,他为了取悦我,竟然买了台长城牌傻瓜相机。也许不是很昂贵,但那时他家的条件真的不很好,由于哥哥被人骗,欠债两万多,一家人吃饭穿衣都很节俭,而且他自己挣的也都是血汗钱,每个月的工资都要给家里一部分,还要给部队里服役的弟弟一些。看得出,为了让我在“咔嚓”声中享受快乐,他是用了心的,也下了血本的。

那年头,没有接触过媒体宣传,我也不懂什么艺术,但我有我的个性,别人拍照爱看着镜头哈哈笑,而我总是固执己见喜欢不看镜头拍:有湖边礁石上静观而坐的侧影,取名《沉思》,那一张很美,美得被“强盗同学”强占了;有草地上席地而坐的,也有在草地上打滚的,从小我就喜欢把绿茵茵的草地当床,所以我的草地上的照片特多,或者一个侧身;或者一个背影,或者一个仰望;我还喜欢在水边拍照,看到清澈的水,我就会情不自禁地伸手去玩耍嬉戏,都说女人似水,似水般的柔情,我觉得一点都不假,水能触动我内心深处的那一丝柔软,也能唤起我不泯的童心,这一刻我的开心快乐都是发自肺腑的,因此我要让这份快乐定格永恒。

三年卫校生活即将结束,临毕业前,同学们纷纷写留言、互赠照片或是合影留念,我这最爱拍照的人又怎么会袖手旁观呢?特意花八块钱买了一套纯白色的裙装,梳起当时最流行的发型-----披肩长发+耳边小髻,绿草丛中一坐,白皙的胳膊作支点,伸直修长的玉腿,稍稍昂起头,仰望蓝天白云,那人那景,用“纯情玉女”四个字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此照片,人见人夸,翻印数张,都被同学们一抢而空。

没有拍一张婚纱照,是我一辈子的遗憾。老公天生木讷不爱照相,说自己拍照不好看,一点也不自然,每次都是我一个人瞎嘚瑟。生活照都不肯拍,更别说让他穿礼服正儿八经的拍结婚照了,朋友洁说你俩结婚我以最优惠的价钱给你们拍一套婚纱照,四十块钱,在当时也真的不算很贵,可他还是委婉拒绝了。说句实话,当时我心里特想拍,可转念一想,我和老公结婚,也算白手起家,添置了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以后,就所剩无几了。为了经后的小日子,能省就省吧。结婚第二天,他拗不过我的执着,还穿着新郎新娘的装扮,陪我到雨湖公园花两块钱请人给拍了一张合影,以纪念我们的喜结良缘。

结婚之后,再拍照,又是不一样的我。有人说怀孕的女人害羞不出门,我可是天天挺着个大肚子去上班的人。那时候没有专门的孕装买,我要么就穿小叔子穿过的大军裤,要么就是自制的孕妇裙,一条大红色的,一条黑白花色的。三个月,七个月,九个月,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管他好看不好看,反正我要拍了再说,我得为自己怀胎十月留下伟大的见证。后来,每次逗女儿是捡来的,她都会说“不是不是,才不是呢,我看到过妈妈怀我时拍的相片,我在妈妈肚子里,我是妈妈生的。”

为了弥补我一生的遗憾,在我们结婚十五年时,有个婚纱影楼开业搞活动,我硬拖着老公前去配合我完成了我穿婚纱拍照的心愿。记得那天寒风刺骨,影楼新开业也没装空调,早早的脱了棉衣穿上礼服等候,老公冻得不行,发誓再也不陪我疯了。好不容易轮到我们拍照时,他满脸的不耐烦,满心的不欢喜,摄影师还笑话他是被我绑架来的呢。可想而知,那拍出来的照片他的笑容有多牵强,而我又是多么的一厢情愿。再加上这个影楼的摄影水平又太一般了,故而这次的拍摄效果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理想大气。可不管怎样,我圆了我的梦,尽管晚了十五年,我们已经被岁月打磨得不再柔嫩水灵,可我总算有了一套婚纱照,取名《珍藏》。

在我结婚二十年时,我又心血来潮,嚷嚷着要去拍一套像样的婚纱照。那个发誓不再陪我的老公闻风丧胆,立马表态他不去。我说你不去我拍什么婚纱照啊?他居然说你爱跟谁拍就找谁去。气得我真的想去找个男人做临时演员演我老公,最后是女儿陪我去了樱花婚纱影楼选好套餐交了钱,再通知她爸钱都交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这样我们娘俩花几千块钱先宰后奏,再好言请求他出演男一号,让他过了一把左拥右抱的瘾。这回的婚纱照多了一个人,那就是我们的宝贝女儿。这回的成功演出,也要归功于我们十九岁的女儿,希望我们一家三口永远如此《温暖》。

我不但爱拍照,而且还很怀旧。在我家新房落成装修好以后,原本应该弄几幅字画挂上增添一点品位和书香的,可我硬是选了一些原来的旧照片放大安置到了客厅和卧室的墙上,不过这回,我的固执己见没有白扔钱,人家挂字画我挂照片,不一样的风格,展现另类的个性,看到的人都说“照片,更温馨,更有家的感觉。”

爱拍照的我,也特别喜欢给女儿拍照。女儿生下来的第七天,我就给她拍下了她人生的第一张照片,后来的日子,随着她的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可爱,我一有时间,来了兴趣就给她拍。有醒着的,也有睡着的;有爬行的,也有坐车的`;有喜笑颜开的,也有哭哭啼啼的;有穿着公主裙的,也有穿着小子套装的……形态各异,圆嘟嘟的,胖乎乎的,可爱极了。尤其是在我外婆家给她拍的那组裸体照更是妙趣横生,妈妈骂我无聊,我说这么大点的小孩子有什么了,留给她长大了看多有意思呀。

女儿小时候受我的熏陶,也很爱拍照,特别是她学中国舞以后,更爱臭美,更有韵味了。为了她的小小舞蹈家的气质,我在她七岁和十岁时特意送她到专业艺术照相馆拍了两套艺术照。每次摄影师都跟我说“我们给别人拍照,都要教ta做动作摆姿势,可费劲了。这小姑娘可不得了,都是她自己随意摆pose,而且还都蛮好看的,拍出来的效果也很不错,最主要的是我们省时又省力。”我想这其中的原因第一要归功于我的优良血统,第二要归功于她学舞蹈的因素吧。可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她的慢慢长大,越来越不爱拍照了,多了份少女的羞涩感。

她的兴趣淡了,我的兴趣却越来越浓。与日俱增,几近疯狂。在家心情好我会想拍照,闲得无聊也想拍照,出门玩更想拍照,穿件新衣服也想拍照,做顿好吃的还想拍了再吃……特别是手机可以拍照以来,我是随时随地都想拍照想当模特,经常苦于没有好的摄影师。如今再请老公给我拍吧,咔嚓两下完事,根本就没了曾经的耐性,一点专业水平也没有。让女儿给我拍吧,她又经常不在身边,还有她见我拍照的劲头,又害怕又不理解。就像好友燕子被女儿封为“拍神”一样,得不到共鸣,得不到理解,只能自己疯狂自己的。更不可思议的是,为了拍照,我一次性买了十几条丝巾,各种颜色,各种款式,搭配不同衣服,增添拍照的亮丽。

外出旅游,我最喜欢的还是拍照。第一次陪妈妈去桂林,因为妈妈不会拍照,带去的相机也没怎么用,我玩着也不带劲。第二次陪妈妈去庐山,幸好有个邻居哥哥一同去,尽管花甲之年,可他是个退伍军人,不但会拍照,而且还体力不错。不论我看中哪个背景,他都会一同前往,不论我是攀岩、下水、登楼,还是爬树,他都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他的配合和付出成就了我的很多好照片。更有趣的是他在旅游回来的路上说的那句话“这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旅游,以前我的照片里只有风景,没有我自己。这回跟你们一起,我终于拍了既有风景又有自己的照片”。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有个军人保镖跟随左右,还负责拍照,何乐而不为!

真正玩得最疯狂的应该算是今年吧,两个月我游了三个省,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拍下好几百近千张照片。

去云南有“拍神”燕子,她不辞辛苦为我们四个女人服务,又是手机又是相机拍到手抽筋,笑到嘴僵硬。我和燕子都爱拍照,而且都爱拍侧身和背影,还都偏爱逆光,这回我们拍了很多别人无法理解的照片回来。在云南的八天里,燕子给我们拍了很多很多优美而有意境的照片,有草地上行走的,还有湖中心划船的,有在水中嬉戏的,有丽江古城逛街的,还有拉市海骑马的……每一张都像一幅艺术作品,不仅让别人赞叹不已,还让我自己百看不厌,彰显我这超级自恋狂的本性。跟燕子一起旅游,是我最开心快乐的选择,连我亲妹妹都说“要我像她这样为你拍照片,我可做不到,也没这耐心。”

到内蒙,同学都不太会拍照,可苦了我这爱臭美的人。情急之下,我就厚着脸皮请人给我拍照。请团里的帅哥美女们给我拍,屡次实验证明,与我们同去的一个韶山小女孩摄影技术很不错,而且很有耐心,她给我拍的照片都不错,尤其是那一组跳起来的照片,真的有飞翔在半空中的感觉,就像姐妹们说的“帅呆了,酷毙了”,呵呵,奔五的我,也能,如此新潮,如此艺术,如此疯狂!

最好笑的是大家参观内蒙古博物馆的时候,我一个人溜了出来,走在鄂尔多斯市的大街上,我做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事----请陌生人给我拍照。为了在这陌生的城市留下我靓丽的身影,我不顾一切的将自己崭新的小米连同充电宝一起交给萍水相逢的路人:“请您帮我拍两张照片,好吗?”也不知道是我的真诚与优雅吸引了对方,还是这世界原本就是好人多,反正我所找的对象无一拒绝我的。哈哈哈,我想,这样的举动,大家一定会觉得太不靠谱了,像我们这种年龄阶段的人,也只有我才想得出来并做得到吧,因为我就是个不着调的神经病呀。

我选中的第一个“摄影师”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帅哥,他示意我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姿势拍了十几张,完毕,还很谦虚的说“拍是拍了不少,我也不懂摄影,也不知道您满不满意。”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我更加自信满满的继续寻找了六七个陌生的临时摄影师:有带宝宝散步的妈妈;有边走边聊的姐妹;有给女友拍照的小帅哥;有一个人漫步的老大哥……反正我就只要自己目测认准了对方是一个会拍照的好人,我就主动上前“搭讪求助”,还好没人拒绝我,还好他们给我拍的照片都相当不错。当我回来把这些经历讲给家人听时,女儿说“我这娘疯了,走火入魔了。”老公说“大街上,偷扒抢劫的那么多,何况你还是主动送到人家手里的,你就不怕别人拿了就跑吗?”想拍照想疯了的我,为自己的胆大妄为而得意,为自己的好运而庆幸,我始终相信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哟!

由于我的云南之行和内蒙之行带回来太多的优美照片,深深地吸引和诱惑了我的广场舞姐妹们,立马组织外出旅游,而且强调要求我一定得参加,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让我为她们拍照,三天的凤凰之旅,我们姐妹五个玩疯了,这疯的重点当然还是拍照了,平时不爱拍照的人,在这三天里所拍的照片比近几年甚至前半辈子都要多,不但数量多,而且我给她们拍的照片都不是她们平时拍的那种“一、二、三,茄子,耶!”的普通照,看着相片上的自己,她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心醉神怡,都嚷嚷着下次旅游一定要带上我。而我,也特别的有自豪感和成就感,在她们眼里,我就成了她,那个我眼里的拍神燕子!

我爱拍照,既喜欢拍物,也喜欢拍人,不管是小猫小狗,还是小花小草;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擦肩的拾荒人,我都喜欢拍下那吸引我眼球的瞬间。我爱拍照,不但喜欢别人给自己拍,而且还喜欢自己给别人拍,就是不太喜欢自拍。自拍,也玩过几次,总认为不是很自然,有些太刻意,太做作的感觉。所以,我很渴望有一个愿意随时随地不辞辛苦为我拍照的人。正因为这个,我极为羡慕那个我们在云南昆明遇到的气质老奶奶,古稀之年的她能有一个体贴入微的随身摄影师,真好!真幸福!

有人说:喜欢拍照,是热爱生活的一种表现。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因为我爱拍照就像我爱涂鸦文字是一个道理,我要用我的文字和各种照片一起记录和见证我的生活。等到我老得走不动的时候,慢慢地翻看和回忆,那年那月,我和那人一起去了那里,拍下了那场景,我相信那时候忆起这些片段时我的嘴角一定会上扬的。等到我的子子孙孙看我满脸皱褶、老得掉牙了,嫌我丑时,我就拿这些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本奶奶曾经也是青春靓丽的一朵向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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